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狗尾的草
2014-06-23尚未
尚未
1
我所生长的环境,若名字叫作狗剩儿或者猫蛋儿什么的,反而让人好受些——贱名好养活,叫富贵和长寿的,要么是穷酸鬼、要么是短命鬼。
然而,我的名字却叫高玉峰。
我想,父亲之所以给我起这么个名字,是想让我像玉一样显贵,像山峰一样辉煌。可我,完全辜负了他的期望。我只想搞清楚自己,包括自己在这个星球上所处的位置——地球,不是我命名的,我从心底不愿意接受这个名称。我认为,这颗生我养我的星球,叫作混球或许更适合。
混,是混沌的混。
2
十三岁那年,我从串村收破烂的老头手中,用两双旧胶皮鞋底,换来了一本缺头少尾的厚书——县志。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自己所在的镇子,于全县十七个乡镇里,排在倒数第一;而养育我的这个村庄,在全镇十一个自然村的序列中,也是老末。这使我为它感到有点难堪,好像自己的母亲比人家的妈妈丑一样。
我的村子叫杨元帅营,关于它的来历,县志上是这样记载的:
杨元帅营,明朝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杨、陈、庞三氏立庄。相传,根据村西北山坡上有一位古代杨元帅之墓,以及该元帅交战时在这里扎营的史话,取名杨帅营。清康熙、乾隆时称杨石营。辛亥革命后,定村名杨元帅营,沿用至今。村轮廓东西较长,呈不规则矩形块状。主街东西走向。
关于它的文字,只有这么多。却使当时的我,陷入了一种类似误入时空裂缝的状态。
我就住在村西北,因此那破书上所说的西北山坡,在我看来,就是北山坡;而那所谓的杨元帅之墓,我却是实实在在看过的——我们管它叫作“大红坟”。
我们这里的山坡地,大多为褐土。这红色的土地,只适合栽种红薯或红小豆,也曾有成片的红枣树的,但随着我的成长,它们渐渐都疯掉了,最后连树根都没留下,似乎“枣木最结实”这句话,在我们杨元帅营不好使。而“大红坟”,也只剩下了一处不大的红土坡,里面的棺椁,早已被人刨出,化作尘土了。
3
杨元帅营,当然有姓杨的,且曾是大姓。但这和我无关。
时间这把杀猪刀,能把活着的变成死的,死的变成尘埃。
与几百年前的明朝大不相同的是,如今庞姓在村里完全消失了,落得了一个“元帅墓”的结局,而高、李、杨,成了主要姓氏。陈姓依然存在,却也缩减成了三户。我姓高。老高家在杨元帅营,比杨家人多出近三十户,所以我们才是名副其实的大姓。
4
杨元帅营虽不起眼,但在我看来,由于沾了那个不知长什么样的元帅的光,也还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我们西半截儿主街上的婶子大妈们,每天活得兴高采烈的,即便是丢了一只不下蛋的母鸡,也能够上骂天、下骂地,中间骂空气,且叉着腰、仰着脸,骂得很是痛快、很是酣畅,令自己小宇宙喷薄,令听者拍掌叫绝。
然后就是那些随遇而安的老榆树,斜楞着身子,七拧八歪的,却在春日里给人们带来既养眼又饱腹的榆钱,在夏日里把自己养得茂茂盛盛、张牙舞爪,周身挂满了牛羊狗的胎衣,引得苍蝇们嗡嗡的叫。但这一切,同样没有影响我的世界。
丝毫没有。
从六七岁起,我就发现自己不正常——如果周围那些只知道追狗撵鸭、上房爬树的发小们算是正常儿童的话。我的衣服虽然破,但总是干干净净的;除了帮母亲做家务外,我就在自家的院子里玩,看蜜蜂在向日葵上采花粉,观蚂蚁如何把一只蛆虫咬死并拖回洞里,除此,再无其他。
如果不用上学,我甚至很少走出自家院子。
5
在父亲出车祸去世之前,我对他了解很少;他去世之后,我更加无法知晓他了。
父亲的死,很离奇。
听母亲讲,那时,个别乡镇才流行安装自来水,而我的父亲,就赶时髦地加入了施工队伍,成为一个靠打工吃饭的人。他的这种选择,曾使家里的日子略显好过了些,但在我的记忆中,也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
那天,父亲就坐在拉着硕大水罐的卡车车厢里,准备去施工地安装。
母亲恼火地说,他傻了么,两个圆滚滚的大水罐,都是厚铁皮的,他非要坐在它们中间,一刹车,人不挤死才怪呢?活该他死了死了,还落得个扁脑袋!这个挨千刀的!
说完,她就忙自己的去了。
而我,却痴呆呆地愣上半天,想搞清楚父亲的脑袋为何会成为扁的,以及那圆脑袋在被铁皮挤压的瞬间,会有什么样的东西在里面惊恐地或大赦般地乱窜?
