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区视角下的“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区分
2014-07-20刘艳芳
刘艳芳
(吉首大学 师范学院,湖南 吉首41600)
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战略,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南武陵山区整体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基本功能为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武陵山区大多植被丰富,森林茂密,是三峡库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屏障。大湘西地区是武陵山区的一部分,属于限制工业农业开发,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的地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就是体现生态旅游开发的这一基本特点。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区视角下的“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区分,就是依据整体保护、点状发展的原则,将“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划分为三大功能价值区:核心功能价值区、主体功能价值区和边际功能价值区。
一、“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解析
功能是系统的对外输出,一般表现为被考察主体的目标效用[1],“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则是指“大湘西旅游文化带”所发挥的主要效能,也就是“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对大湘西旅游的实际功效,对大湘西旅游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旅游功能指的是旅游发展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发挥的有利作用[2];而旅游功能系统,事实上就是寻求平衡旅游供给与旅游需求的合理空间的相互作用体系,通过旅游规划实现旅游功能系统的良好运行,寻求建立最优的旅游作用空间体系[3]。“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就是这样的一种旅游规划,通过“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寻求大湘西地区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的动态平衡空间体系。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是一种旅游文化区域地带,是指世代居住在大湘西地区的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具有显明的民族特质的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态文化的总和,并作用于吃、住、行、游、购、娱旅游活动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文化区域形态。它是一种“以民族的核心分布区和一级旅游中心城市及王牌景区景点为依托,以交通干线为引导”的空间架构体系。具体是指在北起张家界市的慈利县,南至怀化地区的通道侗族自治县,其宽度为垂直于焦柳铁路线及其100~150km的地带,构建以张家界为龙头,以吉首为中心,以怀化为次中心,以名山、名水、名人、名城、名镇、名寨等为结点,采取点轴模式,形成由点带线,由线成圈的格局。它主要包括北、中、南三个民族文化旅游圈:北部是土家族文化旅游圈,以张家界市为中心,包含龙山、永顺、桑植、慈利四县;中部是苗族文化旅游圈,以吉首为中心,包含凤凰、花垣、古丈、保靖、沪溪、沅陵、麻阳、辰溪、溆浦九县;南部是侗族文化旅游圈,以怀化市为中心,包含新晃、芷江、洪江、会同、靖州、通道六县。由此形成点—轴—圈—带的层序性框架,从而构成“丰”字形的大湘西旅游文化格局[4]。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既是一种民族文化沉积旅游带,又是一种经济文化市场旅游带。其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质明显,文化特效分明,其功能价值合理,适宜,增效,具有1+1+1>3的效能。
二、“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元素的内涵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五大功能价值元素指向为:民族文化旅游功能、区域经济发展功能、社会保存认知功能、教化启智审美功能以及规范融通凝聚功能,具体内涵见图1。
图1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元素内涵图
(一)民族文化旅游功能
民族文化通常产生于该民族社会生活的沃土,内涵丰富,外延广大,全面反映了这个民族的历史来源、社会制度、经济生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哲学思想和审美观念等,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是不同地域文化的际遇和整合[5]。社区的文化功能更多的通过宗教文化来体现[6],那么“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文化功能价值,则是通过大湘西地区民族文化旅游来体现。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主要包括北部的“土家族文化旅游圈”,中部的“苗族文化旅游圈”以及南部的“侗族文化旅游圈”三部分,是一个集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多民族居住,民族特色凸现的地带。独特的土家族风光、苗族风情、侗族民俗成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吸引点[7]。