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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荡的墓园

2014-06-26祝红蕾

清明 2014年2期
关键词:虎皮

祝红蕾

漂荡的墓园

祝红蕾

要不是梦到父亲在潮湿中度日,沈宏念早已在飞往拉萨的班机上了。

这两年他的归客隐餐饮休闲系列做得红火,已在广东、山东、河南等地开了二十五家连锁店,丽江店效益特别好,他下一步的算盘打在了西藏。他已经不缺钱,但是每开一个新店,感觉就像打攻坚战一样,960万平方公里的祖国大地上又有他沈宏念的一块新地盘了,那种章鱼般扩张盘踞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去西藏开辟疆场的想法一经在脑海里扎根,他浑身的毛细血管都在冒火花。他在拉萨考察了两周,然后当机立断,把店开在拉萨的八角街。

他是在启程前一夜梦到父亲的。

父亲头发湿漉漉的,一只手拎着一只进水的鞋子,在老家天井里,对着他抱怨:又冷又湿,让人怎么睡安稳?父亲的脸孔黑黄混沌,看不清是五十岁,还是七十岁,但是那悲苦哀怨的表情却刀刻一般。他想要走上前,却抬不动脚,想要喊,却出不了声。父亲目光迟滞等待了好久,不见他动静,就失望地转身走了。脚步湿漉漉地呱嗒着,仿佛鞋子进水了。他动弹不得,一着急,梦就醒了。幽暗的房间空荡荡的,窗户咔哒作响,他浑身发冷,光脚下床,拉着窗框往外看,仿佛父亲就是从这窗子过来,然后又失望地走了。没有月光,他什么也看不到,阴森森的风吹过来夏天黏腻的濡湿。他关了窗,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点上一根烟。父亲去世十几年了,这是他第二次梦到他。第一次梦到父亲是父亲刚去世后,他知道那是思念所致,而这次他深信不疑,是父亲回来跟他诉苦。不是他梦到了父亲,而是父亲到他梦里来了。

他反反复复地想这个无比清晰的梦,突然脑子里打了一个焰红闪:肯定是墓地进水了,父亲托梦让他来解决问题。天亮后他打电话给大姐,问父亲有没有托梦给她。大姐被他的电话从床上揪起来,打着长长的哈欠,说,没有啊,你想咱爹了吧?是不是爹缺钱了?天地良心,他整天忙得屁滚尿流满脑子开分店,都几乎忘掉父亲这档子事了,千真万确是父亲在让他去干这件事。姐妹三个,只他有这个能力。

这些年,他忙东忙西的,几乎都把父亲给忘了。他去西藏和梦到父亲之间,大约都有着千丝万缕他不能知道的隐秘联系。他一下子想起来他不仅仅是归客隐董事长,而是沈卫民的唯一的儿子,沈家唯一的传后人。

他要去父亲的墓地,要么重建,要么迁坟。眼下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重要。

他是中午十一时赶到鹤塘村的,太阳煌煌,目及之处,是一大片他在城市里司空见惯的脚手架,塔吊,巨大的横贯天空的钢铁手。他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到“某某城市速度”,的确,目击一座建筑的拔地而起,常让人产生魔幻神奇之感。现代人的确太厉害了,平地起高楼,仿佛就是打个盹眨个眼的工夫。

一幢不知道名目的大楼正在动工建设,工地上一堆湿漉漉的沙子,几汪黄水洼,被太阳光弄成了一块块强光玻璃。他手搭凉棚,平生隔世之感,回头又看那块黑石碑上硕大的白灰字,没错,是“鹤塘村”三个字,当时修路立碑时他捐了十万元,村碑后面上面还刻着他的名字。

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一堆钢筋,竹篾子和尼龙袋零散地铺在潮湿处。他拎着裤脚穿过泥泞,想起父亲在梦里的抱怨,一定是有水灌进了父亲的墓地。父母就长眠在葡萄果园东侧,原来的桑园边上。为印证他的梦,他径直往西走去。

日头晒得他头顶冒油,他深一脚浅一脚估摸走了一里地,那一片矮坡里的坟茔地不见踪影,只见一大片巍然耸立绵延数里的大棚,像一头大白鲸匍匐在他曾经万分熟悉的土地上。一只黑眉毛的大白狗伸着红舌头,头枕着污黄的爪子,冷漠倦怠地看着他。

十几年前这里是三角形的杨树林半遮着低矮密实的桑园,父母的墓地就在挨挨挤挤的坟地之中。立着一块青石碑,上书沈卫民与赵怀娥之墓。石碑是后来为了确认坟址立的,他是村里第一位大学生,父母的坟地也成了村人迷信的风水宝地,越来越多的人家把坟址选在这里。立碑也就三五家,大多就是个馒头一样的坟堆,坟头用土石压黄表纸。他考上大学那年,父亲把他带到母亲的坟边,说,这小子还算争气,他娘,我也总算歇口气了。父亲喝醉了,他第一次见父亲那么颓唐弱小,挨着坟头歪坐着,眼泪鼻涕横流,胡子茬也是灰白相间了——父亲老了。后来父亲去世,就葬在母亲坟地的旁边,他们姐弟三个,还是相约到坟前,大姐和妹妹摆上饭菜水果,他烫上一壶酒,点香,烧纸。他们盘腿坐在土疙瘩上,大姐絮絮叨叨的和父母说着新近发生的事情,鹏飞(姐姐的儿子)考上中学了,是优等生班;弟弟呢,成为主治医师了,妹妹有了男朋友,是学电子的。他放了一挂鞭。树叶沙沙,香烟缭绕,父母那时刻就和他们在一起。后来他知道杨树叫做“鬼拍手”,是庭院忌讳的树木,但是那哗啦啦的声音让人感到多么踏实啊。他们坐在树下土地上,就和依偎在父母身边没两样。姐弟三个说的,做的,他们也听到了,看到了。仿佛他们和姐弟三个再次共度了那些时光。他坐在土坷垃上,温暖又凄凉。

他怀念那样的感觉。和父母在一起。那些年他相信是这样的,只是彼此不在一个时空里而已。后来忙啊忙啊,就忙忘了。他恍惚想起,他已经有七八年不曾回来了。七八年前他还是一个小餐馆老板,现在生意已经遍布大江南北了。七八年里有多少变故啊,他凭什么就得要一片墓地在这里等着他呢?

村支书是一个他不认识的年轻人,是鹤塘村的另一姓王家的后人。王支书接过他的云烟,热情地问了几句,然后打电话叫来了村主任,一个戴眼镜秃头顶叫王金贵的中年胖子。他翻箱倒柜地找出一沓卷边的记录本。最后证据确凿地告诉他,父母迁坟的补贴他也领了,3500元。签着他的名字。

他起身去看那个脏兮兮的记录本,迁坟补贴领取签名表,他的名字千真万确四仰八叉地躺在签名那一栏里,但是千真万确不是他的字。看到那肥胖、臃肿、散兵游勇一样的字,他突然记起当时他在俄罗斯,接到迁坟消息,给妹妹电话,让妹夫帮忙操办。这字是——孙浩民的。

他坐在村委破旧的藤椅里,仿佛一个外乡人一样,一遍遍拨打孙浩民的电话,关机,关机,关机,一直在关机。

他谢绝了村支书和村主任的盛情挽留,顶着正午毒日头,到了距村二里的黄旗堡镇子上,要了一盘黄瓜猪耳,一盘泡椒凤爪,一瓶二锅头。仿佛一脚踩空,他的失落和愤怒让胃里充满了气体,但是饥饿依然穷凶极恶地袭击了他。他大脑几近空白,吃相尤其沦落,仿佛又回到了他挨饿的年月。他啃鸡爪的缝隙,抬头瞥了服务员一眼。那个大白脸盘的服务员,一边嗑瓜子一边缩着脖子瞪大了眼——她大约没见过穿着和吃相这么不搭的人——他穿着一件中式短袖衫,一手端酒杯,一手攥着凤爪,吃得满口填腮。

妹妹在电话里带着哭腔说,孙浩民正在外面躲债。要是再过一周还没消息的话,她就给他这个当哥哥的打电话了。

他不是做得好好的吗,干吗去借贷?

