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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时光:风吹哪页读哪页

2014-06-23李晓光

散文百家 2014年6期
关键词:哈德艾迪葬礼

李晓光

不固定的“圣洁”

“等火车终于在一堆堆原木旁驶进车站时我又见到我的妻子,她站在铁轨边,我想我情愿死去也不愿除了她去爱别的人。她正在微笑,阳光照在她那被白雪和阳光晒黑的脸上,她体态美丽,她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红中透着金黄色,那是整个冬天长成的,长得不成体统,却很美观,而邦比先生跟她站在一起,金发碧眼,矮墩墩的,两颊饱经冬季风霜,看起来像个福拉尔贝格州的好孩子。”接着他又说:“我爱她,我并不爱任何别的女人。”

是年,他写作此书的时候,正是跟杜拉斯一样,在晚年在最年轻的情人面前回忆她的情人。而海明威此时在他最后一任妻子面前,回忆的不是沉在他记忆深处的情人,而是他的发妻,跟他一同走过艰难困苦生活的妻子哈德莉。

我想,这样的文字,任谁读了都会感动得泪如泉涌、心下生暖的,试问这样的男子世间又有哪个女子不爱呢?

从这段简单而又深刻的文字里,不难看出他是那么爱她,以至于他发誓般的呓语和表白:“我爱她,我并不爱任何别的女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也许是他当时执笔时的真实感受,也是对于往事抚古追昔时的一种凭吊和感怀吧。跟以往的写作不同,他笔下的这个人物不是他虚构出来的,也不是他小说里的主人公,恰恰是真实地与他生活过的妻子哈德莉·理查逊。大他七岁的哈德莉在他最艰苦的也是最灰暗的、最一文不值的时候,帮他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度过了穷困潦倒的、食不果腹的日子。那时的海明威没有什么名气,人生刚开始起步。他需要她,他需要一个既像母亲又像姐姐一样的肩膀来支撑他。那时的哈德莉,继承了一些财产,又有一些收入,她情愿守着他,过着简单的日子、知足的日子。那个时期的海明威,年轻,没有留胡须。

一切要从他蓄须开始。一般意义上讲,蓄须是一个男人迈向成熟的标志,是勇于挑起重担的年龄。像那个西班牙大胡子男孩荷西,让三毛倾尽生命地爱着,因为她爱他的成熟,爱他值得托付。

海明威蓄须,也就迎来了他写作的成名阶段,那是《太阳照常升起》带给他的。太阳果真照常升起了,那是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之后,留下了那个站在铁轨前的哈德莉飘在风里的影子,还有同样在风里的他的儿子邦比先生。成名以后,他的太阳照常升起了,几个月后,他就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了。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迈上文坛的一道分水岭,他成名于此。直到垂垂老矣,他幡然醒悟,深植在他记忆中的女人、他曾深爱的女人,是那个不起眼的哈德莉,让他对不起的女人也是永远微笑在他记忆深处的脸庞。

“海明威写一部伟大的小说,就换一位太太。”这话不幸被与海明威同时代的另一位美国作家——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所言中。

在海明威的年表中,不难看出,1927年也就是28岁的海明威,因为《太阳照常升起》而一举成名,也因此娶了女记者波林·帕弗。1940年,因为《丧钟为谁而鸣》离开了帕弗,娶了女作家玛瑟·盖尔荷恩。1946年,47岁的海明威娶了漂亮的玛丽·威尔什。

在大师日落西山之际,也就是在玛丽的身边,因为病痛的折磨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的时候,他开始追忆往事,满怀敬意地怀念起他的第一任太太哈德莉。在他周遭了一圈的婚姻生活后,想起了一个人的好,这是盖棺前的定论。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哀。当年被遗弃的哈德莉,没有一个怨字。在他频繁的换妻事件里,哈德莉只是一个人默默无闻地抚养着孩子,终生未嫁。

夕阳西下几时回?他留恋着太阳照常升起之前曾经给他光明,给他温暖,给他力量的女人。

《不固定的圣节》是海明威生前写就的最后一部书,写得有些步履艰难。那时的他一定是面对着镜子来照自己不曾苍老的容颜,来坦言他的心里话吧。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背叛和逃离,他更有理由把此书写作为“不固定的圣洁”,也许这样更有寓意,对他的人生亦是最好的诠释。

她的坚忍,她的善良,她的纯洁,她的爱,在大师笔下完美地再现出来。最终,在他的晚年里,他给她一张完整的票根。在时光的陶造下,他在年轻的岁月里留在一个人心头上的亏欠和内疚,像揭伤疤一样,一层一层地揭开。

让他仍然记得在他灰暗的日子里,有一个人曾和他相偎相依,不离不弃。

葬礼在未死以先

“锯子的声音是平稳、充实、不紧不慢的,搅动了残余的天光,因此每拉一下,她的脸就苏醒过来一点,露出了在倾听在等待的神情,仿佛是在数拉锯的次数……”此时的艾迪·本德伦在最后的弥留之际等得很疲惫,大儿子每一次拉锯的声音似乎都是一首安魂曲,奏在夜幕降临的瞬间。

在福克纳的笔下,在这部《我弥留之际》里,虽然作者在全书五十九节的冷叙述里只留给艾迪一节独白,一节的独白里还是照见了艾迪一生深深的孤独,以至于在煎熬里凄然离去。但全书却用艾迪弥留之际作为引线和导火索贯穿其中,让人看到故事中的善良及丑恶。在这里,作者交待了安斯·本德伦一家的生活状况及每个人物的举手投足和内心世界,这些在此原形毕露。

