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腐败:隐性权力VS显性权力
2014-07-10靳义翠
靳义翠
秘书,是协助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联系接待、办理文书和交办事项的人员。按说应当是既没权又没势,是公务人员中的文职类,在资源上处于劣势的一群人。然而,官场上却言传:“欲见领导,先求秘书”,“欲打通领导关节,先打通秘书关节”,足见其地位深厚。而秘书腐败的真正可怕之处在于,这部分人大都年纪轻、有文凭、升迁快,有的在现岗时就已被作为重点提拔的对象,成为政府各个层次的接班人。这些秘书一旦掌握权力,自以为背靠大树,有恃无恐,作奸犯科起来胆子特别大,有的甚至成为“腐败领导”的左膀右臂,同流合污,沆瀣一气。
秘书腐败虽在中国庞大的秘书群体中还只是少数,可秘书一旦出事,危害却是极严重的。无论是任职期间的腐败,还是被提拔为领导干部后的腐败,秘书腐败已经严重扰乱了官场的正常秩序。
秘书腐败之所以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制度里的隐性权力之忧
腐败案件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从中也总是能牵出某些领导身边秘书的不少肮脏活动。秘书利用领导干部“身边人”的身份进行腐败,已逐步成为一种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腐败新形态。秘书这样一个本应等同于“助理”的角色,却在现今的政治生态中,拥有了隐形化的权力,其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监督制度的不完善,让秘书腐败有了可乘之机。秘书是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执行领导命令甚至照顾领导生活。他们被认为是领导的重要助手或最具影响力的参谋,人微但言重,官小却权大,领导的话和决策、意见大都是通过秘书或在正常渠道,或在非常渠道传达散布出去的。由于秘书地位特殊,往往拥有一种领导干部延伸下来的隐性权力,级别越高的领导干部的秘书,活动能量和空间就越大。主要行政领导秘书日常工作所涉及到的下级干部大都是部门、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这些掌管一地或一个部门的领导也是位高权重,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他们也经常有求于上级领导,或反映情况,或请示批复,或参加活动,这些请求能否及时有效地上传给领导,必须通过秘书这个环节。
相对于秘书来说,充当领导的参谋、助手和事务工作是一种显性权力,上传下达的“安排权”却是一种隐性权力。秘书运作权力时的“隐蔽性”被各个方面看好,很容易成为官场甚至市场寻租者追逐的对象。如果对秘书管理失控,这个“安排权”很容易成为一些秘书弄权敛财的途径。一些秘书会运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插手一些项目、工程、企业及各种活动,有时还充当顾问。有些秘书还向当事人透露权力机构的内情,为其谋划,打通关节,获取有关方面的支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大开绿灯,秘书从中也能获得可观的报酬。
然而,从现行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看,对直接监督秘书的条款甚少,就连考核干部,也多考核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少有考核到秘书一级的。对于进退一致、利益与共的官员和秘书来说,这样的监督无疑是形同虚设。同时,这种监督失控会被有腐败倾向的官员所利用,因为与秘书相比,他们处于相对复杂的监督之下,一些难办的事交给秘书去处理会“安全”得多。
其次,秘书任用机制存在的缺陷,让秘书腐败有了天然的“温床”。我们现今的秘书选拔,往往是由领导说了算。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指出,任用选拔干部,要看人的德、能、勤、绩、廉,但秘书选拔却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全面考察等严密规范的程序,选人依领导的好恶而定。这样选出来的秘书自然而然地成了领导的亲信和心腹。有些领导干部为了掩饰腐败,常常假秘书之手,把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通过秘书去做。秘书也正好利用自己的特殊优势,为领导牵线搭桥。有腐败高官,身边往往就有腐败秘书。秘书很容易以“身边人”身份与领导达成默契,如果把握不住,很容易将公权私有化。
制度的漏洞一定程度上滋生了秘书腐败,但秘书自身素质、修养的不足也是其腐败不能忽视的因素。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道德上却缺失严重,不正之风盛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滋生蔓延,对秘书也产生了极大影响。很多秘书严重扭曲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生出消极腐朽思想,不能自律。秘书处于权力之侧,一方面受到各种利益诱惑,另一方面却没有享有高水平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意志薄弱者就私欲膨胀,经受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滥用公权办私事,借助自身的职位优势进行权钱交易,最终产生腐败。同时,秘书腐败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国家对秘书思想教育的缺失,秘书的腐败思想没能被警告遏制,以致产生了很多腐败现象。
官场上的显性权力之斗
如果说秘书在任职期间的腐败是小打小闹,那么秘书被提拔为领导干部后的腐败却可以说是一种群体性的灾难,官员之间的联合勾结、同流合污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伤害。一些领导干部选秘书时根据自己的喜恶而定,而这些秘书在长期的工作中又是领导的左膀右臂,了解很多别人所不知道的内情,很得领导重视。“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秘书作为领导的“身边人”,很容易被提拔,容易做官。而恰恰是这样一些被提拔为干部的秘书,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