房子拆迁了,补了一大笔钱,他在电子机械厂也干够了,想自己干,就和人合伙投资办沙场,买挖掘机,七十万投进去了,那个王八羔子跑了。现在要债的天天到家里来,哥,怎么办啊?

他气呼呼地问:没报案吗?

报了,他手里还有个当初合办沙场的收据,公安局是合伙投资,不能当做诈骗立案……

让他吃点苦头也好。人不到山穷水尽,怎么能够放下身段呢?可是父母的骨灰他埋到哪里去了?

据王金贵说,许多人领了钱,把骨灰盒也就那么随便一放了事。现在的人哪良心都让狗吃了,什么事也干得出。那些被扔弃到一边的骨灰盒,后来就被村里汇集到烈士陵园里去了。附近的村里也是这么干的。

孙浩民会把父母的骨灰随便丢弃吗?不会吧!他不愿相信,可是这本应该是他自己的事情啊。父亲去世后,他就再也不愿意回到这片土地上了。可是他不来还得来。

孙浩民会不会一扔了之?人心是最难测的东西。他拨通了虎皮的电话,虎皮在那端咋呼:“你去哪里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还在地球上吧?”

“我回老家了。虎皮,帮我查个人。手机号码135××××7819,电话、短信记录、所在地,现在的行踪等等都要。”

虎皮不会问他做什么用。这是虎皮最大的好处。他就是这么让人舒服的一个主,二十年来,他们只要一个表情,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其时的状况。废话从来不用多说。虎皮原来在公安局、纪委、发改局等等部门任过职,黑白两道通吃,能文能武。文能写材料,武能处理复杂纠纷,乃至武力冲突。

“好。什么时候回来?”

“不确定。”

眼下,他要尽快去妹妹家,找到孙浩民,问个水落石出。

建墓园是沈宏念早有的想法。

归客隐开到七家连锁店的时候,他加入了高尔夫俱乐部。其实他并不那么喜欢高尔夫,太过考验耐心和内心平衡。一个想要锻炼耐力平衡的人,何必砸钱到一个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呢?他半夜一个人走到出汗也可以起到同样效果。高尔夫于他来讲,就如同去沙龙喝一杯法国红酒,要的是那种融入感,和它带来的潜在人脉。最初的自我膨胀快感之后,他也就没什么热情了。

随着银行卡上数字的直线递增,他结交的朋友层次也水涨船高。但是他的朋友圈子绝非局限于高尔夫俱乐部认识的产业大佬,而多是他贫贱时的意气之交。人身份最低时本真东西最多。没有一个虚高的身份需要遮掩或者拔高什么,自然而然反而更容易流露真性情,合则聚不合则分。他们一块吃火锅,喝中档酒,当然他掏钱埋单的时候居多。七八个人,有男有女,自由撰稿人,销售员,有送大排档的,还有开书店的,当然少不了虎皮,他那时正在倒腾黄花梨家具。他们没多少正题,天南海北胡吹海侃。有次谈到假如有了一千万你会干什么。这个话题就像能娶几个女人一样,等于煽风点火。

他暗笑,话说得不错,人缺什么就喜欢说什么。穷人喜欢谈钱,谈性,富人喜欢谈社会责任感之类冠冕堂皇的东西。他将一支南京烟放在嘴上,嗅着烟丝,验证自己的心得。

甲说,要买一大块地,圈起来,做房地产。

乙说,要分给亲朋好友。

那个埋头写稿子写得想吐的撰稿人小武说,要买车买房游山逛水享受生活。主要是女人。找几个红粉知己,对,就那种感觉,小红唱歌我吹箫。

虎皮骂了一句,靠,干这个还用一千万吗?看你这个德行,能写出好东西来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啊。沈宏念也曾经是文学青年,发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烧,也出过“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疹子,这个他信,许多写东西的人,最开始的志向或者不过是能多吃顿红烧肉。志存高远,但是用来哄实心傻孩子的。他当初的志向是大医精诚,是做个孙思邈一样的人物千古流芳来着,曾经一度信奉孔老二的君子远庖厨之见,嗨,现在不是没有谁比他离庖厨更近吗?

轮到沈宏念时,他一愣怔,脱口而出,我要建一座墓地,国内最大最好的墓地。

他是随口一说,但是也的确动过那个念头。活人的钱都被人挣光了,女人孩子的钱,老人的钱,嘴巴的钱,耳朵的钱,脸面上挣得到的钱,基本上都开发干净了。当然他还想到了一点。父亲去世后,他亲手将父亲的骨灰送进新鲜的挖掘开的土坑里。那么潦草,那么不讲究。他在农村长大,知道那片土地上人们生命形同草芥。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没人知道他们曾经活过。儿女们活着的事都难,也很快就顾不得了。现在他有钱了,为什么不让父母住得更享受一点呢?

这个念头说了之后,就在心里发芽了,见风就长,很快成了参天大树。他每到一处,只要时间宽裕,总要看看墓地。他去过许多墓园,欧化的,中式的,雕像和喷泉,瑞兽和人像,或许太过知根知底,他总觉得墓地和长眠在下面的人不太搭。他喜欢拉雪兹神父公墓,那里曾经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忏悔师拉雪兹神父的别墅,雕塑、绿树、鲜花、幽径、水池、草坪、广场等错落有致,97个区分布在公墓里,大路宽阔,横斜交叉的小路纵横通达,每条路上有路牌,每个牌子上都标有区号,和道路的名称。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方寸之地,并且左右互通,就像活着的时候那样,可以互相遇到,互通信息,高兴起来,或者可以一块在树下闲聊几句,或者到家里去小坐,喝一杯咖啡。其实应该是这样的,死去的人也应该有一个安定舒心的居所。许多世界名流都在其中安睡,巴尔扎克的墓上端放着他的半身像,如一头雄狮般傲视人间。这是他熟稔喜欢的地方,生前他累了就喜欢到墓园的林荫小径上闲荡。普鲁斯特的墓相当简洁,而德拉克洛瓦那黑色为主调的墓非常大气考究。

更让他觉得意外的是,他在这些墓园里小坐,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宁静安定之感。打拼了十几年的艰难一下子涌上心头,就像当年和姐姐妹妹在父母坟前倾诉现状一样,他静静地坐着,听着树叶在风里拍着巴掌,获得了一种异样的温暖踏实。

北京八达岭陵园舞蹈家姚丽白的墓碑是珍珠白花岗岩,右侧飞弧雕出一束百合花;京剧表演艺术家李慧芳的墓碑则为镂空的木窗造型,雕刻的舞台定妆照。所有逝者的坟墓都带着明显的个人痕迹,政治家的墓碑大多方方正正义正词严,历数丰厚政绩,以古朴厚重占多;艺术家的墓碑则随意得多,并且是与其艺术风格与成就密切相连的。看墓碑和房间摆设,并无太大不同,更简洁地说出了主人的生平大概,虽然不乏被误解或者曲解。

要给自己的父母立一块什么样的墓碑呢?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要雕刻上锄头和镰刀吗?或者笤帚和簸箕吗?或者谷物和麦穗?他已经人到中年,离当初父母离去的年岁越来越近,他忽然发现自己从来不了解他们的一生。

父亲去世时,他跪在他身边,看邻居老嬷嬷拿一块白棉布给他擦身子,从额头,眼睛,鼻子,嘴巴,下颌,胸膛,肩膀,胳膊,胸膛,一边嘟囔着念念有词,父亲的脸是黄表纸色,嘴巴张成一个黑洞。他赶回来的时候父亲已经咽气了,他把手放到父亲手里痛哭失声,却突然觉得那手回握了自己一把,然后才垂到床下。后来被白布包裹的父亲彻底与他隔绝,他无法再看清父亲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哭哑了的姐姐,让他拿好父亲的火石烟嘴,那是父亲仅有的一个稀罕爱物。他眼见父亲进入熔炉,一瞬间化为一抔灰。巨大的幻灭感让他浑身松散,他牙齿打颤碰响,哆嗦着将火石烟嘴放进去。

