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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伦理与审美的融合

2014-07-12吴雪梅玉溪师范学院音乐学院563100

大众文艺 2014年16期
关键词:罗蒂福柯尼采

吴雪梅 肖 红 (玉溪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563100 )

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伦理与审美的融合

吴雪梅 肖 红 (玉溪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563100 )

审美化已成为今天时代特征,它已经渗透到包括伦理生活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伦理生活审美化的主旨是以审美取代伦理,让审美成为生活的目的和基础。本文探究了这种趋向出现的思想根源,阐释了伦理与审美广泛而深入的内在关联。深入分析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出现的思想根源,对于更好地理解当代西方文化、审美与艺术具有重要意义。

伦理;审美化

伦理生活审美化越来越成为西方后现代哲学关注的一个热点。理查德•舒斯特曼就曾在《实用主义美学中》说过:“伦理生活审美化是我们后现代时代的主要趋势。”1这一趋势的主旨是以美学取代伦理,让审美成为生活的基础和目标。本文目的在于阐释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这一趋向出现的哲学根源。笔者认为在西方后现代语境下,伦理与审美的融合,主要受到尼采、福柯和理查德•罗蒂等一批思想家的影响。

一、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的主要内容

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美学和伦理学是一回事”。诗人布罗德斯基(Joseph Brodsky)在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仪式上说:“美学是伦理学之母。”作家纪德则说,道德是“美学的一个分支” 德国后现代哲学家沃尔夫岗•韦尔施指出“伦理学今天自身正在转化成为美学的一个分支。”1理查德•舒斯特曼更进一步从三个方面分析了美学和伦理学的亲缘关系。“第一,二者都包含从永恒的观点上看事物”,就是伦理与美学都以整个世界为背景的方式来看待事物。“第二,伦理学和美学二者都关注‘神秘的’领域。”指伦理学与美学都属于不能言传、超视野的绝对价值。“第三,二者在根本上都关注幸福。”2指二者都是愉快的,不存在善与恶的区分。最后他提出伦理生活审美化就是“在决定我们对怎样引导或塑造我们的生活和怎样评估什么是善的生活的选择上,审美的考虑是或应该是至关紧要的、也许最终是最重要的。”3他认为审美和伦理的生活包括个人善的生活和社会善的生活,无论个人自我实现的私人领域,还是社会发展的公共领域,审美都是首选模式和评价标准。

透过西方学者关于“伦理生活审美化的”阐述,不难看出:目前西方出现的伦理生活审美化的现象与理论观点中,伦理与审美的界限日趋消解,成为“同一构成性实质”。其实,审美与伦理的互动关系早在古希腊时代就已经建立,并构成美学史上的一条重要线索。美学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然研究美、审美和艺术的学科,而是和伦理学一样关注人的自由和价值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讲,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是美善互动关系逻辑与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的思想根源

“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理论,从其产生的现实而论,是随着科学技术的革命、生产力的提高,人对自然的控制力的增强,人们日益从物质需求向精神需求过渡的前提下出现的一种理论对现实的回应。从其产生的理论层面而论,这种回应的出现,是西方后现代哲学对西方现代哲学批判的结果。西方后现代哲学尽管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分析问题的方法各异,但却有着共同的理论前提、基本观点和思想实质。这就是它们从否定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前提出发,反对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理性主义,宣扬不确定性、易逝性、碎片性、零散化,推崇主观性和相对性。由此,在尼采提倡泛审美化的存在、福柯提倡的“生存美学”、 理查德•罗蒂提倡审美生活作为善的生活的典范等思想中,伦理和审美逐渐融合,并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发生巨大影响。