“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不论是从文化人类学、宗教学的角度来考察,还是从戏剧发生学、舞蹈发生学甚至民族民间文学的角度来考察,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价值。大湘西地区民族文化资源丰富,三个民族文化旅游圈各具特色,为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旅游则是旅游者涉足、接触、观赏、体验异地文化及其环境氛围的过程[8]。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主要是指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民族文化因素,这部分民族文化因素能够为旅游业所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9]。而旅游业的“灵魂”是文化,民族文化旅游功能就体现了这一价值特性:其一是遵循民族文化发展规律,注重民族文化旅游原生态;其二是保护民族原生态文化,实现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其三是优化民族生态文化,提升民族文化旅游品质。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其民族文化旅游功能不仅体现在物质文化上,还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了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精华,使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得到展现[10]。大湘西地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丰富的精神内涵,能够对民族精神的培育发挥积极作用。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内涵、探究其文化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向深层次开发的需求,它能使游客更好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出的该民族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发展踪迹,从而达到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文化品位,扩大视野,增加知识的良好效果[11]。所以,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具有巨大的民族文化旅游功能。
(二)区域经济发展功能
旅游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是一种经济现象。“旅游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事业,又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12]旅游文化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旅游资源,在其开发规划、开发利用过程中都促进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大湘西地区而言,地形高低不平、交通闭塞,少数民族聚居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是湖南省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发展旅游产业是大湘西最大的出路。这一地区又是湖南省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是近年来旅游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强劲增长点。一方面,第三产业的开发和发展解决了该地区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同时也能赚取外汇、获取新的资产以不断完善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审视湖南省旅游资源分布和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发现,包括张家界市、湘西州、怀化市在内的湖南省西部地区具有发展旅游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且这几个地方各有特点,相互补充,客观上存在着一种旅游产业链条的内在联系。旅游产业是大湘西未来发展的优势产业、动力产业、富民产业和生态产业。“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能增强区域合力,促进大湘西经济发展[13]。
一是旅游产业将成为大湘西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旅游产业建设高潮迭起,国内旅游界常用“超常规、跳跃式”来形容大湘西的旅游业发展。湘西州按照“厚重的历史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神奇的山水风光”定位,着力打造“神秘湘西”品牌,荣获CCTV2006年度“中国十佳魅力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去处”等称号,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年均分别以百万人次和亿元的速度“井喷”式地增长。2013年湘西州又以“美丽湘西”“生态湘西”为总体部署,坚持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发展。张家界建市以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加快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大力加强基础性工作,基本实现了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把张家界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的目标。怀化地处湘、鄂、渝、黔、桂五省(市、区)周边中心地区,是武陵山片区的主要区域,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保存着中国最大的古城古镇古村落群。