有一次他在上海墓园,看到一个鬓发斑白的老女人,颤抖着往一藏青墓碑上披一件茶褐色大衣,她头依偎在墓碑上,喃喃有声,风吹得白发凌乱。墓碑下,是她的丈夫、儿子或者女儿?在医院那些年,他经常在停尸房门口见到这样的老妇人,她们悲恸欲绝地捶地、撕扯头发,嚎啕绝望地大哭。见得多了,最初的心惊肉跳,也渐渐地麻木了。

可是他看到那个给墓碑披大衣的老妇人时,受不了了。

他正儿八经地在脑海中规划起来,投资多少,多大的地儿,大体的设计构想,具体的操作步骤,这成了他一个内心隐秘的计划,他要一天天把他的罗马城建起来。他见过许多陵墓前成对的护碑狮,像昔时大户人家的门口,倍显威武庄严。不,父母的坟墓不要这些让人望而生畏的吉祥物。要放上一把有着手臂环抱形的木椅子,他坐在那里,仿佛坐在母亲的怀抱里。怀抱里。这三个字,在他心里滚过的时候,已经有了分量和温度。怀抱里。他反刍一样地来回温习着他的意念,突然鼻子酸了。母亲离开他已经三十多年了,而父亲也已经走了十多年了。

人生无居所,谓“流浪”,人死无墓穴,谓“游魂”。用他姐姐妹妹的话说,他是个没有家的人,一个让她们揪心的“流浪者”。父母呢,则骨灰不知在何处,他心目中运筹帷幄的墓园,兀自飘荡,找不到主人。

第二次梦到父亲是在县城酒店里。父亲在一堆废木料上蹲蹴着,周围不知道是水还是雾,白茫茫一片,是在荒岛还是野岭?父亲佝偻着腰,两眼巴巴地望着他,一只大手伸向他,似乎是在乞求。却仿佛有熟悉乐声飘渺传来,不知是天上还是地底下,雾一样蔓延着,越发显得父亲的所在幽僻荒凉,阴森恐怖,醒来后浑身蜷缩,心脏部位仿佛被挖了一个大洞。

是做梦,他安慰自己。可是即便是做梦,父亲在那样一个落魄的境况向他乞求,是何等凄凉,他捂着绞痛的胸口坐起来。窗外微明,嗓音尖利的长尾巴鸟在窗前树上跳叫。乐声原来是手机铃声,虎皮打来的:“你要的东西,搞定了。”

第二天,他就拿到了一个茶褐色的文件袋。

他回旅馆打开,最后一个拨打的电话在临沂。最后一个短信则说:“这个号不用了,我的新号码是152××××9012。”他觉得这个信息非同小可,不但可以知道现在孙浩民的下落,并且还通往一个他毫不知情的过去。这个短信主人显然不是他妹妹,但肯定是一个女人,他循着密集的短信往前查看。

“坏蛋,嘴唇今天还在肿,跟个猪似的,让我怎么见人?”

“我想!很想!”

“小乖,我快不行了。”

宝贝、小心肝,棒棒糖,小肉松……之类亲热又肉麻的昵称充塞其间,强烈的感情潮水一样在密集的日期之间涌动。

他只草草地浏览了孙浩民的短信息就知道这个小子干了什么。最多的一天短信到了五十四条。他们都是男人,可是他是她妹妹的男人,他再理解他也不行。

除了他们疯狂的示爱外,与现实相关的蛛丝马迹就是他们说到的“咱家”,是孙浩民暗度陈仓买下的一处房产,叫丽水小区,供他们过“云上的日子”。

沈宏念在妹妹家里住了两晚,给外甥孙甜买了一辆变速赛车。

吃完饭,妹妹收拾碗筷,他半躺在沙发上,把玩着一把瑞士军刀。妹妹喊孙甜赶紧去睡觉,孙甜去搂她系着卡通围裙的肉腰,“妈,再让我看一会。”电视上播放着一个外国影片,孙甜使劲抱着抱枕,不时尖叫一下,卖糕,卖糕!还连连拍胸脯。沈宏念说,这么害怕还要看,孙甜连连朝他摆手。

妹妹沈丽君一边收拾碗筷一边说,都要期中考试了,还迷这个。

等那个怪异惊悚的影片演完,孙甜坐到他身边,说,舅舅,知道这个片子叫什么名字吗?

沈宏念摇头。

等孙甜离开电视,洗漱,回自己房间,沈宏念从沙发上坐起来,问妹妹:“有浩民的消息吗?”

“给我打过两个电话。用固定电话打的,我打过去没人接。”沈丽君的表情黯淡下来。“他不会是被人绑架了吧?”她拖小马扎坐到他面前。眼角起了褶子,染成酒红的头发褪了一半颜色,几根硬硬的白头发夹杂其间。就像小时候,她铅笔盒丢了,揪着他的衣角,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仰望着他,问,哥,怎么办?如今那眼睛还是大的,只是有了红血丝织就的云翳,眼角下垂了。他逃课,被父亲打,藏在麦秸垛里,她偷偷地把煎饼给他递进去。他摸了摸妹妹的头发,想喊声丫头片子,有我呢。喉头蠕动了几下,到底没弄出动静。长方条的餐桌上铺着塑料蓝花桌布,盖着电视的三角巾上,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和所有电视剧中一模一样——孙甜揽着父母的肩膀,笑得没心没肺。木房子形状的表滴滴答答的。电视、DVD、空调等的遥控器,挨个躺在一个藤编格子盒里。绿果盘里放着两只红彤彤的苹果。——多么安静有序的一个家,如果孙浩民能正儿八经过日子的话。

第二天他去银行,提了两万元,给妹妹放在六角果盘下。

几天后,当他坐在孙浩民眼前摘下墨镜时,孙浩民弯腰后退两步,睁圆了眼睛,立即又放虚了目光。仿佛他是一个鬼魂,坐在他面前索命,他不得不来——他两手握到一起,来回地搓。仿佛嘴里有难以下咽之物,咕哝着喊了一声:“哥!你怎么……”

已经将他神态悉数收进眼底的沈宏念,将眼神垂下来。一边招呼他:“坐,坐。”仿佛在他家里一样。

这是一家小茶店,孙浩民被“带”到这里。他白胖的脸明显地消瘦了,显露出两腮的轮廓。但是依旧白皙光净,圆下巴青青的,不像个落魄之人。

“怎么弄成这样?”沈宏念的语气像出租车上司机问到哪里去一样漫不经心,也像下班的人割了肉,顺便问问小白菜的价格。不管怎样回答都不吃惊不在意的样子。

孙浩民从如何起意做沙场投资,如何借贷,如何被套进去。和沈丽君说的是同一个版本,不过是更滴水不漏。沈宏念眯缝着眼,对孙浩民几次停顿下来看他脸色毫无表示,表情也如覆盖了一张保鲜膜,纹丝不动。孙浩民说到如何被恐吓,逃出来,不敢给家里打电话,过得比老鼠还惨。等了半天仍不见沈宏念有丝毫惊动之色,便停下来了。

他总归是个男人,不能再进一步哭诉了。问题是,他搞不懂这个舅子是如何把他从茫茫人海中找到的,他对他到底知道多少——他说得已经有些多了。

沈宏念不接茬。食指中指夹烟离开嘴唇的时候,他眯缝着眼吐烟圈,却又像在啐舌尖。

孙浩民眼神虚虚地飘向烟雾里的舅子,又低头看自己的手指,那些追杀他的人,好像他也没这么怕过。

烟不知道抽到第几根,隔着一阵阵升腾起来的烟雾,两人仿佛隔着几个年代,无法沟通,又像无比之近,沈宏念只要一探身就可以立取他性命。他喉头耸动几次,嘴唇发干,又过了半天,他忍不住想去卫生间,沈宏念终于睁开眼睛说:“钱是人挣的,也是人败的。”

孙浩民垂头瞅着鞋子,点头,黑眼珠又像鱼缸里的黑鱼一样浮上来,探沈宏念的脸色。他嗫嚅道:本来想弄个挖掘机挣点钱,过不了几年甜甜就上大学了,丽君收入连自己零花也不够的。

沈宏念一听他提丽君,怒火攻心,原来的一些迂回软话统统不想说了,他沉声说:“你在丽水那套房子没租出去吗?”

