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江门市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实证分析为基础
2014-07-19鲁开垠
□ 林 伟 鲁开垠
地方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江门市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实证分析为基础
□ 林 伟 鲁开垠
政党都代表着一定社会群体的利益,那么民主党派代表谁的利益?本研究通过采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以广东江门市七个民主党派市委会提交到人大和政协的议案和提案作为主要研究素材,揭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倾向于代表弱势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同时论证该代表性应该予以进一步增强。
民主党派代表性;实证研究;江门市
政党都有自己的代表性,都要反映一定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这是政党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了自己的代表性,由此也引起人们对民主党派代表性的思考*朱世海:《协助代表人民利益》,《探索》,2009年第4期。。但总体而言,这一问题依然悬而未决。争辩各方的焦点和分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民主党派代表性的内涵是什么;二是是否应该强化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之所以产生分歧,有两个原因:一是从实践看,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归根结底就是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中代表谁的利益,而利益代表并非孤立存在,它必然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政治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我国不同地方的民主党派在代表谁的利益以及是否应该加强其利益代表性上可能因地区差异而产生分歧;二是从研究方法看,现有的研究往往从应然的角度对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进行考察,研究方法以历史分析和政策描述为主,这导致研究结果因客观性的缺失而出现分歧;即使个别研究试图开展实证分析,但由于其研究素材仍然是以问卷调查或访谈等形式获取的主观意见,其研究结果最终也难逃主观臆测的桎梏。鉴于此,我们认为,研究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一个相对科学的方法是具体到某个地区,深入研究该地区各民主党派利益表达的客观载体——参政议政稿,以真正了解该地区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中实际上代表了谁的利益,并根据该地区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党派自身发展状况,探讨是否应该强化其代表性。
广东省江门市整体发展水平上处于广东平均偏上水平,其民主党派代表性能大致反映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整体情况,因此本研究拟着眼于江门市七个民主党派市委会2003年至2012年这十年间提交人大和政协的议案和提案为主要研究素材,以构建线性回归模型为主要研究方法,辅以调研、文本研究,探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实际代表谁的利益以及为什么代表他们的利益;由此探讨该地方民主党派代表性的特征及目前是否应当增强民主党派的代表性问题。
一、民主党派代表性内涵的界定
对于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学界多从应然角度予以界定,认为民主党派代表性包括政党代表性、政治代表性和利益代表性等诸多方面;部分学者则从实然角度提出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就是利益代表性,只是在代表谁的利益这一问题上出现分歧——有的认为民主党派代表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罗振建:《论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有的认为民主党派是一部分社会群众具体利益的代表,也有的认为民主党派既代表所联系的社会群众和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也代表公共利益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袁廷华:《论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双重功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还有学者认为民主党派代表性包括从应然角度界定的政治代表性以及从实然角度考虑的利益代表性、界别代表性和人物代表性*沈艳:《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第3期。。
事实上,厘清民主党派代表性内涵的关键在于理解什么是政党的代表性。一般认为,政党代表性指的是政党代表了社会哪些人群的利益,这往往通过代表机构与公职候选人组成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构成状况来体现。通常情况下,政党所代表的社会人群的利益越多,此比例与社会构成越接近,其代表性越强,反之则越弱*谢峰:《提高政党代表性:国外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学习时报》,2010年10月11日第5版。。据此,我们认为,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应主要从实然角度来界定和理解,它是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所表达的某一或某些社会群体利益的总和。而且,在我国现行制度下,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诉求和所代表的群体利益都被客观固化为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稿,其中提交给人大的议案和提交给政协的提案是最主要的形式。因此,对民主党派成员提交的议案和提案进行研究,是客观把握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个案研究:对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实证分析
江门市现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和九三学社等七个民主党派地级市委员会,成员共3036人。近十年来每年全市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的议案和提案近百份,平均每30位民主党派成员就有1份议案或提案,比例很高。因此江门市民主党派成员的议案和提案对于研究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有着重大现实意义。限于数据搜集的要求,我们采集了江门市民主党派成员从2003年到2012年提交至江门市人大和政协的议案和提案共694份(含个人提交的议案和提案以及有执笔人记录的党派市委会团体提案)。以下是对这些议案和提案所作的实证分析。
