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及监管路径分析
2014-07-04张晓
张晓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摘要: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实现资金流通,支付和信息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液态的发展密不可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我国的金融生态。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运用互联网技术与精神,实现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的新兴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更民主、更具普惠性的金融形式。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新兴技术与传统金融深入结合,催生出形态各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说明,互联网金融所带来创新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飞跃,更承载了互联网精神。
一、行业加速发展初期:普惠性突出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即2005年以前,该阶段内,互联网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银行把业务搬到网络上,这个阶段尚未出现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液态。
第二阶段为2005年至2011年,此时间段内,互联网的触角触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此相适应,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个阶段标志的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方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发展轨道。
第三阶段是2012年至今,刚刚过去的2013年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速发展的元年:P2P网络平台快速的发展、天使汇等为代表为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及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新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的创新平台。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在资金配比效果、渠道、数据信息、交流成本、系统技术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造就新的金融液态,更能做到普惠金融,开放平等合作。换句话说,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是有一个挑战,但是给传统金融注入理念,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新的竞争,促生新的合作。
从普惠金融的角度而言,互联网金融对于促进传统银行的转型将有诸多可借鉴的因素。众所周知,传统银行的优势是信息量充沛,客户广泛,网点众多,专业人才聚集。可以说,只要商业银行借鉴或者利用互联网所带来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方法來促进自己的转型,未来仍大有可为。商业银行像过去一样靠利差生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商业银行未来可以尝试深入的资产管理业务,这样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就结合起来了。
另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催生了大量数据的产生。大数据信息集散处理将大大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效果,互联网产生大数据,大数据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事实分析和挖掘客户交易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准确预测客户行为,在互联网金融和营业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集散处理,互联网金融必将大大提升金融服务于风险管理的效果。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期:需重视风险监管,营造良好生态体系
整体而言,互联网金融代表了金融创新的方向,我们应该积极的态度,包括在政策测试上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其存在的问题应该重视和解决。要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要打击违法犯罪行动,保障互联网健康的发展,让互联网金融能够在市场上的金融配置中发挥非常大的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的竞争,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完善管理、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比如说,从技术层面来说,手机支付也存在着密码被盗,资金被盗,资金转移安全等问题,这些都是我们要注意的。
与银行封闭运行的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受黑客的攻击、病毒倾析、信息更容易被盗取、篡改,特别是是对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有时候很难确认,存在要高的消费者信息泄露以及受欺诈诱骗的风险等等。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音容的监管,目前从几个方面来做这些监管,包括内部自我的自律和外部的监管。
首先,目前我们应该明确互联网机构的法律定位,允许做各种金融服务工作,但是不能越界经营。实际上现在我们有两个建议:第一、不能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互联网金融不是银行,所以说这一块要不能突破。
其次,不能非法集资,众筹也是一个私募,他是私募项目来做的,要对社会观众就是银行。所以说现在我们掌握两个底线,一个是不能够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另一个不能非法集资。现在法律规则还没有被金融机构属性作出明确的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是P2P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法律和规章定期有效的规范。
此外,资金第三方存款制度仍缺失,有一些P2P网络平台没有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大量投入者的资金衬跌在平台账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甚至携款逃跑的风险。近两年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P2P网络平台的捐款逃跑和倒闭事件,就给放贷人带来很大的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再次,健全互联网企业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我们可以把内控制度看作互联网的防火墙,好的制度可以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进企业片面追求业务和运营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也没有建立客户识别和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被步伐法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创造条件。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综合金融,既做贷款也做理财,也可能做保险,就是一个公司做多项业务,综合业务。在银行的管理来说它必须是设置防火墙,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注意的。包括我们现在的公共基金都出现很多问题,所以这些问题应该制度和道德是两个方面来做的,当然是一个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未来:仍需加强风控,重金融民主特性
互联网本身就是市场,不仅是个工具,要把互联网看成是有生命的,里面有很多免费的APP,是能够解决放贷者和贷款者之间很多问题的市场。互联网的边际成本趋向零,就可以解决比如说非常小的贷款、非常快的贷款、非常跨区域的贷款,P2P市场有可能是配置信贷资源效率最高的市场,因为它能够在0.1秒当中找到最需要贷款的人,而且能够付出很高利息,而且能够使贷款获得200%边际收益。
P2P市场对金融的民主化和普惠化是其它工具和市场做不到的。事实上,金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获得的最低程度的服务,金融不能是贵族化,不能成为高大上,而在这个问题上,P2P比银行和证券公司要有优势。
直接制约P2P网贷的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很多是征信系统不发达的制约下造成的,这促使很多平台不得不开展线下的尽职调查,增加了交易成本,贷款利率就高了。
P2P网贷监管的原则是信息监管,类似于直接融资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则,类似于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搜索引擎的技术,部分监管任务可以包给IT公司,比如说P2P监管,一部分业务就包给IT公司,IT公司肯定能监管好,银监会还给它钱,这些东西不一定银监会、证监会做,可以包给IT公司做,本身就是IT的事情,类似于行为监管,比如说通过软件抓不良信息,而且重在事后处罚,不要事前罪推论。
结语:
金融能够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产生颠覆性创新、有结构性创新、有技术性创新等。颠覆性创新即解构现有金融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结构性创新是完善现有金融制度,如果没有互联网金融,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不会这么快;技术性创新是丰富现有金融功能创新。未来互联网金融进入加速发展通道之时,其普惠性的发展须与其风控监管密切统一。
参考文献:
[1]谢平等著. 互联网金融手册[M]
[2]钟伟.马云面临严峻的“四重门”:阿里的互联网金融解读[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