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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香港的奥秘

2014-06-24郭文纬

清风 2014年1期
关键词:廉政公署反贪行政长官

文_郭文纬

廉洁香港的奥秘

文_郭文纬

如今,中国香港更是世界知名的廉洁地区,而廉署三管齐下的反贪模式也被许多国家借鉴。

1973年之前的香港,贪腐状况非常严重,贪污是公开的、有组织的,民间戏言:“贪污由出世到去世都陪着你。”就连消防队也是“有水有水,没水没水”,就是说,连原本刻不容缓的救火工作也要收了黑钱才肯办事,可见社会腐败已经到了何种地步!但可喜的是,如今的香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这一转变的背后究竟有何奥秘,香港到底有什么法宝呢?

1974年,一个全新的反贪机构在香港诞生,它的全称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与以往的反腐机构不同,它独立于政府之外,直接向香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三个部门,从执法、预防、教育三方面三管齐下,对贪污进行全方位的治理。短短几年时间,就让香港取得了巨大变化。如今,中国香港更是世界知名的廉洁地区,而廉署三管齐下的反贪模式也被许多国家借鉴。

对腐败零容忍

廉政公署的反贪政策是零容忍,不分官员大小,只问贪了多少。

在香港廉政公署中,执行处极为重要,因为在整个廉署的运转理念中,有效的执法是成功反贪的基础。廉署一共有130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约有1000人在执行处,占雇员总比例的70%~80%,可见廉政公署对执行处的重视。

廉政公署的反贪政策是零容忍,不分官员大小,只问贪了多少,所以执行处向来是铁面无私,是非必纠。香港曾有一个律政司的副检控专员,权力很大,他跟私人律师勾结,希望用钱去摆平某些贪污案件,结果不但没摆平别人的案件,自己也身陷囹圄。

在防贪方面,执行处也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法律授予了廉署很多调查权力,包括电话监听、跟踪、卧底等,令贪污分子防不胜防。严格有效的执法让贪污犯罪成了一项高风险的犯罪行为,当官员被贪污欲望诱惑时,这些人也就会有所顾忌、有所畏惧,这就可以使官员自发地拒绝贪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大陆,贪官贪污的赃款往往是天文数字,如果想要尽可能多地追回赃款,减少国家的损失,那么在追缴赃款的过程中,就必须要有足够的智慧。而执行处凭借着过硬的专业调查能力,以及与国际反贪机构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追回赃款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执行处是直接与贪污腐败分子针锋相对的部门,因此,与所有的反贪人士与机构一样,它也会面临来自腐败分子的威胁。有人也问过我,廉政公署成立后,有没有发生廉署成员受到攻击或暗杀的事件。庆幸的是,廉政公署从没有发生过署员被暗杀的事件,虽然我也受到过很多威胁,包括有人打电话对我威胁说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要对我采取措施,但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兑现过。因为犯罪分子很清楚,要制裁他们的不是某个人,而是这种制度。廉署调查是以小组为中心的,杀了我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不是证据,你就算杀了我,小组还是要继续调查,而那些证据依旧在电脑或是档案里面。他们能影响的就是证人,很遗憾,过去曾发生过证人被暗杀、谋杀的事件。所以对于执行处来说,保护证人是非常重要的。

廉署能成功执法,最重要的因素是建立了与市民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廉署在1974年成立后,便立即成立了一个24小时运作的报案中心,设立热线电话,在各大传媒上鼓励市民全面举报。廉署成功检控的案件超过90%源于市民举报。

反贪更要防贪

只有以专业领域的人才去监督或者纠察专业领域的问题,才会事半功倍,才能更容易被社会接受。

对于香港的政府官员来说,执行处如同头顶之悬剑,能不见最好不见。而防止贪污处则不同,这个部门很受政府官员欢迎。在防止贪污处,有60~80名专家,如管理学专家、高级会计师、高级建筑师等各行业的高等专业人才。这些专家负责对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找出哪些方面做得不好,哪些方面存在贪污的漏洞,并提出相应改善措施。他们往往能给政府部门提出很多好的建议,所以自然也就很受政府欢迎。这些人很大程度上缓和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矛盾,加强了廉署和政府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很多政府公务人员认为自己是其行业或领域的专业人士,不愿意接受一个反贪部门的“指教”,但他们见到防止贪污处成员时,却又不得不低头。因为防止贪污处有更加专业的人才,只有以专业领域的人才去监督或者纠察专业领域的问题,才会事半功倍,才能更容易被社会接受。

如今,一旦发现政府中有贪污行为而且得到证实,政府就会主动向廉政公署求助。因为香港政府是受到全民监督的,当面对广大市民的质疑和责问时,政府说自己已经跟廉政公署合作了,市民的疑虑也就会减轻,因为他们知道,廉政公署是值得信赖的。政府在完善自己的制度时,也会主动寻求廉政公署的帮助,廉政公署与政府之间建立了一种良性的合作机制。

精确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险,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支高学历、专业化的反腐奇兵更是功不可没。

除了执行处和防止贪污处之外,廉署还有一个部门叫作社区关系处,里面有100多人,他们都是教育、公共关系、宣传等方面的专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从事反腐教育。

如果你认为香港的反腐教育和大陆一样,主要是针对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事业人员,那你就错了。香港的防贪反腐,是从孩子抓起的。