我是惧怕父亲的。那是一种从心底而生的怕。他很少在家,也很少陪我说话,即便是回到家里,也是闭着嘴忙自己的事,要么就躺在被灶火熏得黑乎乎的土炕上,呼呼大睡。
他的突然死亡,对于不满十岁的我来说,仿佛缺失了什么,又似乎成了一种解脱。
记得有一次,听说两天后他要回家,我猛然想到自己才把家里一口盛粮食的缸打破了,他若回来知道,定要打我的!
于是,我决定躲起来。用了一天半的时间,我在南院的角落里,偷偷挖了一个半米深的洞,而后揣着两个玉米饼子,钻了进去。
我不会去上学了,我要躲开父亲。
黑漆漆的洞里,时不时有弯曲的蜈蚣从我的脚面嗖嗖爬过,甚至能听到它们那百条腿在沙沙作响,尽管如此,我还是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这空间,虽黑,却是属于我的。
我一点也不担心父母寻不到我时的焦急,甚至有一丝丝小小的快感。躲了一夜又半天后,我饿得实在受不住了,才从洞里悄悄地爬了出来。父母根本就没有找我。这使我在失望之余,又感到很庆幸。
6
母亲是个很倔强的女人。如果委婉点说,她应该算是坚强的。父亲去世后,她没有再嫁,而是带着我孤儿寡母地过着农家的日子,由于她同样很少跟左邻右舍来往,倒也少了“寡妇门前是非多”。
在我的印象中,她很勤劳,哪怕是干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也会早起晚睡,一刻不停地拾掇这儿拾掇那儿。我家的院子与杨元帅营其他的人家一样,房子东西走向,院子分南院和北院。院子很大,堆放的东西很多,但母亲总能打扫摆放得很整洁。夸张点说,光着脚在本是土路的院子里走一圈,脚心都是干净的。
除非下雨。我讨厌下雨,特别讨厌。因为我没有雨衣。
每当下雨时,母亲就会用空化肥袋子给我折成一个简易雨衣,而后套在我的头上,使我远看好像没有长完整的半个蘑菇丁。在这种雨衣的庇护下,人还没走到学校,胸前和下身就已经湿透了。但我从没有跟母亲抱怨——她没给我带来一个后爹,我就已经很感激她了。
如果从天空中俯瞰整个杨元帅营,你会发现它处于京津唐的交集地带,会误认为它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事实上,在我整个的成长过程中,从没有感觉到它的优势。我们一直生活在很窘迫的状态中。当八十年代中后期,全国大部分农村早就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多年了,而我们这里,却刚刚开始。
虽然那时我最常有的感觉就是肚子饿,但这并没影响我成为一个好学生。在我麻杆般长到十八岁时,我成了杨元帅营为数不多的一个高中毕业的人。且是以优秀的成绩毕的业。
7
我那倔强而坚强的母亲以为,只要过了十八岁,我就会忘记自家庭院,如成熟的土狗,钻出栅栏,跑到外面的广阔天地去。她错了。
当知道自己无法继续学业,而必须回家帮母亲打理农务之后,我依旧迷恋自家的院落,认为它是整个地球上最伟大、最神秘、最令人陶醉的地方。
冬天有洁白的雪,春天有带着土腥味的风,怎不迷人?尤其是夏天,那些野花野草,不经栽培,也能顽强地顶破地皮,在犄角旮旯茁壮起来。
我喜欢它们。在我眼里,这些花花草草,是精灵,是正在原地跳舞的激动的灵魂,无论人类再如何装饰自己,也抵不过一朵在自然状态中开放的野花美丽。特别是那些狗尾巴草,叶子嫩嫩的、绿绿的,上面长满了纤细的绒毛,若是用鼻子贴近了去闻,会嗅到甜甜的味道,偶尔,它们还会用叶子骚扰我的鼻子,使我痒痒得想笑。
然而,母亲过于勤快了,只要发现这些没有经她意志而存在的花花草草们,就会恶狠狠地锄掉。到了秋天,它们会打籽儿的,来年长的更多!望着一地花草尸体,她酣畅淋漓地说。
8
我要长期干农活了,这是我的宿命,逃不脱的。
我也曾想考学走出杨元帅营,但回头看看不到五十岁,身体就快佝偻成直角的母亲,我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
对于我决定放弃学业,母亲竟然一点也没反对。我知道,她也舍不得我离开她——这是她爱我的表现。
从学校出来后,我在家里闷了一个多月,除了下地干活外,很少出家门。篱笆门外面的主街,对我而言,是另外一个世界。我不愿与那些没事在树荫下抠脚丫子的人们为伍,也不想听他们张家长李家短地嚼舌头,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在院子里帮母亲干点活,或者继续观察趴在青砖上的壁虎。
我羡慕壁虎,它们简直是生存的高手,可以飞檐走壁、可以屏气遁形,能够在电光石火之间,把猎物囊入腹中——我甚至曾把一只壁虎攥在手里,听它如微缩婴儿般吱吱叫,看它最后把一根痉挛的尾巴留在我的手心,自己却逃之夭夭。那根尾巴在我的手心里跳动着、挣扎着,在我的心脏随之颤抖的同时,我霍然意识到:自己多么像这条拼命挣扎的尾巴啊,虽能跳动,却无心无脑,没有意识地履行着自己的最后使命。
这很悲壮。使我瞬间被自己感动。
母亲弓着腰,把不知从何处搞来的十几棵苹果树苗扔到了我的面前。把它们栽到前院,将来就有苹果吃了。她面无表情地说。母亲总是固执地把向阳的南院称为前院,把北院称为后院——我认为她说的完全有道理。是金科玉律。
