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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做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初探

2014-07-16李小林

安徽农学通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土地流转

李小林

摘 要: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裕起来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来,大观区积极抢抓安庆市城区区划调整带来的大好机遇,积极发挥区划调整后以城带乡的区域发展优势,确立“一主两翼”发展思路,积极锻造大观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平台,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大观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之路。

关键词:大观区;主要成效;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10-15-02

1 大观区基本情况

大观区位于安庆市西部,属安庆市主城区之一,面积235.5km2,人口27.68万,其中农业人口6.85万。现有耕地面积0.31万hm2,其中旱地0.22万hm2、水田0.09万hm2,山场0.2万hm2,滩涂0.33万hm2,水面0.34万hm2。近几年,大观区积极做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文章,结合土地平整、农业综合开发、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项目的配套实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全区共流转土地面积0.32万hm2,其中耕地0.12万hm2,占流转面积的37.1%,水面0.2万hm2,占流转面积的61.7%,山场40hm2,占流转面积的1.2%,土地流转涉及农户0.9万户,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了流转方式多样化、经营模式多元化、发展效果明显化的特点。

2 土地流转主要特点

2.1 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区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租赁、互换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其中,转包面积0.08万hm2,占流转面积的25.6%,大部分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流转期限具有不固定性。租赁方式流转土地面积333.33hm2,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500元/667m2左右的租金收入,转出方土地租金收入比较稳定。入股流转土地面积33.33hm2,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转让流转土地面积26.67hm2,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

2.2 经营模式多元化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土地流转后农民收入渠道多了,省去了后顾之忧,旱涝保收,日子过得更加充实。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农民按照企业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企业通过提供生产资料、收购产品等措施保障农民利益,确保农民取得实惠。

2.3 发展效益最大化 一是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村部分土地向种养殖大户和能手集中,土地承包方纷纷加大对土地的资金投入,同时通过平整土地、完善排灌设施、推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大大的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二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特别是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形成了蔬菜、畜禽、渔业等种养殖企业和大户,产业化经营迈上了新步伐,农业龙头企业营销收入达到了8亿多,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农民发展,促进了产业升级。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是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一些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纷纷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参与农业开发,有效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种养殖大户、企业聚集,优化了资源配置。

3 存在问题

大观区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主要集中在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实施土地成片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但目前在土地流转方面,还存有流转风险偏大、流转形式单一、流转管理不规范、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土地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土地流转顺利开展。

4 对策建议

4.1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区级依托财政局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乡镇要依托财政所,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民小组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信息联络员。引导扶持中介机构。因土地流转的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因此,要依靠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进行扶持引导,充分发挥农村两委威信高、情况熟、活动能力强的优势,把农民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土地集中起来,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用于开发招商,提供土地流转前、中、后的各种服务。

4.2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引导农民增强流转土地的自觉性。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物权法》、《合同法》等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规政策要求,让农民知晓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和政策,做到依法、自愿、有偿、规范。通过典型示范,使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4.3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将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统一纳入社保,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让农民放心、安心地将土地流转出来,推进土地流转。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打破农民身份的限制,改变农民的“恋土”情结,鼓励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镇安家落户,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

4.4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颇具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能人和大户等市场主体,为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建立可靠的支点。一是巩固并发展特色产业基地。瞄准市场,立足区域农业资源优势,突出发展几种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基地,为发展壮大各市场主体打好基础。二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搞好技术创新。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产品档次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将零星的、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流转。这样既可使土地在交易市场中发挥最大的价值,又可使龙头企业、专业化组织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

4.5 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财政扶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鼓励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二是税收优惠。要制定企业在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税收上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三是引导土地规模经营向循环农业发展。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3.33hm2且经营期限10a以上的项目,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基本建设、板块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资金要优先安排,捆绑使用。对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发展循环农业的,经上级农业部门认定后,对用于资源再生利用的设施投入,按上级农业有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补贴。四是给予土地规模经营信贷和建设用地等方面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业主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业主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3.33hm2且期限10a以上的种养殖业主,按实际需求申请建造简易的用于生产管理的辅助设施,在不破坏耕作层并保持节约用地原则的前提下,国土部门可按临时建设用地的性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责编:徐焕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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