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正彦:三次坚持搞包产到户的人民公仆
2014-06-25阎长贵
阎长贵
一
覃正彦嘱我为他的回忆录《一蓑烟雨任平生》写序,我欣然从命。
覃正彦家是湖南省石门县,我家是山东省聊城县(现为聊城市),两地相距数千里,他又长我10岁,我们两人本来是没有机会碰到一起的。“文化大革命”带来的灾难罄竹难书,但如果没有“文革”,没有我被发配到湖南西洞庭农场的经历,我们两个就根本无缘结识了。
1967年1月组织上分配我担任江青首任专职机要秘书。1968年1月,江青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转呈了一封群众来信),毫无道理地动怒,将我诬为“坐探”,投入秦城监狱,关押7年半。1975年5月开释后,我被下放到位于湖南常德的国营西洞庭农场。当时,西洞庭农场的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场长,即我们通常说的“第一把手”,便是覃正彦。
我在农场5年(1975年5月~1980年3月),不论参加劳动,还是工作(教过书、当过中小学校长、做过党委宣传部理论干事,还到省委党校理干班学习过),都没有受到任何歧视,相反,还享受着农场领导和广大职工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感觉处处都很温暖、很亲切。在打倒“四人帮”后,农场的领导和职工都支持我平反的要求,还帮助我解决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想——也确实如此——这都与农场“第一把手”覃正彦有关系。
应该申明,我为覃正彦的书写序言,并不仅仅因为感谢他,更重要地,是我认为他这本书没有一篇文章是昂首望天,只对上负责,而是眼睛向下,视人民为父母,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的党的优良传统在他身上得到了真正的继承和发扬。
二
覃正彦的工作和人品,在他所工作的地方和单位,那是尽人皆知的称好,绝大多数人都伸大拇指。在这篇序言中,我就不讲这方面的事了,而只讲他书中谈得最多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在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80年代,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地搞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的事。在这个事情上,最深刻地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真正人民公仆的风范。
覃正彦在上世纪60年代搞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的事
覃正彦曾说,从20世纪60年代初起,他在石门县任主管农业的县委书记时,觉得从19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在农村长期推行极“左”政策,大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一手高指标,一手右倾帽”,导致产生严重的“五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共产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错误,造成粮、棉、油等农业和畜牧业大减产,再加上粮食高征购,农民吃不饱饭,很多人都得了水肿病。许多地方的农民吃野菜,吃树皮,甚至还吃观音土,饿死了不少人。
1961年,他带领有关部门的同志在农村进行了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在雁池公社马家大队,他们发现一个生产队在少量的自留地和新开垦的荒地上种玉米、红薯、黄豆等,结果以不足生产队总耕地面积10%的土地,收获了占全队粮食总产量30%以上的粮食,群众就靠这些粮食渡过了饥荒。
在城关公社红土坡大队的一个生产队调查,晚上开座谈会时,有个叫王传江的社员站起来说:“你们都怕说,我来说,说错了我坐牢,坐牢还有饭吃。农业生产这样搞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按我们社员要求就是要搞包产到户。”他一下说出包产到户有十大好处:多产粮食,社员能吃饱饭,生产队长不用天天喊工催工,生产有责任心,不偷工减料,生产质量有保证,勤快人更加勤快,懒人也不偷懒,狡猾人搞不成狡猾工,社员不为评记工分吵架,国家征购也可以完成。其他人也抢着发言,都要求搞包产到户,七嘴八舌又补充了五大好处,这样包产到户就共有15大好处了。
当时,覃正彦内心是主张搞包产到户的,但又害怕,因为这是个禁区,搞不好要受批评,甚至受处分。1962年3月,他在全县三级干部(大队支部书记、公社干部、区干部)大会上作报告,讲到农业生产时,原原本本地讲了包产到户的15大好处,但同时也讲了包产到户有坏处(主要是怕产生资本主义)。这样,全县有不少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有的变相搞了包产到户、包产到组等多种形式。凡是搞了责任制的都增产增收,干部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国家征购任务也完成了,但他却为此挨了不少批。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把这说成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大“罪状”。
1966年11月,地委社教工作队的负责人跟他谈话,说:“老覃,你确实犯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错误,县委书记在三级干部大会上鼓吹包产到户有15大好处,全省没有,全国也可能没有。”
