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影响下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关系研究
2014-08-12马立军郭凤玉
马立军+郭凤玉
摘要:为探求生态退耕工程对涞水县农村经济的影响及退耕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应用基于熵值法的协调发展函数模型对涞水县生态退耕前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度C值、协调发展度D值在退耕初期明显下降,但通过两者间的相互作用,退耕后期总体呈增长态势。在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等级上,由退耕前的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发展变为退耕后的不协调、低水平协调发展,再动态调整为2010年的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发展。说明生态退耕实施初期暂时打破了当地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平衡状态,造成两者间的不协调与低协调发展度,但从长远角度来看,生态退耕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的产业结构与农业结构调整,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度向更高水平提升。
关键词:退耕还林;土地利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模型
中图分类号: F301.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4)06-0470-04
收稿日期:2013-08-27
基金项目:河北农业大学非生命学科与新兴学科科研发展基金(编号:Fs20090201)。
作者简介:马立军(1980—),男,河北承德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土地资源管理。E-mail:malijun0314-3058866@126.com。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启动的生态工程中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这项工程自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全面启动,范围涉及了25个省(市、区),至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截至2006年底,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 0.093亿hm2,配套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 0.15亿hm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然而,该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除对土地利用结构改变外不能不考虑经济因素,特别是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因此研究该工程对土地利用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对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诸多学者围绕退耕还林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韦幼玲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区分为农村土地政策因素、体制因素、劳动者自身素质以及资源性因素[1]。白菊红等通过对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发现,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农村非农劳动力数量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任永魁等通过对土石山区的研究,分析了退耕还林还草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分析认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退耕后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3]。但是,针对退耕还林后退耕区内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研究较少,退耕还林是否对退耕区的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有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研究。为了探求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的协调发展关系,本研究应用基于熵值法的协调发展模型[4],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关系进行综合评价。
1研究区概况
涞水县位于河北省中西部,太行山东麓,114°59′~115°48′E,39°17′~39°57′N,东界涿洲、高碑店,南与定兴、易县为邻,西与涞源、涿鹿、蔚县交界,北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山区相接,总面积1 650.5 km2(16.51万hm2),地域狭长,自西向东偏斜,素有涞水一条线之称。涞水县属于山区县,西北部为山区,中部为丘陵,东南部为平原,地貌差异悬殊,全县土地总面积约1 661.61 km2,其中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74.3%,丘陵占6%,平原占19.7%。涞水县属亚洲大陆东部季风气候区温带半干旱地区,年平均气温 12.1 ℃,年平均降水 515.1 mm。降水变化大,在一年内降水多集中在夏季,且山区多于平原。土壤分为棕壤、褐土、潮土、沼泽土、草甸土等5种土地类型。主要河流有北拒马河、南拒马河、北易水河等。全县辖7乡8镇,284个行政村,2010年末全县总人口35.3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33 747万元。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协调发展模型构建