(一)实证分析:对目前民主党派代表性理论观点的质疑
根据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内容和撰写人的身份和背景,我们将其分为四类,分别是“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利益”、“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代表议案或提案中所涉及群众的利益”和“代表公共利益”*林伟:《广东省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的实证分析》,《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其中,“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利益”的仅4份,“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的议案和提案有118份,涉及“代表议案或提案中所涉及群众的利益”的数据最多,共372份,而“代表公共利益”的次之,有200份。据此,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基本推论:第一,在实际的参政议政过程中,民主党派成员代表本党派成员利益进行政治诉求的比例很小,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第二,传统观点认为民主党派代表性主要体现为“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受到较大挑战,样本中只有17%的议案和提案涉及这类利益;第三,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参政议政中更愿意为某类具体的社会群体或公共利益提出政治诉求,涉及这两类利益的议案和提案比例最大,分别占54%和29%。可见,现实中江门市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性与当前学界的观点有较大的差距:在江门市,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主要集中在社会某一特定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如中小学生、老人、患者、中小企业)的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如医疗改革、食品安全、养老保险)两方面。
为进一步分析江门市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我们采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选取目前不少学者认为最可能影响民主党派成员利益代表性的三个因素,即撰写议案或提案人的年龄、学历和职称(或行政级别,以下简称“职称”)*朱世海:《协助代表人民利益》,《探索》,2009年第4期。,分析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性是否受其影响。
为此我们设以下变量:Y表示议案或提案的代表性,其中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利益占0%,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占17%,代表议案或提案中所涉及群众的利益占54%,代表公共利益占29%;x1表示议案或提案撰写人的年龄,其中 “小于等于45岁”的青年占10%,“46岁至59岁”的中年人占75%,“大于等于60岁” 的退休人士占15%;x2表示撰写人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占12%,“本科学历”占65%,“本科以上学历”占23%;x3表示职称,“初级”占6%,“中级”占23%,“高级”占71%。据此得到以下回归统计表(表1)、方差分析表(表2)和线性回归模型参数表(表3):
表1 回归统计表
表2 方差分析表
表3 线性回归模型参数表
表2的方差分析是对回归方程的回归效果检验。其中F值等于3.09,大于置信度95%的F值(F0.05(3,700)),表明模型各自变量x与因变量Y之间有着明显相关性,自变量的变化反映了应变量的变化,因此,该回归模型是有效的,它能较为真实地反映现实中民主党派成员的年龄、学历和职称与其撰写的议案或提案的利益代表性之间关系。换言之,通过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是可行的。
其次,由表1得知,模型的整体相关系数R=0.115179,R2=0.013266,调整后的R2=0.008976<0.5,即该回归模型拟合程度不高,这意味着撰写人的年龄、学历和职称对议案或提案的利益代表性的影响不显著。
最后,根据表3的各项参数值,该线性回归模型的表达式为:
Y= 2.55+0.133x1+0.048x2+0.067x3+ε。
从t值看,三个变量——年龄x1、学历x2和职称x3的系数均不显著,三者t统计量都小于t的边界值3.18(TINV(0.05,3)),这再次验证了江门市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年龄、学历和职称对其撰写的议案和提案的利益代表性没有显著影响。
从上述回归分析可见,目前有关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理论对民主党派的实践缺乏有效的解释力。
(二)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实证考察的新发现及其原因剖析
从统计数据来看,2003年至2012年这十年间,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本党派成员利益的议案提案只有4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代表本党派所联系群众利益方面的议案和提案则呈逐年下降趋势;表达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议案和提案占了五分之四强,且其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相较于本党派所联系具体社会群体,绝大多数党派成员更关注老人、青少年、患者、城市低收入者、归侨、中小企业等社会特殊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具体利益,更倾向于关注公共利益。此外,我们发现,民主党派成员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与其利益代表性没有显著相关性。
