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移动运营商转型路径探析
2014-07-29李占元
李占元
【摘要】 目前,通过手机拨打美国长途需收费数元每分钟,而许多手机应用软件在WIFI网络下几乎是免费,还能支持视频通话。与此同时,各大运营商的利润增速持续放缓,尤其是传统的语音业务。可见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各种应用已经对传统运营商业务形成巨大的冲击。移动运营商如何避免像固网运营一样“沦为管道”,被后台化、边缘化?如何利用好移动运营商自身最大的优势——“管道”,深度挖掘其潜力,重构产业价值链?这是政府和企业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 移动互联网 智能管道 运营商 转型
2012年12月,微信荣登央视《焦点访谈》,被解读为受欢迎的“危信”。随后中国移动总裁李跃抛出了“腾讯威胁论”重磅炸弹,矛头直指这一产品。中国联通宽带在线总经理何华杰也曾对外表示,如果按照用户数量来衡量,腾讯实际上已经是中国的第二大运营商。对于这种情况,与其说是腾讯给运营商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不如说是以微信为代表的OTT业务已经对运营商的传统业务造成了冲击。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移动运营商处在转型的阵痛期,如何避免“沦为管道”?如何利用好移动运营商自身最大的优势——“管道”,深度挖掘其潜力,重构产业价值链?这是政府和企业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
一、移动互联网冲击下的移动运营商运营现状
(1)移动互联网对传统移动业务运营带来巨大冲击。据行业权威咨询机构的研究显示,随着大量智能手机用户使用聊天应用软件代替传统的短信服务,截至到2012年底,全球电信运营商将在短信收入这一项损失230亿美元。由于传统短信服务向基于互联网的平台让路,预计到2016年,电信企业损失可能会增加一倍多,达到540亿美元。2010年和2011年,全球运营商损失收入分别为87亿美元和139亿美元。全球主要国家的移动运营商都已经感受到来自移动互联网的威胁。
(2)运营商遭遇成长瓶颈,竞争激烈致ARPU值下滑。三大运营商因用户增长所带来的红利正在消失,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据三大运营商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1月,新增3G用户合计达948.4万户,相比之下,2G用户增量市场显得惨淡,中国电信2G用户连续5个月出现负增长,中国移动当月新增2G用户68.4万户,中国联通2G用户仅新增7.8万户。对于中国移动,即便加上3G,其新增用户也已倒退至2005年,当年12月份,中国移动新增用户396万,接近于中国移动2012年11月数据。不仅如此,在ARPU值方面,三大运营商收益也在持续下降。中国移动2012年一季度的ARPU为65元,同比下降3%,较2011年第四季度下滑12.2%。2012年一季度,中国联通3G业务和2G业务ARPU值分别为93.9元和34.9元,同比分别下降了约19.9%和10%。
(3)“去电信化”已成为共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信行业的利润重心加速由网络层向业务层转移。为了避免被边缘化,演变为管道提供者,各大移动运营商已经深刻认识到“去电信化”的重要性,纷纷采取措施,主动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转变运营理念,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并且与互联网公司展开合作,争取在未来的市场发展中赢得主动。
二、移动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冲击下面临的问题
(1)App Store(应用商店)模式打破了运营商对移动互联网的垄断控制。早在2000年,中国移动就正式推出了移动数据业务的统一品牌“移动梦网”,英文名为Monternet,意为“Mobile+Internet”。这是全球很多运营商在当时采取的数据业务的经营模式,此种模式基本让运营商掌握了整条产业链,因为不管是入口、管道还是内容和收费等方面,运营商对移动网络实现了绝对的全面掌控。但在2007年后,这种局面发生了彻底改变。随着苹果手机及其应用商店的出现,以及后面涌现的安卓手机及其应用商店,对运营商原有的封闭系统造成了毁灭性打击。业务的入口不再单一:苹果通过自己搭建的内容分发平台,成功地绕开了运营商对移动互联网的封锁。更重要的是,Android千元智能机的普及催生了数量繁多的Android市场。“移动梦网”模式已经不适应市场和用户的消费习惯,运营商内部也在对这种模式进行调整。到2011年,中国移动对梦网的支撑公司卓望进行一系列调整后,已经基本宣告了梦网模式的终结。至此,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失去了霸主地位,由攻转守。
(2)语音、短信两大核心业务正被“微”革命。当手机刚出现时,其无处不在的语音对话功能和方便的短信操作成为了用户通信的主要通道。但隨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利用手机的聊天应用软件免费“传信”,甚至通过语音传送功能,连手机自带的语音通话也用之甚少。在移动互联网语音的强大冲击下,运营商的语音、短信业务增长一路放缓。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1-9月,全国移动电话去话通话时长21601.3亿分钟,同比增长5.2%,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下降8.4个百分点。点对点短信量受到移动互联网OTT(over the top)业务的冲击,在移动短信业务量的比重首次降至一半以下,为48.5%,比去年同期下降8.5个百分点。月户均点对点短信量达到47.5条,同比下降13.7%。同时,运营商的ARPU值也呈下降趋势。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已经悄然改变了人们沟通的方式,免费的沟通方式更符合大众的消费心理。如果说应用商店模式只是削弱了运营商的增值业务,那么类似于微信、微博等OTT应用的普及和VoIP的快速发展则是对运营商的核心业务造成了致命伤。