我发现,母亲的鬓角已经满是白发了,瘦削的脸上也遍布褶皱,犹如刀刻斧凿般。
9
我还有一些跟旁人大不相同的习惯。
譬如晚上,院子的那两扇栅栏门是要上锁的,这个任务,自从我不再上学后,都由我来干。每当锁完北院再去锁南院门时,我会在扣上锁眼的瞬间,十分肯定地认为:北院门没有锁好!于是,我便急匆匆赶回北院,再去看看那把铁锁,在确定它已经忠实履行职责后,我的脑海中又会浮现出南院门锁自动打开的图像——我会急惶惶又赶往南院,重新查看一番……如此反复,有时至少要来回跑上三四趟,期间还会把锁头打开再锁上,直到自我感觉心跳有些加快,或者母亲在屋子里叫我时,我才能停止这个过程。
不仅如此,我对一日三餐也是很警惕的,哪怕是喝粥,也要端起碗来研究一番,甚至用鼻子嗅一嗅,唯恐有壁虎尿掉到里面——母亲说壁虎尿是毒药,可以杀死人的。
我深信不疑。
按照她的吩咐,我把那些苹果树苗规规矩矩地栽到了院子里,横看成行、纵看成线,好像棋盘一般。我就成了其间唯一的一颗活动的棋子。
南院有一口老井,是父亲在我刚出生时挖的,很深,里面的水也很清冽,仿佛院子瞪着的一只贼亮独眼。我用辘轳打水,一桶一桶地浇给树苗们,盼望着它们早日长高长大,好让母亲吃上自家的苹果。这个愿望支持着我,使我对这方东西二十米、南北六十米的院子,无比迷恋。
10
母亲似乎觉得我在家里务农,没有发挥出最大效能来?在我十九岁这一年,她于一个傍晚突然出去了。直到我把煤油灯点燃,她才披星戴月地回来。
明天,你去村小学代课,一个月村里给你开四十块钱。母亲说完,端起我煮的粥,呼噜呼噜喝了起来。
我?行吗?
怎么不行?你一个正统高中毕业生,代小学的课,怎么不行?母亲瞪着我说。
我发现,有粥水从她的嘴角溢出来,在油灯的照射下,弯弯曲曲,如一条半截含在她嘴里的虫。
好吧。可是……
可是什么?母亲追问。
地里的活怎么办?我嗫嚅道。
你又不是卖给学校了!放了学再干呗。再说,我不是也可以干嘛。母亲不说话了,继续吸溜吸溜地喝起了粥。
她很节俭,每次喝粥,最后都会把碗舔干净。
刷起来省事。她这么说。
11
母亲卖了几袋粮食,给我置办了一身崭新的正流行的绿军装,还把一支五块钱的钢笔插到了我胸前的口袋里。
她竟然用我们娘俩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下了这支笔!
嗯,这才像教书先生。嗯,这才像我儿子。母亲看着我,咧嘴笑了。
我好像很久没见她这么笑了。
去代课前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很奇怪,因此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一片阴暗晦涩的空间,我和一个模糊的身影一起,向村北的山里走去。一路上,我们沉默无语。路旁的树们,掉光了叶子,干巴巴向四周探着枝桠,犹如木乃伊伸出的绝望的手臂;道路很崎岖,全是黑色的石头,且有棱角,硌得我脚心疼,好像那些石头能够隔着鞋底咬到人的骨头。
我们来到了一处山坳,似乎离那“大红坟”很近。
这山里有猎物吗?我不知为何会这么问。
有,有的是。模糊影似乎笑了,而后伸着同样模糊的手,指着前方说,那里、那里,还有那里,不仅有虎豹豺狼,还有魑魅魍魉、牛鬼蛇神……
我顿感后背一阵发凉。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我说。
回?往哪里回?开弓没有回头箭,既来之则安之,没流尽最后一滴血,你休想走!模糊影说着,突然张开了唯一清晰的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我的双腿颤抖起来,但本能促使我向后退去。
那模糊影却逼了上来。他的牙齿竟然鱼钩一般从嘴里射了出来,眼看就要落到我身上——慌乱之中,我脚下一用力,想拔腿跑开,可就在这时,地面轰然坍塌了,我和他同时坠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里。一股霉烂腥臭的味道好悬没把我呛死。奇怪的是,尽管黑,此刻我却看清了模糊影的面孔——并不认识。他已经恢复了常态,那满口的白牙也缩了回去,看上去不那么吓人了。
你看,这里有死人骨头。他说。脸上还带着笑。
我没理他,四下看看,想找逃出去的路。
一堆腐烂的朽骨中,突然露出了两件发光的东西。
有宝物!身影大叫。
我却愣在那里。
身影狼一般扑过去,用手拼命地扒着,浑身向外散发着贪婪之气。那些气体在洞里萦绕着,终于有一部分钻进了我的肺腑。
我们共同看到的,分摊。我大叫道。
很好分。我们只扒到两个物件——一只精致的古瓷瓶,一张笨拙的沾满黑泥的桌子。
我要这瓷瓶,你要那桌子。身影说完,也不等我反应,嘿嘿笑着,一跃跳出了洞口,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无奈,想放弃这张破桌子,却有些不甘,只好艰难地爬出洞口,而后扛着它回了家。家里同样是模糊的,阴暗的。我找来清水,把桌子上的泥巴洗去,惊讶地发现这桌子竟然是珍贵的象牙材质!我大喜过望,再仔细看去,发现桌子上刻着几个数字——2008。
这是什么意思?代表年份吗?此时,分明是1988年,与这2008风马牛不相及啊?难道,这张桌子是从未来而来,要告诉我一些什么吗?
