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有过你
2014-07-15张小娴
张小娴《我这辈子有过你》(曾用名《三个ACup的女人》),讲述了三个始终在爱情里颠沛流离的女人,那么义无反顾地寻觅世间的温暖,那么死心眼儿地爱着她们的男人。
胸围与爱情,有着难尽言表的关系。女人的一双乳房温柔地哺育过爱情,也倾心哺育过我们所爱的男人,红尘相遇,枕席之间的妩媚与缠绵,如此烂漫,却也许会归于寂静与荒凉。
正如三个女人与她们的男人之间的情缘,缘起而回眸,再见又再见;缘尽而转身,再也不见了。
《我这辈子有过你》中,张小娴诠释了:虽然这一生这一世不可能圆满,甚至最后一切也会成空,但我这辈子有过你。我有过你,有过你的欢喜、微笑和哭泣。
此生此世终须一别,爱情也会如同青春般老去,但是,张小娴《我这辈子有过你》让我们相信:有一种爱,是信念,从未向时间屈服。
女人与胸围同在
1
我时常想写一个关于胸围的故事,主角是一个胸围,由它亲自叙述这一百多年来的沧桑历史。中国女人从前用肚兜,胸围是西方产物。
十九世纪时,富有人家的小女孩用帆布、鲸鱼骨、钢丝和蕾丝制造胸衣。这种胸衣将女人的身材变成沙漏形,长期穿着胸衣的女人,内脏会受到破坏。一八八九年,巴黎一名胸衣制造商HermineCadolle女士发明了世上第一个胸围——一种束缚胸部而不需同时束缚横膈膜的衣物。
一九一三年,纽约名媛CaresseCrosby叫女佣将两条手帕缝在一起,再用粉红色的丝带造成肩带,变成轻巧的胸围。内衣制造商华纳公司用一千五百美元向她买下专利权,大量生产,成为现今胸围的雏形。
一九三五年,华纳公司发明乳杯,由A杯至D杯,A最小,D最大。
一九六○年,是胸围的“大革命”,妇女解放分子焚烧胸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时装设计师让女人把胸围穿在外面,胸衣的潮流又回来。做隆胸手术的人数在各项整容手术中排行第二。女人与胸围同在。
我的第一个胸围不是我自己的,是我妈妈的。一天,妈妈跟我说:“周蕊,你该戴胸围了。”因为提不起勇气自己去买胸围,所以我偷偷用了妈妈的胸围。那个胸围是肉色的,两个乳杯之间缝上一朵红花。
我自己拥有的第一个胸围是向街上的流动小贩购买的,他是一个男人,用手推车推着胸围在闹市摆卖,数十个胸围堆成一个个小山丘,场面很壮观。
2
我现在是一个内衣零售集团位于中环总店的经理,这间店专门代理高级的法国和意大利名牌内衣。这段日子所遭遇的故事告诉我,女人的爱情和内衣原来是分不开的。
我工作的总店位于中环心脏地带一个商场的二楼,这里高级时装店林立,租金昂贵。除了我之外,还有两名店员:二十六岁的安娜和三十八岁的珍妮。安娜是个十分勤力的女孩,缺点是多病,经痛尤其厉害,脸色长年苍白。珍妮是两子之母,是公关能手,跟客人的关系很好,体健如牛,跟安娜配合得天衣无缝。安娜和珍妮还有一个好处,安娜只有四十一公斤,珍妮有六十八公斤,她们的体形绝对不会引起任何一位进来的客人的自卑。
高级胸围有一个哲学,就是布料愈少愈昂贵。布料愈少代表愈性感,性感而不低俗是一种艺术。一个女人能够令男人觉得她性感,而不觉得她低俗,便是成功。
聪明女人懂得在性感方面投资,因此我们的货品虽然昂贵,却不愁没有顾客。
我们主要的顾客是一批高收入的职业女性,那些有钱太太反而不舍得花钱,我见过一个有钱太太,她脱下来的那个胸围,已经穿得发黄,连钢丝都走了出来。女人嫁了,便很容易以为一切已成定局,不再注意内衣。内衣生意最大的敌人,不是经济不景,而是婚姻。刺激内衣生意的,则是婚外情。
3
这天,差不多关店的时候,徐玉来找我,店外经过的男人纷纷向她行注目礼。她是意态撩人的三十六A。
“周蕊,你有没有铅笔?”徐玉问我。
“原子笔行不行?”我把一支原子笔递了给她。
“不行,要铅笔。”徐玉说。
我在抽屉里找到一支铅笔,问她:“你要写什么?”
