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以房养老”政策开闸
2014-08-09
中国证券期货 2014年7期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在发布会上对政策做出解读,并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试点。
在原定的“上半年推出”时间节点迫近之际,保监会23日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通过保险以房养老,意在给有意愿、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种自愿选择和金融工具,带有市场化的性质,并不意味政府“不管养老”。目前,国内外都缺乏相关的经验,保险公司对此态度谨慎。推出产品和试点,只是为完善第三支柱体系提供选择的机会和可能。
以房养老试点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试点城市选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