1.尼采:泛审美化的存在

被哈贝马斯称为后现代开端的尼采认为,“人的本质特征不是理性,人离开道德是自由的,所以自由与道德是分离的。”因此,他质疑道德的合法性。他说“根本没有什么道德行为:全属臆造。道德标准所依据的世界是根本没有的——不存在道德和非道德的行为。”4指出没有永恒或普遍的道德,所谓道德是一定阶层某些人的意志和利益的表达,揭露了道德的人造性和非本源性。尼采认为道德违背人的自然本质,“反自然的道德,也就是几乎每一种迄今为止被倡导、推崇、鼓吹的道德,都是反对生命本能的,它们是对生命本能的隐蔽的或公开的、肆无忌惮的谴责。”他认为,道德违背了人的自然特性,会抑制人的生命力,终将把人类引向颓废之路。其次,道德具有利他主义特性。尼采指出道德中几乎所有的德行,如正义、平等、仁慈、友爱、怜悯等,都体现着鲜明的利他主义精神。尼采公开否定这一原则,他说“当我用遥远的目光回望那遥远的时代,便发现现代人身上除了奇怪的道德疾病外,再也找不出任何其他惹人注目的东西了。”在尼采看来,道德压抑自我而利于他人,会塑造出憎恨、嫉妒、病态、无能的人,让人精神消沉、意志软弱。“人将变得更瘦削、更温和、更聪明、更舒适、更中庸、更平淡,人将会越变越好,”5人们习惯于根据道德标准,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做出自我的独立判断。他呼吁,砸掉道德的镣铐,解放奴性的人,激发人的生命力,主张每个人从自我角度出发进行价值重估。

最终他提出存在的唯一价值是审美价值。主张审美的人生态度,反对伦理的、功利的人生态度。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说:“只有作为审美现象,生存和世界才是永远有充分理由的。”尼采将审美上升到生存的唯一意义和价值。尼采以审美原则取代道德原则,认为人和世界的整个存在是一种审美化的存在,力图用审美来统领一切,没有道德的人,只有审美的人,唯有如此存在才有价值。在尼采的意义上,审美全面统领了道德,审美原则泛化为一切生活和行动的原则,一切事物的衡量归根结底都要服从审美的内在要求。审美与每个人的具体行为和日常生活不可分离,甚至成为一切问题的根本和出发点。

2.维特根斯坦:伦理与美学的合一,同一构成的实体

参看《实用主义美学》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他在《逻辑哲学论》一书中认为,“伦理学与美学是一回事”。6表达了伦理与审美在根本上一致的观念。他认为两者至少在三个方面的意义上根本上一致。首先,两者都以整个世界为背景的方式看事物。在伦理学中,好的生活是以整个世界为背景的观点上来看的世界;在美学中,艺术作品是以整个世界为背景的观点上来看的对象。这是伦理学与美学的连接点。其次,两者都关注神秘的领域。而这一领域不能表述或无法言传,是既非经验主义的又非逻辑的命题,维特根斯坦自己则用奇妙或不可思议的观念来指代这种神秘。第三,两者都用愉快的眼光观看世界。伦理学和艺术都是用快乐的眼去观察这个世界,只存在快乐或不快乐的问题,不存在善恶,这就是全部。1虽然,维特根斯坦对的这一命题,很难令人认同,但他提出了伦理审美化的发展前景。

3.福柯:存在美学《实用主义美学》(私人领域)

福柯继承了尼采的事业,与尼采相关思想形而上学相比,福柯的“存在美学”更倾向于一种形而下的生活美学,“让我吃惊的是艺术成了一种专业化的东西,成了那些搞艺术的专家所作的事情。为什么人的生活不能成为艺术品呢?为什么灯或房子可以成为艺术品,而我们的生活反而不能呢?”他提倡:感觉、情感、行为方式的美化。首先,他提出“主体已死”,发展了尼采的“上帝已死”的思想。西方近代哲学构建了关于人的先验的、具有确定性的主体性概念。但福柯认为主体是强势社会规范的建构。“在《词与物——人文知识考古学》一书中认为人作为主体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定时期知识的产物”,7福柯认为人文科学知识所形成的“说话主体”“劳动主体”和“生活主体”将人纳入了各种社会法规和体系之中,使人本身成为各种社会法规和体系所约束的人。在知识、权力和道德的相互勾结中,所建构的主体是虚构的,而真正人的主体性已消失。其次,福柯在对知识、权力和道德的批判过程中提出“生存美学”这一概念。他认为既然人没有确定的本质,那么主体就处于不断的形成和变化之中,并被不断的塑造和完善。他将的这种没有本质、没有真理基础上的主体建构称之为“生存美学”,并致力于研究主体如何才能积极的对自身进行完善和塑造。他认为主体的构建只能在美学的维度上建立,让伦理规训出自于美学的抉择。他主张以艺术的标准而非道德标准来指导人的日程生活,其核心就是“将生活当作一件艺术品”去创造。“不再考虑法制和其他规范的约束,而只是探索一种有利于发挥自身的行动和欲望快感的自由的伦理学”。8人们在考虑伦理问题时,主要出发点不再是权力、义务或责任的规训,而是愉悦、合适或兴趣。人们所注意的,不是应不应该这样做,而是自己想不想这样做,这样做是否符合他对于生活与幸福的追求与看法。换句话说,人更多地不是从道德而是从审美的角度考虑伦理的问题,并由此决定自己的选择。

