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侠传》的版本、作者及其意义
2014-07-17罗立群
罗立群
(暨南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510632)
明代编辑文言剑侠小说选本蔚然成风,《剑侠传》、《增订剑侠传》、《二侠传》、《女侠传》等辑本纷纷出版,其中最有影响的辑本是《剑侠传》。《剑侠传》所选篇目较为优秀,内容独特,类型单一,说明编辑者对“剑侠”有明确的认识和有统一的选编标准。因此,《剑侠传》的问世,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与分类研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剑侠传》的研究,学界还没有给予充分关注,只有两三篇考证文章,更遑论其在小说史上的意义了。鉴于此,本文试图对《剑侠传》作一次全方位的研究。
一、《剑侠传》的版本问题
流传至今的《剑侠传》有四卷本和一卷本两种版本,现存于《古今逸史》、《秘书二十一种》、《丛书集成初编》、重编《说郛》、《五朝小说》、《唐人说荟》、《龙威秘书》、《唐代丛书》、《说库》、《艺苑捃华》诸丛书中,单行本的《剑侠传》有隆庆三年已巳(1569年)春三月履谦子刊刻本,在四卷本的基础上附录一卷。
(一)四卷本《剑侠传》
四卷本《剑侠传》,现今所见最早本载于《古今逸史》,题明新安吴琯校,不著作者,亦未标明各篇出处,是诸丛书中唯一的明代刊本,所收共三十三篇。卷次和目录如下:
卷一:老人化猿、扶余国王、嘉兴绳技、车中女子、僧侠、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
卷二:卢生、聂隐娘、荆十三娘、红线、田膨郎;
卷三:昆仑奴、许寂、丁秀才、潘将军、宣慈寺门子、李龟寿、贾人妻、虬须叟、韦洵美、李胜、乖崖剑术;
卷四:秀州刺客、张训妻、潘扆、洪州书生、义侠、任愿、花月新闻、侠妇人、解洵娶妇、郭伦观灯。
此外,丛书《秘书二十一种》、《丛书集成初编》也收录了四卷本《剑侠传》。《秘书二十一种》是康熙七年星源汪士汉根据《古今逸史》刊版重编刻印本,《丛书集成初编》是民国廿四年至廿六年上海商务印书馆以《古今逸史》为底本的排印本,两部丛书所收《剑侠传》全同于《古今逸史》四卷本。汪士汉在四卷本前写了一篇短文,题为《剑侠传序》。
宋初,李昉等人编篡《太平广记》,列“豪侠”类,收录唐五代小说二十五篇,分为四卷。两相对照,共同收录共十九篇。从所选篇目及分卷来看,四卷本《剑侠传》应该是在《太平广记》“豪侠类”的基础上选编而成的。
隆庆三年刻本《剑侠传》是较早的一个辑本,卷首写有弢庵居士《〈剑侠传〉引》,卷末有刻印者履谦子作的《刻〈剑侠传〉跋》。履谦子在跋中说:“旧版近胡涂,是用番刻。”说明在此之前,《剑侠传》已有印本问世。此刻本在四卷本的基础上增录了一卷,多补了四篇,篇名如下:
张守一、张祐、白廷让、青城剑术。
《张守一》写吕用之荐假剑客张守一惑高骈事,本自唐人郑廷诲《广陵妖乱记》(一说此书为罗隐撰),编者对原文略加修改。《张祐》出自唐冯翊《桂苑丛谈》,原名为《崔张自称侠》。《白廷让》即宋人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中的《白万州遇剑客》。《青城剑术》一篇为明初李昌祺《剪灯余话》卷二中的《青城舞剑录》,编者亦略加改写。四篇内容虽有真假剑侠之别,但皆为剑侠题材。
在清代,单行本问世的《剑侠传》还有一些,几乎都是以《古今逸史》本为依据而翻刻的四卷本。如咸丰七年(1857)王龄刻本,光绪年间任谓长图画本,光绪年间郑官应刻本(与其本人选编的《续剑侠传》合并出版)等。
(二)一卷本《剑侠传》
一卷本最早见于丛书重编《说郛》。重编《说郛》一百二十卷,姚安陶珽于顺治三年编次,目录前标明“天台陶宗仪篡,姚安陶珽编辑”。此丛书收《剑侠传》一卷,共十一篇,篇名如下:
老人化猿、车中女子、僧侠、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卢生、聂隐娘、荆十三娘、红线、田膨郎、昆仑奴。
书中仅著“唐”,不著作者,亦不注明出处。《五朝小说·唐人百家小说》是据《说郛》、《说郛续》刊版重编印本,录有《剑侠传》一卷,全同重编《说郛》,唯书册封面著作者题为“段成式”。
《唐人说荟》、《龙威秘书》、《唐代丛书》、《艺苑捃华》、《说库》诸丛书皆乾隆年以后辑本,都录有《剑侠传》一卷,共十二篇;与重编《说郛》、《五朝小说》本比较,少了《红线》一篇,多出《贾人妻》、《虬须叟》两篇,皆署名“唐段成式”。
一卷本未见有单本流行。
(三)二卷本《剑侠传》
