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
2014-07-03付雪平
党建文汇·上 2014年1期
付雪平
浈江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拓宽民主的渠道,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干部选拔让群众知情。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和干部任前公示等工作制度。组织工作网等平台,公开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及干部任职条件、推荐程序、考察方法、工作纪律等事项,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受理电话等向群众公布,增加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
干部提名让群众选择。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将推荐干部人选的提名权、选择权交给群众,促使一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召开区委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适合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最终选出年富力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
干部任免让群众参与。由“两代表一委员”、各阶层党员群众代表、专门监督机构人员组成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团,参与区委的各项决策,确保区委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挑选社区居民以社会监督员特殊身份列席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旁听干部人事任免等各项重大事项决策。
干部品德让群众监督。将拟提任干部的姓名、年龄、学历、现任职务和工作经历等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对群众举报、申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明确要求进行核实处理。近年来,浈江区未发生一起因选任干部品德问题而引起群众上访事件,实现了干部选任的“零投诉、零上访、零违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