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法在幼儿教育中的运用
2014-07-17冯美娣
冯美娣
幼儿思维水平以实物形象直观,慢慢地过渡到模象直观、言语直观水平。所谓直观,就是针对幼儿的形象思维特点而展示的形象。在运用直观法的教学中,教师要注意直观的背景性、直观法的思维核心性、过程性和层次性。教师应该针对幼儿的不同思维水平,有意识地利用直观手段,促进幼儿思维水平的发展。
直观法形象思维抽象思维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儿童是用“形象、色彩、声音”来思考的。在对幼儿的认知过程和思维特点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三至六七岁幼儿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他们依靠事物在头脑中的具体形象、表象以及对表象的联想而进行思维。因此,在对幼儿的教育中,利用直观手段提供各种刺激对提高幼儿的注意力、理解力、记忆力等思维能力有好处。
一、直观教学法的种类及运用
根据直观的难易程度的不同,直观教学法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
实物直观,是借助感知实际事务进行的直观方式。比如说,带幼儿到大自然中观察,在大自然中,幼儿能直接感知碧绿的草地,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飞舞的蝴蝶,鲜艳的花朵,也会看到云朵的不同形状,花儿的不同色彩,自然界的各种声音,甚至观察各种动植物之间的联系。这些对丰富他们的知识和经验,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强大的背景。比如,当以后学习“蓝天”“白云”“树叶沙沙声”等语词的时候,头脑里会产生直观的记忆。当学习动植物的时候,幼儿会对自己曾观察过的动植物形态特征、习性有个初步了解的基础。
实物直观性是一种发展观察力和发展思维的力量,它给认识带来了一种情绪色彩。由于视觉、听觉、感受和思维是同时进行的,在儿童的意识里就形成一种情绪记忆。这种经验越丰富,幼儿记忆里的表象和概念就能相互联系,从而促进智力的发展。苏霍姆林斯基就提倡教师应该带低龄儿童到大自然中去,训练儿童的思维。
模象直观,是借助对事物的模拟性形象直接感知而进行的直观方式。比如,各种图表、幻灯片、模型和教学电影电视等的观察和演示等。除了缺乏嗅觉和触觉的直观性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幼儿生活经验的不足。它们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放映影片可以不出门而知天下事,如在夏季看到动物的冬眠;可以动态展示事物的发展过程,如几秒钟看完开花的过程;可以反复观察操作使用。图片、模型、示意图等手段利用了幼儿思维中运用表象思维的能力,它一般要建立在对事物的具体形象的基础之上。因此,得调动学生以前的一切生活经验。比如,在数学课上,教师把苹果、篮子、树画出来,然后转到示意性的图画,用圆圈来代表,教幼儿做加减法的运算。这种“画”题的教学方法,指导幼儿由鲜明的形象到达符号式的描绘,不仅运用了幼儿的形象思维,还在此基础上向高级的抽象逻辑思维过渡。
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语言作用下,借助学生对语言的形式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语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词的运用是由“形象、色彩、声音”进行形象思维走向用概念进行思维的进步。我们可以用词来创造可以经常看到的东西的形象,如脸蛋红通通的小妹妹,高大整齐的房子,也可以创造不可能直接看到的东西,如美丽的极光、惊心动魄的火山爆发、神奇的太空世界等形象。
幼儿可以借助言语理解更抽象的实物,但言语直观所引起种种表象,不如模象和实物直观完整、鲜明和稳定。因此往往结合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例如,有教师教授幼儿音乐课,在导入新课时,教师把设计好的语言以抒情的朗诵、优美的语言、传神的手势、会说话的眼睛传给学生,就会取得感知以形,晓之以理的效果。如在音乐课教唱《热爱地球妈妈》时,教师边示范唱边随乐动作,让孩子对曲子有个完整的认识,然后教师运用形象的语言,向孩子传达地球的运动规律,并示范诙谐有趣的动作,孩子的积极性一下就上来了,孩子很容易记住歌词,并能边唱边表演。
二、幼儿教育中运用直观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在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运用直观法只停留在吸引学生眼球上,对直观法在幼儿一日活动中的运用,对直观法在幼儿教育中的目的并未引起自觉。
1.直观法的背景性
幼儿园教育中,幼儿的自由自主活动较多,教师应该在一日活动中进行教育与保育,引导幼儿学习生活中的知识,形成对事物的初步概念,培养幼儿的探究精神、创造兴趣。因此,除了正常的课堂组织中自觉运用直观法外,教师对直观法在散步、游戏、郊游等活动中的运用更要引起注意。不能让儿童的意识跟周未的世界隔绝开,根据幼儿的思维特点和认知规律,儿童能够明锐地感知那些鲜明的、富于色彩、色调和声音的形象,并把它们牢牢地记在脑海里,教师要让周围世界、自然界不断地以鲜明的形象、画面、知觉和表象来培养学生的意识。