孙浩民先张口结舌,他眼珠子转了两圈,脸色一变,瞪眼咬牙道:“你调查我!你回老家就为了调查我!”

沈宏念声音还是低低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还没等他话音全落,孙浩民已经站起来,带得凳子哐当作响,用一根手指指着他:“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话?你家里的事哪些不是我在张罗,你屁股一拍走得干干净净,你管过什么?你爹在床上两年半死不活,你在哪里?你发大财了,你管过你妹妹多少?你自己老婆都弄死了,六亲不认,现在混账跑回来管东管西了?”

沈宏念热血上涌,豹子一样蹿起来,抓住了他的衣领,朝他肥脑袋就是狠狠一拳。他野猪一样嗷嗷叫着也扑上来朝着沈宏念胸口捣去,沈宏念一个趔趄,倒退了几步,然后飞起一腿,这一腿踢空了,孙浩民娘们一样抱住他撕扯他衬衫,两个人厮打着滚到地上,茶杯,椅子,哐啷啷倒了,一地狼藉。几个男服务生跑来:“想干嘛?这里不是打架的地方!”沈宏念喘着粗气,腾出双手掌心向下做了个息事宁人的动作,“对不起。”拿出几张钞票,放在桌上,服务生立马低首赔笑走开了。

两个人衣衫凌乱,呼哧呼哧喘了半天气。沈宏念闷了半晌,叹口气说,你说得对,我是很混账,没尽到一个儿子、一个哥哥的责任。钱的事不是什么大事,我会帮你摆平。他撩起皱巴巴的衣角擦脸上的汗水,打架真不是他这个年龄和身份的事了。

孙浩民桌底下紧握的拳头松开了,疙瘩一样的脸色也松弛下来。沈宏念接着说:“我这次来,不是难为你。是想给父母把坟墓好好理整一下。这件事以前托你办的,这次还要你才能办周全。父母骨灰现在哪里?”

他说完便期待地盯着孙浩民的嘴巴。孙浩民脸色发白,整个人入秋灰菜一样萎在那里,沈宏念看不到他的嘴,只听他说:“弄……丢了。”

沈宏念满怀希望的心刚刚升起来,立即又被他这个架势给摁到水里去了。他拍了一下膝盖,站起来,去拎孙浩民的肩膀:“你好好说,怎么回事?”

孙浩民告诉他,父母的坟迁到村子里辟出的新址后,没几天就被盗了,盗墓者要他拿五十万赎,他没那么多钱,也不敢跟他说,就报案了。案子倒是很快就破了,是两个南方人撺掇一个当地青皮后生捣鬼,人抓起来了,骨灰盒却被他们扔到河沟子去了。

“我想找到后再跟你说,没想到了这一步。”

他眼光笔直瞪视孙浩民,巴不得里面飞出取他狗头的匕首来。他几次冲动地站起来想一锤捶扁他的猪脑袋,又跌坐到椅子上,看着这个矮墩墩、过早谢顶的男人,妹妹的丈夫,孙甜的爸爸,突然叹了一口气。浑身散架一样,暮色一圈一圈在两人周围升起来。一股近乎无望的冷气自脚底下,汩汩冒出来,这几天路途上的疲惫一并排山倒海地涌出来,沈宏念连骂他的力气都没有了。

现在,他要感谢孙浩民让他知道有些事是不能托付的?不,找不到父母的骨灰,他就生剥了他!

两人下车后,往村子里走着。

南京分店张总给他电话,说大厨要加工资,如加上去的话,或许别的店都会要加,请他定夺。

这是那个该死的四川佬第五次申请加薪了。一过了金融危机,就翘尾巴。他咬牙说,先给加上。同时要暗中物色新人。管理体系可以标准化,人没法标准化。最难搞的是人这个东西。

孙浩民听他骂娘,窥伺着他的脸色。当年他老子在县里机械电子厂上班,一时多威风。接了班的孙浩民骑着脚踏车,一副领导阶级的意气风发相。风水轮流转,现在他穿着走形的牛屎般皮鞋,跑在他前面,见人就哈腰打招呼,仿佛裤裆里黏着一泡屎,卑屈之态让人倒牙。这样一个人,竟然是妹妹和孙甜的精神支柱,真他妈不靠谱。王果家斑驳的院门紧闭,砖砌的矮围墙上抹着类似鸡屎之类的污物。连敲了半天门不见动静,一个顶着绿格子头巾的中年女人从邻家端着簸箕走出来。狐疑地打量他们,听到找王果,女人呸了一声。

“这个瘪种,真是头顶长疮,脚底下流脓——见过坏孩子,没见过这么坏的——他娘死得早,他爹到南方打工,他瞎眼瘸巴爷爷管不了他。逃学偷鸡摸狗,没有不敢干的事,到镇上打游戏,赌钱,后来钱花光了给盗墓的南蛮子通风报信,挣阴损钱。坐了局子放出来,还不改流氓性,去年冬里,又半夜摸黑进了魏老太太家,强奸了老太婆。还拿枕巾将老太婆的嘴堵起来。魏老太太八十岁了,他合该叫奶奶呢,这个王八羔子,丧尽天良了。”

女人恨恨地骂着,一边把簸箕里的豆子划拉得沙沙响,把一些大粒沙子使劲扔出去。

沈宏念问:“王果现在哪里?”

女人说:“被魏家人逮住打得半死,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跑了好,留在这里也是一个祸害。”

两人泄气地顺着河沟走,曾经小溪潺潺的水沟已经没有水,里面除了树枝树叶,白色方便袋,康师傅方便面油垢的纸桶,和城郊污水沟并无二样。孙浩民折了根榆树枝子,弯腰打捞着沟里的垃圾,矮胖的身子蹲下徒劳地划拉一阵,起来后就大喘气。沈宏念克制着自己一次次想把他踹进沟里的冲动,懒得去看他。

村里人告诉他们,许多无主骨灰盒,都聚拢到烈士陵园里去了,也就这些线索了。

他看到孙浩民卑屈小心地跟在身后,心里越发窝火。人不怕能力不行,本分就好,怕的是既不行,还不肯老实过日子。踹不出个屁,提溜不出个形状,打他又污了巴掌。他跟着什么忙也帮不上,索性把他撵上了去城里的公共汽车。他自己径自往镇上陵园去。

1947年7月,黄旗堡镇曾经发生过一场血腥的战役。伤亡的官兵就葬于陵园里,小学和初中,沈宏念曾经跟着老师、同学们来扫祭献花圈。多少年过去了,似乎也没怎么变样。在小镇西边的山坡上,一级级石阶缝隙里冒出些荒草,那些松柏,有些枝叶已经黄焦了。他将脱下的衬衣穿上,更觉胳肢窝黏腻燥热。没有一丝风,整个陵园静寂得让人心慌。陵园管理办公室锁着门,他只得又一步步走下青石台阶,去最近的一个小商店询问。顺带买了一瓶矿泉水,两包烟。给他拿东西的是一个奶着孩子的少妇,她眯细了眼睛朝着陵园方向望去,告诉他,看陵园的孙老头回家吃饭去了。女人热心地说,我给你打个电话。她把酣睡的宝宝嘴巴从奶头上往外拖,拖一下,那宝宝便在睡梦中抽搐一下,后来终于放弃吸吮,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又睡过去了。

紫红的茉莉被太阳晒得蔫蔫的,天上没有一朵云,知了扯了嗓子在叫,过了约半个时辰,那个叫孙祥福的驼背瘦老汉便从坡下村子里背手摇摆地过来了。

仓库老旧斑驳的木门吱扭一声开了,门闩大约生锈了,那尖利的声音,让他脚底发麻。仿佛吃饭时咬了一粒砂子。屋内腾起一股烟尘,地上横七竖八地放着些解开的木料,屋角堆着几袋不知道装了什么的磷肥袋子。挺胸塌肚的。孙祥福退后一步,努努嘴,缺牙的嘴巴发出噗噗的漏风声:“都在这里了。”