二卷本《剑侠传》未见流传。此版本的记载见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剑侠传》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旧本题为唐人撰,不著名氏。载明吴琯《古今逸史》中,皆纪唐代剑侠之事,与《太平广记》一百九十三卷至一百九十六卷所载豪侠四卷文尽相同。”①(清)纪昀总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3692 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检今存《古今逸史》本为四卷,且录有宋代剑侠小说,与《太平广记》“豪侠”四卷不尽相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题有误。
(四)五卷本《剑侠传》
五卷本《剑侠传》的编辑者是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周诗雅。现存有周诗雅编辑五卷本《增订剑侠传》,据书中作者自序称,他曾于万历庚戌年(1610)刻《剑侠传》五卷本。此辑本应与现存四卷本、一卷本皆不同,可惜已佚失。
二、《剑侠传》的作者问题
明清时期刊行的《剑侠传》,或不署作者名,或题名“段成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剑侠传》书名与作者,“盖明人抄袭《广记》之文,伪题此名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进一步展开讨论:“吴淑……所著《江淮异人录》三卷……凡二十五人,皆传当时侠客术士及道流,行事大率诡怪。唐段成式作《酉阳杂俎》,已有《盗侠》一篇,叙怪民奇异事,然仅九人,至荟萃诸诡幻人物,著为专书者,实始于吴淑。明人钞《广记》伪作《剑侠传》又扬其波,而乘空飞剑之说日炽,至今尚不衰。”②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见《鲁迅全集》,第9 卷,第100 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鲁迅不仅指出所谓唐段成式撰本《剑侠传》系明人伪作,且认为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盗侠》、宋吴淑《江淮异人录》是此类作品的滥觞。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考定是书为明人王世贞编撰。余先生指出:“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七十一,录文十六首,皆其自著书之序,有《剑侠传小序》。”③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第1167 页,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认为王世贞之父为严嵩父子所害,世贞无处伸冤,愤当时司寇惧怕严嵩权势,希望有剑侠投袂而起,杀奸除贼,以快民心。其编辑《剑侠传》的动机是为了抒发抑郁之情怀。隆庆三年(1569)履谦子刻本的发现,似乎为余嘉锡的论断提供了验证。此刻本卷首弢庵居士的《剑侠传引》与王世贞《剑侠传小序》文字完全相同,可以断定作者是同一人。有研究者认为,隆庆刻本的发现对于《剑侠传》选辑者问题的解决有着重大的意义,应该可以成为定论。①李程:《〈剑侠传〉成书及选辑者续考》,载《明清小说研究》2012年第4 期。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较早写文章阐述隆庆刻本《剑侠传》的刘荫柏就不同意余嘉锡的观点。他认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的二卷本是存在的,它不同于《古今逸史》中的四卷本,可惜已经佚失了。四卷本《剑侠传》绝非王世贞辑本,王世贞辑选本《剑侠传》可能是另一个版本。②刘荫柏:《隆庆刻本〈剑侠传〉叙录》,载《文学遗产》1985年第2 期。
如果仔细分析、综合考量,四卷本《剑侠传》的编辑者是王世贞的说法,还不能成为定论。其一,目前还没有任何文献可以证明弢庵居士是王世贞的别号,也没有文献记录王世贞与履谦子有过交往。其二,隆庆三年王世贞还健在,声望极显,若四卷本《剑侠传》出自其手笔,履谦子在跋中应该谈及,更应以此为号召促其行销,为何只字不提?其三,王世贞《艳异编》大约编定于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履谦子在隆庆三年本《刻〈剑侠传〉跋》中讲明是翻刻,说明此书有旧版。如果四卷本确为王世贞编辑,那么当与《艳异编》的编辑差不多同时。《艳异编》有“义侠部”,正集收九篇,续集收四篇,十三篇中有七篇与《剑侠传》重复,但其中四篇篇名不同,分别是“虬髯客传”、“红线传”、“昆仑奴传”和“虬须叟传”;《剑侠传》则作“扶余国王”、“红线”、“昆仑奴”和“虬须叟”。更重要的是,《艳异编》设“义侠部”,将“红线传”“聂隐娘”等剑侠小说与“乐昌公主”、“柳氏传”等非剑侠题材合在一起,而四卷本《剑侠传》选编者有明确的“剑侠”概念,统一的选编标准,文体意识清楚,绝不混编。同一位选编者,差不多同时编辑的作品,“剑侠”概念、篇名及文体意识为何会出现如此不同?