2.1.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由于土地利用和农村经济这2个系统均是由多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因此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来评价两者间的协调程度。本研究在借鉴国内相关研究[5-8]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性、全面性、可比性、可获得性、动态性等原则,结合涞水县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土地利用和农村经济2个子评价系统来构建评价体系。
2.1.2数据的标准化为避免系统指标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消除由变量的量纲不同造成的影响,对评价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统一指标量纲并缩小指标间的数量级差异。本研究采用极差标准化方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表1),表达式为:表1数据原始值
指标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土地垦殖指数(%)0.130.130.130.130.130.130.130.130.130.13年初耕地总面积(hm2)336 400333 175334 110338 175301 629321 540333 585280 004362 725361 556人均耕地面积(hm2)1.111.081.101.100.971.051.080.921.181.15森林覆盖率(%)0.110.120.050.120.120.050.120.110.110.10草地覆盖率(%)0.060.060.060.060.060.070.070.090.110.11化肥投入指标(t/hm2)0.310.320.320.300.310.310.340.340.350.34劳动力投入指标(人/hm2)7.487.787.627.667.677.617.747.847.167.40机械化率指标(kW/hm2)0.740.750.710.710.800.530.540.590.790.80灌溉指数指标(t/hm2)0.740.680.700.700.720.800.700.700.570.54第一产业产值(万元)33 64333 91733 48440 17442 93441 98856 82168 17269 49779 549第二产业产值(万元)23 22726 72936 23237 99945 78355 83466 07573 67279 29284 971第三产业产值(万元)45 84649 91355 41049 96956 26875 26575 26591 681138 906169 227种植业产值(万元)34 02636 04728 43933 41937 98441 59657 58951 06158 30575 594林业产值(万元)8 2656 2774 3614 3844 3604 5304 7728 79610 8894 829牧渔业产值(万元)28 86928 02427 81635 50736 89438 45239 93252 02456 88963 673粮食产量(t)120 134100 03092 381109 930115 525116 246117 861125 225130 134138 169棉花产量(t)85683044545669515255油料产量(t)8 0957 7388 1188 1198 1158 2468 5609 5189 5449 708果品产量(t)25 30329 84329 76832 65532 56035 89136 98535 84039 08839 689农民年均纯收入(元)2 2062 2632 3422 5332 6752 8673 0363 2533 4773 769单位面积土地GDP值(元)0.620.670.760.780.880.981.201.611.742.01
Pij=(xij-ximin)/(ximax-ximin)正效应
(ximax-xij)/(ximax-ximin)负效应。(1)
式中:Pij为指标的标准化值;xij为指标的原始数据;ximin为指标的原始数据最小值;ximax为指标的原始数据最大值。具有正效应的指标,其值越大说明其效益越高;反之,具有负效应的指标,其值越大说明其效益越低。本研究中除化肥投入指标为负效应外,其他均为正效应指标。
2.1.3确定指标权重由于不同的评价指标对系统评价总目标的贡献不同,因此在进行综合评价时必须对各指标进行加权处理。而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的方法主要有主观赋权法、客观赋权法、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在实际应用中,主观赋权法主观意识所占比重较多,通常会引起争议;客观赋权法是最为直接的方法,也是常用方法之一。实际应用时,熵值法确定权重系数是常用的方法,在综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采用熵值法[9]确定各指标值相应的权重,以消除权重计算中的人为干扰为目的,提高该评价方法的评价精度。根据所获取的数据,最终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具体过程如下:
(1)对评价指标标准化值进行综合标准化,计算第j指标第i年比重。
yij=Pij∑ni=1Pij。(2)
式中:yij为综合标准化后的值;Pij为评价指标标准化后的值;i=1,2,…,n;j=1,2,…,m。
(2)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
ej=-k∑ni=1yijlnyij。(3)
其中:k=1lnn,0≤ej≤1。
(3)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
gj=1-ej。(4)
(4)计算第j项指标的权重。
Wj=gj∑mj=1gj。(5)
2.1.4建立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函数设{X1,X2,…,Xm}为描述土地利用程度的m个指标,{Y1,Y2,…,Yn}为描述农村经济状况的n个指标。
设α、β为待定权数,T为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综合评价指数,表示为:
T=-α·f(X)+β·g(Y)。(6)
式中:f(X)=∑mi=1aiXi,g(Y)=∑ni=1bjYj分别为综合土地利用程度函数和综合农村经济状况函数。则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协调度函数为:
C=fk(X)·gk(Y)T2k。(7)
式中:f(X)的取值范围为0~1,f(X)值越高,土地利用程度越高;g(Y)的取值范围为0~1,g(Y)值越高农村经济状况越好。一般α=β=1/2,2≤k≤5,因为本研究是两系统间的协调发展,所以本研究k值取2。协调度C的取值范围为0~1,C值越大,协调度越高,最大值也即最佳协调状态;C值越小,越不协调,也即越失调。然而,协调度C值在有些情况下却很难反映出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的整体协调发展水平。用协调发展度来度量土地变化与农村经济协调水平的高低:
D=C·T。(8)