我急忙钻到了桌下,瞪大眼睛去巡查每个角落。果然有字:从无中来,往无中去;苦苦痛痛,反反复复……
我还想看下去,人却醒了。
12
我不喜欢教孩子。尤其是那些调皮顽劣的男生,脏兮兮的,脸上挂着鼻涕虫,还取笑我。
高老师,你怎么不长胡子啊?
高老师,你这身衣服,怎么没有补丁啊?
高老师,你这钢笔,是真的钢笔吗?
高老师,你说话为啥总带着“啊”字,不带“呀”字啊?
高老师……
他们哪里把我当成老师看待啊,分明把我当成了生活的调剂品,好使他们感觉上学的时间容易过些。但我还是喜欢上了村小学。因为,这所教舍破旧的学校里,有一个我在意的人——杨小苗。我的中学同学,她也在这里教学。她的父亲是校长,我早就喜欢她了。
大概是在小学五六年级的样子,我就知道了男孩与女孩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而是内在的不同,就像公鸡有大红冠子,而母鸡却没有一样。有一次,班级里搞卫生,在相互递交工具的时候,我的手曾碰过杨小苗,她的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那时的杨小苗,总是扎着马尾辫,眼睛亮亮的,皮肤透着光,跟我这个黑瘦小子好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在我上学的过程中,跟她的接触,仅限于那次不经意的碰撞,却足足使我回味了许多年。如今,我们都在一个学校任教,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她面前了。然而,这只是我的想象,每次在校园里真的碰到她时,我总是低头匆匆逃走,甚至都不敢正眼看她。
她可是校长的女儿啊,她跟我是两个世界的人啊。我这么对自己说。
13
杨小苗如一颗小行星,在我的生活中不停地旋转着,却始终保持着无法逾越的距离。但只要每天能看到她的背影,我就很知足了,这也是支持我继续教下去的根本原因。
我是一个正经八百的高中毕业生,且胸前始终别着一支价钱不菲的钢笔,我怎么会乐意长期与这些调皮的娃子们为伍呢。可杨小苗在这里,所以我也就在这里。
其实,杨小苗长得并不好看,我从学生们对她偷偷的评价中,能够意识到这一点。
你瞧杨老师,大屁股大胸脯,走起路来一扭一颤的,好像一头水牛。有学生说。
何止胸大屁股大,你看那粗大腿,比大象都不差。有学生接话道。
你见过大象啊?
当然!说话的学生小胸膛就挺了起来,似乎见过大象能提高他的学习成绩。
……
这是我在厕所里蹲着时,听到正在撒尿的学生们如此谈论杨小苗的,若不是当时行动不便,我想自己会忍不住训斥这几个学生一顿——才五六年级的家伙,就如此谈论女人,长大后还了得?然而一想到自己那时也曾为碰过杨小苗的手而激动得睡不着觉,我似乎又能理解这些懵懂的孩子们了。无论如何,杨小苗在我的眼中是漂亮的,是尤物,是天使。
虽然这天使有点过于丰满,可谁又敢说天使就一定是瘦的呢?
14
当又一年的春天来临,南院的那些苹果树,竟然开花了。一人多高的树冠上,挂满了乳白色的毛茸茸的花朵,像一片片碎小的白云,在风的拂动下,缓慢地、氤氲地飘着,似乎要脱离树的束缚,飞到天上去。我感觉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恨不得扑过去,摘一朵花含在嘴里,却又不敢。母亲只要用眼神扫我一下,我的那些莫名的冲动,就会浇了冷水一般,瞬间冻结了。
你现在是教师,为人师表,不可大呼小叫的。母亲一边打扫院子,一边训斥我道。
我只有连连点头。母亲很不容易,我必须体谅她,并且接受来自她的一切言辞,哪怕她说的不对,我也不会去辩个究竟。
那些苹果花,只存在了不长的时间,就凋谢了,随之在花托上长出了一个个豆子大的小苹果,也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一些不寻常。东院和西院的两家邻居,竟然都买了电视机!