是侗、苗、瑶、土家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是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区之一。怀化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成为湖南文化旅游发展的新亮点。构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在服从区域旅游发展总体部署的前提下,利用著名旅游区张家界的名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市场交流、产品优化和地区协作,实现湖南西部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共赢局面,构筑“大湘西”旅游发展新平台,必将成为大湘西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是旅游产业将成为大湘西重要的就业产业。旅游产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快速发展的显著效果之一就是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世界旅游理事会1999年曾发布报告指出:“全世界范围内,旅游作为一个整体雇佣了全世界从业人员的1/10,已经成为世界上创造新就业机会最多的行业。”旅游业是以人的流动和消费为基础的综合性产业,关联性强,能够带动一大批相关行业的发展,能够更多地创造就业岗位,更大规模地吸纳就业。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的带动效应,围绕旅游大力发展大湘西文化产业、加工业、服务业、高效农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商品加工、旅游服务等,促进第三产业迅速崛起壮大,大力拉动消费增长。另外,科学地开发苗家刺绣、蜡染、扎染、银饰等民族工艺品,促进姜糖、山野菜、湘泉酒、弥猴桃、土家腊肉等地方特色食品市场日趋成熟,形成集生产销售旅游商品、服务、餐饮、住宿等为主导的综合旅游市场,从而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三是实现旅游产业在大湘西的升级增值。大湘西有着丰厚的独特性文化资源,具有以秦简文化、土家文化、苗文化、侗文化、红色文化、土司文化为主流文化形态的区域特质文化。构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意味着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观念,从而实现旅游产业在大湘西的升级增值:一是整合资源增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族文化,构建民族文化旅游带,必须整合旅游资源,使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有机结合,按照科学化保护中的开发原则,实现要素聚集,形成聚变效应。二是合作经营增值。加强与常德、贵州铜仁、湖北恩施、重庆黔江等周边地区的旅游区域合作与互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努力实现客源市场和目的地市场经营一体化。三是开发商品增值。坚持走产业发展、规模发展、集群发展、市场发展、科技发展之路,加快建立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发展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等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拉长产业链条。四是提升文化增值。挖掘和推介一批民族特色鲜明、具有原生态特质的旅游文化产品,积极培育旅游演艺市场,推出一批原生态旅游歌舞节目,形成旅游文化产品品牌。五是拓展服务增值。抓好旅游景区景点服务设施的完善配套,围绕旅游产业发展要素,拓展服务领域,开辟新兴服务项目,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社会保存认知功能
旅游文化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经济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具有社会保存认知功能。“大湘西旅游文化带”记录历史,承载文化,反映大湘西地区民族旅游文化事业。旅游文化是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介体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的总和,是对各种旅游文化现象的记载和保存,是各种旅游文化成果的积淀,这种旅游文化的积累和沉淀主要以物化形式和符号形式为主。如凤凰古城、永顺老司城、山江苗寨、芙蓉镇是以物化形式保存的旅游文化。而侗族大歌、八宝铜铃舞、高椅傩戏这类代表着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情感模式和行为规范等,则是以文字符号或音节符号的形式保存的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作为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一部分,无疑还有其重要的认知功能。如土家族的茅古斯舞,可以使人们了解远古时期土家人的生产方式;通过梯玛文化,可以感受土家族长久以来的信仰文化;少数民族的吊脚楼文化呈现着大湘西地区居住文化的特点。
(四)规范与融合凝聚功能
大湘西旅游文化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和民间禁忌,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功能。比如土家族人忌食蛙肉、蛇肉,苗族人禁砍村中风景林。这样良好的风俗习惯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平衡了该地区的生态系统,同时对来自其他地区的游客也会产生良好的规范功能。
交流功能又称融合功能,是指大湘西地区旅游文化与其他地区旅游文化的相互沟通,而沟通的媒介就是旅游介体,即旅游基础设施、旅行社和导游等。从旅游主、客体方面而言,主体可以将客源地的文化传播给大湘西,然后通过对大湘西地区旅游文化的观赏和感知,将该地区的文化回馈给客源地;从旅游介体方面而言,它在作为旅游主体与旅游客体交流的纽带过程中,同时吸收着两者的文化。交流功能是大湘西旅游文化不断注入新活力的保障。
