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2014-06-25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4年6期
4月24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部署全区城镇化工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会议讲话中要求,要扎实落实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努力使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得下、稳得住、过得好;要着眼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大力培育发展呼包鄂城市群,加快培育发展盟市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培育发展旗县城关镇和中心镇,统筹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构建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的城镇化格局;要牢固树立集约节约用地的理念,搞好国土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调整城镇建设用地结构,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国土空间和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为内蒙古未来发展拓展更大空间;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要抓住我区城镇化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机遇,高水平搞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城镇的生命力、竞争力和吸引力。
(本栏编辑/王占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