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古建筑文化保护现状与发展探析
2014-07-08施亭亭臧慧怡
施亭亭 臧慧怡
摘 要:本文以盐城古建筑及其文化元素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潜在辐射效应为重点,运用多种调研和分析方法,探索在现代化背景下对其开发利用和保护,总结古建筑及其附属文化元素的建议定位和发展规划趋势,并剖析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古建筑对当代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及其存在的必要性,同时探寻如何才能发挥其在城市精神文化上的重要作用,推动盐城市经济的发展,为其他城市的文化保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盐城;古建筑文化;保护;发展
1 概述
盐城这座海滨城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远古时代盐城地处淮水下游,后经长江、淮河、古黄河等的泥沙堆积逐渐演变为滨海平原。盐城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沉淀,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孕育了其灿烂文化。而盐城的古建筑作为这座城市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这座城市的记忆,今天仍向人们展示着盐城的魅力。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经济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重心。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各种需求,城市中心区的现代建筑不断增多、增高,这也导致了现代建筑与承载着特色文化的古代、近代的建筑在空间上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更多的城市建设者选择了经济建设,或将古建筑包围在高楼之中或将其部分拆毁。久而久之,城市特色文化也开始走向没落与消失。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迅速地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我们仍需在城市化水平加剧的社会背景下,做好古建筑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
2 现状调研与分析
2.1 古建筑现状
盐城作为一座文化城市,正面临着古建筑文化走向没落的窘境。盐城各县级市的古建筑,如海春轩塔、朦胧塔、古庆丰桥、西溪宋桥、明永宁桥、阜城真武庙、安丰古庙、县衙照壁、富安明代民宅、鲍氏大楼、沈氏大楼(如图1)等等,无一不体现着盐城的特色文化,然而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它们被当作城市发展的累赘,用地不断被侵占,建筑不断被拆毁,所传承的文化也不断地流失。
由表1(各朝代古建筑数量统计)和图2(古建筑的区位图)得出,盐城保留至今的一些特色古建筑最早建于宋朝,现存的古建筑中以明清居多,元代较少。古建筑大多集中在大丰市和东台市。究其原因,明清时期,社会安定繁荣,经济迅速发展。很多建筑在当时建成,后来在一些保护政策下,存留至今。现在这些特色建筑为当地居民所熟知,也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2.2 从群众层面来看
(1)群众对古建筑文化的不重视
如图3(居民对当地文化了解程度分析)所示的调查结果可得知:多数群众对于古建筑的基本常识认知甚少,不了解其珍贵和意义所在。古建筑文化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群众也就不能真正地在思想和行动上参与古建筑保护工作,甚至在某些时候做出了破坏古建筑的行为。如图4(古庆丰桥)由于人们保护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乱丢垃圾,随意向河内排放生活污水等,造成桥下面河水污染严重,影响古桥的美观。
(2)部分古建筑的利用不妥当
一些长期在古建筑里居住的居民缺乏保护的意识,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需要,对古建筑进行拆旧建新、乱搭乱建,破坏了古建筑的形态和布局。图5(富安民宅),有的地方被当作工人的宿舍兼库房,里面堆满杂物,内部环境相当杂乱,有的院落几乎成了附近居民放养鸡鸭的场所。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但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表明,许多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损害历史原貌的现象。图6(安丰古庙),位于盐城东台市,管理松懈,甚至在未报经文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对古建筑进行改建和装修,私搭乱建现象也较为严重。
2.3 从政策层面来看
(1)国家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保护古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尚缺乏完整的体系,保护古建筑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一些法律和法规条文可操作性较差;同时,在现行的法律和法规间、在《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间还存在着相互矛盾、衔接不够等情况。然而,古建筑保护又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加以界定,以防止个别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钻空子,不合理开发,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用于古建筑保护的资金匮乏
由于我国古代建筑特殊的结构、装饰以及布局,使得古建筑维修和保养的费用比较高。在我国,古建筑保护与修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拨款、地方政府筹集、景区景点等渠道,国家拨款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但是资金不充裕,而后两者则严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尽管近年来市财政每年投入数万元经费用于文保单位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但对于受各级文保单位的绝大多数古建筑来说,由于大多年久失修,经费仍显不足。
2.4 从旅游发展层面来看
(1)古建筑和旅游业的"矛盾"
现今,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古建筑成为旅游业界开发的对象。古建筑被作为旅游资源大量开发,一方面,会给古建筑所在地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收入,提高当地知名度;但另一方面旅游业的过度发展也给古建筑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困扰。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旅客前来参观,需要在古建筑周边进行相关的设施改造和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对古建筑进行改建和装修,而这些都有可能对文物造成间接或直接的破坏。
(2)古建筑保护规划与旅游业发展脱轨
黄金周期间,大批游客的出行,给旅游景点、景区带来很大的压力。再加上旅游规划部门没能及时调研,调整相关计划,致使旅游景区设施设备满足不了游客的需求,从而危及古建筑的保护。古建筑的保护部门与经营单位在保护与经营方面缺乏指导性的依据,造成古建筑保护规划与旅游业发展脱轨,跟不上旅游业的发展步伐。
3 思考与建议
3.1 加大古建筑保护的宣传力度
在古建筑的保护宣传工作方面,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利用媒体、学校等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名人效应,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带给广大民众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中小学、高校等加大宣传,让大家从小就形成一个良好的保护古建筑的意识,共同抵制破坏古建筑的不文明行为;在游客数量比较集中的景区景点,设置景区指示牌,发放宣传册,以提高游客的保护意识。
3.2 完善古建筑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完善古建筑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适当借鉴国外保护古建筑的先进经验,制定保护古建筑文化的规划。对古建筑周边的现代化建筑要从自然生态环境、建筑风格、建筑高度等方面严格控制;在消防方面要考虑我国古建筑的特点,如多为木质结构,并且内部装饰多为纸质等,因此消防法规应具体、细化;拆建、改建古建筑要严格把关审批程序,建立会审制度;认真落实"一书两证"制度,对建设项目严格按程序审批;对旅游开发中的古建筑保护,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尽快扭转旅游行业管理角色,杜绝以旅游开发的参与者角色出现,同时利用媒体、当地居民进行监督。
3.3 拓宽古建筑保护筹集资金的渠道
对古建筑文化保护资金的筹措应该多元化,可设立古建筑文化保护统筹基金,用于古建筑的保护。在利用古建筑作为景区开放的地方,可按门票收入的一定比例,如按15%左右纳入古建筑保护统筹基金,用于对景区古建筑的保护。随着近年来国家资金的充裕,可以追加对古建筑文化保护的投资力度,将古建筑保护好,同时建设好其周围的环境,完善相应的设施,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参观这些宝贵的古建筑文化资源。如图7(古庆丰桥)维护前后的变化,维护后的古庆丰桥会更加引人驻足。
3.4 古建筑文化保护发展与旅游业相结合
在对古建筑进行旅游开发时,应该对景区景点进行合理的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方针。在旅游开发的前期阶段,需对古建筑附近的原居民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的结果做出评估,诸如旅游开发后对环境的影响问题、游客承载力问题等。做出规划后应该将方案公之于众,举办专家论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适当修改。景区建成后,需对拥有古建筑的景点景区进行监控,以应对突发事件,严防火灾和人为损坏等事件发生。
4 结语
中国古建筑文化是东方艺术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对东西方的建筑文化都有很深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历史的积淀和人民智慧的结晶。做好古建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和发展的途径,将保护和发展并举,才能保护好、发展好、维护好古建筑,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仅要提升保护古建筑文化的意识,还要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将古建筑文化发扬光大,让古建筑文化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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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1310324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