他看到了一堆覆盖着灰尘的盒子,大小款式不一,仿佛一堆砖头放置在搁浅的建筑工地上。不,确切来说,只能像骨灰盒放置在骨灰盒堆里。

它们挤挤压压地堆积在一起,仿佛里面不是曾经有过生命,而是一些破铜烂铁,或者干脆就什么也没有。

都是些什么人?他问老人。

老人瘪了瘪嘴,都是些养了不肖儿孙的人。老人没注意到他的尴尬,眨巴着眼皮叹息着。

是的,他是不孝的,这些年没回家,把一切事宜都托付给孙浩民。这种事情是可以托付的吗?如今好了,老天惩罚他了。

如果父母的骨灰盒在里面的话,他认得出。他记得他亲手抱着父亲的骨灰盒和母亲合葬在一起。是紫檀色的骨灰盒,四周有如意云头沿边。他抱着它,跪在挖出新土的新坟里,觉得横抱着父亲一米七八的身体。他甚至觉得那里面还有心跳和呼吸。父亲的灵魂就在里面,他不知道是被蜷缩被困,还是安适无比地躺着。

他小心抱着那些尘埃中的骨灰盒,凭借记忆辨认着,可是和他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就有十几个。骨灰盒样式就那么几种,难免有重复。他总不能挨个打开看吧,虽然他知道父亲的火石烟嘴在里面。

是夜,他和老人睡在值班室里。

老人是那场战争的幸存者。早年娶过两个老婆,一个不到半年就死了,一个疯了。人都说他看陵园,阴气重,命软的人都给他克坏了。他在陵园常住,没事就嘀嘀咕咕和亡故的战友说话,和活的人倒是说得少了。村里人更说他中邪了,孩子们见了他都畏畏缩缩的,背地里喊他怪老头。他眼睛花了,耳朵背了,睡觉时手脚越来越凉。有次早晨起来,一边胳膊不会动,嘴角流口水,去医院说脑出血,打了一个月的针,现在右腮还是动不动发麻。他需要有个活人在身边了。热心人给他说了个死了两个男人的命硬老女人做饭暖被窝。女人每周过来两天,同他一块吃住,其他时间给儿子看孩子。女人的要求是他夜里不得再到陵园里去住,她家儿女嫌晦气不吉利。

他问,你还记得打的那场仗吗?

老人半晌没吭声,或许是睡着了吧。他看了一眼窗户上月亮画出的阴影,鬼魅奇特,像一些重叠的手巴掌。该是半夜了吧?也该睡了。

他听到一声仿佛从地下传来的叹息。粗重,沉闷,仿佛一块石头砸在寂静的半夜里。

老人仰面向上,看不清他的表情,他似乎是整理了一下呼吸,竭力平静着,说:

“怎么会不记得呢?你不知道多惨。多惨啊!我每天睡下就看到战友们都在血窝子里躺着……”

那天是七月十三日,他所在的陈毅、粟裕率领的华东野战军七纵队与国民党王耀武属下李弥的整8师短兵相接,七天七夜激战,班、排、连干部牺牲了,弹尽粮绝时,开始用石头、刺刀、枪托肉搏战,直到最后全部壮烈牺牲。

他认识的战友,无一幸存。炮弹就在头顶飞来飞去,一个个人就像麻袋一样撂倒在地上,活蹦乱跳的一条命转眼就变成死尸了。

他躲在一个水沟后面,左上面是一个弟兄垂挂的脑袋和手臂,就搭在自己的头顶,沟里地瓜一样栽着数不清的胳膊和腿,萝卜一样摞压摞,皮肉烧灼类似烙猪头的味道,四处流淌的血河铁锈一样,还有腐败尸臭味,比自己小半月的拜把子弟兄额头上皮肉翻卷被水泡得发白,像开到烂的牵牛花,被雨水冲得面目全非,中间凝结的紫黑色的血迹,是牵牛被弹药灼伤的花芯。他爬过去给他往下抚眼皮,可是怎么也合不上,就在前两天他还说,要等仗打完了,他就回家,讨个俊媳妇过日子。

黄旗埠战役是在大雨连绵中进行的。由于天降大雨,河水漫溢黄旗埠外一片汪洋,土围墙被雨水整天泡着,坍塌下来,那些肚里没有半粒米的士兵就被砸在了下面。河道里尸体被红的血水黄的泥水泡得肿胀如发面。

满山满河的死人啊。后来挖沟子用草席卷着埋在这山岭上。他们就在这地底下啊。我还娶了两回老婆呢,他们连女人都没碰过啊。那些兄弟们。

老人在陵园里待了近四十年,每天都到烈士纪念堂里转转,387块烈士牌位,每一块他都烂熟于心。一有空他就摸着那些名字和死去的战友说话,张福兴,我欠你一块银元你记得不记得?刘万祥,我们那次摔跤,到现在摔伤的老腿还疼呢。梁在田,你侄子在县里当了领导了,还在电视上讲话呢。时间一长,那些牌位边缘都被他摸光滑了。他这样说这话,一点都没觉得寂寞,一晃几十年就过去了。

最初那些无主的骨灰盒,送到纪念堂,他就把它们放在烈士牌位后面。每天擦完牌位后,看到这些没有名姓身份的盒子,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他不知道里面是王三还是李四,男人还是女人,是高寿死在床头还是壮年暴病身亡。他和战友们絮絮叨叨地说这话,热切而又熟稔,一看这些“陌生人”就接不上茬。他一边念叨造孽一边擦拭骨灰盒上的尘灰,后来索性把他们放到仓库间里了。

那些战友都没娶亲就死了,我给他们守灵扫墓也是应该的,这些人难道连个亲人都没有?他们有灵就会给儿女托梦的,唉,这世道啊。

老人又叹口气。

父亲是托梦给他了,可是他不知道他是否在其中。

似乎有硝烟穿过窗子弥漫了房间,那低低的声音是虫鸣,还是隔着几十年岁月的亡灵在呻吟叹息?整个房间坠入了更为深重的寂静中,他觉得仿佛在一个不断下沉的船舱里,逆行到了岁月之谷底。

二十年前,沈宏念也是和一个人睡在一起。不同的是,另一侧是魏莉。

她颜面如生,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睑,他眼睁睁地看着她,希望那睫毛扑簌眨动一下,眼眸打个闪。她坐起来,娇嗔地说:“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啊。”

他多么希望是一场梦啊,大梦醒来,庸常无味的日子一日日继续。不!他亲手一针打死了自己的老婆魏莉。

魏莉宫外孕大出血,他抱着她飞跑到医院手术室,护士赶紧通知夜班妇产科医生,当班麻醉师感冒发烧在内科打点滴。在转为临床医师前,他干过两年麻醉,他说,我来吧。他做麻醉师期间,业务也是数一数二的,他消毒,试麻醉点,然后硬膜外穿刺,魏莉还在出血,皮肤越来越苍白,似乎正沉入睡眠。主刀医生喊了一声魏莉,她迷糊着应了一声。她黑黑的睫毛手掌一样覆盖了眼睑,他摁着她的腰椎的时候,突然觉得了一种战栗的恐惧。他深呼吸了一下,定定神,摁好穿针点,打下了这让他悔青了肠子的一针。

魏莉死在了手术台上。

他亲手打死了自己的老婆。孙浩民这个混账说得没错,是他弄死了她。

他长跪在岳父母面前,以头叩地,求老人痛打自己一顿。

他不相信一个人怎么这么容易就死了呢?他蹲在停尸房里,扇自己的耳光,张开手,他端详着那痉挛着的拇指食指和中指,那上面恍惚血光闪闪。

老人半夜里被他的啜泣惊醒,拖他坐到板凳上,老人双手粗短,那是双整理寿衣,帮死去的人穿衣、抹合眼皮的手。这双手拍着他的肩膀,生死不由人啊。

他不说话,老人继续自说自话:“咱这方圆几十里,大的车祸事故我这里先知道。”

老人看他惊诧,指了指头顶的灯泡:“只要这灯泡灯丝炸了,不出半个小时,就有人运到这里来。你说怪不怪?”

