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内容的生成过程
2014-07-11尉鹏阳
孙 津,尉鹏阳
(1.华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2.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5)
为了识别方便,我们把人类活动分为各种不同的领域,比较主要的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显然,这只是学科分类角度的一些类概念,其划分的主要根据或标准应该是不同的存在性质和活动功能。但是,至少从逻辑上讲,这些类概念的具体内容往往是悬置的,因为只有这样,不同内容的活动才可能在类概念的意义上被归为某一相同的领域,或者反过来讲,同一领域中不同、甚至相反内容的共存、矛盾、斗争、以及转化等现象才是可能的或可理解的。
事实上,对于认识、理解和运作政治活动来讲,说明政治内容的生成和确定过程尤为重要,因为真实的政治内容从来就不能仅由它的自我宣称来确定。比如,主张社会主义是一种政治行为,但各种“社会主义”的内容相去甚远、甚至相互对立,比如纳粹也自称是一种社会主义(即所谓国家社会主义),而其实质却是反社会主义的。又比如,“中国特色”的内容含义是需要解释的,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实含义并不在于这种社会主义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而在于它就是当今的社会主义,或者说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到今天的阶段理论和实践形态。政治内容的悬置还体现为宣称旨向的转换,因为具体的内容往往不必要、其实也不可能用某一个概念来说明。比如,“科学发展观”就是一个中性的表述,从类概念的划分来讲,它可能属于经济、社会等不同领域,甚至也可以属于更高位的、也就是统领各个领域的学科范畴,比如哲学领域的认识论。但是,当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治国理政的指导原则时,它就同时成了纯粹的政治命题和相应行为,而这种命题和行为的旨向及具体内容仍是需要解释的。
由上可以看出,无论从政治学研究还是现实的政治运作来讲,都有必要说明具体的政治内容是怎样生成和确定的。对此,本文分析讨论的方面和环节包括政治活动的基本载体、各载体的职能或功能的机制关系、政治功能实施的过程、政治运作的实效反馈、以及政治内容的生成和确定等。
一、整体过程的结构关系
简括地说,政治内容的生成同时也是一种功能实施的过程,即预先设计的政治需要通过相应功能的运作和反馈才能获得、并体现出真实的或具体的内容含义。不难理解的是,功能实施需要相应的载体形式,而不同载体承担着不同的职能或功能,并由相应的功能关系维系着政治的一般或常态运作机制。对此,可由下图来表示政治内容生成过程的结构关系,再针对图示作相应的说明。
整个过程包括政治内容、政治载体、功能关系、以及实效反馈四个基本结构部分,相互之间的连线和箭头所表示的,是这四个部分的结构关系及相应的功能作用和路径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分别说明这四个部分只是为了表述方便,而说明的顺序也只是一种逻辑的预设,实际上这四个部分不仅同时共存,而且相互影响。
第一、关于政治内容。
尽管从功能确定和实际作用来讲,具体政治内容的生成是在各种实施过程中确定的,但是从发生的角度讲,政治内容从其存在的开始就设置了它的载体和功能。这样讲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因为不管分类或区别的标准是什么,总有一种叫做“政治”的活动及其相应领域,否则关于什么叫做政治的追问就将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无解循环。因此,如果政治生成是一种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那么,图中“政治内容”所标示的结构位置就是某一整体过程的开端和终端。作为开端,由于确定的政治内容还处于悬置状态,所以可以将此看做是一种“预设的政治”;作为终端,经由相应的载体、功能、以及运作实效等环节的作用和反馈,政治的真实或具体内容得以生成确定。当然,整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因素也可以构成不同的开端和终端结构关系,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况体现出相应的以及丰富多样的作用、方式、路径、内容。