旅游文化作为文化整体的一个分支,具有与文化功能相同的凝聚功能。大湘西地区作为多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虽然有各自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传统习惯,但在这些对凝聚力影响的浅层次因素中,个性与共性同时存在。如各族都依旧延续着原始社会留下的生活习惯和信仰,同时,新年伊始都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旧年的告别和新年的希望,共有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是凝聚多个民族的深层次文化因素。
(五)教化启智与审美愉悦功能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同时,文化也是一把双刃剑,而旅游文化更具有其教化功能,对于旅游者而言,旅游是感受多方事物、接受多方教育的最佳方式之一,是在旅游活动中收获的本质所在[14]。就旅游主体而言,既可以从物化的旅游资源中得到教育,又可以从精神的旅游文化中得到启示。法国学者让·梅特森认为,“旅游是一种休闲活动,它包括旅行或离开定居地点较远的地方逗留。其目的在于消遣、休息或为了丰富他的经历和文化教育。”[15]凤凰古城南面的南华山上清泉冽冽,草深林茂,野花遍地,树木参天,是一座万物争荣的绿色宝库和林海,提醒着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收到自然界的馈赠。设计精巧,做工考究的永顺老司城,则以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以及现实的建筑文化价值,展示着当地人民超凡的智慧。由此可见,大湘西旅游文化的教化功能是无处不在的。
所谓启智功能,就是指启发人的思维、智力,帮助人类不断创新的功能。千百年来,大湘西的山山水水养育了苗、土家、汉、侗、瑶等民族,培育出不少文学家、艺术家。如一代文豪沈从文便是出生在美丽的凤凰,通过对故乡人们生活的感知,创作了独具湘西韵味的文学作品《边城》;著名画家黄永玉的作品形式新颖,色彩纷披,意境清新幽远,技巧和风格秀劲缜密,他创作的《阿诗玛》版画插图具有浓郁的民间情调、强烈的民族装饰味及新颖的版画技巧。大湘西旅游文化在无形中又孕育着新的文化资源。
从某种意义上说,旅游活动就是一种审美活动。旅游是人们到异地“求知、求新、求奇、求异、求乐”的综合性审美活动[16]。大湘西旅游文化资源以多样的美而闻名。湘西第一美山天门山的壮美、索溪峪西海景区的奇美、武陵源景区的幽美、边城的秀美无不激发着人们的审美感情,提高人们对美的鉴赏力和领悟力。大湘西旅游文化资源具有民族性、多样性和区域性的特点,能满足人类高层次的文化消费,使其产生强烈的愉悦感。大湘西旅游文化的愉悦功能是有别于其他文化的本质性功能。
三、“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的区分策略
(一)“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单元划分
依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们提出建设湖南省的三大战略格局:一是“一核五轴四组团”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二是“一圈一区两带”的农业战略格局;三是“一湖三山四水”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大湘西地区是湖南三大战略格局的一分子,处于湖南城市化战略格局中的“大湘西城市团组”;湖南农业战略格局中的“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山脉山地农业带”;湖南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武陵—雪峰三山生态文明之一”。由此,“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功能价值区单元可作如下划分:
其一是核心功能价值区。怀化市为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点开发区,属于“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南部地区,是大湘西第二成立的城市,为国家铁路枢纽之一,居大湘西人口第一,城市规模第一,是南来北往的商业集散地,工业发达,经济实力强,但生态旅游发展滞后,旅游开发力度不够。因而,重点建设农业生态区是该核心功能价值区的主导内容,在主要包括河谷平坝及低坡丘陵地区,以种养殖业和村寨居住区为主,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并且加大对侗族民族文化旅游的深度开发,让怀化旅游业步入湖南旅游强省的快车道。其核心功能价值区的特点是优化、重点、深度。
其二为主体功能价值区。吉首是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限制开发区。属于“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中部地区,是大湘西第一老牌城市,国家交通枢纽之一,民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居大湘西人口第二,文化教育第一,工业第二,经济实力第二,城市规模第二,是商业和旅游以及文化产业的主要集散地,也是湖南唯一进入西部大开发的地区。在此主要包括地市级城市和县城,应充分利用城镇空间和产业基础条件,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适度集中人口、聚集产业,着力提高综合承载能力;苗族与土家族地区的城镇化、旅游产业化有着不一样的路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是其着眼点。其主体功能价值区的特点是限速、主体、适度。
其三是边际功能价值区。张家界是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属于“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北部地区,是大湘西第三成立的城市,国家民航枢纽之一,居大湘西人口第四,旅游实力第一,工业第三,经济实力第三,城市规模第三,有国家森林公园,世界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原生态特别好。因此,建立自然生态保护区是张家界的当务之急,这主要包括森林、高山草场及世界自然遗产,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生态旅游、种养殖业和必要的科学试验外,应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张家界一直是湖南旅游业的“龙头”,旅游开发已具备全方位而深层次。依据经济学上的“边际效应递减”规律,旅游的开发并不是开发程度越高越好,当旅游开发达到一定程度后,所有再开发的效果就会越来越弱。因此,限制开发或者禁止开发则是最好的选择,张家界各县区为限制开发区,对其生态旅游开发的力度尤其需要掌握好,应该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次”的原则[17]。国家森林公园就是禁止开发区,不适宜进行生态旅游的开发,而应该着力进行生态环境建设[17],这样的选择是张家界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力。其边际功能价值区的特点是零速、边际、保护。
