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三朵,各表一秋
2014-06-24猫主义
猫主义
他被老师叫起来背诵《出师表》是这样的:臣亮言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呃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天下三分,今天下三分,益州益州疲弊,呃,益州疲弊,此诚,此诚危急,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如果等他把这车轱辘话背完,这节课就不用上了。于是一到段末语文老师就赶紧说:“好了,坐下吧。”他得意洋洋。
其实那时候我就该知道,他没有看起来那么傻。
我挺喜欢他的,但是和其他很多人一样,更多时候喜欢笑话他。他磨磨叽叽,娘娘腔,在走廊窗边用彩色尼龙绳编手链,站在两栋教学楼连廊的台阶上对码放整齐的自行车唱“my heart will go on and on”,数学课本下藏着言情小说读到飙泪,然后聊《红楼梦》三角恋聊得唾沫横飞。
我的腐女潜质在青春期就已萌芽,时常拿他和他的发小打趣,事实上他们俩的关系也确实非比寻常。他傲娇又任性,支使发小在课间十分钟下楼跑到校外给他买零食,放学路上,他的书包总是由他负责提着。他还经常使性子闹别扭,就看到他追在后面哄他。
后来他告诉我,他的发小说,此生非我不娶。
彼时一圈朋友都知道发小君暗恋我这个事实,本来打算凑合过完初中最后一年也就罢了。陡然听到他背后竟然说过这么肉麻的话,我火冒三丈,口出恶言,老死不相往来。
晚自习放学后,一向沉默安稳的发小君把讲桌掀了,夺门而出。他收拾起他扔在地上的书包追出去,那是唯一一次看到他给他提书包。羽泉的《冷酷到底》一直在大录音机里煽风点火地唱着。
我和他的友谊在高中时代才真正建立起来。作为一个懒得要死因而显得薄情寡义的人,我几乎失去了和之前所有朋友的联系,唯独和他,保持着一周一次的通信频率,整整三年,实在是莫名其妙。那是世纪之初,手机还没普及,我们真的是在写信,用纸用笔一字一句地写。至今我保留着一大盒子他的来信,比所有其他人来信的总和都要多,或许比这辈子的总和都要多。
他寄过我一本言情小说,信封上贴了一大片邮票。我读完又给他寄回去了。那是一本文笔极优美的书,有个悲伤的结局,连一向鄙视口袋言情的我都被打动了。
我给他写诗,十五岁的我,写的每一行字都是诗歌。
我们甚至相约到了四十岁他未娶我未嫁,我们就结婚去。我没有闺密,只有过这么一个男闺密。
哦对了,从初中毕业到现在,我们没有见过面。
倒是见过一次发小君,家乡小城的饭店里,一顿饭快吃完才发现斜对面桌子坐着的是他。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假装没看见。后来在网上联系上,我提起那次相遇,他说他记得,原来他也是假装没看见。又过两年,他的朋友圈里有老婆孩子的照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