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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出来的未必是艺术,“表达”出来的未必是艺术品

2014-07-09秦文联

中华奇石 2014年4期
关键词:灵璧发现石友

秦文联

“奇石是一种发现的艺术”,鲜明地标示了奇石文化的个性,在当代奇石发端之初,成为我们认识奇石艺术,宣传奇石文化的最佳广告语。

时至今日,我们对奇石文化的认知是否需要进一步深入?“奇石是一种发现的艺术”的提法,是否已不适应今天奇石发展的要求?

本刊第1期刊登北京老焦的《奇石是一种表达的艺术》一文,提出全新思路,得到理论界热烈回应。从第二期开始,我们陆续刊登各地理论家的讨论文章,希望对奇石艺术规律的探索进一步深入。

有思考,有争论,有碰撞,才有进步与收获。

不提供模板,不制定规则,我们只做理论家思想的载体,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他们思维迸发的灿烂花火。

北京焦老师的“奇石是一种表达的艺术” 得到了孙瀑恩、王伯平、王毅高、刘清明、王学超、雷敬敷六位老师的回应,“奇石是发现的艺术”这一观点已经被老师们阐述清楚,我只好说点不同观点,冒充“反方”。如有不当,万望海涵。

奇石被发现、被表达了就能称为艺术品吗?

“发现”就是从一块看似普通的石头上找到有价值的闪光点,“表达”则是把发现的东西展示出来,诸如配座、题名、沙盘、布景、配诗等方法展示。 因此“奇石是一种发现的艺术、是一种表达的艺术”可以这样来理解:“奇石经过奇石爱好者的发现、然后充分表达出来,就成为艺术”。是不是每一件经过发现又被恰当表达的奇石都成为艺术品了呢?如果都是艺术品,那么艺术品还不遍地都是?所以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只能是部分成为了艺术品、部分仍然还只是“石头”。对于绝大多数的奇石来说,即使是被发现、被表达也不能被称为艺术品。

垃圾石即使是经过奇思妙想的组合又经过一系列“包装”(我这里称为“包装”),也就是诸位老师所说的“表达”,顶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它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营造艺术的氛围而已。我们就不得不追究一下什么是艺术、什么是艺术品了。我们先来看看艺术的定义:“人类通过借助特殊的物质材料与工具,运用一定的审美能力和技巧,在精神与物质材料、心灵与审美对象的相互作用下,进行的充满激情与活力的创造性劳动。可以说它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创造行为,是人的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的有机结合体。”

尴尬:垃圾石可以叫艺术品吗?该如何定位?

我们看到被发现、被恰当表达的奇石是符合艺术品的定义的。正如美国现代美学家H·G·布洛克描述的那样,一根漂木也能够转变成“真正的”艺术品。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应用到奇石界,所有被石友发现并表达在家里的奇石都可以成为艺术品,这就非常尴尬。我拿已经面世的“奇石”来说“艺术事”吧,目前面世的“奇石”中至少80%是普通商品石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是垃圾石,只有20%的东西才与“艺术”比较贴近。但毋庸置疑的现实是,几乎所有初玩者在看到这些垃圾石的时候会“一见钟情”,而且会激动得很,他们无一例外,会激动地认为自己“发现”了亮点、经过了他们的“表达”似乎“捡漏”了,会成为一件“稀世珍品”,甚至可能“一夜暴富”。他们太信奉“奇石是发现的艺术”了,他们总是乐观地认为(甚至做梦都笑),是别人没有“发现”,只有他慧眼独具识“珍宝”。事实上,捡漏的好事十年前在产地还经常出现,现在即使你是高手在产地也几乎没有捡漏的可能。石农发现和表达的功夫现如今高啊(如果依此而论,很多石农应首先称为奇石艺术家)!这些初玩者所钟情且付出了辛勤努力、发现并表达了的奇石,即使是他们的发现和表达是准确无误的,也难逃垃圾石的命运。难道可以把垃圾石也叫艺术品吗?参照艺术的定义是可以的,如此说来,艺术品真是到处都是啊!艺术家也是随便发现了一块石头就可以当的,有些可笑吧?有过市场经验或者能够认真观察市场的石友会发现,这一部分玩垃圾石的石友让我们发愁,我们为他手里的垃圾石发愁啊。但市场上还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垃圾自有后来捡漏者”,垃圾石不愁卖啊!这是事实,不信你看看各地的毛石市场就知道了。我们是杞人忧天了。这就是垃圾石有垃圾石友圈、精品石有精品石友圈。玩垃圾石的,他们“发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后来捡漏的)再次通过“发现和表达”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和精神需求,一点点也不比玩精品石的那些石友差(我从十八年前玩垃圾石那个阶段过来的,我很清楚他们的感受)。他们获得的美感,并把审美需要和精神需求传递且引起垃圾石友圈共鸣,这共鸣的强烈程度和范围比精品圈可能还大,难道不符合艺术的定义?这些垃圾石难道不可以称为“艺术品”?事实上却真不可以。就像有很多人写字,写了一辈子,写出的东西还只是字,仍不是书法艺术作品一样。

“值钱”的可以称为“艺术品”吗?