“只要灯泡忽闪灭了,就是有人死了。灯泡炸响,死人聚堆,那死的肯定不是一两个。”

他浑身起了一阵寒意。似乎有什么寒凉之物在汗毛之上行走。老人递给他一支卷烟,不再说话。

他点上烟,吸一口,那么麻辣苦,他的舌头一下子成了身外之物。他把额头贴在魏莉的腮上,曾经那样温暖香嫩有着淡淡的紫罗兰清香的面颊,那样异样的凉。和她身下是水泥床一样,他的额头热量似乎被吸掉了一个缺口。就像小时候亲吻一块冰。完全的彻头彻尾的身外之物。

他不相信,趴在水泥床边等待奇迹。老人说,小沈,你睡会吧。

处理完魏莉后事,不到几天,他已经脱了人形。主任让他先在家休养调整,偌大的房间里,行走坐卧全是魏莉的动静身形,他只待了一周就去医院上班,同事看到他颧骨都挑出来了,两个眼窝骷髅一般,无话可说,只是咬牙闭嘴使劲拍他的肩膀。是啊,有什么可说的,是他自己打死了自己的老婆。他整个人木木的,老主任把病历夹子拿到他面前,干点活吧,不管什么过不去的事,一干活就忘了。他点点头。进手术室进行常规刷手、消毒,穿上手术衣,戴手套……器械护士将手术刀递给他时,他的手剧烈抖动起来,完全没法拿住手术刀。

在那一瞬间,他的双手失控地高频抖动,就像当初在停尸房里一样。他吃惊地看着无助伸着痉挛如鸡爪的双手,然后蹲下去,抱住了自己的头。巡回护士跑到他身边,见他面色蜡黄,汗珠浸透了手术帽沿,惊问:“沈大夫,你怎么了?!”

他蹲在墙角,伸出自己战栗不住的手,“这上面有血!我不是大夫,我是一个凶手。”他呜呜大哭。一双手完全废了。他无法再消毒、再走进手术室。甚至看到手术室、麻醉等字样也不行。就在那一年,他辞职,永远地离开了医院。南下,成了一个打工仔。

这些年,他每天都忙忙碌碌的,先是为肚子打拼,后来开店,扩张规模,每天忙到倒头就睡,他似乎忘了魏莉这个女人了,或许是他有意识去忘记。他不能想。他一想起来就过不去。他不能想一针打死了自己老婆这件事。似乎他真的——就忘了。

哪怕他把自己的连锁店开到每个省市,每个乡镇,每个村子,甚至每条街,如果他记起了这件事,那就等于零。他所有成功的光环纷纷抖落,露了原形,他是一个罪人。

那就要了他的命。

他从床上坐起来,点上一根烟,是口感甜润的南京,可是就在这一瞬间,他的嘴里充满了麻辣苦,他的舌头一下子成了身外之物。他的腮仿佛也触到了一个莫须有的遥远的冰凉之物,那冰凉之物慢慢慢慢变得温软可感。那些日子晚上魏莉织毛衣喊他一声,过来,跟我说下今天班上的事。他说,有什么好说的,就那样。却还是依着魏莉坐到她面前的蒲团垫上,魏莉坐着马扎,他往后一靠,头正好依偎在她怀里,魏莉一低头,他略侧一下,额头就正好贴着魏莉一侧的腮。电视机上马蹄表滴答滴答的,是有个看不见的钢铁脚在那里走,魏莉自己用缝纫机缝制的天蓝色窗帘上黄色的月亮星星图案被风吹得鼓起来,憋下去,无数个金色的星月在晚风里荡着秋千。煎干狗鱼的煳香也荡过来吹过去。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什么,说什么他也都忘了。魏莉有时候会将两只手环着他的头,织上几针,他就看到两根米黄色的粗大毛线针在他面前飞舞——其他的都忘了,但是他记得他的额头靠在她腮上那种淡淡的香味,那种温软的触感。

陵园的夜是如此的巨大空旷,把一切生灵的动静都遮盖起来了,祥福老人睡着了,似乎连鼾声都被这寂寞的宁静吞噬了。他爬起来坐着,下巴抵到膝盖上,魏莉从他深埋的记忆里顽强地拱了出来,他没忘掉,不敢想,可是她一直都在。一直都在的啊。他在黑夜里小声喊了一声——魏莉。鼻孔立即酸了,他眼前的黑世界立即蒙上了迷蒙的水壳子。那个水壳子终于还是破了,顺着他的眼角淌满了两腮。他捂着胸口,怕里面的尖锐的抽痛会继续扩散。

内脏纠结在一起,他坐着难受,躺下难熬,索性爬起来,穿上鞋,掩上门,到墓碑下坐着,点上一支烟。他想找个什么东西靠一靠,就靠一靠,他从来没度过这么漫长的黑夜。

他要找到父母的骨灰。要尽人子之责,要和他们世间最后的遗留见面。阻三隔四的,骨灰没找到,魏莉来了。是的,他一直没有埋葬掉她。

父母的骨灰成了沈宏念心头的一个大疙瘩,一天找不到他一天干不成别的。

半年多的时间里,他前后血压一次次刷新记录,最厉害一次到了180/156mm汞柱,(现在医院都用国际统一单位千帕了)再这样下去,血管就鼓破了。老医生给他开药时警告他,他点头称是。自己还不懂吗?坚持戒了半年烟酒。虎皮说,你要听医生的,戒烟戒酒戒女人,还活哪门子劲?活到五百岁我也不稀罕。

酒后两人去茵特拉根泡温泉。看沈宏念很是无精打采,虎皮调侃道,是不是最近消耗太大?

看他不说话,又问:“你不问问那个女孩现在怎样了?”

两个月前,归客隐一个男员工从十一楼跳了下来。公安部门从他口袋里找到一封遗书,谴责负心的女朋友,没什么疑点,是自杀。女孩子是前台服务生。他赶过去的时候,自杀者的父母已经到了。地上血迹用警示线保护了起来,他们好不容易拉扯大的独生子已经装进了黑色编织袋中。男孩子的母亲头挽黑髻,只向那打开的编织袋中望一眼,一声锐叫,然后跪在地上爬不起来,哭不出声,只是一个劲抽搐。幸好医生早准备好吸氧面具。十一楼啊。冷不丁摔下来,什么人还能看得?

女孩子对公安局的调查人员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没想到他真会这样。一边说一边抱紧了胳膊,卷刘海下忽闪的大眼睛冷漠以对。

沈宏念先是同情地看着她,暗想这女孩子以后日子该怎么过。听到她反反复复的辩解,突然一下子怒了,站起来把手中的牛皮本一扔,大吼:人命关天你不知道?他对你说要死给你看,你就不拿他当回事?你这是间接杀人啊,你!

女孩子先是惊呆,继而嚎啕大哭。沈宏念挥挥手不耐烦道:“让她滚。滚出去!别让我见到她!”

办公室主任忙将鼻涕眼泪横流的女孩子拉出会议室。没人见过儒雅沉稳的沈总这么失态过,公安局做笔录的小伙子也呆住了。后来沈宏念让虎皮给女孩另联系了一家PVC公司做财会,她原来学的专业正好用上。女孩被撵走后,过了不到两天,沈宏念让办公室主任把女孩的档案材料给查下,然后让虎皮“想想办法”。虎皮知道他不是刻薄人,可是不明白他犯哪门子神经要撵走女孩。

沈宏念听到虎皮提到女孩子,挺直了上半身,问:“怎样了?”

虎皮说,这女孩是个人精,走哪里都自来熟,你操哪门子心哪,估计不出一个月就会有人为她争风吃醋。这事你处理得不对劲啊,你赔跳楼孩子那么多钱,是犯哪门子昏啊,你这样要把自己弄成富士康吗?

沈宏念不接茬,说:“你知道一条命意味着什么吗?”

虎皮说:“头掉了不过碗大的疤嘛,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啊。那孩子傻,纯粹傻×,有了钱,还会缺女人吗?”

他说:“一条命,就是让人有热乎气会说话,能活蹦乱跳的东西。这个东西没了,什么都没了。对,就是什么都没了。”

虎皮刚要说话,看到了他混凝土一样的表情:“虎皮,你知道吗?我做了一件一辈子翻不了身的事。”

虎皮说:“你尽管说,还有什么咱弟兄搞不掂的?”

