麻城法院:让“三公经费”瘦身
2014-08-12蔡蕾黄培英汪建民
党员生活 2014年6期
蔡蕾 黄培英 汪建民
麻城市法院压缩各部门经费预算,在去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下降20%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以树立节约型机关形象。
细化制度强化约束。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文印耗材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公务车辆配备使用标准和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等标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细化电脑耗材维修使用管理办法。
规定上限杜绝超标。对法院30个内设机构前3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计,去掉不合理的支出,计算出各单位近3年“三公”经费支出每年的平均值,明确各单位年度最高限额,划出“三公”经费支出“红线”,以杜绝超标准开支。
加强监督严格管理。规定各庭罚没收入必须上交院财务室入账,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严格报账审核,实行当月票据当月报,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中八条、省六条等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同时,还将“三公”经费指标控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