电视机我见过,学校对面的小卖部就有一台,虽说是黑白的,但常常把放学后的孩子们吸引住,久久不肯离去。好多次,我也想挤进去,和孩子们一起看,但每每都被自己的身份给硬生生拽住。杨小苗不去看,其他老师不去看,咱去看了,会让人说闲话的。我是个寡言的人,也不想让别人多说自己。但现在,我的这两户穷邻居,竟也置办了电视机,而我和母亲,连台收音机都没有,这使我感到有些不平。
咱们也买台电视吧。我对正在烧饭的母亲说。
什么?母亲似乎没听懂我的话,诧异地抬起了头。尽管她的头发已经花白,但仍梳理得很仔细,还在脑后挽了个髻儿。
东院和西院都买电视机了。我补充道。
那玩意儿有啥用,不能吃不能喝的……
我觉得母亲说的有道理,那电视机的确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还要耗电,他们才不点煤油灯几年啊?人可不能忘本啊,所以我家一直在用煤油灯。
就在我彻底打消了买电视的念头时,杨小苗却在我的生活中制造了一个很大的涟漪。
一个幸福得让人想扇自己脸的涟漪。
15
母亲给添的那套的确良绿军装,成了我的体面衣着,一年四季都箍在我身上。每星期,我便会洗一次。没有新衣裳不要紧,起码要干净。可是的确良再良,毕竟不是铁皮,会变薄变旧的。后来,在盆里搓揉时,我忍不住担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变成母亲蒸饭用的笼屉布,稍一用力,就戚戚然分解成丝丝缕缕。它越是不堪一击的样子,我越是心疼它。虽然领工资了,但看着家里空荡荡的屋子,以及这屋子的老砖旧瓦,还有屋顶上那些招人眼目的瓦楞草,我有什么资格把有限的钱用来打扮自己?但我是老师,我仍要保持自己的仪表。尤其是学校里还有我心仪的姑娘。所以,我只能频繁地洗这身衣服。
我在杨小苗面前从没抬起头过,可我能感觉出来,自己在她眼中的形象,应该差不了。要知道,我可是穿着最时髦的绿军装,胸前还插着一支价值五块钱的钢笔啊!
那天,或许是老天爷有意安排,抑或许事出偶然,但却实实在在发生了。上课时,一个学生睡觉,若在平日,我是不会搭理他的,倒不是因为他爹是个比较蛮横的人,经常喝醉酒后拿着单管猎枪在村子里招摇惹事,而是我觉得没必要搭理他,睡觉是他的权利嘛。可这天,我竟然过去用课本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没想到,他竟然跟我急了。
他只是一个六年级的孩子啊,竟然跟我这个老师急了?
真真岂有此理!
我跟他厮打了起来,却没有讨到便宜——他痛哭流涕地把我心爱的军装给撕了个口子,一道筷子长的大口子,而且是裤子!
不知自己是如何把那堂课上完的,总之,一下课,我就急急忙忙打算回家。我不能让自己暴露着身体出现在学校里。可就在快出校门时,我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杨小苗正从自己的宿舍里走出来——学校的老师,只有她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宿舍,这是拜她老爸所赐。
高玉峰,你干什么去?她站在那里喊我,周身似乎迸射着耀眼的光芒,刺得我越发不敢正眼瞧她。
你,是……叫我吗?我嗫嚅着问。
废话,杨元帅营还有第二个叫高玉峰的吗?
我……回家。
还没放学,你回什么家?
我怎么说?说我的裤子被学生撕破了?犹如空口吃了半斤朝天椒,我的脸火辣辣地烫,甚至忍不住打起嗝来。
哟,你的裤子怎么破了?杨小苗还是发现了。
没事,不小心挂的,我就是要回去换衣服。我终于把话说完整了。
你这样往家里去,也不怕村里人笑话?杨小苗咯咯地笑了,而后突然又说:来,我给你缝一缝。说着,她朝我摆摆手,扭头进了自己的屋子。
她在召唤我进屋?
她果真让我进屋?
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要知道,来代课这么长时间了,我还从没有进过她的这间小屋。那青砖青瓦的小房子,在我的眼里,就是天使居住的神圣殿堂啊!
16
杨小苗竟然夸我是个好男人?!
她说这话时,正在缝我的裤子。而我,却只穿着一条打着补丁的短裤,坐在她面前的椅子上。
这是何其的尴尬啊。
你看你,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出去瞎玩,每天放学就回家干活,真是个典型的好男人。杨小苗说着,用眼角扫了一眼我的大腿,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
可我,却如坐针毡。
但过后,我是兴奋的,蠢蠢欲动的,以至于一连三天,晚上都会梦到杨小苗,且在第三天晚上,梦见了把她搂抱在怀里,任她用一双肥而不腻的手,抚摸我那两条干瘦的腿……
既然上苍给了我机会,我当然不会错过,我要趁热打铁。借口说找资料备课,我主动朝杨小苗借了一本教材,当返还时,那书里面就夹了一张纸。
我的情书。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没有题头、没有落款,只是一首诗:
如果睡去是另一种死亡
你就是那璀璨的启明星
轻易把沉睡中的我
从黑暗的世界唤醒
如果日子是无味的淡水
你就是那浓烈的红砂糖
在不知不觉中
使我的生活充满了甜
如果我是块笨拙的木头
你就是那高超的美工匠
只需要一颦一笑
就使我的心神剔透
七窍灵巧
如果你愿意
我可以把心掏给你
让你亲自感触
它是如何为你跳动
如果你愿意
我想让你知道
你在我心中
是一朵圣洁的苹果花
我愿用漫长的一生
来守护你的纯洁与妩媚
让它永不凋谢
我有一万个理由相信,自己的意思已经表达明了。我是教师,虽说是个临时的代课老师,但我要保持教师的风度,哪怕是求爱,都不能太过直白。
17
我如狗尾草期盼春天一般,等待着杨小苗的回复,却石沉大海。一连数日,杨小苗该干什么干什么,压根儿没给我一点信息——她绝对会看到那首诗的,那可是我专门跑到镇里,用一块钱买的散发着玫瑰香味的纸啊!她怎么会看不到呢?可为何她没有反应呢?莫非,她不喜欢我?