根据我们的观察和研究,江门市民主党派在实践中之所以会形成上述利益代表倾向,主要原因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当前民主党派成员在入党时已经过筛选,绝大部分成员的学历处于大学本科或以上水平,作为提案或议案的撰写人更不乏硕士和博士。高学历使得民主党派成员具有作为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情结,从而在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淡化民主党派代表性中的利己性和局部性,突出知识分子与生俱来的利他性和全局性*朱世海:《协助代表人民利益》,《探索》,2009年第4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而学历是大专、本科还是研究生对知识分子身份的定性并无影响,因此学历结构对民主党派利益代表性没有影响。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民主党派并非对本党派成员和自己所联系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当这些利益没有较好维护时,他们同样会积极争取。例如,江门作为知名侨乡,早几年有不少涉侨问题亟待解决,因而致公党江门市委会早年的议案和提案中有不少涉及“华侨农场”、“侨房拆迁”等问题。但在这些利益得到较好维护后,民主党派所关心的重点便转向了弱势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例如,随着涉侨问题有所改善,致公党所关心的问题与其它党派趋于一致,更多的转向关注诸如“发展工读教育”、“精神病患者救助”、“食品安全”、“主要交通道路扩建”等问题;第二,在现有政治框架下,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多寡与成效跟其职称的晋升毫无关系,全凭其一腔热情,因而民主党派成员的职称与其利益代表性也没有显著相关性;第三,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热情通常与其党龄和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间长短相关,时间越短,政治热情越高,反之亦然;而与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的年龄没有太大关系。因此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与其成员年龄结构也没有显著相关性。
既然年龄、学历以及职称均对党派代表性没有显著影响,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了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呢?为此,我们在江门市委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与数十名来自民主党派的政协提案撰写者进行座谈,最后发现,能够影响民主党派代表性的主要因素是党派成员的界别。然而,由于界别因素难以完全用数据进行量化而无法进行回归分析,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从搜集所得的议案、提案中寻求线索并求证于撰写人的方式来总结界别因素是怎样影响党派代表性的。
通过调研发现,界别因素对民主党派利益代表性的影响,主要体现着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界别背景越相似的党派,其代表的利益越相似。如民盟和民进的成员结构在所有党派当中最为接近,他们所代表的利益也最为接近。第二,不同党派尽管都愿意声援同一弱势群体,但是因为彼此的界别不同而在问题的关注点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方面互不相同。比如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以中小学老师为主体的民进直接提出“提高教师待遇”、“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的建议,而来自经济界的民建成员则更多关注于原国企兼职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第三,以教育界成员为主的党派,代表本党派所联系群众的利益的倾向性更大,如民进和民盟的提案中有不少涉及该党派所联系的教师的利益。而专业性同样较强的农工党和民建则没有明显呈现出上述倾向。这是因为农工党和民建所联系的群众主要为医卫界人士和企业家,他们在社会已经属于中势或强势群体,而教师群体在某种程度上仍是弱势群体。第四,随着各党派所发展的新成员界别越来越呈现交叉融合趋势,不同党派的利益代表立场也整体趋同,这突出表现在各民主党派十年来所提交的议案和提案全都以代表社会特定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为主,以各自所联系群众为辅,而几乎不涉及党派成员自身利益。
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现状特征及其对策分析
为验证江门市民主党派利益代表性是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性,我们查阅了近十年广东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提交至省政协的团体提案目录,并对这些提案目录进行整理和研究,结果发现,“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利益”、“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代表提案中所涉及群众的利益”和“代表广大群众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比例与江门的比例相当接近,分别为1%、19%、39%和41%。因而,对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代表性的基本特征。以下,笔者以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分析为基础,结合广东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的数据,总结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现状特征,并针对这一现状特征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主党派代表性的现状特征
第一,民主党派对本党派成员利益的关注程度比较低。从搜集的数据来看,广东省有半数的民主党派在过去10年从未提交过代表本党派成员利益的提案,而在最近5年,除了民盟和民进在涉及教师待遇的提案中有提及本党派成员利益外,其它党派提交的提案均没有涉及本党派成员的利益*林伟:《广东省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的实证分析》,《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这与江门市的情况一致。因此可以推断,民主党派对其成员利益的关注非常之低。
其次,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更多地参与其他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及公共利益的表达。这是对广东省委会和江门市委会的数据进行归类分析即可得到的结论。
第三,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年龄、职称、学历与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以考察江门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分析广东省民主党派代表性是否受党派成员年龄、职称和学历的影响,其结果也是没有显著相关性。
第四,界别分工是影响广东省各民主党派利益代表性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已在江门市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研究中得到证实,而我们也在广东各民主党派省委会所作的调研中得到相同的答案。
(二)强化民主党派代表性的理由和对策分析