“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单元划分详见图2。
图2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区分图
“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功能价值区分和五种功能价值元素之间,是一个有机的联系整体,建立主体功能区框架下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体现了科学观发展的要求[18]。怀化、吉首、张家界三大功能价值区均体现了五种功能价值元素,功能价值策略表现明显:民族文化旅游功能是“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的核心功能;区域经济发展功能与社会保存认知功能则是“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的主体功能;规范融合凝聚功能和教化启智审美愉悦功能则成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边际功能。怀化的核心功能价值区、吉首的主体功能价值区、张家界的边际功能价值区的划分,是为了达成旅游文化功能价值的四维目标,即:环境保护目标、经济发展目标、文化保存目标,均衡发展目标。从而有效建构国家主体功能区框架下的“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功能价值区分策略。
(二)“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划分条件
一是区位的优势度。大湘西位于湘、鄂、渝、黔、桂交界处,是湖南省的后花园,地理区位独特,承东启西,南联北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焦柳铁路、209国道贯穿南北,湘黔铁路、319国道和320国道跨越东西,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境内民族构成复杂多样,居住着土家族、苗族、侗族等30多个少族民族,拥有1个少族民族自治州和14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数的60%左右。
讲台上的高先生嗤笑一声:“你当锦衣卫坐在府衙里就能把案子都办了吗?我们锦衣卫是要查访四方,缉拿奸贼的!与亡命之徒做生死相搏才是常事!作为普通锦衣卫,你们文科念到此时已经足够了,剩下的等你们过了关自然是要继续补!”
二是地域的组合度。怀化、吉首、张家界三地是“大湘西旅游文化带”三个地区,地处武陵山区和雪峰山区,地理位置相联,区域集中,属于同一地区,地域的关联度组合度强。
三是政策的倾向度。首先是国家实施西部开发的战略构想,湘西州成为“西部旅游开发的桥头堡”,2000年6月9日,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湘西州进入国家西部开发范围,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湖南省委把湘西州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把湖南旅游分为长株潭、环洞庭湖、湘西、湘南和湘中五大旅游圈。湖南省要想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过渡,必须关注大湘西的民族文化旅游。2003年举行的湘西州旅游文化产业研讨会提出了旅游产业兴州战略,五年建成支柱产业(5%),十年形成主导产业(30%)。其次是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战略,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三大功能价值区划分体现了国家主体功能价值区的发展战略。
四是资源的特质度。大湘西旅游资源是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土家族、苗族和侗族文化旅游资源,使之成为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它是一种以土著(土家、苗、侗)文化为潜流,以楚文化为主流,以巴文化为干流,以汉文化为显流的多元一体的地域文化[19]。这种多元文化在大湘西土家族、苗族、侗族等民族中互相渗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文化趋同,所以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差异性和相似性成为资源的一种特质度。
五是品牌的效应度。“张家界”旅游品牌已成为湖南旅游业的极品;“凤凰古城”、“南方长城”、“德夯”、“猛洞河漂流”、“王村”等一系列旅游产品也深入人心,市场旅游态势强劲;“大湘西”的旅游品牌正在逐渐地被市场认可,它能形成湖南旅游业的据点,带动周边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并在湖南省旅游业发展中起“引爆”作用。
六是经济的发展度。大湘西处于我国不同梯度经济地带的临界点,山地农业经济、粗加工矿业经济、旅游经济、交通运输经济及农产品加工经济相互交杂,呈现多元化的经济态势,但从整体来看,大湘西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原生态保护较好,这就为民族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七是生态的承载度。“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都呈现一种特定的生态系统,这一地区的生态承载力有着自己的规律。生态承载力是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自我调节力[17]。