这天放学后,我匆匆赶回家里,用小推车载了一袋玉米,就往村加工厂走。
家里还有棒子面呢,不要打。母亲拦住我说。
早晚都要打,晚打不如早打。这是我第一次反驳母亲。或许感觉突然,她竟没有再阻拦。
推着小车,沿着凹凸不平的村路,我快步朝目标赶去。杨小苗的家,就住在去加工厂的必经之地。路旁,两条狗正在“狗链蛋”,虽然各自朝着相反的方向,尾部却钩子一般铰在一起,且情不自禁嗷嗷叫着,一副肉欲弥漫、旁若无人的样子。若是在平日,我定会捡拾砖头砸向狗脑袋,但今天,却无暇顾及。眼看到了杨小苗的家门外,我停下来,解开了粮食袋子的口绳儿——随着一阵哗啦啦的清脆声响,那些金黄色的玉米粒受了惊吓一般,争先恐后地流淌在了脏兮兮的土路上。这些家伙,捡拾起来,至少要耗去一个钟点的时间。
我深信,在这段时间里,杨小苗定会出现。
果不其然,就在我猫腰撅腚地捡拾了十几分钟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却不是杨小苗,是她的母亲——杨元帅营著名的骂街高手。
哟,我道是谁呢,原来是高老师玉峰大兄弟呀,怎么着,在这儿练蛤蟆功哪?
婶子……我急忙抬起头来。
谁是你婶子——嘴儿倒是挺甜。论辈分,你我是平辈儿,千万别这么客气,否则咱会烧心燎肺的……
杨小苗的母亲叉腰站在那里,使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杨二嫂。只不过她这圆规,是加粗型的。这是一个我不敢得罪的女人,加之我有了新的想法,就愈发不敢得罪了。
婶子,论年龄,我还是……
还是什么?我看你还是油脂发了白——短炼!你在这儿正好,我不管你是真的撒了粮食,还是故意玩心眼儿在等小苗,咱把丑话说在前头,少打我家闺女的主意……
为什么?我愣了一下,而后鼓足气力问道。
哟,看来,我还真猜对啦。杨小苗的母亲咧嘴冷笑了两声,接着说:你以为我家姑娘,凭一首狗屁诗就能骗到手呀?做你的天花乱坠春秋大梦吧!
我哪里配不上杨小苗?我终于有点急了。
哪里配不上?你哪里都配不上!你家里有什么?就那破房、那破排子门,家里穷得连耗子都不住,你让我家小苗过去跟你喝西北风啊——土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哼……
杨小苗母亲的嘴在那里一张一翕,我似乎都能看见有戾气从她喉咙里冒出来,张牙舞爪地扑向我,把我团团围绕,令人窒息。
18
在我被她的母亲奚落之后,杨小苗还是给我回了一张小小的纸条,她把它夹在了我放在讲桌上的教科书里,连带着我写给她的诗。
家里不同意我和你交往,他们想让我给弟弟换亲。如果你坚持,咱们就私奔。
19
我不能跟杨小苗私奔。私奔对我来讲,是件耻辱的事。况且,我有母亲要奉养,她日渐衰老,整个人都快驼成句号了,我怎能弃她而不顾呢?虽然在这个时代,听到“换亲”两个字,会让我悚然,会让我感觉心脏一阵阵紧缩,甚至有一种随时会爆开的感觉,但面对这一切,我唯一能做的,只有放弃。
杨小苗唯一的弟弟,患有小儿麻痹,走路都需要拄拐了。我想,她的父母之所以要杨小苗换亲,无非是为了不断掉杨家的香火而已。我认为,自己能理解她的父母。因为这种理解,我竟然觉得自己还有那么一点点伟大。但学校是不能再去了。我无法面对杨小苗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以前我无法直视,现在更无法面对。我把这件事跟母亲讲了,否则我解释不了自己为何突然不再去学校代课。
真是可笑,她妈竟然这么说你?母亲阴着脸,在煤油灯那微弱的光照下,她的脸看上去瘦削而嶙峋,好像只有一张皮箍在骨头上,有些恐怖。家里一直没通电,这也是母亲的坚持。她认为用电很浪费——屋里又没什么电器,拉根电线不是白搭嘛。在村里统一铺设电线时,她这么对我说。
哼,我看啊,她家杨小苗也就那么回事儿,胖乎乎、呆乎乎的,若不是她老爹是校长,就她当年的学习成绩,还能当上老师?她跟咱家玉峰咋比,连个棱角都比不上……
我低头不语,眼光一直落在虽然陈旧、却被母亲擦拭得很干净的炕桌上。那里,有一只被灯火烧死的小飞蛾,此刻四脚朝天地躺在桌面上,翅膀似乎还在微微颤抖——飞蛾扑火,自寻死路,它哪里比得上高傲的蜜蜂?我暗想。