(3)持续的网络建设投入换来的只是“增流不增值”的尴尬局面。OTT业务的快速发展不仅蚕食着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同时,业务带来的爆炸式的流量增长对移动运营商形成了巨大的压力。移动运营商对移动互联网公司可谓是“爱恨交织”:一方面,运营商与移动互联网公司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初期的竞争关系明显,移动互联网公司替代传统短信和语音业务的应用软件杀伤力巨大;另一方面,运营商移动数据业务的增长离不开移动互联网巨头相关业务的发展。尽管运营商的传统业务遭受到冲击,但我国三大运营商都在积极筹划各自网络的扩容升级计划,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同时网络投资回报率降低的风险也在增加。流量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剪刀差日益扩大,未来几年的差距可能达10倍以上,企业难以长期健康发展。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运营商转型的对策建议
(1)布局智能管道,优化计费模式。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各大运营商正在不断地开展宽带提速行动。然而,网络的带宽并不是运营商差异化竞争能力的关键要素,而是宽带网络的性能。因此,必须推动宽带网络由粗放式发展向智能化发展转变,实现精细化网络运营管理,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化、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智能管道需要新的计费模式——更加灵活的定价模式,这将扭转运营商利润下滑的趋势。“云计算”的核心理念就是按需获取IT能力、弹性计价。同样对于移动运营商,在网络繁忙与空闲的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计费方式以及按照数据价值收取费用将是更加精细化与更大弹性的计费模式。通过忙时与闲时的价格区隔一方面缓解了业务流量分配,与网络压力,并能提高收入。有价值的数据流收取更高的价值将更能体现服务的重要性与提高整个网络的服务水平。
(2)全方位开放平台资源,构建新的产业生态系统。运营商是以网络资源为主,提供部分的内容和运用。互联网公司则是以内容和应用为核心,但是缺少基础网络资源,在产业链里面,双方有着很好的合作切入点,运营商可以将他丰富的网络平台能力,通过开放平台的形式,提供给各类的应用提供商,共同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这种条件下,开放对于运营商不仅仅是一个业务的驱动,也包括多重的战略意义。第一,通过开放可以直接盈利,对第三方挖掘能够刺激潜在的消费需求,促进业务的销售能力;第二,与优秀的互联网应用公司深层合作是创新的一个价值基础;第三,运营商以前主要是对于单纯网络或网络+业务的运营,未来运营商也将向网络+业务+能力的方向转型。所以从产业链的角度来说,运营商构建开放平台,通过开放服务支撑,可以凝聚广大社会合作伙伴,打造具有产业影响力的新的生态系统,也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
(3)探索新机制,推动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的专业化运营。
1、移动互联网
①针对自身优势业务,加快其公司化专业的运作步伐。对于运营商传统的优势业务需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快其公司专业化的运作。这些业务已经具有较大的客户规模和用户粘性,公司化的操作有利于其与移动互联网公司的正面竞争。另外,运营商还可以成立专门的终端公司,利用运营商自身的客户规模、渠道优势、业务优势,结合客户的需求,为用户提供更好的终端,从而加大对移动互联网入口的掌控。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挖掘新的产品和业务。移动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依然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用戶身份识别的优势。在移动互联网中,移动终端的重要性得以凸显,用户身份设别可以通过终端识别完成。二是收费途径的优势。移动运营商渠道优势、便利性优势以及潜在的客户优势明显。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可以利用这些优势大力发展移动终端支付业务。另外,运营商可以与影响力大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合作,联合开发新的产品和业务,最终实现二者的双赢。
2、物联网
政府及产业联盟已经成为我国推动物联网产业链成熟的主导动力,产业联盟是目前产业链上横向合作的主要形式,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的共赢商业模式需要各环节有效协同。运营商处在整个产业链中间的核心位置。向上连接着上游各种设备供应商,向下连接着市场应用开发群体。由于当前下游应用开发领域厂商整体实力较弱,运营商可以通过“运营商+服务提供商”或者“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的模式来整合整个产业链。向上影响设备供应商,向下联合应用开发商开发新的服务业务并大力推广,通过与上下游的合作提高对整个产业的渗透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