第二、关于政治载体。
虽然处于过程开端的政治内容还是“预设”的,或者说是一种悬置状态,但是从功能来讲,政治活动必然要求相应的载体。因此,不难理解,这些载体是由政治主体自觉设置的,或者说,政治内容的“预设”就包括了对政治载体的设置。从结构特征来讲,图中列出了四种政治载体,不过它们的设置根据大致包括两各方面。一个方面是运作的功能需要,其载体主要包括体系、制度和机构。事实上,这些载体所承担的,就是一个共同体(主要指国家)政治运作必不可少的基本功能。另一个方面是客观存在,也就是社会。所谓客观存在,是指任何政治活动总是在具体的社会中进行的。但是,社会并不是一个中性的空间,不仅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政治预期的实现,而且也是政治运作的基本领域和服务对象。因此,作为客观存在社会并不是政治主体设置的,但同样也可以成为一种自觉选择的结构性政治载体。尽管不同的载体各有其相应的基本功能,不过从结构上讲也有相对区分的形态特征,比如体系是理论形态,制度是机制形态,机构是实体形态,而社会既是实体形态也是观念形态。
第三、关于功能关系。
功能关系指的是维系政治运作的一般或常态机制,不同的职能或功能由相对区分和固定的各政治载体来承担。换句话说,尽管政治的具体功能包括很多方面,但是从载体的设置来讲,各种功能可以大致分为一些相对专门的旨向类别,并由此构成相应的功能关系。由于体系承载的是统领性的政治理念,比如某某“主义”,所以相应的功能主要是政治发出,也就是事关方向、道路的基本原则。制度承载的是依据体系要求所制定的各种基本的系统规范,所以相应的功能主要是政治维系,也就是某一共同体的政治特性。机构是各种政治职能的实体承载形式,所以相应的功能主要是政治运作,也就是具体任务的操作或落实。社会作为载体的情况比较复杂,即它既是政治的运作领域、也是政治的服务对象,所以相应的功能主要是政治接收和评判,也就是说,一方面政治作用最终总是针对社会而具有真实含义的,另一方面社会本身的状况也随时影响着这些作用的实现效应。
第四、关于实效反馈。
由于政治内容的生成需要经过各种运作的实际效果反应,所以实效反馈不仅是政治内容生成的主要根据,而且它在这种生成过程中的结构位置也是不固定的。换句话说,政治生成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一种发出、接收、实施、以及起到实际作用的循环过程,所以“预设的政治”总是根据不同的反馈来形成并调整它的真实内容。不过,实效反馈在形式上也可以分为几种主要的基本路径。一种是整体效应及其观点向具体政治内容的转化生成,在图示中就是“实效反馈”向“政治内容”的箭头连线。另一种是“功能关系”和“实效反馈”之间的箭头连线,很显然,由于各种效果都直接来自功能的实施,所以这个路径表示的是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或互为反馈。第三种是过程中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图示中“政治载体”各部分和“功能关系”各部分构成的循环箭头连线,而且这种相互作用也汇入“实效反馈”指向并影响“政治内容”的生成。第四种是相对间接的反馈路径,比如,由于载体主要由预设的政治来设置,而其作用是由相应的功能来体现的,所以各种实效反馈对载体的影响也相对间接或不太明显,在图示中就用虚线来表示。
二、政治载体及其功能
尽管“实效反馈”可以直接达至并影响“政治内容”的具体生成,但从逻辑上讲,整体过程的运作是由预设的政治对政治载体的设置为开端的,并经由“政治载体”和“功能关系”的自循环达至或形成“实效反馈”。同样,除了直接的影响作用,“实效反馈”还通过“政治载体”和“功能关系”的自循环与“政治内容”相互影响或互为反馈。因此,政治生成的具体内容和相应机制实际上主要是由政治载体及其功能的情况来体现的。
在整个功能实施过程中,不同载体和相应功能还自构成一个反馈循环。作为对于政治内容的生成和确定的途径,这个循环包括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在功能上汇入实效的直接反馈系统,另一个方向是在结构上将直接的和间接的反馈聚集到载体。一般说来,由于预设的政治内容必需经由各种中介或环节才能实施,所以它并不直接具有实效;同样,尽管实效反馈可以直接达至政治内容,但其作用往往受到、甚至取决于各中介或环节(也就是载体和功能自循环)的制约,包括观念导向、制度规范、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等各种因素。
