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与及控制
2014-07-28高云霞
高云霞
建筑工程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基本单元,其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材料标准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结构安全。因此,对工程材料的控制是工程建设各项控制工作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材料供应无计划、堆放不规范、无标识牌、混堆,加上管理不善,当水泥、钢材等材料产生受潮、变质、锈蚀时,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
2.材料检测不及时,不严格,漏检、错装,使不合格的材料当作合格材料使用,造成不应有的质量隐患。
3.对填筑路基的土质材料缺乏土壤调查,判断失误,采用的CBR值达不到规范要求。
4.施工材料特别是钢筋未按设计图纸的规定要求采购,焊接(搭接)、焊缝不合格也未及时检测控制,极易造成质量事故。
5.材料半成品构件(如涵管、预制大梁)未及时进行检测就直接安装在构造物上,易造成意想不到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常用的材料性质和检测项目
工程常用材料的基本性质可分为物理性质(如密度、堆积密度、孔隙率、密实度、吸收率、抗冻性、导热性等)、力学性质(如抗压、抗拉、抗弯、抗剪等强度)和工艺性质。修建市政工程首先要把好材料关,合格优质的材料加上成熟的工艺和熟练的技能,就能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常用的钢材、水泥、砂、碎石、回填土、沥青等,首先要知道材料必检的项目,才能对材料合格与否作出准确的判断,以下列出几种常用材料的必检项目:
a、钢筋原材料:拉力试验、冷弯试验、缩性试验;
b、钢筋焊接(搭接焊):抗拉试验;
c、水泥(常规五大指标):细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安定性、强度;
d、砂:级配、含泥量、细度模数;
e、碎石:压碎值、含泥量、针片状含量、级配;
f、回填土料:液塑限试验、击实、GBR试验;
g、沥青(常规三大指标):针人度、软化点和延度。
三、建筑工程常用材料检测频率
1.钢筋原材料检测: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按一验收批检测,钢筋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各项试验,如有一项不符合钢筋的技术要求,则应取双倍试件(样)进行复检,再有一项不合格,该验收钢筋则判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钢筋不得再使用,并要有处理报告,以防止其混入其他批量中。
2.袋装水泥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同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场日期的水泥,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时,亦按一验收批检测。
3.散装水泥检测:应以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且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总量不得超过500t.同时,还要注意水泥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硅酸盐水泥为1个月),过期必须做复检,连续施工的工程相邻两次水泥试验的时间不应超过其有效期。
4.砂、碎石或卵石检测: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验收批检测。
5.石油沥青检测: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标号,2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t时也要按一验收批检测。
6.路基填筑土压实度检测:根据本合同段的情况,采用灌砂法,当压实层顶面不再有輪迹时,检测频率为2000m3检测8点,不足2000m3时,至少应检测2点。
四、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现场质量控制措施
1.按施工计划结合施工方法要求,组织各种材料进场,按总体平面布置堆放,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别堆放,并准备好防雨覆盖设施,特别要防止水泥受潮变质和钢筋锈蚀。
2.调查土料场蕴藏数量及开采、运输条件,并对工程主要材料(水泥、钢材、沥青、碎石、砂)进行室内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坚持做到用数据说话。
3.对路基土首先应进行土场调查、土壤分类、土壤塑性指数和土壤颗料分析,进行土壤天然含水率、分路段或分层用土的最大干容重和最佳含水量的试验,并确定各种用土的重型击实际准,做好试验路段,拟定好施工技术控制指标。
4.对各类砼构造物中所用的钢筋种类、钢号和直径,应坚持做到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其技术标准符合部颁标准,焊条、预埋件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根据工程质量监理要求,坚持做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坚持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准安装,在现场要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发现和提出施工中的质量隐患和预防措施要求。
6.对材料或半成品构件(涵管、预制梁、盖板等),订货前要取得供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采样试验,验证其质量可靠性。
7.材料仓库、现场材料堆放处均应设立标示牌牌,写明品种、产地、规格、检验状态,严格按“三检检制”执行,工作程序必须认真执行ISO9000标准,使原材料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做到可追溯必。
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在材料质量控制的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工程材料的质量监控要采取检验和抽检相结合的办法,目测和检测相结合,完善“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质量”的保护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从源头抓起,明确材料质量管理的程序,制定材料质量管理细则,严格招待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按国家试验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