一般认为,艺术是人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活动是人们以直觉的、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对象,并在此基础上以象征性符号形式创造某种艺术形象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它最终以艺术品的形式出现,这种艺术品既有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也有艺术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价值观等主体性因素,它是一种精神产品。这么说来,奇石这东西,躺在山上是石头,被石友以艺术的形式恰当表达之后就可以叫艺术品了。事实上还真不能这么套。到底什么样的奇石才可以称之为艺术品呢?精品就可以?值钱的、叫的价高的呢?可以不可以称之为艺术品呢?

尴尬:“值钱”未必就更艺术

往往多数石友有个误区(我也曾有)“值钱的奇石才更艺术,才可以称为精品”引申到咱们这里就是“值钱的奇石才是艺术品”,是不是这样呢?我看未必。美国经济学家哥德哈伯指出:“如果你用美元数量测量一个艺术家的生产力,你会发现,最引人注意的艺术家最赚钱。”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吸引注意力。成功地吸引注意力是艺术存在的全部意义。这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实际上并不仅仅是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以及艺术品的存世数量,而是艺术品所能吸引的注意力。因此在市场上卖得最高、叫得最高的奇石一定就是“成功地吸引了人脉”的,而不一定最“艺术”。

奇石值钱不值钱的因素实在是比其他艺术品还复杂,这里面太多复杂因素影响着奇石的价格,我只能挂一漏万地说一点点。比如玩灵璧石,都知道“洞”对于灵璧石的重要性,简直到了带洞就值钱的程度,能够漏透、玲珑的灵璧石目前在产地已经是价比黄金,然而同等造型的墨石,甚至质地比灵璧石还好的墨石,玲珑姣好却比灵璧石的价格低上10倍、100倍,难道同样造型的灵璧石就艺术、墨石却不那么艺术?这是为什么呢?答案就是“形成难度”,也就是说玲珑灵璧石形成难度最大,墨石中几乎每件都是玲珑石。再比如泰山石里面曾曝出上亿甚至十亿的画面石而沦为石界笑柄,原因太简单,泰山石里面那样的画面形成太难,泰山石友当然认为它价值连城,然而黄河石、长江石里面的好画面太多,外地石友看到如此画面的泰山石当然会捧腹了。

精品就一定更艺术?

值钱的不一定可以成为艺术品,精品就更难以界定了,灵璧石中玲珑剔透的几乎件件可以叫精品,每一件玲珑剔透的灵璧石都会让灵璧石玩家怦然心动,甚至不惜一掷千金。它们如果都可以叫艺术品,墨石呢?广西的墨石玲珑剔透优于灵璧石,岂不是个个都是艺术品了? 该怎么比呢?这里有许多跟艺术不沾边的因素,诸如形成难度、破碎感等。

尴尬:石种跨域,精品界定难统一,艺术性却可以有标准

泰山画面石里的精品如果拿给长江石友去看的话,简直就是垃圾;灵璧石中的玲珑石放到墨石里也逊色不少;广西大化石中的象形石常常曝出天价,如果放到灵璧石中间,简直没有可比性……然而艺术性却不能说因为石种的区别就有差别吧?不能说因为形成难度大就更艺术吧?灵璧石中随便一块普通的象形石或者普通的山形石假如是大化的话,一定会被奉为至宝,与“发现”和“表达”的关系很密切吗?“发现”出来的未必是艺术,“表达”出来的未必是艺术品啊!

谁成就了奇石艺术品?

连精品和值钱的都未必更艺术,哪些奇石成为了艺术品呢?成为了艺术品的奇石是谁发现又是被谁表达才成为了艺术品的,跟人有关系吗?答案是有一定关系,但不是绝对的。

尴尬:发现有先后,光环谁来戴?

如果跟人有关系,是不是该称其为“艺术家”呢?如果可以称其为艺术家的话,奇石艺术家真的会很多,还真该来划分一下级别。衡量奇石艺术家的级别是不是可以参照其他艺术门类呢?比如一级、二级、特级,甚至大师、艺术巨匠呢?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发现了一枚“大师级”的“奇石艺术品”就因此也可以称其为“大师”了呢?作了名画、成就了一件不朽艺术作品就可以称其为大师,人家“发现并表达”出了一件“稀世珍品的奇石艺术品”,怎么就不是大师了呢?如果可以叫大师的话,谁先发现的称大师还是谁最终拥有的称大师呢?往往产地石友是能够有条件首先发现的,“发现奖”理应是他们的,按照这样推理下来的话,大师的称号也应该是他们的……

这么糊里糊涂,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说“奇石是发现的艺术、奇石是表达的艺术”呢?或者我们可不可以换个说法,比如可以这么来表达“奇石收藏和欣赏重在发现、重在表达”呢?换了这个说法,在我认为就是换了主次,石为主、人为次;自然为主、艺术与表达为次。毕竟奇石是天然艺术品,我们只是发现者、表达者,发现它、表达它,我们满足了精神需求,似乎跟艺术家的距离还有点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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