有了丰富的感性知识,幼儿学习语言、音乐、绘画、数学等就有了丰富的思维材料。比如,教师利用散步时间,带领孩子观察油菜花地,观察油菜花的色彩、形状,在活动中又见到很多蜜蜂、蝴蝶,引导孩子思考蜜蜂和蝴蝶在油菜花中干什么?以此为基础进行语言、美术、音乐、科学等领域的学习和探索。有教师借助参观动物园教小孩如何正确连贯的语言表达:先问小朋友怎么去动物园?到动物园看到了什么?你喜欢什么动物?它长什么样?它爱吃什么?总之,以实物为直观手段是丰富幼儿感性经验,引发幼儿思考的一种比较重要的方式,它能利用周围环境的一切动用学生的感知觉,让它们产生情绪记忆,激发思维的火花,为各种学习提供背景。
2.直观法的思维核心性
虽然丰富幼儿的感性知识是幼儿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教师不能忽视问题的核心,即发展幼儿的思维力。运用直观法,最重要的是引发问题或者补充经验,聚焦幼儿对核心问题的思考。因此,一种直观手段的运用,是为了问题的解决。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是用声音、色彩、声音来思维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应当停留在具体形象思维上。”形象思维是向抽象思维过渡的不可缺少的阶段。教师要注意引导幼儿从研究活生生的事实和现象,探寻事物间的因果关系,逐渐掌握抽象概念的技巧。也就是说,直观是为了儿童摆脱直观形象,将思维过渡到概括性和规律上去。若教师片面强调直观,造成直观过度,反而会分散幼儿注意力,妨碍幼儿思考问题。粗略地观察一下幼儿教师做的课件,有些教师就过分运用一些与讨论主题无关的图片以求所谓美感,用一些打字声、爆炸声破坏了课堂气氛,引起学生哄笑,教师在备课时注意力似乎偏离了问题的核心,而指向了吸引幼儿注意力上。
3.直观法的过程性
幼儿教育原则提醒我们,直观性应该贯彻在整个幼儿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每堂课需要注意教学的直观性,这种理解是非常片面的。幼儿学习的特点,要求教师注重直观性原则的使用。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在时间中发展的过程,因而教师在使用直观法也应注重直观法的延续性、连续性。
例如,有一位教师在课堂上讲:“公鸡和母鸡在一起会生小鸡,公狗和母狗在一起会生小狗,公狮子和(上接第159页)
犯出现过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和学生实践能力;另外,还能够使学生确定对自己有意义的琵琶学习目标,从学习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
重视体验教育不能只“学”不“习”,高师琵琶师范生不仅仅是演奏的主体,“准老师们”还应被给予亲自执教的机会,教学中要充分利用课内外课堂,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去体验和积累实战经验,以提升执教能力,让学生在充分实践中获得真知。主体性教学使教师的角色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引导者、参与者、顾问,学生则成为学习的主人。
2.教学内容系统化
琵琶器乐学习难度大、内容多,加上学习时间短,给高师琵琶教学在质量和效率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高师琵琶教学沿袭了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进度安排基本由教师主观决定,缺乏规范的统一教材使高师琵琶教学显得系统性不够,学生们对演奏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难以形成规律性认识,对于知识的掌握也颇为零散,不利于提高教学效益和能力培养。我认为教师很有必要对基本演奏法、琵琶器乐知识、教学中常见问题等内容做系统讲解,建立高师琵琶规范化教学体系。由于教材是最能够让知识系统化的学习工具,要想提高教学效率和达到能力培养目标,高师琵琶教材规范化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当代大学生们普遍存在自我定位高、成才欲望强但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的心理特征,琵琶器乐学习内容过多或过难,都很有可能影响和挫伤他们的自信心和学习热情,因此高师琵琶教学的成功不在于灌输知识数量的多少,而应正确处理好“师范性”和“专业性”这一对关系,提高学生执教能力和学习兴趣是我们最应考虑的。
参考文献:
[1]黄卫英.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J].新课程,2008,(7).
[2]李景侠.中国琵琶演奏艺术[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8).
[3]焦岩岩.我读《教育——财富蕴藏其中》[J].早期教师(教师版),2008,(6).
基金项目:
1.常熟理工学院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南丝竹中的“艺人琵琶”音乐探究(QS1114)的阶段性成果。
2.熟理工学院2013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PBL模式在音乐师范专业民族乐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与实践(JX11012134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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