沈宏念说:“虎皮,我是个杀人犯。”

虎皮掉过身来,看到了和往常大不相同的沈宏念,整个人似乎缩小了一圈,他眉毛颤动,周身一震,但很快镇定下来,拍了一下胸膛:“哥,你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沈宏念抬起头来,无助地看着他,悲凉摇头。“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老婆。”

虎皮不能相信。凭他和沈宏念十几年的交情,他绝对不是大恶之人。他被吓到了,咽了一口唾沫,吐出烟圈,看着仿佛不认识的沈宏念。

沈宏念几乎是艰难吞吐地开始给他说,似乎是在斟酌字句,又似乎是喉咙里有东西阻碍他正常的表达,他咽着唾沫,仿佛在提一件很重的东西,不等提起来,放又没法放,让虎皮想起了被超重杠铃砸到的举重运动员。

虎皮瞪大了眼睛。他们来自一个县城,虽然原来互不认识,但是老早他就听人说过人民医院一个医生给老婆打麻醉打死了。他和沈宏念认识了十几年,彼此的内裤质地花色都清清楚楚,对方几根花花肠子也了如指掌,可是他从来不知道沈宏念曾经是一个医生,是那个当初轰动一时的传闻中为喜新厌旧打死糟糠的男主角。

真是荒诞。虎皮想调笑一下,可是开不了口。他妈的太不靠谱了。他狠狠地抽烟,透过烟雾看这个熟悉的陌生人。

沈宏念苦笑着,你说,我娶她就是为了打死她吗?

沈宏念望着虎皮,眼角淌泪,伸手逮着他滑溜溜的胳膊,完全是那种无依无靠的绝望和硬要个答案的固执。

虎皮低头想了一圈,唉,怎么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都让这家伙摊上了呢。还有比他更悲催的倒霉蛋吗?最不幸的事情是无法安慰的。他嘴唇发干,回避着沈宏念死盯着他的可怜巴巴的眼睛,含糊道:“谁也不想那样干,是不是?”

“不管是不是我想杀死的,人都死在我手上。我担着一条人命,你说我能过舒坦吗?我不敢提不敢想,像躲债一样四处流窜,可是虎皮,我还是忘不掉。”

自从沈宏念血压高戒酒后,这是他们第一次喝酒,酒是金门高粱,辛辣,催泪。

欠人一条命,怎么躲得掉呢?沈宏念绝望叹息道。

沈宏念突然对虎皮说:“我要建一座墓园。”

“这主意不错。”虎皮点点头表示赞同,他已经听说过一次了,不明白沈宏念何以如此激动,仿佛要在月球上开辟一块菜园一样。

他拍了一下脑袋,对了,观澜碧桂园那里我弄了十二套,240平米的八套,离高尔夫球场近。你还要吗?

沈宏念不答腔,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温泉不但没让他们清醒,反而醉得更深了。

虎皮第二天醒来,觉得恍惚做了一场春秋大梦,他趿拉着拖鞋到了阳台,太阳金色的箭镞射进了他的眼睛。

“我要建一座墓园。”靠,墓园有什么稀罕的,圈钱并不比楼盘更快。他嘟囔一句,不靠谱。不过沈宏念还是够义气,半年前送给他的范增的《茶圣图》,市价已近三百万。

其时沈宏念还在梦中,他再次梦到了父亲,是在田野里挑着两桶水,父亲指着成垄的麦田给他看,还有打麦场,碾盘,碌磙,他在麦场里兜着上衣,露出黑乎乎的肚皮跑来跑去。一只手摊开在他脸前,搓出的麦粒摊在手心,他俯身舔进嘴里。抬起头,是母亲微笑的脸。

他紧紧抱住母亲,怀里的母亲却越来越凉,越来越硬,他低头一看,哪里是母亲,是一块青色石头,上面刻着“赵怀娥”三个字。他心如刀绞,抬头望去,眼前哪里是麦场,大水弥漫,一块块墓碑在水上荡漾,像一块块散架的船板,又像一块块指路牌,上面写着名字,在水上漂啊,漂啊,走近了,他努力去分辨,刚要看清楚,又被波浪送走了,极目远眺,像无数的帆船在水上随风漂荡,越荡越远……

沈宏念醒来,抱着一个枕头,大汗淋漓。他当即给孙浩民打电话,让他帮忙搜集磨盘,碾盘,拴马桩,猪食槽。他还要做那种雕塑泥坯,仿真水桶、扁担、锄头、犁耙、簸箕、筛子,还要有蒲团、板凳这些都是父母生活熟悉的事物,他们睡在那里,就像睡在自己的家里一样。如果弄些高鼻梁深眼睛裸体雕塑,大理石汉白玉喷泉,他们会摸不着北。

但是他总不能把墓园建在父母没来过的异乡吧,可是他死后要离开他创业的地方回到老家吗?老家越来越像异乡了。而骨灰找不到,谈何墓园?

“虎皮,我要建一座墓园。”

虎皮说:“我知道了,你都说了N遍了。建吧,建吧,我耳朵都起茧了。”

他又说:“我把父母的骨灰弄丢了。”

“靠!”虎皮一下子坐起来,以手拍脸,“真操蛋!”

他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么操蛋的事情。唯一的解释就是老天爷在惩罚他。爹娘连个安身之所都没有,还有比这个更不孝的事情吗?

后来虎皮说,哎,说到底,墓地是为了活着的人,死去的人在地下还是在天上,我们并不知道。他们要不要一块货真价实的墓地,没有人知道。

他不这么想。他觉得父亲在朝他呼喊。原来他忙听不到,现在他听到了,就不能不管。他不能让父亲的灵魂四处游荡,没个落脚之地。

跟了沈宏念十五年的办公室主任,每月都往一个卡上打上2000元,但是他从来不知道这个卡的主人是什么人。卡号对应的名字是魏福坤。

魏福坤就是魏莉的父亲。二十多年了,他从离开家乡后再也没见过他,除了给他打过两个电话外。他不想见他,但是也不想一次性用钱把这个心债抵了。

父亲的骨灰依然下落不明,只要还在槐杨县,他就是把整个县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出来,如果实在找不到,他就把所有无主的骨灰都收到他建的墓园里去。他还要看看妹夫给他搜罗的东西怎样了,这种人不是你打个电话心就可以放在肚子里的。

县城的许多小巷子找不到了,他和魏莉在人民医院附近租房的那片平房区,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楼群,与南方锥子一样的楼群相比,这些楼更显得一板一眼,就像县城里的人一样,虽然穿戴也很时髦了,但是面孔还是大同小异,几乎千人一面。深圳这个城市是不同的,你很难在两座楼上,在两个人身上找出什么共同点。他喜欢这一点,让他觉得怎么样都安全,就像一粒砂子混在水里被洒向千万颗不同沙砾的地面。在所有的个性里面,你很难显得特别。这多爽。

人民医院原来狭小的门口也改道了,他一辈子也不想再踏进去了。从他离开的那时起,他就变成了另一个叫沈宏念的人。而今再回来,连那个当初离开的人也不是了。

在他熟悉的县城,人生的第一站,他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他在街上七转八转,他找不到魏莉的家,那时是在石油机械厂的南面的一条巷子里。但是除了一条东西大街还有他略微熟悉的样子,两边的泡桐树和地面上的青石块没变之外,其他一点原来的形貌也没有了。他也不怎么希望找到。他在县城北郊的一座叫做华帝大厦的宾馆住了下来。

房间很干净,雪白的床单就像刚刚出厂一样,他晚饭后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开始俯瞰这座不断膨胀体积规模的小城。他还是真不敢认它了。记得刚参加工作后,他们经常去百货大楼一个日用品专柜,装作买牙膏牙刷肥皂之类,和那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聊天,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个子矮一点,人称半截牡丹。半截牡丹现在也该退休了吧?他记得还去一个地下放映厅看过《蜜桃成熟时》。他的童年在鹤塘村,青年时代则是在槐杨县城,后来他遇到了魏莉。这是夜晚,他自己一个人,不能再继续想下去了。那种漫长得等不到明天的感觉啊,找不到一个可以靠的地方,每一秒都像凌迟。他要找个地方,找个人说说话。

他下楼,顺着这条原来不存在的街走。炒鸡店、过桥米线、喜润面包房,一股甜腻的味道。

他继续往前走,他记得县城原来有那种连理发带推拿的崔师傅按摩房。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用胳膊肘给人按摩肩背。他想躺下来,听人说说话。这时他看到了一个顺子理容店,店面上贴着几个大字:针灸,刮痧,耳烛。做什么都行,只要把这个夜晚混过去。他都“奔五”的人了,不跟自己死磕了。他推门进去,很清闲,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清秀女人在绣十字绣。女人见他进来,站起来招呼他。

进来看看吧。先生想做什么?