“我刚刚拍完一辑泳衣照,导演告诉我,拿一支铅笔放在乳房下面,如果乳房压住铅笔,便属于下垂。”
我认识徐玉不知不觉已有三年,那时我在设计部工作,徐玉来应征内衣试身模特儿。她的身材出众,身高一米六五,三围尺码是三十六、二十四、三十六,皮肤白皙,双腿修长,穿起内衣十分好看,我马上录取了她。自此之后,我们时常贴身接触,成为无所不谈的朋友。我曾经精心设计了几款胸围,向我那位法国籍上司毛遂自荐,希望他把我的作品推荐给总公司,他拒绝了。徐玉知道这件事,邀约我的法国籍上司吃饭,向他大灌迷汤,极力推荐我的作品,他终于答应把作品送去总公司。这件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可惜,总公司那方面一直杳无音信。
“怎么样?你的乳房有没有下垂?”我问她。
“幸好没有。”她满意地说。
“大胸不是一件好事。”我吓唬她,“太重的话,会下垂得特别快。”
“我认为导致女人乳房下垂的,不是重量,也不是地心吸力。”徐玉说。
“那是什么?”我问她。
“是男人那双手。”徐玉叽叽地笑,“他们那双手,就不能轻力点。”
“我想买一个新的胸围。”徐玉咬着铅笔说。
“你上星期不是刚买了一个新的吗?”我问她。
“不要提了,前几天晒胸围时不小心掉到楼下的檐篷上,今天看到一只大鸟拿来做巢。”
“那可能是全世界最昂贵的鸟巢。”我笑着说。
“那只大鸟也许想不到在香港可以享受一个法国出品的蕾丝鸟巢。”徐玉苦笑。
已经过了营业时间十分钟,我吩咐珍妮和安娜先下班。
“你要一个什么款式的?”我问徐玉。
“要一个令男人心跳加速的。”她挺起胸膛说。
“索性要一个令他心脏病发的吧!”我拿了一个用白色弹性人造纤维和蕾丝制成的四分之三杯胸围给她。四分之三杯能够将四分之一乳房露出来,比全杯胸围性感。我拣的胸围,最特别的地方是两个乳杯之间有一只彩色的米奇老鼠,性感之中带点纯情。
“很可爱。”徐玉拿着胸围走进试衣间。
我去把大门锁上。
“穿好了,你进来看看,好像不可以全部放进去。”徐玉从试衣间探头出来。
她穿上这个胸围,胸部完美无瑕,两个乳杯之间的米奇老鼠好像快要窒息,我真的埋怨我妈妈遗传给我的是三十四A而不是三十六A。
“你弯下身。”我说。
她弯下身来,我替她将两边乳房尽量拨去前面。
“糟糕!”她突然尖叫,“我忘了买杂志。”
“哪一本杂志?”
“《国家地理》杂志。”
“你看这本杂志的吗?”
“是宇无过看的,糟了,书店都关门了。他写小说有用的。”
宇无过是徐玉的男朋友,他在一间报馆当编辑,同时是一位尚未成名的科幻小说作家。宇无过是他的笔名,他的真名好像也有一个宇字,可是我忘了。徐玉喜欢在人前称他宇无过,她很崇拜他,她喜欢骄傲地说出“宇无过”这三个字,她深信“宇无过”这三个字,在不久的将来便会响当当。我觉得宇无过这个笔名真是太妙了,乳无过,就是乳房没有错。
“陪我去买杂志。”徐玉着急地说。
“这么晚到哪里找?”
“到哪里可以买得到?”徐玉倒过来问我。
“这个时候,中环的书店和书摊都关门了。”
“出去看看。”徐玉拉着我,“或许找到一家未关门的。”
“我要负责关店,你先去。新世界大厦横巷有一个书报摊,你去看看,或许还有人。”
徐玉穿着八厘米高的高跟鞋飞奔出去。
二十分钟后,我到书报摊跟她会合,她懊恼地坐在石级上。
“收档了。”她指着书摊上的木箱。所有杂志都锁在两个大木箱里。
“明天再买吧。”
“杂志今天出版,我答应过今天晚上带回去给他的。”
“他又不会宰了你。”
徐玉突然抬头望着我,向我使了一个眼色。
“你猜木箱里会不会有那本杂志?”
“你想偷?”
“不是偷。”她开始蹲下来研究木箱上那把简陋的锁。
“我拿了杂志,把钱放在箱里,是跟他买呀!”徐玉把皮包里的东西倒出来,找到一把指甲锉,尝试用指甲锉撬开木箱上的锁。
“不要!”我阻止她。
“嘘!”她示意我蹲下来替她把风。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不想因为偷窃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而被关进牢里。
徐玉花了很长时间,弄得满头大汗,还是无法把锁解开。
“让我试试。”我看不过眼。
“你们干什么?”一个穿着大厦管理员制服的男人在石级上向我们叱喝。
徐玉连忙收拾地上的东西,拉着我拼命逃跑,我们一直跑到皇后像广场,看到没有人追上来,才敢停下。
“你为了他,竟然甘心做贼,你还有什么不肯为他做?”我喘着气骂她。
徐玉望着天空说:“我什么都可以为他做。我可以为他死。”
我大笑。
“你笑什么?”