1967年10月,由军代表支持的造反组织印发了覃正彦的“罪状布告”,布告上“覃正彦”3个字还用红笔打了“×”。布告上罗列的十大罪状之一就是说他“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大肆鼓吹包产到户有15大好处,致使全县很多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和包产到组,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加上其他莫须有的罪名,他在“文革”中经受了六七年的残酷折磨。
覃正彦在上世纪70年代搞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的事
1973年1月,恢复工作后的覃正彦被调到国营西洞庭农场,任该农场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场长。西洞庭农场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由盈利变成了严重亏损,干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当时他主观认为:我主政一个县的工作都搞得好,这个小小农场,只有一个公社的人口,一个区的面积,自然也搞得好。随后,他和办公室的同志到各分场生产队,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干部职工居住条件非常简陋,情绪低落,劳均亏损五六百元,全场亏损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原因,除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外,主要是农场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4万男女劳力,100多个独立生产单位,由总场统一核算,按等级发工资,劳平工资不到20元,男女同工不同酬,劳多劳少一个样,劳与不劳一个样,多劳不能多得,正如干部职工反映的是“坐大船划懒桨”。通过全面调查,他下决心要改革农场经营管理体制,制定了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等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农场体制改革八条,印发到全场基层单位。
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覃正彦用通俗形象的语言说:“小小农场,看起来好似一叶轻舟,划起来犹如万吨巨轮。为什么划不动呢?正如干部和职工反映的主要是‘坐大船划懒桨。责任不在干部职工,而是农场管理体制造成的,所以要改革管理体制,大家齐心合力划快桨,使农场经济腾飞。”在经营方针上,他提出:“农场本姓农,屁股坐在农业上,两眼盯在工业上。”为什么说屁股坐在农业上呢?因为当时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农场每年要上交征购粮1200万斤,统购皮棉1800担,出口肥猪4000头,还有外销内销鱼80多万斤。又为什么说要两眼盯在工业上呢?他认为农场只有大力发展工业,才能做到以工补农,农工商一体化,才能扭亏为盈,使农场经济快速发展。
通过1973年的实践,农场工农业都有很大发展,实现扭亏为盈。1974年,“四人帮”打着“批林批孔”的旗号,批资本主义复辟,农场的造反派到处搞串联活动,拼凑上千人,组成7个造反队,敲锣打鼓,举着横幅标语,到总场造反,要揪“农场的孔老二”,揪炮制经营管理“黑八条”的黑后台,把总场的会议室封了,说不准再开“黑会”。二分场有个副队长写了一张批判覃正彦的大字报。
在造反派气焰嚣张的情况下,有人提出,农场制定的管理八条是否暂停执行?覃正彦召开农场常委扩大会议,理直气壮地表明态度:“农场制定的管理八条,不是‘黑八条是‘红八条,我也不是黑后台,是‘红是‘黑要由广大职工评说。”并坚定地说:“我是洞庭湖的麻雀,经过大风大浪,吓大了胆,我‘贼心不死,管理八条要全面执行。”这次会议后,统一了思想,顶住了“批林批孔”的歪风邪气,使农场制定的管理八条不但顺利执行,而且还更加完善。农场连年增产增收。到1979年,农场共计盈利超过1000多万元,上交税金800万元,发给职工个人奖金200万元,大大调动了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
包产到户是农业生产责任制一次大变革,当时中央政策是不允许的,还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来自省、地农垦部门的压力。1976年,湖南省农垦局长陪同湖北省农垦局长到西洞庭农场参观,覃正彦和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王和安向客人汇报,当汇报到有的生产队包产到组联产到劳时,湖南省农垦局长当即批评说:“老覃,国营农场不能这样搞,不是公社,这是搞资本主义。”湖北省那位局长接着说:“我们省两个农场想搞联产承包,是我一棒子打回去了。”覃正彦和王和安当即申明:“我们一不怕戴帽子,二不怕打棒子,我们不是搞资本主义,是克服平均主义,维护社会主义。”这次汇报不欢而终。
覃正彦在上世纪80年代搞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的事
1980年12月,常德地委通知覃正彦调桃源任县委书记。1981年1月,他带着农场联产承包到户的一本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材料来到桃源。不久,他参加了县委召开的区乡党委书记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日农业合作试验站的领导杨达志和一位县委领导围绕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发生了争议。县委领导要按照省委和地委的要求,坚持以生产队为单位核算,包工到组,按劳分配。杨达志建议搞包产到户。覃正彦内心是主张包产到户的,但到桃源只有几天,不了解农村情况,不好明确表态。