在香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跟他们讲贪污腐败的危害,让他们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小孩子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你跟他讲腐败不好,他也许会反驳说,自己有个同学,因为父亲是一名高官,所以家里很有钱,每年都可以去世界各地游览,长大了还可以出国留学,有什么不好?这时候就必须耐心地跟他解释,让他明白,如果那位同学的父亲财产来历不明或是贪污所得,那么他父亲就会被起诉、逮捕、坐牢甚至判死刑,到时候就会家破人亡,会很惨。反腐教育不只是要让孩子知道腐败是怎么回事,更要纠正孩子们心中的某些错误观念,帮他们树立正确的观念。

在香港,幼儿园里面就已经开设了诚信教育课,有专门针对孩子设计的卡通人物的诚信标志,讲关于诚信的故事,帮孩子从小树立诚信的观念。再到小学、中学、大学,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诚信教育和廉政宣传。每个大学生在毕业前夕,还要聆听廉政公署为其准备的至少一个多小时的诚信课。这其实是廉政公署希望他们在毕业后,在心中都有一个反对贪腐的理念,能选择廉洁的生活方式。

谁来监督廉政公署

只要有贪腐嫌疑,就会被免职,毫无回旋余地,己正,才足以正人。

廉政公署监督整个香港,那么谁来监督廉政公署呢?事实上,廉政公署也是要接受监督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是独立的审查贪污举报委员会,可以说,这个委员会就是监督廉政公署的“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有一个举报中心,每天从各方面收到的举报信息都集中起来,给处长级别的长官评审,对举报信息进行分类。那些不是举报贪污而是对政府机构表达不满的投诉,直接送到政府部门要求他们改进。对于涉及贪污的也要分类,有的可以马上立案,但有的也可能由于证据不足、线索不清晰等原因而无法立案追查。那么这里就会存在一个漏洞,如果负责决定是否立案的处长在举报中遇到了比较敏感的人物,比如说被举报人是自己的好友、亲属甚至涉及自己本人,那是否可以凭借上述某些理由不立案呢?对于这个问题,解决办法是,那些不可追查的案件都要送交审查贪污举报委员会,由这个委员会做二次评估。如果发现问题,委员会就会质询负责初次评审的官员,如果确实符合立案条件,那这个案件就必须立案追查。

未来每一个政府部门都要有自己的反腐败规划,对于宣传和预防反腐不仅要有自己的安排,而且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划、纲领。各司其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样坚持下去,社会风气必定会逐渐好转,社会终将剔除贪污腐败的肮脏现象。

在追查过程中,执行处是独立调查,委员会是不知情也不可干涉的。那么,在追查时,执行处可不可以利用漏洞,马马虎虎交差了事?如可查可不查的不查,可问可不问的不问,结果案件因证据不足就结案呢?显然不可以,廉署有制度规定,在所有案件结案之前,当事人都要给委员会做报告,委员会要做第一次审查,只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就必须一直查下去。这是一种很有效的制衡廉政公署权力的方式,只有以这种方式保证了廉政公署自身的廉政,才能去监管整个社会的贪腐行为。

我们最重视的就是廉政公署自身的廉洁,因为只要有一两个署员有贪污行为,就能够影响整个廉政公署的公信力。廉政公署的公信力如何事关廉政公署反贪成败的根本,如果廉政公署里存在贪污行为,就会失去市民的信任,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为了做到廉署自身的廉洁,首先在署员的聘用方面就很小心,要先经过严格的品格审查,然后我们有一个内部的调查小组,这个内部的调查小组直接对执行处处长负责,着重对廉政公署内部进行监督。而且我们还接受新闻传媒、市民和内部的投诉,一旦有怀疑,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调查自己内部的官员。只要有贪腐嫌疑,就会被免职,毫无回旋余地,己正,才足以正人。所以这么多年来,廉政公署里面没有发生什么真正的贪污腐败。

廉政公署是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的,那么就会有人问,如果行政长官要干涉某个案件,廉署会怎么办?如果行政长官真要影响某个案件,在一定程度是可以影响的,这是从行政长官所辖权力这个方面来看的。但如果行政长官干涉了调查,我们的调查也就会显得马马虎虎了,审查委员会也必定能发现端倪,就会质询我们为什么这样马虎。香港是一个透明度比较高的社会,全民、政党、立法会对特首的监督是很严格的。特首如果犯了错,他下台的几率会比我被免职的几率高。所以,一般行政长官都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我最后要强调的是,我们要树立一个正确的观念——反腐不只是反贪局或纪委或廉政公署一家之责。未来每一个政府部门都要有自己的反腐败规划,对于宣传和预防反腐不仅要有自己的安排,而且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划、纲领。各司其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样坚持下去,社会风气必定会逐渐好转,社会终将剔除贪污腐败的肮脏现象。

如果能多管齐下,以成功执法为基础,有专业的队伍、有效的法律、合理的资源配置、多元化的合作伙伴,公营私营机构同样重视,有政治的决心,如果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完完全全,百分之百落实这几方面,你说可以解决贪污问题吗?我相信一定可以,至少可以极大地改变官场贪污腐败的现状。

(作者系香港廉政公署原副专员、联合国反贪专家组唯一华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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