式中:D为协调发展度;C为协调度;T为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综合评价指数。
2.1.5划分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等级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过程就是自然社会经济相互协调、交互胁迫、相互影响的发展过程,其实质就是发展圈和限制圈相互作用、相互胁迫,由低级协调共生向高级协调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本研究采用分布函数法拟定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的等级划分,见表2、表3[10]。
表2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度等级划分
协调度C值域协调度等级C≥0.9高度协调0.9>C≥0.7比较协调0.7>C≥5基本协调5>C≥0.4不太协调0.4>C≥0.3不协调C<0.3极不协调
2.2数据来源
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分析的基础数据来源于2001—2010年涞水县农村经济统计年鉴、涞水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涞水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
3涞水县土地利用变化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协调发展评价
3.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权重分析
表3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度等级划分
协调发展程度协调发展度
(D)X与Y的关系协调类型低水平协调0≤D≤0.4X>Y农村经济滞后型[3]X=Y同步型[3]X 根据指标体系构建原则,本研究构建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表4)。表4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三级指标权重土地利用程度农地状况0.094 7土地垦殖指数(%)0.094 7耕地状况0.122 0年初耕地总面积(hm2)0.059 2人均耕地面积(hm2)0.062 7林草地状况0.435 2森林覆盖率(%)0.084 9草地覆盖率(%)0.350 3土地投入程度0.348 1化肥投入指标(t/hm2)0.129 2劳动力投入指标(人/hm2)0.054 3机械化率指标(kW/hm2)0.098 2灌溉指数指标(t/hm2)0.066 5农村经济状况各行业产值0.302 2第一产业产值(万元)0.113 8第二产业产值(万元)0.064 2第三产业产值(万元)0.124 2农业产值0.336 8种植业产值(万元)0.074 3林业产值(万元)0.163 8牧渔业产值(万元)0.098 7种植业产值0.188粮食产量(t)0.039 5棉花产量(t)0.037 9油料产量(t)0.073 4果品产量(t)0.037 2土地产值0.077 3单位面积土地GDP值(元)0.077 3农民收入情况0.095 7农民年均纯收入(元)0.095 7
3.2协调发展评价结果分析
3.2.1评价结果根据数据标准化公式、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函数进行评价计算,求出1997—2010年涞水县的土地利用程度评价分值、农村经济状况评价分值、总协调度 值和总协调发展度值,然后与表1、表2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评价结果(表5、图1)。
3.2.2结果分析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分值(X)在退耕前的2001年、2002年分别为 0.400 8、0405 7,在2002年实施退耕工程后2003年X值大幅下降达到了谷值(0.306 5),2004年后X值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2010年达到最大值(0.747 2)。涞水县农村经济状况分值(Y)总体呈上升趋势,只是在退耕后的2003年出现下降,谷值为0065,2003年后Y值持续上升到达2010年的最大值0827 3。主要原因为:一是,2002年河北省进行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草),涞水县不适于耕种的坡耕地、荒草地退耕或垦殖为林地,农户对土地利用的结构突发性变化产生了不适应,对土地的利用发生变化,农村经济出现波动。二是,退耕后农村经济状况保持低水平,在2001—2004年农村经济状况分值(Y)都处于0.2以下,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对土地采取了高效集约利用,从2003年至2010年涞水县二三产业产值提高1.77倍,林副牧渔产值提高1.17倍,农村经济状况稳步提升。表5涞水县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评价结果
年份土地利用程
度指数(X)农村经济
指数(Y)综合指标
(T)协调度
(C)协调发展度
(D)协调度等级协调发展度等级协调类型20010.400 80.185 20.293 00.747 60.468 0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20.405 70.120 10.262 90.496 80.361 4不太协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30.306 50.065 00.185 70.333 10.248 7不协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40.479 20.150 40.314 80.529 10.408 1基本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50.435 90.207 30.321 60.763 40.495 5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60.341 30.281 00.311 10.981 30.552 6高度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70.372 00.411 60.391 80.994 90.624 3高度协调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080.470 20.654 10.562 20.947 30.729 7高度协调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090.727 10.821 90.774 50.992 50.876 8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100.747 20.827 30.787 30.994 80.885 0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