会议结束后,覃正彦就下到农村,对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调查研究。菖蒲乡党委书记刘清池向他汇报了包产到户的情况。刘清池用试探的口气说:“我们有些生产队要求包产到户,有的已经搞了,乡党委要他们改过来,生产队长和社员思想不通,现在正在做工作。”覃正彦立即表态,不要硬扭,可以让他们试验。随后,他就到菖蒲生产队了解该队包产到户的情况,发现这个队对包产到户的具体问题处理得很好,对劳动力少的贫困户和五保户都分别进行了照顾,社员满意。他很赞赏该队的做法,鼓励他们履行合同,争取今年大丰收。刘清池见覃正彦支持搞包产到户,去掉了思想顾虑,向他谈了真实情况:全乡大部分队搞了包产到户,但没有向县委汇报。覃正彦明确地告诉刘清池:你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搞下去。
覃正彦和其他县委领导通过广泛交换意见,基本上统一了搞包产到户的思想。当时由于常德地委强调以生产队核算,包工到组,统一分配的生产责任制,所以在召开的区乡党委书记会议上,县长在作报告时,同意生产队核算和包产到户两种责任制形式都可以搞。最后因时间关系,覃正彦作了简短的表态。他说:“今天的大会我借用孔夫子的话作个总结。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县长的报告,我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搞包产到户。”地委的主要负责同志批评他只听中日农业试验站的某些人的话,跟着他们走。其实,这是他的主见。地委常委、常务副专员找他谈话,要他包产到户只搞试点,不要全县推开。他说,现在已是春耕大忙,改不过来了,再翻盘会影响生产,请地委放心不会出大问题的。省委书记毛致用和省农办史主任到桃源检查工作,他和县委副书记方平向省领导汇报包产到户的问题。史主任当即批评:这样搞会造成两极分化。毛致用说:“已经搞了就试试看吧!”
覃正彦深知省委和地委领导的苦衷,因为1980年《中共中央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试行草案)》(即“新六十条”)中有两个不许: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单干。同时也有来自基层干部和社会上少数人的指责,说什么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耕牛农具都没得,大田就要分几节,干部成了“西哈努克”等。
覃正彦为什么要坚持不懈地在几十年时间内搞包产到户的责任制?其动力在哪里?他的回答如下:并不是我有什么高明之处,我出身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从一个贫苦农民成长为一位基层领导干部,长期主管农业,农民的呼声,农民的要求我是了解的,农民的疾苦我是同情和焦虑的。人民公社搞“一大二公”,吃大锅饭,使农民吃尽了苦头,包产到户使农民尝到了甜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使我清醒了,今后再也不能干那种违反群众意愿和实际的蠢事。
事实证明覃正彦是对的。后来,中央连发文件,中央及各级报刊也不断发社论和文章,高度评价农业包产到户是农村一次革命,对改革开放起到带头作用。中央一再申明:全国实行包产到户30年不变,农民有了自主权,有了自由权,使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
我们看到,覃正彦不论在什么时候、也不论在哪一个地方搞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都不是一帆风顺,都有曲折和斗争,甚至受到这样那样的批评和打击,但他始终不屈服,坚持到底。在“文革”中,他主张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被当成“走资派”的重大罪状,受到残酷严厉的批判,恢复工作后,他仍然坚持搞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这样的县委书记在“文革”中还有没有?覃正彦算不算“凤毛麟角”?在“批林批孔”中,他再次遭到一些人的讨伐,而他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这是什么?这就是真正共产党员的本质,真正人民公仆的风范。他不怕打棍子,不怕戴帽子,只以人民的疾苦和愿望为旨归,一切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想和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覃正彦的正气、勇气和睿智,令人敬佩。
覃正彦当了几十年干部,最后在常德地委纪委书记任上退休,始终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干部生涯主要是做县委书记。“三农”问题是我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是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而他们又是我们国家最大的弱势群体,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需要我们执政的共产党的党员和干部拿出更多的关心、爱心、热心、耐心和恒心。在这方面,覃正彦做出了榜样,他的书就是一个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为了农民吃饱饭所做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的真实记录。中国农村的改观,农民生存状态的改善,就主要仰赖成千上万个覃正彦这样默默无闻地奋斗在第一线的基层领导干部。他们有理由得到我们的钦佩和感谢。读覃正彦的书,就是在读中国农村的当代史、中国农村基层干部的奋斗史。回顾这段历史,对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