三、《剑侠传》的意义
“剑侠”称谓最早出现于唐代的道教典籍。相传为唐代道士罗公远、叶静能所注的《真龙虎九仙经》中有“遇剑侠”称谓,经云:“第九遇剑侠者,或因遇于宝剑,亦得随意东西变现也。”③《道藏》(4),第321 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修道者因得到宝剑,道力突飞猛进,遂得神术,并冠以“遇剑侠”的称谓,所论虽具有浓烈的宗教意味,却成为“剑侠”这一广为流传的词语的滥觞。“剑侠”这一称谓在唐代并不流行,同一时期的其他文献中几乎不见记载。北宋以后,“剑侠”一词开始流传,出现于各类文献中。苏东坡在《渔樵闲话录》中曾对唐传奇中的女剑侠发出感慨:“噫!吾闻剑侠世有之矣!然以女子柔弱之质,而能持刀以决凶人之首,非以有神术所资,恶能是哉!”④《苏轼文集·佚文汇编》,第2617 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宋洪迈《夷坚志补》卷一四《郭轮观灯》篇中的青衣角巾道人,打抱不平,痛殴调戏妇女的一群恶少年。他对郭伦说:“吾乃剑侠,非世人也。”⑤《剑侠图传全集》,第79 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剑侠是一类独特的群体,与游侠、豪侠皆不同。⑥罗立群:《论唐代的侠风与两种类型武侠小说》,载《南开学报》2012年第1 期。后者或表现藏匿亡命、背公私党的疏狂,或体现仗义疏财、知恩图报的义举,或表达报国赴边、建功立业的壮志,或张扬争胜斗豪、饮酒驰猎的放荡;前者则隐踪匿迹,行为诡秘,来去无踪,剑术神奇,神龙见首不见尾。唐人在文学作品中,对剑侠的生存形态、行为方式有形象的描述,但缺乏明确的概念表述。宋李昉等人编篡《太平广记》,列“豪侠”类,收入唐五代小说二十五篇,剑侠与豪侠混杂,侠的概念仍较为模糊,没有辨别两者的差异。《剑侠传》的问世,明确了“剑侠”的概念,总结了唐代以来“剑侠小说”类型范式,突出了“剑侠小说”的叙事特征,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弢庵居士在隆庆三年履谦子刻本卷首《〈剑侠传〉引》说道:
凡剑侠,经训所不载,其大要出庄周氏、《越绝》、《吴越春秋》,或以为寓言之雄耳。至于太史公之论庆卿也,曰:“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则意以为真有之。不然,以项王之武,喑呜叱咤,千人皆废,而乃曰无成哉!夫习剑者,先王之僇民也。然而城社遗伏之奸,天下所不能请之于司败,而一夫乃得志焉。如专、聂者流,仅其粗耳,斯亦乌可尽废其说。然欲快天下之志,司败不能请,而请之一夫,君子亦可以观世矣。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二四五》,第585 页,齐鲁书社1995年版。
韬庵居士引经据典,指出剑侠产生的社会原因、剑侠的神奇之处。可见,他对“剑侠”有准确的认识,入选篇目纯正,是清一色的剑侠小说。我们可以将《太平广记》“豪侠类”作品与《剑侠传》作一 比较(见表1)。
表1
据表格分析,《太平广记》“豪侠类”所收作品绝大部分是剑侠题材,也混杂其他内容,选编者对“剑侠”与“豪侠”没有明确的分类,概念比较模糊。《剑侠传》对此有明确的划分,只收录剑侠题材小说。至于为何不收《崔慎思》,可能是考虑到此篇小说情节与《贾人妻》情节类同,为避免内容重复,故不予收录。自《剑侠传》问世,“剑侠”的概念不再模糊,趋向清晰,剑侠小说也逐渐形成独立的小说分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明清以来,各种以“剑侠”为书名的白话小说、文言小说集风行世上,更凸显了《剑侠传》所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