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仅是中央推着地方动
2014-08-01付小为
廉政瞭望 2014年6期
付小为
中央有要求,地方去践行,表面上,这与任何需要自上而下推行的宏观政策是一样的。然而,中央要求甚至施压到什么程度,地方实践是主动还是被动的,践行到什么程度却因事而异。
尽管不能说地方在反腐上无所作为,但客观上,地方更多时候仍然只是把反腐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缺乏自内而外的推进动力。这一点,从中央巡视组在各地的巡视反腐上可见一斑。为什么巡视组每到一处,当地就会暴露出腐败问题?这显然映照出有的地方反腐的动力和力度并不够。
地方和中央对反腐的认识并不一样。中央下大力气反腐,看到的是反腐本质与政党、国家、民族的未来的关系。而在现实层面上,由于民众对腐败的不满情绪,外界的呼声,都不会也无法对地方构成压力,也进一步使得中央的施压,成为地方推行反腐的唯一外驱力。
限制权力无限扩张,保持政治清洁,是民众授权、承认权力合法性的基本前提,反过来说,反腐本来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政治要求。中央認识到这个问题以及反腐的紧迫性,地方则动力不足的反差,实则涉及包括权力运行机制、权力组织体系等一系列的深层问题。如何让地方“拾起”反腐动力,需要更深层的改革,让中央与地方形成真正意义的联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