从总体状况来看,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协调度C值在总体上呈波动上升的趋势,C值在退耕后的2003年达到最低谷,其值为 0.333 1,2003年后至2010年C值持续上升,只是在2008年出现了轻微波动,2010年其最大值为0.994 8。在协调等级上,退耕前的2001年协调等级为比较协调,自2002年退耕后协调等级下降为2003年的不协调,2003年后协调等级通过不协调、基本协调、比较协调等过程最终达到了高度协调。这说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在强制性减少耕地增加林地的政策影响下,造成了土地利用与农户农村经济的协调度降低,须通过外部产业结构以及内部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才能重新达到高协调度。
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态的协调发展度D值在总体上呈增长态势,与协调度C值相吻合。协调发展度D值从2001年的0.468 0增长到2010年的0885 0,其中2001—2003年呈下降态势,2003年达到谷值 0.248 7,2003年以后呈快速增长态势,主要原因是涞水县2003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完成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达到新的协调程度,对土地的利用日趋合理,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发生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更加成熟,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度等级上,涞水县退耕前(2001年)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处于较低水平协调,2002年、2003年退耕后处于低水平协调状态,2004—2006年处于较低水平协调状态,2007年和2008年为较高水平协调,2008年以后达到高水平协调。
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态的协调发展类型在2001—2006年6年间都是农村经济滞后型,说明在2006年以前二者的协调发展由土地利用所主导,土地利用程度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状况制约着土地利用程度。但是2007—2010年,二者的协调发展类型转为农村经济超前型,涞水县经过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结构由农为主型转变为非农为主,非农收入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农村经济水平提高较快成为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主导,农村经济状况影响着土地的利用变化,土地的利用滞后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4结论
本研究应用基于熵值法的协调发展函数模型对涞水县退耕还林前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度C值与协调发展度D值总体呈增长态势,协调度C值从退耕前2001年的0.747 6下降到退耕后2003年的0.333 1,再上升至2010年的0.994 8;协调发展度D值从退耕前2001年的 0.468 0 下降到退耕后2003年的0.248 7,再上升至2010年的 0.885 0。在协调度等级上,从退耕前2001年的比较协调,到退耕后2003年的不协调,再到2010年的高度协调;在协调发展度等级上,从退耕前2001年的较低水平协调,到退耕后2003年的低水平协调,再到2010年的高水平协调。涞水县在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初期,对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直接造成了土地利用程度值(X)与农村经济状况值(Y)的明显下降,同时降低了两者的协调发展度。但是,工程直接促使土地利用结构的良性改变,劳动力从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在取得生态效益的同时,经济社会效益也得以提升,农村经济水平提高,X值、Y值持续增长,达到了协调度、协调发展度的高度协调及高水平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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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协调发展评价结果分析
3.2.1评价结果根据数据标准化公式、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函数进行评价计算,求出1997—2010年涞水县的土地利用程度评价分值、农村经济状况评价分值、总协调度 值和总协调发展度值,然后与表1、表2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评价结果(表5、图1)。
3.2.2结果分析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分值(X)在退耕前的2001年、2002年分别为 0.400 8、0405 7,在2002年实施退耕工程后2003年X值大幅下降达到了谷值(0.306 5),2004年后X值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2010年达到最大值(0.747 2)。涞水县农村经济状况分值(Y)总体呈上升趋势,只是在退耕后的2003年出现下降,谷值为0065,2003年后Y值持续上升到达2010年的最大值0827 3。主要原因为:一是,2002年河北省进行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草),涞水县不适于耕种的坡耕地、荒草地退耕或垦殖为林地,农户对土地利用的结构突发性变化产生了不适应,对土地的利用发生变化,农村经济出现波动。二是,退耕后农村经济状况保持低水平,在2001—2004年农村经济状况分值(Y)都处于0.2以下,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对土地采取了高效集约利用,从2003年至2010年涞水县二三产业产值提高1.77倍,林副牧渔产值提高1.17倍,农村经济状况稳步提升。表5涞水县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评价结果
年份土地利用程
度指数(X)农村经济
指数(Y)综合指标
(T)协调度
(C)协调发展度