由上可以看出,“政治载体”和“功能关系”的自循环是政治活动的主要领域,所以也是生成政治内容的主要作用机制。显然,对于政治内容的生成来讲,各种活动所起到的具体作用是不一样的,不过从机制路径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具有“专门”政治属性的活动,也就是它们都比较直接涉及权力运作和权力资源配置,主要由体系、制度、机构等载体及其功能来体现。另一种情况是具有“一般”政治属性的活动,主要由社会领域或层面来体现。这样讲的根据在于,“社会”这个载体的功能是“接收和评价”,它不仅本身就是一种反馈作用,而且从上述图示可以看出,它的位置离总体的“实效反馈”最近,或者说,“政治载体”和“功能关系”的自循环可以经由它汇入“实效反馈”并对政治内容的生成产生作用。
因此,在“政治载体”和“功能关系”的自循环中,生成政治内容的作用机制主要是由“专门政治”的情况来体现的,也就是体系、制度、机构等载体及其功能的基本关系。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这个载体及其功能不重要,恰恰相反,上述自循环中的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的转化往往是经由、甚至就是在社会层面或领域进行的,只是为了表述方便,我们将其作为实效反馈与政治内容生成的一个维度在第三部分一并讨论。
简括地说,政治体系就是政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比如在中国,这个体系就是马克思主义,以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以作为载体,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发出政治导向、原则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体系对于政治内容生成的作用既是普遍统领性的,也是特定针对性的。所谓普遍统领,指的是体系在政治生活中的最高位置及其功能刚性,也就是制定并坚持政治理念和导向。所谓特定针对,指的是对不同政治主体的相应要求。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普遍统领,但接受这种统领的具体主体(个人或组织)不一定要在政治理念上赞成这个体系,只要不做与之相悖的破坏行为即可。因此,最高位置和最具刚性的政治体系能否成立,其实往往取决于最起码的、或者说最低水平的政治认同状态。从结构的普遍性来讲,由于各种政治活动在性质上总是分属于不同的体系,所以体系所提供的是政治生活最真实的社会空间。从功能的特殊性来讲,各具体的政治活动不仅可以有其自己的体系所属,而且可以在同一个体系中共存、甚至为着同一个目标行为。比如,无论从普遍还是特殊来讲,中共的统一战线都是体现这种结构性功能的最典型实例,其中政治体系的目标实现主要取决于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的转换机制及实效反馈。
政治制度主要指能够相对规范地约束共同体各政治领域和主体的运作和行为的功能性机制。一般说来,制度是根据体系的要求来设置的,而且至少由于两个原因,制度本身具有比较固定的形式。其一,为了便于实施,制度不可能朝令夕改,即便是调整和改革,也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而且总是以原有制度的延续为基础。其二,即使在暴力革命等特殊情况下和时期中,不仅也需要适合这种特殊情况的相应制度规范和功能,而且其目的也是尽快建立新的制度。因此,“预设的政治”以体系的形式发出后,制度就是政治预期的主要维系和功能机制。但是,并没有什么理由能够保证制度的实施情况与政治发出的预期相一致,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作为一种自主功能与政治预期具有互为反馈的关系。就对于形成政治内容的作用来讲,这种互为反馈的真实含义,就是制度实施的张力,即可以在一般政治的意义上接受和运作专门政治。比如,“改革开放”本身就是最大的制度张力,所以不仅国有企业可以在所谓“现代企业制度”(一般政治)的名义下和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专门政治)“接轨”,而且也可以在民族情感象征(一般政治)的基础上将“一国两制”(专门政治)纳入或增设为基本制度范畴。
