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肯定互联网金融作用,警示行业三类风险
2014-08-08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14年23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肯定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在适应电商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及金融创新需要方面的作用,同时对它尤其是P2P借贷业务中的风险给出了明确警示。
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非P2P网络小额贷款行业中:阿里金融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已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亿笔,总金额达9.22万亿元。全国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至2013年年末余额宝申购客户规模突破4303万户,基金存量规模达1853亿元,累计申购金额4294亿元。
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针对这些问题,央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