(D)协调度等级协调发展度等级协调类型20010.400 80.185 20.293 00.747 60.468 0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20.405 70.120 10.262 90.496 80.361 4不太协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30.306 50.065 00.185 70.333 10.248 7不协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40.479 20.150 40.314 80.529 10.408 1基本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50.435 90.207 30.321 60.763 40.495 5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60.341 30.281 00.311 10.981 30.552 6高度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70.372 00.411 60.391 80.994 90.624 3高度协调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080.470 20.654 10.562 20.947 30.729 7高度协调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090.727 10.821 90.774 50.992 50.876 8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100.747 20.827 30.787 30.994 80.885 0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
从总体状况来看,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协调度C值在总体上呈波动上升的趋势,C值在退耕后的2003年达到最低谷,其值为 0.333 1,2003年后至2010年C值持续上升,只是在2008年出现了轻微波动,2010年其最大值为0.994 8。在协调等级上,退耕前的2001年协调等级为比较协调,自2002年退耕后协调等级下降为2003年的不协调,2003年后协调等级通过不协调、基本协调、比较协调等过程最终达到了高度协调。这说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在强制性减少耕地增加林地的政策影响下,造成了土地利用与农户农村经济的协调度降低,须通过外部产业结构以及内部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才能重新达到高协调度。
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态的协调发展度D值在总体上呈增长态势,与协调度C值相吻合。协调发展度D值从2001年的0.468 0增长到2010年的0885 0,其中2001—2003年呈下降态势,2003年达到谷值 0.248 7,2003年以后呈快速增长态势,主要原因是涞水县2003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完成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达到新的协调程度,对土地的利用日趋合理,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发生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更加成熟,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度等级上,涞水县退耕前(2001年)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处于较低水平协调,2002年、2003年退耕后处于低水平协调状态,2004—2006年处于较低水平协调状态,2007年和2008年为较高水平协调,2008年以后达到高水平协调。
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态的协调发展类型在2001—2006年6年间都是农村经济滞后型,说明在2006年以前二者的协调发展由土地利用所主导,土地利用程度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状况制约着土地利用程度。但是2007—2010年,二者的协调发展类型转为农村经济超前型,涞水县经过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结构由农为主型转变为非农为主,非农收入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农村经济水平提高较快成为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主导,农村经济状况影响着土地的利用变化,土地的利用滞后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4结论
本研究应用基于熵值法的协调发展函数模型对涞水县退耕还林前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度C值与协调发展度D值总体呈增长态势,协调度C值从退耕前2001年的0.747 6下降到退耕后2003年的0.333 1,再上升至2010年的0.994 8;协调发展度D值从退耕前2001年的 0.468 0 下降到退耕后2003年的0.248 7,再上升至2010年的 0.885 0。在协调度等级上,从退耕前2001年的比较协调,到退耕后2003年的不协调,再到2010年的高度协调;在协调发展度等级上,从退耕前2001年的较低水平协调,到退耕后2003年的低水平协调,再到2010年的高水平协调。涞水县在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初期,对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直接造成了土地利用程度值(X)与农村经济状况值(Y)的明显下降,同时降低了两者的协调发展度。但是,工程直接促使土地利用结构的良性改变,劳动力从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在取得生态效益的同时,经济社会效益也得以提升,农村经济水平提高,X值、Y值持续增长,达到了协调度、协调发展度的高度协调及高水平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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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朱幼垓. 基于熵值法福州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J]. 台湾农业探索,2010,40(4):57-59.
