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的现实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4-07-21王凤军
王凤军
(云南民族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高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的现实问题与对策研究
王凤军
(云南民族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作为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普遍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广大寒门学子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家生源地贷款工作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生源地贷款工作的几项措施,以使生源地贷款这项惠民工程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应。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问题与对策
一、前言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作为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生源地贷款政策近几年在全国的普遍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广大寒门学子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帮助了许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全国许多地方都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本文针对生源地贷款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当前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二、生源地贷款的现状与问题
与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贷款虽有借款人为“生源地”的优势,但覆盖面广、贷款对象多、期限较长,从近几年政策执行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
1.许多地方的经办银行缺乏动力,积极性不高。生源地贷款不同于传统的商业贷款,政策上只能执行基准利率,贷款对象大多是低收入或贫困家庭,收益比较低,潜在风险大,一旦借款人毕业后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或收入不稳定,就不能按时还款,甚至会形成呆帐或坏帐。虽然政府引入了风险补偿金制度,但相关金融机构认为此项业务不划算,因而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曾出现惜贷、恐贷现象,而许多地方的经办银行迫于政策压力,人为限制名额,最终无法保证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都能获得贷款。
2.伪贫困生挤占公共资源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利息,因此部分学生及家长存在“不贷白不贷”的心理,哪怕本来负担得起学费,也会想方设法找关系、钻空子申请贷款,甚至有的家长为了从事其他经营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骗取贷款。在贫困认定较难深入开展和贷款名额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导致一些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好的学生(即伪贫困生)挤占了公共资源,而很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未能真正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3.部分学生及家长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这些误区主要表现在:部分学生及家长受传统观念影响,怕丢面子,宁可变卖家产或向亲朋好友借钱也不愿意申请贷款;部分学生家庭对自己未来的还款能力没有信心,不敢去申请贷款;有的家长对政府抱有较强的依赖心理,宁愿拖欠学费也不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一些贫困学生只想得到助学金,而不选择申请助学贷款;部分贫困学生及家长对生源地贷款政策不了解,错失了贷款机会。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和对政策的不了解导致部分真正需要的学生最终未能获得贷款。
4.贷前调查困难。实施生源地贷款政策,从贫困生认定到贷后管理大都由县级资助中心负责。因申请贷款的学生多、分布广、工作量大,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县级资助中心在贫困生认定方面很难做到入户调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根据学生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一些地方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做好细致的调查工作,出具的困难证明可信度低,导致县级资助中心因无法证实而把名额给了一些“伪贫困生”。
5.贷后管理难度大。县级资助中心除了要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和贷款资格审查外,还承担着催还贷款的任务;还需要建立各类台账,经常进行数据维护等,贷后管理任务繁重。同时,由于大部分高校、学生就业单位与县级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沟通不便,信息不对称,致使对学生学籍异动、就业单位变动、联系电话变更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难以及时掌握。这些情况导致县级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开展贷后管理的难度加大。
三、完善生源地贷款工作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力度。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等要积极配合县级资助中心及经办银行做好应届毕业生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工作,向学生讲清政策,帮助学生及家长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同时,相关学校也要做好学生预报名、初步审查和数据上报等工作,更好地帮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需求调研。
每年暑假前夕,各高校要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和诚信教育,主动配合经办银行做好毕业生信息确认,完善贷款学生个人信息,要及时提醒获贷学生按时还款,共同推进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
2.政府要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到位。根据相关规定,获贷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补贴,只是在毕业后才需按年度向银行归还本金和利息。同时,国家设立的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因各种原因无法追回贷款而造成的损失;对确实难以收回的呆账、坏账,经办银行可按有关政策自主核销。如果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必会增加经办银行的业务风险,挫伤其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积极性。只有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及时拨付到位,才能确保生源地贷款政策的有效落实。
3.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政府和银监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落实相关金融部门的社会责任,加强对经办银行和县级资助中心的监督考核,从根本上杜绝限制名额、故意设置门槛等现象发生,使真正贫困的学生“应贷尽贷”。另一方面,经办银行要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业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获贷学生的动态跟踪。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起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一旦发现有循私舞弊、违规审核的情况,经核实后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或处理;对于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到贷款的,经调查核实,除及时追回贷款外,可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暴光。只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保障生源地贷款工作的健康发展。
4.要认真做好贷款需求调研和资格预审工作。为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县级资助中心必须做好贷款需求调研。每年上半年,可通过相关学校掌握应届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的贷款需求。同时,通过多种途径掌握已获货款在校大学生的复贷需求。在此基础上完成每年的贷款需求统计,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息数据库。
县级资助中心对当年预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预审时,可以灵活采用入户调查或电话采访的形式,摸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条件的县(区),可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设立联络员,可通过他们深入乡村开展实地调查,听取村民的反映。
只有在做好贷款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县级资助中心编制上报的年度贷款需求计划才能保证“应贷尽贷、满足需求”政策的落实;只有通过资格预审,才能在办理生源地贷款时对学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甄别,有效地避免“伪贫困生”挤占公共资源的现象发生,以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
5.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设。目前许多地方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机构不全、人员编制少、经费投入不足等已经成为制约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加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大人员配备,加强对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信息搜集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的投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6.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提高学生还贷率最有力的手段还是要将生源地贷款信息纳入学生个人征信系统。只要出现恶意拖欠、不按时归还等违约现象,就会影响到其今后在全国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办理信用卡、车贷、房贷等授信业务。尽管国家开发银行已于2011年开始将生源地贷款数据分批次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仍需进一步完善。如果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建立起生源地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定能从法律层面更好地制约获贷学生的违约现象,减轻贷后管理压力,有效降低生源地贷款的风险。
四、小结
开展生源地贷款,是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各地只有在具体实施中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难的问题,才能使生源地贷款这一惠民政策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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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324(2014)28-0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