探讨民主党派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要回答是否要强化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对此,我们认为,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环境构建以及党派自身建设等因素考虑,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应该强化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尤其是在维护好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强化民主党派在维护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方面的代表性*林伟:《广东省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的实证分析》,《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理由如下:
(1)从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应该予以加强。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经济的大转型时期,社会阶层出现前所未有的多元化现象。不同社会阶层体的群体利益容易被过度代表或代表不足。在当前不适宜成立新政党的情况下,民主党派为社会弱势群体表达利益,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政党制度的主体结构与社会结构不相适应而带来的利益表达不均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政党功能替代*朱世海:《协助代表人民利益》,《探索》,2009年第4期。。另一方面,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互相博弈时有发生,不同阶层的实力对比不断变化,现在处于中势甚至强势群体的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社会群众有可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成为易受伤害群体,例如广东广州、佛山、江门等地的医务工作者因医患关系的日趋恶化已经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果农工党放弃对本党派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利益,这不仅无法有效维护其党派主要成员的利益,而且也间接影响社会阶层关系的良性发展。
(2)从构建良好的政治环境来看,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应该予以加强。珠三角地区的政治协商氛围和整个城市的民主政治环境一直都处于良性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相对温和、不容易滥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普通公民懂得权利与义务,知道何时应该质询和质疑、何时应该谦让和妥协。究其原因,除了人文和历史的因素外,我们在与广东政协和江门政协提案委员会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的座谈中了解到,民主党派成员不遗余力地为社会弱势群体及公共利益建言献策,是这片土地良好政治氛围能够形成和持续的重要原因之一。党派及其成员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表达诉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利益表达不均衡,为社会不同阶层的和谐相处提供减压阀的作用。
(3)从民主党派的发展需要来看,党派的代表性应该予以加强。我国大多数地方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原本对新成员身份的准入特别严格的党派因现实条件变化而放宽了新成员的身份要求。这在广东也不例外。例如民革江门市委会以前主要以原国民党军政人员作为发展对象,现在可以发展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的后裔及某些亲戚关系的成员,以及与台湾各界有紧密联系的人士;台盟广东省委会以前发展对象是台湾籍人士,现在对台湾省人的外孙等也予以发展*林伟:《广东省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的实证分析》,《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我们可以预测,这些党派在党员发展的问题上将会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在党派的发展对象和所联系的群众范围尚不能随意变动的情况下,解决该问题的最好办法,莫过于扩宽自身的代表性,为更多的社会阶层利益乃至公共利益而代言。只有这样,这些党派才不致于因为传统发展对象的日益萎缩而失去长足发展的空间和自身存在的价值。
另一方面,以专业或行业作为界别特征的党派也与其他地区相仿,出现界别特征淡化的现象,各民主党派基于实用性考虑,更愿意到高校找“高帽子”,到经济界挖“皮夹子”,到政府部门寻“印把子”,以致于不同党派之间的界别特征日益模糊,这在民盟、民进、九三学社这三个党派中体现得尤为突出。这一现象无疑导致不同党派在为民请愿的时候容易发出相同的声音,制约着党派之间的异质性发展。因此,对当前的民主党派而言,在适当关注本党派及其所联系群众利益的同时,仍需从党派主要成员的专业视角更多地参与社会特定群体及公共利益的表达,以提升本党派代表性的优势,推动本党派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结 语
党派的代表性实质上就是党派的利益代表性。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较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所呈现的利益分化并不一致,甚至出现巨大差异,因此我国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不能一概而论。本研究显示,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由于党派成员的自身权益已经得到较为充分的保障,民主党派在弱势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更为主动,也更应主动;反之,我们也可以推导出,在欠发达地区,当党派成员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时,民主党派代表性的这种利他性与全局性必然会受到客观限制。□
(责任编辑:黄天柱)
2013-10-15
林伟,女,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党理论研究、港澳统战理论研究;鲁开垠,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民进广东省委副主委,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党理论研究、经济学研究。
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广东省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的实证分析”(编号:XT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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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092(2014)02-00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