作为专门政治的载体,机构是政治运作的实体单位,有其相对固定的结构,包括级层序列和职能系统。但是,在政治内容的形成方面,机构是以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的共存来起作用的。这种共存大致包括三种情况,而且各自都有成文的法律规范。一种是专门政治机构在职能上包括并统辖一般政治功能,比如政府,它的倾听公众抱怨、化解社会矛盾、应答舆论质询等工作都属于一般政治,甚至所谓“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也是由专门政治职能延伸出来的一般政治功能形态。另一种是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在同一个机构中的混合并存,比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从结构序列的排他性来讲,这些都是专门政治机构,具有“准政府”的特性;然而从实际职能来讲,它们的工作对象和运作内容基本上都属于一般政治的范畴。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复杂,即需要根据机构设置之外的其他因素来确定其职能的专门政治或一般政治属性及其相互转化。比如村民委员会,它不是一级政府,但却用来填充人民公社制度废止后的权力真空;它是管理内部事务和对外打交道的自治组织,但却要完成“上级”(包括党和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实效反馈与政治内容的生成
政治载体及其功能的情况表明,在政治内容生成的过程中,各种转化的主要根据都在于相应的实效反馈,也就是发出预设与运作效果的相互作用。在抽象的意义上理解这种相互作用并不困难,问题在于如何认识和把握政治内容生成中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的转化,因为正是有了这种转化生成,不同政治领域和主体(比如国家、社会、团体、个人等)才可能求同存异地认同和运作真实的政治内容,而这也正是本文讨论政治内容生成过程的主要现实意义。
但是,由于实效反馈的结构位置并不固定,而且各种反馈的作用及其政治刚性也不一样,所以从普遍性来讲,各种实效反馈对于政治内容生成的作用根据或运作机制,就在于专门政治与一般政治的转化。从相互作用的领域来讲,各种转化大致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就是“社会”的情况。从上述作为政治载体某个方面的“社会”来看,其结构位置和功能关系的相互作用或互为反馈显然具有专门政治的特性;而从作为政治活动的真实空间来讲,社会层面的“实效反馈”其实也就是一般政治的主要活动领域。另一种就是体系、制度和机构等领域的专门政治与一般政治转换情况。当然,这两种情况的领域区分也是相对的,因为不仅体系、制度和机构也都处于真实的社会中,而且这些载体还在功能上与包括“社会”层面和因素的“实效反馈”构成整体的相互作用关系。
简括地说,尽管具体的政治内容很多,不过生成这种内容的作用或机制特征,就在于政治预期和实效反馈的关系处理。一般说来,政治预期的实现受到实效反馈的制约,而实效反馈的要求须由政治预期来选择,政治内容的生成过程,就是这两者关系的体现,包括合力、矛盾、平衡、妥协等多种因素。显然,这个过程无论出现什么形态,比如循环往复或发展跃迁等,从逻辑上讲都不会完结。但是,作为某一阶段的结果,也就是真实生成的政治内容,一般总是可以作出相对固定和比较明确的相应表述。对此,我们用两种情况来做实例说明。
一种是具有普遍性的政治情况,就是阵营的划分和矛盾的转化。
事实上,政治的本质在于权力的运作,所以总是体现为对于权力的获得、相应实力的增进以及政治认同的维系,而所有这些,在行为主体来讲就是阵营的划分和矛盾的转化。阵营的划分,就是弄清楚敌、我、友,并且增多我和友的数量,加强由此构成的阵营的实力;而为了达至和保持这种数量和实力的优势及行为实效,就需要自觉处理相应的矛盾转化。对此,最大的阵营就是“人民”,而最根本的矛盾转化,就是尽可能不让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为敌我矛盾、并使敌我矛盾弱化为人民内部矛盾。
针对上述需要,阵营实况和矛盾转化的实效就成为政治内容生成的普遍性根据。换句话说,这种实况和实效作为随时存在的反馈,一方面制约了政治预期的实际内容,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地调整和选择中生成真实的或具体的政治内容。在这种关系中,生成政治内容的主要参照因素和基本功能机制,就是对于“友”的把握、处理或运作。这样讲的道理在于,无论从政治预设还是现实状况来讲,敌人与我们的界限及阵营都是清楚的,所以不仅力量对比、而且生成政治内容的真实过程都在于朋友的站位取向,包括态度倾向、认同程度、以及实际行为。因此,尽管敌、我的划分不是绝对的,但划分的参照却是朋友。