“很久没有听过这种话了,实在很感动。”我认真地说。
“你也可以为你的男人死吧?”
“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意为我死。”
“我有一种感觉,宇无过是我最后一个男人。”
“你每次都有这种感觉。”
“这一次跟以前不同的。我和宇无过在一起两年了,这是我最长的一段感情。我很仰慕他,他教了我很多东西。他好像是一个外星人,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使我知道爱情和生命原来可以这样的。”
我见过宇无过几次,他长得挺英俊,身材瘦削,爱穿衬衣、牛仔裤、白袜和运动鞋。我对于超过三十岁,又不是职业运动员,却时常穿着白袜和运动鞋的男人有点抗拒,他们像是拒绝长大的一群。宇无过的身形虽然并不高大,但在徐玉心中,他拥有一个很魁梧的背影。宇无过说话的时候,徐玉总是耐心倾听。宇无过在她面前,是相当骄傲的。因此使我知道,一个男人的骄傲,来自女人对他的崇拜。
徐玉和宇无过相识一个月之后便同居,徐玉搬进宇无过在西环的房子。别以为写科幻小说的人都是科学迷或计算机迷之类,宇无过既不是科学迷,对计算机也一窍不通,他真正是闭门造车。
我不是宇无过的读者,我不怎么喜欢看科幻小说。宇无过出版过一本书,销路不太好,徐玉埋怨是那家出版社规模太小,宣传做得不好,印刷又差劲。
“去看电影好不好?”徐玉问我。
戏院里的观众寥寥可数。我和徐玉把双脚搁在前排座位上,一边吃爆米花,一边品评男主角和女主角的身材。
“这个男人的胸肌真厉害。”徐玉说。
我依偎着徐玉,默默无言。
“又跟他吵架了?”徐玉问我。
“他不会跟我吵架的。”我说。
4
从戏院出来,我跟徐玉分手,回到中环我独居的家里。我的家在兰桂坊附近一幢六层高、没有电梯的大厦里。我住在二楼,房子是租回来的,面积有六十平米。一楼最近开了一间专卖蛋糕的店子,老板娘姓郭,是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印度尼西亚华侨,徐娘半老,身材有点胖。她在印度尼西亚出生和长大,嫁来香港,说得一口流利的广东话。她做的蛋糕跟本地做的蛋糕不同,她用奶油来做蛋糕。
“奶油蛋糕是最好吃的。”她自豪地说。
她做的蛋糕颜色很漂亮,我就见过一个湖水蓝色的蛋糕,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蛋糕。
她的蛋糕店不做宣传,主要是接受订单,但口碑好,一直客似云来。每一个蛋糕,都是郭小姐亲手做的。每天早上起来,我几乎都可以嗅到一阵阵蛋糕的香味,这是我住在这里的一笔花红。
蛋糕店每晚八时关门,今天晚上我回来,却看到郭小姐在店里。
“郭小姐,还没有关门吗?”
“我等客人来拿蛋糕。”她客气地说。
“这么晚了,还有人要蛋糕?”
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进来蛋糕店。
郭小姐把蛋糕交给那个男人,跟他一起离去。
那个人是她丈夫吗?应该不是丈夫,她刚才不是说客人的吗?她会不会拿做蛋糕做借口,瞒着丈夫去走私呢?那个中年男人样子长得不错。郭小姐虽然已经中年,但胸部很丰满,我猜她的尺码是三十六B(这是我的职业本能)。
我跑上二楼,脱掉外衣和裤子,开了水龙头,把胸围脱下来,放在洗手盆里洗。我没有一回家便洗内衣的习惯,但这天晚上天气很热,又跟徐玉在中环跑了几千米,回家第一件事便想立即脱下胸围把它洗干净。这个淡粉红色的胸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我有很多胸围,但我最爱穿这一个。这是一个记忆型胸围,只要穿惯了,它习惯了某一个形状,即使经过多次洗涤,依然不会变形。我不知道这个意念是不是来自汽车,有几款名厂汽车都有座位记忆系统,驾驶者只要坐在驾驶座上,按一个键,座位便会自动调校到他上次的位置。我认为记忆型胸围实用得多。但记忆系统不是我偏爱这个胸围的主要原因,我第一次跟唐文森玉帛相见,便是穿这一款胸围,他称赞我的胸围很漂亮。穿上这个胸围,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女人。
唐文森今天晚上大概不会找我了。
清晨被楼下蛋糕店的蛋糕香味唤醒之前,我没有好好睡过。今天的天色灰蒙蒙的,一直下着毛毛细雨,昨天晚上洗好的胸围仍然没有干透,我穿了一个白色的胸围和一袭白色的裙子,这种天气,本来就不该穿白色,可是,我在衣柜里只能找到这条裙子,其他的衣服都是皱的。
经过一楼,习惯跟郭小姐说声早安,她神情愉快,完全不受天气影响,也许是昨天晚上过得很好吧。(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