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伤保险更公平 可持续
2014-06-24宁丙文
宁丙文
2014年4月16日,全国工伤保险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工伤保险司司长刘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出席会议并发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在各自分会场,通过视频的形式与全国各地的工伤保险工作者作了经验交流。
工行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胡晓义首先对2013年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回顾。他总结道,2013年的工伤保险工作,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了《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修订颁布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了职业病目录;拟订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各地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新进展,已有25个省颁布了贯彻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办法。
截至2013年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99亿人,同比增加907万人。其中,事业单位参保工作成效明显,全国2 509万人参保,参保率超过80%。2013年,全国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15亿元,支出4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和18.7%,基金累计结存(包括储备金)996亿元,各省普遍建立了储备金。有10个省份实行了省级统筹,还有25个省份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进行了调整。
更加公平 更可持续
胡晓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新要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列为重要任务之一。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应体现为4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公平性、更加注重可持续、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如何更加注重公平性?胡晓义强调,首先是制度公平。有没有基本制度保障,是公平性的首要问题。在扩面工作中,要敢于啃硬骨头。当前特别要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城乡中小微企业作为重点,并将新兴的家庭服务和网络服务企业等纳入依法参保范围。其次是待遇公平。同类工伤职工应享有同等待遇。要集中研究解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双轨运行问题,特别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别较大、“同命不同价”的矛盾。三是规则公平。既要保持工伤保险制度内部的规则公平,还要从更宽的视角,研究工伤保险与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总体规则公平问题。
如何更加注重可持续?胡晓义认为,主要看基金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要实行规范的地市级统筹,不能明统实分;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既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又有利于在全省范围优化资源配置,使工伤职工享受更好的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目前,工伤保险基金结存偏多是普遍性问题,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要制订明确标准,把结存率压到合理水平。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的基本方向是细化行业风险分类,拉开行业差距,总体降低费率,强化浮动机制。
发挥“探路者”的作用
对于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胡晓义认为,这两方面是带有前瞻性的工作,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地区要加强研究,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真正发挥“探路者”的作用,为全国推行提供实践经验。胡晓义要求,2014年要继续扩大工伤预防试点,完善职业康复规范等政策标准,在推进多层次工伤康复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区域性示范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关于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刘梅强调,2014年工伤保险扩面计划目标数确定为2.03亿人,比2013年底实际参保人数1.99亿人只增加了383万人,是近几年来增量最小的一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2014年扩面工作要从3个方面“着力”:一是着力抓好高风险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目前,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保障问题比较突出,建筑业也是重要的参保扩面潜力。各地要通过实行按项目参保、动态实名制管理等办法,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二是着力抓好中小微企业参保。在大中城市,以推进包括家庭服务企业、网络企业在内的服务企业参保为主;在县(包括县级市)及以下的乡镇地区,以推进农村地区各类中小型的生产、加工、服务等企业参保为主。三是着力抓好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参保。目前,全国还有500多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参保。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推进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
2014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刘梅指出,公平公正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生命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明确,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也就是说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单独设立还是合署办公,由各地自定。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74个地市成立了单独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为了加强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刘梅举例道,上海市从下发文件到制定方案,体现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多措并举、行动迅速、程序合规的特点。他们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主动与安监局、卫计委、财政、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试行意见》,对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沟通交换平台、工伤事故预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费用保障机制和完善费率浮动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全方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在年度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他们先是听取、征询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然后召开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全年预防宣传、培训实施项目,并按照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
刘梅强调,各地在确定本地区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时,要考虑3个因素:根据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本地区各行业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到本地区基金收支平衡。这样处理,既可以使基金结余多的地区有降低费率的空间,也可以使基金结余少的地区有提高费率的可能。基金结余不是越多越好,在留有适当储备金的情况下,要把基金结余降下来。结存加储备金超过12个月都要压减,超过24个月的地区要率先压减。具体方式可采取依法提高待遇、降低费率等措施,必要时也可考虑暂停征收。
编辑 宁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