一方面,朋友所处的是敌、我之间的广阔空间,而正因为这个空间的政治色彩是“灰色”的,它也就成了敌、我各方可能达成一致或妥协的根据参照;另一方面,敌、我各方在数量和力量的转换方面主要取决于朋友的态度和实际加入,所以才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在上述情况中,实效反馈与政治内容生成的关系就体现为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的转化机制。比如,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敌我矛盾属于专门政治,而民族情感则可能体现为一般政治,于是,这种一般政治就可以转化为两党共同抗日的专门政治维系因素,从而形成包括众多“朋友”在内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由此生成真实的或具体的政治内容。又比如,学校的某个班级正常开会可能与政治毫无关系,但如果其中有人议论国家大政方针的事情,就可能使会议具有一般政治的性质;如果这种议论引起不同观点的争论,或者班长从国家政治导向的角度加以批判,会议就可能具有专门政治(比如意识形态维护)的性质了。这时候,如果争论维持在学术或一般政治的层面,那么尽管可能并没有认同的结果,与会者仍然会在“朋友”的意义上属于同一个阵营,而真实的政治内容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
另一种是特定的政治情况,即“预设的政治”具有明确的要求,但不仅这些要求的落实仍取决于具体运作的实效反馈,而且要求的内容也是经由普遍的或高度的认同才具有真实性的。
比如,仅从字面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具有政治内容,但作为大政方针它的确就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这个意义上讲,这句表述的真实内容或含义是悬置的,需要经由一些运作和反馈才能生成并确定。因此,它的政治内容在由悬置到确定的生成过程中也有着相对区别的实际含义和作用。作为政治发出,它表示的是一种政治体系的要求;在制度设计上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应的机构及其运作主要体现为服务型政府;整体机制在于如何合理有效地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基本功能关系。
同样,在上述特定情况中,实效反馈与政治内容生成的关系也体现为专门政治和一般政治的转化机制,即为什么要、以及如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本来,经济建设并不是政治问题,但是作为党的基本路线,其专门政治的真实含义应该在于摈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而其作为一般政治,就体现为全国上下以及社会各方都把为经济发展做努力当成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这样,不仅经济活动具有了一般政治的特性,而且还使各种属于专门政治的体制改革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功能机制。因此,如果对于上述各方面的实效反馈是正面的、积极的和具有高度认同的,那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生成确定的政治内容,应该就是物质水平不断增长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要求。
事实上,从一般寓于特殊的意义上讲,所谓特定情况不仅具有政治内容生成的普遍性,而且还是这种普遍性的根据。比如,一方面,对于这个“为中心”的认同与否既是阵营区分的基本参照,而且阵营的实力也取决于认同的主体数量及整体的认同程度;另一方面,在具有最低认同的前提下,如何实现这个“为中心”的争议也就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反过来讲,否定和破坏这个“为中心”的主张和行为就成了我和友的共同敌方,包括阻碍改革的所谓既得利益集团。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正是因为有了“为中心”这个区别参照,不仅敌、我、友的转化就体现为实效反馈的认同状况,而且这个区别参照的专门政治特性也才会对各种一般政治具有最大的包容功能和机制,并由此生成相应政治内容,包括如何对待那些政治态度并不清楚的行为主体,比如所谓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