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城市现代警务运行模式
2014-08-02田冰
田冰
一、美国警察制度的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一) 美国的分权型警察管理体制
美国是典型的实质型联邦制国家,即联邦与州在管理国家、社会事务上实行分权。联邦、州、地方政府与警察机关的关系表现在:联邦政府管辖的事务范围内,联邦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设立了诸多警察机关来执行其特定的职责,如在联邦司法部设立了联邦调查局、缉毒署与移民规划局,在财政部设立了安全勤务局、烟酒火器管理局,在邮政管理总局设立了邮检局等等。这些联邦警察机关由所在的联邦政府部门管理、指挥,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联邦政府中不设统一的、全国最高的警察首脑机关。“警察权力”是各州专有的保留权力,因此,各州警察机关都由州立法机关立法建立并由州政府全权管理、指挥,联邦政府不得干预各州的警察管理及警务活动。
(二) 美国的警察组织机构
1.联邦警察组织。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置有70多个警察机构,其中重要的有联邦调查局、移民规划局、缉毒署、特工局、烟酒火器管理局等。各联邦执法机构之间互不隶属,其职责通常都非常具体,并由联邦法律加以规定,也不向公众提供普通警察服务。
2.州警察组织。美国各州警察机关的名称、任务和组织机构差异很大。从作用和任务的角度看,州警察机关可分为两类,一类被称为公路巡逻警察局,其警务仅限于或集中于同交通、车辆和公路有关的活动。另一类称作州警察局,州警察局负责全面的警务。
3.市镇警察组织。市镇警察局是美国警察系统中最庞大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占到了美国警察系统3/4的警力。市镇警察局规模、辖区差异很大,组织结构也都大不相同。市镇警察局局长是由市镇长或市镇权力机关任命的,他们对市镇长或市镇权力机关负责。
4.县警察组织。美国的县警察机关主要是由县行政司法长官领导的县行政司法署,美国约有3000多个县行政司法署。其中大部分县行政司法署长官既是县警察首脑,又是县法官,还是县监狱长,服务于整个刑事司法系统。
二、美国社区警务理念主导警务运行模式
(一) 把预防犯罪作为社区警务的终极目标
目前,美国大多数城市实施了社区警务。其中预防犯罪被视为社区警务的根本目标,其他目标都是服务于犯罪预防的。与此相适应,在考核评估中,美国警方除了继续采用快速反应速度、破案率、逮捕率等传统指标之外,还增加并侧重于有利于控制、减少犯罪和无秩序现象的一系列评价指标。
(二) 建立社区警民协作组织,动员居民参与犯罪预防
在美国,由社区成员、各部门和警察共同组成的辖区管理小组、社区警务行动队构成警民协作组织。他们的职能是:在社区内找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任务。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美国的社区行动队实施的联防措施主要包括:邻里守望计划、商户守望计划、电话报警计划、防止枪支滥用计划、安全天堂计划、青少年俱乐部计划、安全校园计划等。
(三) 增设社区警察机构,改革勤务方式
美国设立了专门从事治安防范的社区警务所,摒弃了过去以打为主的警务方式,先发制敌,防患于未然。社区警察一般将7成的时间花在处理社区内的日常事务和犯罪预防上。通常采取下列主动服务式的防范措施:实施邻里步行巡逻计划,以提高警察的出现率,减少犯罪机会;组织社区反应小组,减少居民对犯罪的恐惧感等。
(四) 做好重点群体工作,控制社会死角
在欧美国家,重点群体主要是指青少年、租房住户和少数种族群体等。他们既是易受骚扰和攻击的对象,也是影响治安、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面对黑人和亚裔少数种族群体社会地位低下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警方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加大少数种族聚居区巡逻的行动,二是同该少数族区首要人物建立联系,借助这些人的影响和力量,共同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
针对美国大量存在的租房住户,美国当局普遍重视治安隐患较多的重点场所的管理工作,社区警察一旦发现社区治安死角,就会主动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社区存在的住房、环境和卫生等问题,达到清除犯罪死角和治安隐患的目的。
三、美国基层单位以警察巡逻勤务为主
(一)美国警察巡逻勤务组织及形式
巡逻是美国警察部门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基层实战单位,如地区行动分局,他们高度重视巡逻,注重打防结合,衡量他们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便是能否降低犯罪率和公众的犯罪恐惧感。美国的警察巡逻勤务与其他业务一样,在各级各类警察组织中呈现出不同的做法。除联邦警察机构外,其他地方警察机构都开展巡逻警务。
(二) 警察巡逻勤务的方式
美国警察巡逻一般有徒步巡逻、自行车巡逻、摩托车巡逻、汽车巡逻、骑警巡逻、船只等特种工具巡逻。20世纪60年代,自美国犯罪率上升、警察与社区关系恶化等一系列事件引发了对传统警察实践的思考,美国警方重新定位巡逻工作模式,采取了多样化的巡逻方式。目前驾驶汽车巡逻是运用最为广泛的,美国警方采取了一警一车、两车一组的巡逻模式,这种车巡方式比过去两警一车的模式更有利于降低警察机构的成本,提高反应速度。
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