都说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在领导提拔秘书的问题上,由于提拔路径不规范,使一些缺乏领导能力或带“病”的秘书被提拔重用,这已成为现行组织人事制度的灰色地带。值得警惕的是,这一“灰色地带”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和当前的所谓“灰色收入”一样,并没有得到规范,因此,随意提拔秘书现象并未得到有效的整治,而且有的还呈现蔓延的趋势。
秘书被提拔为领导干部后的腐败,是一种对其之前所服务的高官腐败的循环,也是对其任职秘书期间腐败的一种延续。一些秘书在任职期间看到自己所从属的领导大肆进行一些腐败行为,这对他们来说可以说是对腐败的一种“言传身教”。秘书在任职期间受到领导腐败行为的影响,自己成为领导干部后,有了更大权力,贪污腐败起来变本加厉。同时,因为是高官的“身边人”出身,背后有靠山,其腐败起来有恃无恐。有高官腐败,就有秘书腐败。秘书腐败又循环成了另一轮的高官腐败。endprint
秘书与领导的特殊关系使许多秘书在政坛上一帆风顺,因为领导在提拔官员时不仅要考虑个人能力,更要考虑被提拔者是不是信得过。所以,秘书作为领导身边的“贴心”工作人员,一般几年以后就会得到提拔重用。未获领导提拔和重用的秘书,简直凤毛麟角。
“河北第一秘”李真的东窗事发后,人们在惊叹这一巨贪的贪欲之大的同时,也引发了对“秘书腐败”这一问题的关注。李真,1990年还是一般干部,1998年竟当上河北省国税局党委书记、局长,其中关键性的转折,就在于他成了河北省委领导人的秘书。“近官者官”,是一种古老的官场病。“近官者官”,就是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李真除了会吹会拍会钻营外,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才干,在担任省国税局局长前,已受贿几百万元,根本不宜提拔,但由于和某领导者的特殊关系,仍然乘上“火箭”,当上了正厅级官员,还谋算着向“封疆大吏”、副总理进军。对此,也有领导干部内心不满,但由于他是领导的“身边人”,“不看僧面看佛面”,也就默认了。李真一旦做了局长,“反仆为主”,就不再“狐假虎威”,而是大发自己的“虎威”了,大肆贪污受贿,疯狂进行权钱交易。他对一个商人赤裸裸地说:“你在商界需要权力支持,我在官场也需要经济支持,我支持你赚钱,你支持我从政,我官越做越大,你钱越赚越多。”
由此可见,“近官者官”,任人唯亲,将会为李真这样的“秘书”平步青云打开多么方便之门。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所有秘书都不能提拔做官,秘书和其他公务岗位一样,有优秀的,有一般的,也有不好的。优秀的秘书,符合做官条件的,当然应当重用。不过,这种用,也要按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由领导集体决定,不可某个领导个人说了算。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对自已身边的秘书,总觉得不提拔一下,似乎说不过去,于是不问良莠,就利用权力“指令提拔”。这反映出,“近官者官”的问题,归根到底是领导问题。要制止李真这样“近官者”的升迁作乱,首先要对为“官”者的权力做好监督和约束。
现在不少领导班子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个“圈”那个“圈”、这条“线”那条“线”、这个“帮”那个“帮”的权势分布状况。有的领导升迁了,调走了,临走前,忘不了要把自己的秘书提拔一下,在原地留下自己的影响延伸自己的权力;有的甚至还要带上自己的秘书一起去履新职,美其名曰好开展工作。因此,多数情况下,一个集团性腐败案件的背后都会有一个秘书部落。
如果说秘书任职期间的腐败是隐性权力所带来的便利,那么其被提拔后的腐败则是源于官场上的不正之风。秘书腐败,说到底是官员的贪污腐败之风盛行。秘书与高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秘书腐败与领导干部腐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试想,如果没有实权在握的领导为秘书撑腰打气作后台,无名无份、无职无权的秘书哪有能力和胆量搞腐败?如果领导一味强调勤政廉政,对腐败深恶痛绝,秘书何尝又会腐败?如果领导一向乐于腐化堕落,秘书又怎能不同流、不合污?如果秘书不跟着腐败,领导还会拿他当心腹吗?因此,秘书腐败的根源在领导,假如撇开领导的“连带责任”不作追究,只拿秘书说事或问罪,便只是治其标,难于治其本。
治理秘书腐败势在必行
习近平曾在《秘书工作的风范——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中提到,“秘书不能认为“机关牌子大、领导靠山硬”而有所依仗、有恃无恐,更不允许滥用领导和办公室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要克服优越感,坚决防止对基层干部群众盛气凌人、态度傲慢、颐指气使、发号施令的现象。”然而我们当前很多秘书却与习近平的要求恰恰相反。秘书是官场上的一个特殊群体,“秘书腐败”与官员腐败相辅相承,息息相通,正视和解决“秘书腐败”问题,是全面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治理秘书腐败,采取多种措施规范秘书行为,势在必行。
但是一刀切地取消专职秘书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一些地方名义上取消了秘书,实际上还会以其他方式继续发挥作用,比如,岗位名目稍稍变化一下,但所从事的工作还是以前的秘书工作等等。
与其取消,不如将官员以及秘书的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严格规范,强化约束,使之不能随意滥权、越权。事实上,这些年来之所以出现部分秘书干政、秘书腐败的现象,正在于权力运行中的严重失范、失序。总之,权力运行越规范、越公开,则官员就会越少机会腐败;权力监督越健全、越严密,则官场就会越来越风清气正。不独秘书为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