随意吧,解解乏。

做个耳烛怎样?一看先生就是成功人士。工作压力大,正好可以排排毒。

他答应着。房间里弥漫着一种类似印度檀香的味道,音乐也像梵唱。似乎一进来就和外面喧嚣的世界隔开了,像一个通往未知的隐秘通道,与外面两不相干。他跟随女人上楼,楼梯很窄,上了楼却别有洞天,淡紫色墙壁,三面墙上盘绕着绿萝,天花板是苍蓝色,上面镶嵌着斑斑点点的小星辰。他听从女人的安排,侧身在一张床躺下,手放在蓝色毛巾覆盖的枕头上。

女人穿着一件很窄的长筒裙,像一尾鱼游到他身边,俯身坐了下来。她的脸小小的,下巴微收,唇上一颗小黑痣。女人一边给他按摩耳穴,一边让他闭上眼睛,低声让他想象蓝天白云,草地溪水,水里有鱼。脊骨透明,穿过白色鹅卵石。鱼身上有细细的透明条纹。女人一边絮语,一边将毛巾盖到他的头发、脖颈上,然后轻轻用手拍打他的脊背。

先是耳朵,接着是整个头颅,慢慢发热,这种汩汩的温热一直弥散到他全身,他像一颗胖大海被这热感泡得无限膨大起来,充满了他所能感到的空间。他迷糊地去看天花板,是一个浩瀚无际的苍穹。女人问,热不热,如果觉得热,就说。

他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就摇了摇头,虽然幅度很小,但是女人还是感到了,拍了拍他的头,表示明白他意思了。在恍惚中,他又觉得自己像一块潮湿的柴被人烘干,最后成为碎片、羽毛,轻飘飘地向渺茫处飞去。后来自己觉得自己一点一点从床上脱身而出,在头顶的苍穹里飞来飞去。

他趁着有力气的时候问,这里就你自己吗?

女人说,今天有个女孩订婚,我给她们都放假了,提前下了通知——很少有这么闲的。

他闷声嗯了一声,问女人:“你认识一个叫魏福坤的人吗?”

“魏福坤?你说的是前街上那个酒鬼?你认识他?”

“一个远房亲戚,多年不联系了。他怎么成了酒鬼?”

“不知道。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喝了就坐街上哭。”

“我有个亲人,十几年前去世了。可是我从来没梦到过她。”

女人停顿了一下,问:“你怕见她吗?”

女人感觉到沈宏念的肩膀急剧抖了一下,便拍拍他的背,然后在手掌心倒少许精油,顺着他的大椎穴一路捋了下来。从肺腧、心腧、胃腧、肝腧、肾腧,一直延伸到尾骨末端。柔若无骨的手在他的腰椎轻轻点压、按摩,疼痛、温热、酥麻、麻——就是在腰椎那个部位,他就是那么摁着魏莉的那几节腰椎!给她打了要命的一针!那种无尽弥散的放松感一下子褪尽了,他突然骨碌一下爬起来,抱住了那一只手。哽咽着轻轻喊了一声,魏莉。女人先是一惊,接着顺势抱住了他,用胳膊环绕着他的头,示意他躺下。刚才她按摩他背部时,觉得里面气脉郁结,犹如崎岖处行车一般颠簸。猜他定有大的淤积。所以也不劝慰,只任他在怀里念叨,低泣。

此时魏莉走到窗前,淡紫色窗纱星星点点的,布满了月亮和星辰。后来窗帘随风拂动,变成了蔚蓝的天幕色。魏莉走到床边弯腰坐下来,不说话,轻轻握住了他的手。身上还是那股沈宏念忘不掉的蜂花洗发膏和紫罗兰面霜的香味。他紧紧攥住,那所有的光阴,那开着的窗子传递过来煎干狗鱼的煳香,毛线摩挲着脸毛茸茸的,他依偎在魏莉胸前,那被放大了无数倍的心跳声,头的温热的触感,他不敢想不敢碰的往昔全来了。全来了!最绝望的时候,他半夜起来,爬到楼顶,用手摩挲楼壁,试探着把头伸下去。他的腮贴在水泥板上,和当初贴在停尸房里魏莉躺的水泥床沿并无二致,那些让他生不能死不得的夜晚啊!天地那么大,他竟然找不到一个让他靠的地方。他涕泗滂沱,无法遏止。

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一切死灰复燃,他回到了他曾经恐惧无比的过去,推开了一扇从来不敢推开的门,温暖的一切却还都在。他婴儿一样抱住魏莉的胳膊,就像原来她织毛衣时依偎在她怀抱里那样,时间静止了,风也不再吹动窗帘,万物酣眠,静谧的气息从地底下传递上来,沈宏念抓住一根稻草一样顺势而上抱住那圆润绵软的手臂,轻轻抬高脸颊触碰着,摩擦着,迷醉而欣慰,转瞬又紧张起来,惊恐得用力紧紧抱住胳膊,仿佛世界别无他物,就只有这温暖可靠的胳膊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沉沉睡过去了。

沈宏念醒来后,不见魏莉,自己两只手虚空地抱在一起,正好是一个胳膊的空隙,是一场梦?他腮边触感还在,闻闻衣服,还有一种若有似无的紫罗兰面霜味道。他希望一直就那么抱着,时光停滞,万物凝固,不再醒来。

莫名其妙的,他觉得像脱下了一个壳子,浑身轻飘,仿佛和进来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他坐起来,掩饰着羞赧说:“抱歉,睡着了。”

女人知道他意思,微微一笑,唇边的一颗黑痣像是跳了起来,睡下正好休息一下。你睡得不算久的。

第二天,他去了城西墓地,买了一大抱白百合,找到魏莉的墓。他倚在青石墓碑上,点燃了一支烟,坐了整整一个上午。他说,魏莉,我来看你了,爹娘的骨灰找不到了,你说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没人回答他。他捧一捧新土,添到坟头,一只鸟在静寂中擦着树叶边忽啦啦飞走了。

下午他再度去顺子理容店,见是一个更为年轻的短发女孩。他突然失去了兴致,退出来,走到马路上。不知不觉走到一条法桐树荫覆盖的大街,路北边稀稀拉拉地摆着小摊,上水石、五彩石、水晶石等奇石盆景,还有一些老钱币、复古花纹瓷盘,绿锈斑驳的铜佛等古董器物,大多为仿制品,估计没几个真东西。他恍惚记起这条街原来是一溜古玩铺子。他蹲下身,问眯眼打盹的摊主,这里的铺子搬到哪里去了?摊主打量他一眼,都集中到文化城了。喏,那边——他眯眼望去,看到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唐风建筑。摊主说,哎,我说老板,我这里货真价实不说,全是最低价。他摇摇头,摊主撑开双手,真古董你要不要?他好奇有什么样的古董,男人招呼他到后面的车斗边,将透气薄膜撑开一角。一尊残了半个身子的佛头,低眉垂首,一派端庄相。男人手边一只朝天铜盒子,沈宏念问,那是什么?男人拿出来,都是些搭头。沈宏念拖过盒子,里面有佛珠,鼻烟壶,石头把玩件之类。

他觉得心里突然莫名其妙慌乱地跳了一下,忍不住低头在那堆物件里扒拉着,突然看到一个旧物,在一大堆乱七八糟小玩意中发出微弱幽光:大约有六十厘米长,一半青黄,一半莹白。他浑身发紧,心跳加剧,哆嗦着手从杂物中把它拿出来,托在手心里端详着——

老天!是一个火石烟嘴,他亲手放到父亲骨灰盒里的火石烟嘴。老天啊,它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责任编辑 赵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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