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扩容后对浙江经济发展的作用
2014-07-20刘敏
刘敏
营改增扩容后对浙江经济发展的作用
刘敏
本文从“营改增”扩容增围的背景出发,对浙江省实行“营改增”试点政策进行解读,深入分析了其对外贸企业税收负担与财务管理、浙江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以及税收征管方面的影响,进而提出不同层面的应对措施。
营改增;增值税;扩容
从2012年元旦开始,在上海市一些现代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营改增)开始扩容。国务院已将“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将给更多的现代企业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一、“营改增”扩容对企业及税收征管的影响
在真正推广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部分中小型企业发生了税负增多的问题。坦白说,仅就外贸企业而言,其深受“营改增”的影响。船务公司增加了货运代理公司的税点,增加了货运代理公司的税负负担,紧接着货运代理公司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外贸企业的运输成本,给外贸企业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营改增”降低税负是有条件的,即:用进项税额抵减销售税额。然而,因成本结构、生产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的进项税额低,加上试点区域实施政策不一致、不明确,因此部分区域很难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存在部分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的供应商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上述情况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税负。为免受“营改增”的影响,如今的外贸企业正在酝酿着让国外买家自己承担运货费,但这一想法要想实现存在很大难度,同时也易流失部分客户。再加上各个地区均没有确立物流企业税收政策,因此在施行“营改增”政策过程中有多数外贸企业会心存疑虑。
总而言之,外贸企业不可脱离物流活动而存在,物流行业涵盖了辅助业务与交通运输业务两大板块。而税费率的差异会给企业的合理避税带来机会,同时也会给税务部门的征管、外贸企业的费用结算产生不利影响。
对税收部门的影响。“营改增”得以推广实施后,浙江企业增值税纳税户愈来愈多。与其相对应的是,国税局成了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管理者,这无疑会导致一线征管人员数量不够。当然,也会影响到企业税务处理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必须要善于分辨,进行统一缴纳增值税,这样既有利于税收部门工作效率的提升,又使纳税人和税收部门双方征纳的工作程序得到大幅度地简化。
对纳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反映在发票有效管理、会计核算制度以及税务风险评估控制等上,这主要归咎于核算业务的复杂度更高。一方面,由于原营业税纳税人供应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他们要是想促成交易的话就得从小规模申请转成一般纳税人;另外一方面,为抵扣进项税额,扩容企业的身份要变为增值税纳税人从而可以看出此类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收核算更为繁杂。
二、“营改增”对浙江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
1.实施“营改增”之后,若抵扣掉一般纳税人所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在减负的同时还可起到增值税收入降低的效果。若浙江省实行此举措,通过预测,浙江省增值税收入则能够比上年度少一百六十三亿元之多。以如今增值税地方、中央1:3的分配体制进行计算,浙江省地税收入要下降40.75亿元。
2.“营改增”推行后,浙江省征收的营业税要远超过增值税的增加额,换言之,总税收额正处于一个不断下降的趋势。这主要归咎于:增值税的计税凭证式企业的增值额,营业税的计税凭证则是企业的营业总额。究根问底,“营业额”的实质就是基于重复征税减少之上再减税。换个角度看问题,浙江省税收收入之所以会进一步减少主要归咎于税负整体下降。
三、“营改增”对浙江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投资方面:“营改增”推行后,扩容企业的税负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其中最明显的就属现代服务业。其影响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由“营改增”区域性区域性优惠政策产生的影响能够有利于浙江经济产业的迅猛发展,大批资金流入浙江;其二,实施“营改增”,能在减轻税负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强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由于购入的固定房产要一些费用项目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不仅可以增加“浙江创造”的市场份额,还能吸引其他非扩容地区的企业来展开买卖交易的目光。但是,在企业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看来,行业发展步伐加快、投资再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已是大势所趋,这就会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及浙江省经济产业的升级、结构的转型。一系列数据表明,劳动密集型程度较高的企业就代表产能较为落后,因此税负比较重,而适者生存劣者淘汰的经济规律则会进一步加快企业产品的转型与产业的升级换代的步伐。
消费方面:实施“营改增”后,一些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的活力就会被释放出来,进一步转型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增加服务性价比。当然,市场上还会有一些服务价格“价内税成本”,为此能有利于减少消费者购服务时承担的税额。也正因为如此,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呈现出上涨的趋势,起到提振消费的效果。由此可以看出,对于经济发展杠杆和经济结构调整,“营改增”有着很明显的带动作用。
四、“营改增”扩容的对策
1.浙江省国税系统应当加大力度对征管人员和企业展开业务操作培训与“营改增”政策的学习,积极推动企业和新政策的无缝对接的进程,促使社会机构能带动内部员工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彰显其专业的优势。
2.作为企业,要以积极正面的心态同税务部门、甚至于其他社会机构联起手来一同开展业务操作培训,并搞好“营改增”政策衔接工作,对扩容前后的税负状况进行比较测算。除此之外,要深入分析由“营改增”带来的在成本及现金楼等上的财务影响,进而有利于企业对纳税筹划、商务合同、谈判策略、业务流程、产品定价、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合理应对并处理妥当。
3.“营改增”扩容工作的开展,既能强化国税地税税收分权改革,又能贯彻落实减税手段。“营改增”之后权利从地税部门转为国税部门,二者需面临协调的问题,这就需要浙江省国税部门积极主动地同地税部门联系,以正面积极的心态导入业户信息、提供征管数据名单等,仔细学习并积累工作经验。
4.专设专项补贴基金,扩容企业要积极利用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返还超额税收,减小税负压力。在返还时有关部门应验收把关简化程序原则,把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贯彻落实到实处。
5.“营改增”施行之后,我国针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有关劳务施行免税亦或是增值税零税率的优惠政策,能在强化外贸企业的竞争核心力的同时全方位地展现外贸企业出口免税的国家鼓励政策。但是因船运公司实施的税率并不是统一的,故外贸公司应严格依照企业出口实情同各个物流公司展开协商,力求价格最实惠,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出口费用。
[1]叶治斌,黄爱明.新编税法.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2]陈洁.“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研究.经济视野,2012;7.
[3]邹国全.北京:地区和行业“营改征”向两个纵横方向扩围影响深远.中国税务报,2012-08-08.
(作者单位: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