依据“大湘西旅游文化带”三大功能价值区划分的条件,大湘西境内各民族文化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大湘西旅游模式是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按照一定的空间层序体系,通过轴、点、线、圈的有机结合,形成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整体布局。
(三)“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划分作用
首先,它既依据行政区划同时又打破了行政区划界线的限制。
虽然张家界、湘西州和怀化三地区都是独立的行政区域,但在土家族、苗族和侗族文化三个民族文化旅游圈内遭遇到同类文化形态并不从属于同一个行政区域,所以行政区划不是旅游分区的唯一标准。行政区划是以行政实际管理的范围为描述依据,而民族的实际分布并不以行政归属为转移,即行政疆界和民族分布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对应关系,行政疆界取决于政治管理的需要,而民族的分布是一种文化现象[20]。“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是以大湘西民族文化的生态分布作为其构建格局的标准,而非大湘西的行政区划。民族的生态分布是指用一个民族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类型去表述其分布特点,它可以保证民族分布描述的完整性,不会人为地割裂民族的分布区域,能够从侧面反映该民族文化的特点。“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划分,就是在行政区划基础上的一种非行政区域的民族文化功能体现。
其次,它并不单纯由市场来决定,其功能也不仅仅局限于服务市场经济。
世界上最有效的经济可以导出一种工资和财产的分配机制,但这种分配机制有时甚至会使对自由市场机制最忠实的支持者也感到不满意,这就需要文化的倡导和矫正。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甚至于一个利益集团共享的公共物品或人力资源,其功能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没有文化的作用,人们之间的分工和交易将是不可能的。“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划分有利于旅游市场秩序的完善,有利于保障旅游经济行为的合理性,限制合法而不合理的经济行为,更有效地发展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业。
第三,它体现了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群体效应、共生效应和自增效应。
“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划分,有利于“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而“丰”字型的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格局更具有战略的眼光。采用旅游带的区域合作模式发展三地的旅游业,能弥补单一开发的各种不足,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找寻到一条具有民特色的大湘西旅游资源开发之路。由北到南的焦柳铁路主干线成为构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带的脊梁,土家族文化、苗族文化和侗族文化构成了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框架,由此而形成三地民族文化旅游圈。该旅游圈是以旅游资源为核心组成的具有一定地理范围的协作区域,是一定区域内各种旅游经济要素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区域空间组织形式,且具有层次性[21]。它依据民族的分布重心点来确定,并通过多级节点(景区景点,其中核心景区景点为一级节点,次核心景区景点为二级节点,在一级节点文化和二级节点文化之外还可存在可延伸节点文化,它是一些不太显眼的暂时没有名气的地域较远的文化节点,但它也能成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带的一分子)的连接作用,充分实现“1+1+1>3”的文化合力。
这样的功能价值区的划分,体现了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群体效应、共生效应和自增效应。群体效应即整体效应,“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就是强调整体布局,合理整合孤立、分散的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一个地方旅游资源的开发总有投资边际效应的衰减期,对于新的投资而言,投资效益将极大降低。这就要求对邻近周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以形成群体效应。共生效应是指各种旅游资源共生互补,大湘西旅游文化资源表现出明显的多类共生的特点,民族文化资源的可加工性很强,可塑性大,土家族文化、苗族文化和侗族文化既各具特色又交相辉应,其共生效应是非常突出的。而自增效应就是把各单元旅游资源联系起来,实现资源价值的增值,从经济学方面来看,旅游资源的最优利用应该是:边际社会成本(MSC)=边际社会收益(MSB),此时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最优化地充分利用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使整合的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效应增值。因此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提高民族文化品位,丰富民族文化含量,创造民族文化氛围,传递民族文化信息,构筑民族文化意境,这就是构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魅力所在。
第四,它能实现大湘西旅游业跨越式发展,保证功能价值区的“四维”目标得以实现。
