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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强化措施

2014-07-25邓小松

四川农业科技 2014年7期
关键词:绿色食品监察有机

□邓小松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部门全力推进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绿色食品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质量安全稳定可靠。但由于绿色食品产品种类范围广,产品质量涉及环节多,产品监管难度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绿色食品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总结了2013年四川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并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

一、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绿色食品企业年检 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的职责,督导各市州绿办对所辖范围内企业开展现场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质量控制、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现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企业整改,共完成了171家企业的年检任务,100%完成了企业年检任务。

2.绿色食品产品抽检 全年共抽检绿色食品和标准化基地产品1291个,抽检合格率99.3%。其中针对防腐剂、甜味剂、三聚氰胺、重金属镉等开展专项抽检,共抽检238个产品,合格率均为100%。绿色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基地产品抽检实现了全覆盖。对产品抽检不合格和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企业严肃处理,质量安全监管动真格,切实维护了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

3.绿色食品市场监察 在成都、宜宾、眉山、广元等8个大中城市,重点针对绿色食品及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食品开展两次专项监察。首次在超市设置部级、省级固定监察点,共抽查了省内外654个产品,查出不规范用标产品39个,规范用标率94%。要求用标不规范企业限期整改,纠正了企业的不规范用标行为。

4.绿色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开展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召集项目县农业局分管领导及市、县绿办负责人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培训会”,安排部署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并多次派出工作组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取得实效。目前,以绿色食品追溯为核心的“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已经建成,进入追溯平台的企业共203家,产品820个。其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93家,产品545个,实现了质量安全可追溯。

5.绿色食品队伍建设 结合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农业建设,加大了对绿色食品管理人员、企业内部检查员和基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截止目前,我省在岗的持证上岗绿色食品检查员达171人,监管员达104人;共培训了企业内部检查员800人次,做到了每个绿色食品企业至少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内检员,提高了企业内检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了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管理。

二、加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

1.严把“准入关” 树立“抓认证就是抓监管”的理念,将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有机结合,前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监管关口,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标准,按照申报条件,积极引导综合素质好、自律能力强、诚信声誉高的主体申报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和程序,把好环境监测、产品检验“两道闸门”,把住现场检查与材料审查“两个门槛”,杜绝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产品进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行业,高质量高标准搞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工作,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2.强化产品抽检 重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抽检工作,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抽检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突击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粮食、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调味品等重点行业、大宗产品、高风险产品以及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的抽检。加大抽检的比例和频次,确保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抽检覆盖率达50%以上,其中禽、蛋、奶、水产品和标准化基地产品抽检覆盖率达100%。

3.强化企业年检 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年检工作作为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行企业年检实地检查记录三联单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仓储、运输等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始终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进行生产,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存在严重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行为,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4.强化市场监察 市场监察对规范企业用标,打击假冒行为具有重要作用,要将其作为常态化的监管手段切实抓好。要通过定点市场和流动市场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市场监察的覆盖范围,增加市场监察的频次。做好国家中心定期开展的市场监察工作,采集监察点标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品并录入金农系统,详细核实采集产品的产品名称、企业信息码、生产厂家、商标等信息与证书信息的一致性。开展市场监察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绿色食品产品名称与证书不符等违规用标行为,规范企业质量标识使用,严厉打击假冒行为,净化绿色食品市场。

5.强化追溯管理 把质量追溯作为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不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链条可追溯。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推进本地区追溯体系建设,并做好与省级平台的对接。省财政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县,要按时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断扩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覆盖范围,将更多的产品纳入追溯管理。要加强追溯系统建成后的日常运行管理,督促企业适时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追溯平台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追溯系统在质量监督管理和溯源等方面的作用。

6.强化诚信管理 建立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诚信制度,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纳入诚信管理,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要推行“黑名单”管理,把严重违规的企业纳入“黑名单”,永不受理其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7.强化风险预警 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预警的重要性,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提前化解潜在的风险,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对报纸、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的舆情监控,重视微信、微博等新媒介上的舆情收集,全面强化风险排查、监测和评估,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舆情事件。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风险预警员队伍,切实采取措施,发挥风险预警员队伍的积极作用,确保风险预警机制的有效运行。重点加强对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调味品等高风险产品的风险预警,强化风险预警处置,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存在的风险要及时科学进行处置,有效防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8.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和程序取消标志使用权;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检查员、监管员在现场检查、材料审核、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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