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开展满意度测评:使人大监督更刚性

2014-08-02张壬戌

上海人大月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专项

文/张壬戌

开展满意度测评:使人大监督更刚性

文/张壬戌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监督法明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之一。为将十八大的精神和监督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本市一些区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采取满意度测评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新尝试

一些区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贯彻落实好监督法的规定,更好地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探索开展满意度测评。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在对每年的重点监督项目审议意见的落实上,深入开展跟踪督查和后评估工作。即对重点监督项目,在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函告“一府两院”六个月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听取常委会督查组的跟踪督查情况报告,随后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

这一创新的做法,有利于“一府两院”进一步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促进审议意见中的“干货”(即具体的务实的可施行的事项)落到实处,同时也有利于消除那些认为人大监督“虚”、“空”的偏见,体现人大监督的刚性要求,更好地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在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区域公共交通配套等事关民生的重点监督项目上,常委会以专项评议、专项审议、专题询问等形式,坚持后评估工作,督促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有效体现监督实效。据悉,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继续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力求对“一府两院”监督更有实效。

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已有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具体打算是,在完善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测评结果要由内部通报掌握,逐步过渡到面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奉贤区四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以来,坚持传承与创新,在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上也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今年3月19日召开的奉贤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一个新增监督环节,就是由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向常委会进行工作报告的政府职能部门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统计,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让列席会议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着实“捏了把汗”。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满意度测评作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重要形式,力图通过开展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在2013年5月21日举行的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人一票,对专项工作报告予以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应到33人,实到28人,20票满意、8票基本满意,常委会对区法院关于本区金融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在这次会议上,共有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名代表先后发言。常委会根据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满意度测评情况,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法院,要求区法院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向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届时再次对区法院相关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第二次测评的评判标准主要看是否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改进相关工作。

一位杨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明确的定性指标来评价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这是一种新的做法。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能够更好地督促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在满意度测评中,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意见含金量相同,这既是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生动体现,也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参加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按下测评键要慎重,满意度测评对‘一府两院’是一种考验,同时更多的是对自身履职的要求。”

“测评的压力很大,满意的标准很高。”杨浦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坦言,“尽管今天专项工作报告的整体测评结果满意,但是8票的基本满意促使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据悉,今年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将陆续选取部分本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和广泛关注的问题,组织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综合采用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审议。

黄浦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首次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吴善思摄

出台实施办法力求规范

嘉定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任职以来,进一步完善满意度测评工作,拟制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争取以制度形式把这项有效提高监督实效的监督审议形式固定下来。

为将十八大的精神和监督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杨浦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多次研究,在总结以往开展相关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制定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为了增强该办法的科学性,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一是对以往开展相关工作的程序规范和工作环节进行梳理,结合监督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办法的主要内容。二是在传承中加以创新,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开展具有创新意义的满意度测评工作。三是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办法形成后,常委会党组向区委作了汇报,得到了区委的支持。办公室专门听取了“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2013年4月16日,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根据办法,满意度测评结果统计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数为基准。为保障常委会会议出席率,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会议纪律的规定。

办法规定,常委会会议在审议过程中开展满意度测评,范围覆盖常委会全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所有议题,不仅针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还要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测评。办法明确,获得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超过三分之二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且满意票超过应到人数半数的,测评结果为“满意”;未能获得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满意票、基本满意票,或得到过半数满意票、基本满意票,但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介于两者之间的为“基本满意”。满意度测评的票数及结果当场予以公布。

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报告机关需重新报告;经重新报告后,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报告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出特别说明。与此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将视情况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其他监督程序。同时,对有关报告、意见、测评结果以及办理情况都会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人大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自办法实施以来,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中认真开展“满意度”测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体现对不同测评结果有所区别,并且避免繁琐,建议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不再进行测评,提交常委会备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满意度测评工作,杨浦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常委会的工作实际,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对测评结果为‘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交常委会会议备案;对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会议对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方式与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测评相同”。

猜你喜欢

杨浦区人大常委会专项
幸福“摇篮”助力 雏鹰成长飞翔——上海市杨浦区打虎山路第一小学少先队工作的实践探索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人大常委会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
杨浦区提前实现十三五水面积指标
风盛正是扬帆时——聚焦漯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举措
2017年度《山东人大工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杨浦区老年大学举办2015
——2016学年期末汇报演出
“专项巡视”,打虎上山再出发
单项选择专项训练(四)
同义句转换专项练习5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