3.2协调发展评价结果分析
3.2.1评价结果根据数据标准化公式、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函数进行评价计算,求出1997—2010年涞水县的土地利用程度评价分值、农村经济状况评价分值、总协调度 值和总协调发展度值,然后与表1、表2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评价结果(表5、图1)。
3.2.2结果分析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分值(X)在退耕前的2001年、2002年分别为 0.400 8、0405 7,在2002年实施退耕工程后2003年X值大幅下降达到了谷值(0.306 5),2004年后X值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2010年达到最大值(0.747 2)。涞水县农村经济状况分值(Y)总体呈上升趋势,只是在退耕后的2003年出现下降,谷值为0065,2003年后Y值持续上升到达2010年的最大值0827 3。主要原因为:一是,2002年河北省进行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草),涞水县不适于耕种的坡耕地、荒草地退耕或垦殖为林地,农户对土地利用的结构突发性变化产生了不适应,对土地的利用发生变化,农村经济出现波动。二是,退耕后农村经济状况保持低水平,在2001—2004年农村经济状况分值(Y)都处于0.2以下,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对土地采取了高效集约利用,从2003年至2010年涞水县二三产业产值提高1.77倍,林副牧渔产值提高1.17倍,农村经济状况稳步提升。表5涞水县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评价结果
年份土地利用程
度指数(X)农村经济
指数(Y)综合指标
(T)协调度
(C)协调发展度
(D)协调度等级协调发展度等级协调类型20010.400 80.185 20.293 00.747 60.468 0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20.405 70.120 10.262 90.496 80.361 4不太协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30.306 50.065 00.185 70.333 10.248 7不协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40.479 20.150 40.314 80.529 10.408 1基本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50.435 90.207 30.321 60.763 40.495 5比较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60.341 30.281 00.311 10.981 30.552 6高度协调较低水平协调农村经济滞后型20070.372 00.411 60.391 80.994 90.624 3高度协调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080.470 20.654 10.562 20.947 30.729 7高度协调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090.727 10.821 90.774 50.992 50.876 8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20100.747 20.827 30.787 30.994 80.885 0高度协调高水平协调农村经济超前型
从总体状况来看,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协调度C值在总体上呈波动上升的趋势,C值在退耕后的2003年达到最低谷,其值为 0.333 1,2003年后至2010年C值持续上升,只是在2008年出现了轻微波动,2010年其最大值为0.994 8。在协调等级上,退耕前的2001年协调等级为比较协调,自2002年退耕后协调等级下降为2003年的不协调,2003年后协调等级通过不协调、基本协调、比较协调等过程最终达到了高度协调。这说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在强制性减少耕地增加林地的政策影响下,造成了土地利用与农户农村经济的协调度降低,须通过外部产业结构以及内部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才能重新达到高协调度。
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态的协调发展度D值在总体上呈增长态势,与协调度C值相吻合。协调发展度D值从2001年的0.468 0增长到2010年的0885 0,其中2001—2003年呈下降态势,2003年达到谷值 0.248 7,2003年以后呈快速增长态势,主要原因是涞水县2003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完成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达到新的协调程度,对土地的利用日趋合理,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发生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更加成熟,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度等级上,涞水县退耕前(2001年)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况处于较低水平协调,2002年、2003年退耕后处于低水平协调状态,2004—2006年处于较低水平协调状态,2007年和2008年为较高水平协调,2008年以后达到高水平协调。
涞水县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状态的协调发展类型在2001—2006年6年间都是农村经济滞后型,说明在2006年以前二者的协调发展由土地利用所主导,土地利用程度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状况制约着土地利用程度。但是2007—2010年,二者的协调发展类型转为农村经济超前型,涞水县经过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结构由农为主型转变为非农为主,非农收入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农村经济水平提高较快成为土地利用程度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主导,农村经济状况影响着土地的利用变化,土地的利用滞后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变化与农村经济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4结论
本研究应用基于熵值法的协调发展函数模型对涞水县退耕还林前后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2001—2010年涞水县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度C值与协调发展度D值总体呈增长态势,协调度C值从退耕前2001年的0.747 6下降到退耕后2003年的0.333 1,再上升至2010年的0.994 8;协调发展度D值从退耕前2001年的 0.468 0 下降到退耕后2003年的0.248 7,再上升至2010年的 0.885 0。在协调度等级上,从退耕前2001年的比较协调,到退耕后2003年的不协调,再到2010年的高度协调;在协调发展度等级上,从退耕前2001年的较低水平协调,到退耕后2003年的低水平协调,再到2010年的高水平协调。涞水县在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初期,对土地利用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直接造成了土地利用程度值(X)与农村经济状况值(Y)的明显下降,同时降低了两者的协调发展度。但是,工程直接促使土地利用结构的良性改变,劳动力从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在取得生态效益的同时,经济社会效益也得以提升,农村经济水平提高,X值、Y值持续增长,达到了协调度、协调发展度的高度协调及高水平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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