新时期,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尽快把湖南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旅游产业优势,加速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的战略部署。湖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是我省旅游业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大省迈进的重要时期。要科学构筑包括大湘西旅游区在内的五个特色旅游区,促进旅游业全面发展,“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的构建,战略意义重大。湘西三市(州)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张家界的旅游业早已享誉中外,自治州和怀化市的旅游业也已初具规模。可是由于三地各自为政,已显示出后劲不足和资源单调的缺陷。如能构建大湘西旅游带,取长补短,共同开发,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连动局面,扩大客源市场,相互输送和吸纳客源,那么三地的旅游状况一定会焕燃一新[22]。“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周围名胜景点多,游客游览大湘西后,可以南下桂林,北上岳阳、常德,东至长、株、潭,西至黔东南。可是由于交通限制和各自为政及宣传力度、开发力度不够等原因,限制了大湘西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使得以往这一旅游圈附近的中外游客基本上只是北观烟波浩淼的八百里洞庭,南游山水甲天下的桂林。而在枝柳铁路开通及张家界飞机通航后,以往那种游客只限于游览“北张南桂”而不去近在咫尺的湘西州和怀化市的“怪圈”终于被打破了。这样,张家界就找到了旅游替代品和“后备军”——人文景观和民俗文化,增加了旅游的文化内涵,可与周边省区的旅游景区互相吸纳和输送客源。游客也可先进入“大湘西旅游文化带”,然后南下桂林,北上岳(阳)、常(德),东至长、株、潭,西插黔东南,从而形成跨省区的大旅游[22]。大湘西是湖南省的后花园,湖南要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过渡,就必须构建“大湘西旅游文化带”。基于“大湘西旅游文化带”构建基础上的“三大功能价值区”的划分,能形成湖南旅游业的据点,带动周边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并在湖南省旅游业中起引爆性的作用,这对推进湖南旅游大省的建设非常重要。
[1]蔡碧凡,俞益武,张建国,等.乡村旅游功能的实证研究[J].浙江农林大学学报,2008,25(1):95-99.
[2]洪文艺,胡希军.旅游功能的演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12):257-259.
[3]杨新军,窦文章.旅游功能系统:结构与要素分析[J].人文地理,1998(2):37-41,57.
[4]刘艳芳,周中华.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模式的构建[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44-47.
[5]曹诗图,李锐锋.旅游功能新论[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47-52.
[6]李吉和.现代城市民族地区社区功能探析:以武汉市回族社区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26-29.
[7]刘艳芳,刘於清.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策略[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57-61.
[8]张国洪.中国文化旅游[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3.
[9]王亚力.南方长城与凤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形成与开发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3:14.
[10]周必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精神的培育:以贵州为例[J].贵州社会科学,2008(6):40-43.
[11]肖 刚,肖 海,石惠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与开发[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2):107-111.
[12]于光远,马惠娣.关于文化视野中的旅游问题的对话[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13-18.
[13]刘艳芳,刘於清.试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带构建的应用价值[J].梧州学院学报2008(5):11-15.
[14]田东娜.浅议旅游教育功能的发挥[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1):71-72.
[15]刘 兵.旅游和旅游者[J].经济问题探索,1983(9):65.
[16]藏丽莎,师守祥.旅游功能的异化和回归[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317-320,325.
[17]董 巍,刘 昕,孙 铭,等.生态旅游承载力评价与功能区分研究:以金华市为例[J].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6):1024-1029.
[18]周绍杰,王有强,殷存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功能界定与机制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41-148,161.
[19]郑英杰.湘西文化源流再论[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97-103.
[20]杨庭硕,罗康龙,潘盛之.民族文化与生境[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79.
[21]刘艳芳,周中华.论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模式的构建[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44-47.
[22]谭忠国.构建大湘西旅游圈[J].怀化师专学报,2001(4):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