见我没有反应,母亲又自顾地说了起来。不去学校也罢,在家里陪我好好侍弄地,等明年,妈给你说个好媳妇。定要比她老杨家的闺女强上百倍——还当校长的人呢,还是校长的媳妇呢,竟然要让自家闺女去换亲?我呸……
20
当院里的苹果树上,各自挂了十几个拳头大小的果子时,树下的草们,重新长了起来。望着这些不久前才被母亲铲过,如今再次不知天高地厚勃发茂盛的狗尾草们,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有些事,看似很重很大,仿佛可以压死人,其实根本没什么,无非需要时间而已——时间足够长,一切都淡忘。草如此,人更如此。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拿锄头来,跟我一起把这些狗尾巴草铲掉?母亲站在阳光下对我叫道。
我急忙去北院寻来锄头。
在第一棵狗尾草于我的锄头下倒地而亡时,我下定了决心:我要当一个合格的农民。最起码,在杨元帅营,我要是村民中的标杆。
这是我的新追求。
至于那伟大的爱情之梦,就姑且这么着吧。
21
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人的肌肤还没有完全适应春的温暖,夏天就来了——迫不及待的样子,似乎嫌这无聊的日子过得慢。
母亲渐渐兴奋起来。
家里那三亩麦地,虽然没有像别家一样打药施肥,但长势还不错,这是耕地承包到户后,家里第一次有了丰收的迹象。地里没活时,我也会悄悄来到麦田前,看着那在风的骚扰下波浪般晃动的大片麦子发呆。
我不讨厌吃白面,我也对即将来临的丰收充满期盼,但在这种不讨厌与期盼中,又有一股莫名的焦躁在我的心头翻滚,比那些泛黄的麦浪要来的汹涌,来的迅猛,使我看着看着,就想一把火将麦田烧掉。母亲的体质,已经不适应割麦了,那么,这三亩地的麦子,只能我一个人把它们收割回家,再用铡刀把麦穗铡下来,塞到租来的脱粒机中去脱粒,这将是一项何其艰难的工作啊。
谁能帮我呢?即便是有人乐意,我也不会允许。因为我想当个标杆式的农民,那么这些活儿,只能我一个人来干,而且要干得比旁人好。听说南方已经有了收割机,可我们这里,连个机器毛儿都没看见——若是这些麦粒能够自己从麦秸上滚下来,且一路奔到家里的缸中,我不仅会万分感激上苍的赐予,甚至让我跪在地头上,磕几个带响儿的头都行。
正式割麦那天,我起了个大早,想趁着太阳没出来,多割一些,那样就会少浪费一些麦粒。自我感觉的聪明,使我暂时忘掉了割麦的痛苦。
一趟街的二奎,麦地紧邻着我家。他是日头爬到三竿时,才晃晃悠悠来到地头的。而且还戴了一副墨镜。
这哪里是来干活的啊?割个麦子,他还要戴墨镜。要知道,他小学都没毕业,割麦子却还戴着一副墨镜,跟电影里的汉奸一样——他还不如汉奸,人家汉奸哪里用干这种活?我不会搭理他,我跟他是两条道上的人。从小就是,现在更是。他是个没有追求的人,而我,发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农民。我要用实际行动使村里人明白,我高玉峰是个合格的农民。我要让杨小苗她母亲后悔——后悔没把女儿嫁给我。
22
镰刀擦着地皮,发出唰唰的声响,把一撮撮麦子毫不留情地割了下来,同时荡起团团灰尘,泛着麦秸和腻虫的味道,涌进我的鼻子里,使我感到一阵阵窒息。但我没有丝毫懈怠,仍旧机械地挥动着手臂。无论如何,我不能落在二奎后面,他来的比我晚,还戴着墨镜割麦,若是让他先干完活,那我还算哪家子合格农民?
我正在拼命地赶速度,却忽然感觉眼前一暗,抬头看去,刚才还熬人头皮的大太阳,不知何时隐藏在了厚重的云层里——莫非要下雨?我回头看看那些被我放倒的麦子们,不由得心头一颤。万一下了雨,这些麦穗会被淋湿的,若不扎成捆戳起来,沾水再沾泥,发了芽儿可就全打水漂儿了!想到这里,我急忙放下手中的镰刀,惶惶然往回扎起麦捆来。当我感觉腰酸背痛的时候,近一亩地的麦子终于都被我捆扎了起来,也就在这时,第一颗雨滴唰地打在了我的脸上。
真他妈的下雨了!