小说中艾迪死后并没有隆重的葬礼,有的只是他们送葬的时候在路上十天时间里所经历、所发生的一切。

文章一开始交待了天气状况,以此来烘托和渲染气氛。天空的变化,乌云压顶,大雨马上就要来了。大儿子卡什在窗外为母亲做棺材,每推完一块木板便举起来让窗内的母亲看一下。直到艾迪垂下了双臂,彻底地合上了双眼,这时大雨倾盆而下,雨中的卡什在书中也第一次开口讲话。之前的叙述里,他只是用身体表述着,细心地量好棺材的尺寸。每一个榫口,每一根钉子,每一个斜面,每一个点,在他都是对于母亲的尊重。

作者虽然没有在葬礼一节用太多的笔墨进行渲染,而是有意忽略,似乎在回避什么,其实是为下文做更好的铺垫。倘若有葬礼的话,我觉得艾迪的葬礼应该在她未死以先已经举行过了,跟她死后的葬礼一样,没有过程,已经有结果了。

艾迪从小严重受父亲悲观情绪的影响。父亲经常对她说,活着的理由就是为长期的死做好准备。在这种情绪的感染和熏陶下,她小时就孤僻、易怒、厌世。她是一个小学老师,孩子们无法安慰她,相反是她发泄的对象和理由。她希望他们犯错并狠狠地惩罚他们。她说:“下午,学校放了学,连最后一个小学生也拖着脏鼻涕走了,我没有回家却走下山坡来到泉边,在这里我可以安静一会也可以发泄对他们的恨意……”

她孤独,她渴望得到安慰,她也渴望有人能走进她的内心,于是她喜欢到泉边,也许那里可以洗去她心里的一些内伤。

“早春天气最难将息。有时候我真觉得无法忍受,半夜躺在床上,倾听野雁北飞,它们的长鸣渐渐远去,高远、狂野,消失在辽远的夜空中,而白天我好像总等不及最后一个学生离去,这样我就可以下山到泉边去……”

她终于在泉边等来了安斯。她以为他可以承载她,举起她,保护她。

安斯·本德伦这个具有小农意识、既懒惰又自私的人,不但没有把妻子从原有的悲观厌世情绪中解脱出来,相反却让她在毫无光彩的一生中黯然离去。直到她卧病在床,他也认为她没有什么问题,还会像牛像马一样起来干活或者给他生孩子。对于医生的到来,他有十二分的不满意,他有十足的理由拒绝医生。包括他的小儿子都认为他母亲的死跟医生有关,对于医生和医生的马进行报复。而在安斯的字典里,他的假牙似乎比艾迪的生命还贵重。他说,他要镶上一口假牙,享受上帝赐给他的每一样食物。在他的盘剥下,孩子们身上具有他的劣根性——自私,狭隘,彼此仇视,缺少亲情。翻大儿子的衣兜,偷着把三儿子的马卖掉,逼着女儿拿钱,安斯把浑身力气都用在了艾迪死后送葬这件事上。不听劝告,自以为是,最后不惜失去了大儿子的一条腿,二儿子被送进精神病院,三儿子失去了心爱的马……

哀莫大于心死。在艾迪怀上第一个孩子时,她感觉到了生活的艰难,也感觉到了现实的残酷。现实让她再一次折断了翅膀。心中微弱的光再一次暗淡了。所以她说,这就是结婚的报应。她寄希望于爱情,但也就是那个时候她开始有些后悔,似乎明白了什么。一切的语言让她感到苍白无力。她终于悟出“语言是没有价值的”,一切的海誓山盟只是一个符号,“爱”这个字眼在现实里如一件淘洗多时的旧衣服。

知道自己怀上了第二个孩子,她想到了以死来解脱。她对丈夫说,自己死后一定要回到杰弗生去安葬。杰弗生在她的心里也许是最稳妥的,是可以依赖的,也是可以避风的港湾。她觉得她父亲的意见是对的,所以她要和她的亲人葬在一起。她可能想借助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来挽回点什么。她给自己画了一张饼,在墙上,这是她最后的希望,也是对于现实寄予的一个愿望、她希求的最后一点微弱的烛光。

当丈夫安斯得知她的想法时,告诉她,自己和她的小孩还没生够呢。她说安斯已经死了,只是安斯已经死了。从这里看出,艾迪已经对他彻底失望了。还没有等到另外几个孩子出生,安斯已经在她心里死掉了。换句话说,她把安斯给“帕斯”了。

如果艾迪知道自己刚刚入土,安斯就镶了一口假牙,并娶了一位新太太,恐怕她要死上一千回了。

至于在艾迪的生命中,惠特菲尔德牧师的出现,作者半隐半现地一笔带过。但是,惠特菲尔德确实在艾迪生命中画上了一笔。在他,也许是不光彩的一笔,他只有一次次地忏悔、一次次地触摸灵魂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那瞬间点燃的火花在两个人之间没有持续多久,却给艾迪带来了不小的伤痛,也许是最致命的一刀。惠特菲尔德这个伪君子跟《红字》里面的那个蒂姆斯泰尔一样,同样是一个懦夫,不值得托付。让艾迪再一次否定了“言语”的真实性。她对生活彻底地绝望了。越是这样,她越觉得父亲是正确的。

在她,一切都将等到死后回到杰弗生,同亲人葬在一起。“杰弗生”在她的心中就是“麦加”圣地。

她是个悲哀的人。其实,在她的一生中,她所寻找的、所追寻的无非就是一个可以安放她的孤独、安放她的灵魂的归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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