在福柯这里,伦理与审美在精神层面和物质实践层面都走到一起,他提倡主体通过“关怀自身”来达到推崇美的至上性,个人的生存行为,就是一件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艺术与生活、艺术与道德伦理之间的分隔已消解,人不再成其为道德的人,而是审美的人。

4.理查德•罗蒂:审美生活作为善的生活的典范

理查德•罗蒂在人没有本质的基础上,认为自我是不稳定的。他从弗洛伊德的解中心、不断增值和随机化的自我那里获得启示,“像弗洛伊德给我们显示的那样,任何东西的似乎随意组合,都能给生活定下基调”9。罗蒂认为没有确定本质的人是一个无中心的、支离破碎的、偶然性、随意性组合而成的产物。随后,他强烈要求我们必须创造自己,即“自我扩张”“自我丰富”和“自我创造”,才能达到自我的实现和道德的完善,而不是传统道德哲学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净化。他坚持认为人的自我创造、自我扩张、不断完善的过程能使人自身变得更加丰富和圆满,因而是被审美地塑造着的,“这样,罗蒂在不稳定的基础上,以创造力取代遵循,以想象取代理性”10将这种自我创造的生活等同于审美生活。具体来说,罗蒂从两个方面来构想这一审美生活:首先,由于没有确定的自我去发现与符合,那么也就没有确定符合某种道德理念的善的生活。那么善的生活就是一种不断丰富和创新的生活。其次,这种不断丰富和创新的善的生活,不是现实的生活形式,而是在语言叙述的形式里存在。罗蒂以“好奇古怪的讽刺家”和“自我创造十足的诗人”两种形象对审美生活的景象进行图解。“好奇古怪的讽刺家”是通过无止境地占有更多的语言来实现自我;“自我创造十足的诗人”则是通过创造性地制造彻底新异的语言来实现自我。11前者专注于多样化的自我描述,后者专注于新异性的自我描述。两者通过修正他们自身的词汇不断完善他们“自身的道德身份”。在语言领域内实现了伦理生活的审美化。

综上所述,由尼采发端,以福柯、罗蒂为主的一大批哲学家在哲学理论层面的革命,试图真正融合审美与伦理这两个领域。一方面,审美不再是伦理道德的象征、手段和目的,不是伦理的替代。另一方面,伦理生活领域表现出显著的审美化倾向,原先的责任、义务、普遍法则为主的伦理规范日益被具有审美化特色的个人主义、情感主义的伦理所取代。

伦理与审美广泛而深入的关联,经西方学者的阐述,已经成为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深入探究后现代伦理生活审美化的思想根源,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西方文化、审美与艺术。

注释:

1.沃尔夫冈•韦尔施著,陆扬,张岩冰译.《重构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p41.

2.(美)理查德•舒斯特曼著,彭锋译.实用主义美学:生活之美,艺术之思[M].2002.p315.

3.(美)理查德•舒斯特曼著,彭锋译.实用主义美学:生活之美,艺术之思[M].2002.p316.

4.尼采著,张念东,凌素心译.《权力意志》.商务印书馆,1996. p347-348.

5.尼采著,谢地坤等译,《论道德的谱系•善恶的彼岸》.漓江出版社,2000.p26.

6.维特根斯坦著,贺绍甲译.《逻辑哲学论》.商务印书馆1996.p104.

7. P221《诗与德》

8.高宜扬.福柯的生存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p424.

9.(美)理查德•舒斯特曼著,彭锋译.实用主义美学:生活之美,艺术之思[M].2002.p322.

10.《诗与德》P264.

11.彭锋.美学导论学[M].上海: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P227.

吴雪梅(1973—)女,云南大理人,玉溪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美学,艺术教育。

肖红(1963—)女,云南玉溪人,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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