我的脑袋里嗡的一声,来不及多想,匆匆把那些捆好的麦捆一个个竖了起来。在干活的同时,我扭头看了看不远处的二奎,发现他竟然戴着墨镜跑到了地头的杨树下,避起雨来,而他割下的麦子,还杂乱地铺在地上。
哈,就他这德行,哪里像个干活的样子?我不禁暗自高兴。看来,无论是读书还是干农活,他二奎,与我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老天爷似乎在与人开玩笑,就当我把最后一个麦捆戳在地上时,那火辣大日头,竟然再次冒了出来。雨如刀切一般,停了。天地间的温度,瞬间又恢复到雨前。
只愣了片刻,我再次行动起来。
必须把这些戳起来的麦捆再放倒,否则太阳一晒,那些麦粒就会从麦穗上叭叭地脱下来,落到地上——我岂不白忙乎一场。而此刻,我发现那二奎又开始动手割麦了。
他可以不管割下来的麦子,可我不能。
我只好又小心翼翼地把那些麦捆放倒在了田里。我干得很仔细,如哄婴儿睡觉一般,战战兢兢,唯恐把那些宝贵的麦粒搞下来。麦捆们被我摆放的很整齐,我甚至骄傲地想,此刻若是有只灵鸟从麦田上空飞过,会被我摆放得如铁道上的枕木般整齐的麦捆们所感动。在放倒麦捆后,我再次拿起镰刀,似乎充满了新的力量。
谁知,当我割了十几分钟后,眼前的麦田,却再次暗淡下来。抬起头,我愤懑地发现,那该死的太阳又不见了。随即,一道闪电从天空窜过,如有人用闪光的斧劈开了阴霾的天幕。
雨再次下了起来,且雨滴比上次还大,速度还猛,砸在已经湿了地皮的麦田上,激起一股子土腥味。我慌了,兔子般跳着,把那些放倒的麦捆再次一个个扶了起来——倒在地上比竖立着,淋雨的面积要大的多,我是村里为数不多的正统高中毕业生,还在村小学代过课,这个浅显的道理,我当然比那戴墨镜的二奎更明白!没用一刻钟,我就把那些麦捆又都戳了起来。当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而后向不远处二奎家的麦地望去时,发现那个该死的二奎,又一次躲到了树下。
这个二奎,哪里有农民的样子!
23
麦秋过后,日子一下子闲了。
地里的棒子苗才长了筷子高,离大秋还早呢,加之我不用再去代课,这愈发使我无所事事。每天,除去看书外,大部分时间,我都会蹲在院中的苹果树下,或是拔拔草、或是盯着树干发呆。
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有收获的。
譬如我发现,从地上往树上拼命爬,且不知究竟在干什么的蚂蚁们,总会遵循一条轨迹,好像那粗糙的树干上,有条无形的公路——我尝试着用蘸了吐沫的手指在那条蚁路上横切了一下,那些蚂蚁们竟然一时乱了阵脚,如掉了脑袋般乱窜,千回百转才重新把道路接通。从这一点,我能够判断出,它们果真是靠气味寻出的路。
又譬如,我曾逮住一只肥硕的蛐蛐,百无聊赖地把它的将军头拔下来,却发现它仍能蹦跶很远,好像有没有脑袋,对它来说是一件无关性命的事。
在我揪掉第三十三个蛐蛐的脑袋时,二奎突然来找我。这使我和母亲都很惊讶。我们家,很少有人来串门的,除了年三十晚上,会有本家的几个人来短暂地坐那么一下。可今天,让我很是瞧不起的二奎,竟然毫无预兆地到我家串门了,这可是一件新鲜事。
玉峰,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我出去打工吧,一个月的工钱,可比你去学校代课强多了。二奎站在一棵苹果树旁,抠着鼻孔说。
我还没反应,母亲却立即警觉起来。
去哪儿打工?在说“打工”这两个字时,我发现母亲的眼睛里,鬼火般掠过了一丝惊慌,想必在这瞬间,她想起了我那死去的父亲。
婶子,不远,去保定。二奎眯眼笑着说。
保定?还有这么个地方吗?母亲顿了一下,接着又问:离咱这儿多远?
才三百多公里。不远。
三百多公里是多远?母亲不解。
我想给她解释一下,又担心她想多了,只好闭嘴。
咱到镇里是五公里,保定离咱这儿,也就是六十次去镇里那么远。二奎为自己的解释很得意,抠鼻子的手指动得更快了。
只是去六十趟镇里啊,也没多远。母亲似乎理解了二奎的比喻,眼中的恐慌少了些。没事去打什么工啊,在家里待着不是很好嘛。母亲又说。
婶子,这不一样的,人家是真金白银的给工资的。
那……你们到底去干什么?不是又给人家安自来水吧?母亲眼中的那团鬼火,倏地又旺了起来。
不是,我们去工地干活,给城里人盖房子。
哟,你们可倒能啊,还给人家城里人盖房子。母亲笑了,虽然只是把干瘪的嘴角朝两边扯了扯,但足以证明,她同意了。
24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
我离开杨元帅营奔赴保定某工地的这天,天上没有太阳,阴沉沉的,坐上车不久,就下起了瓢泼大雨,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很快糊满了老天爷的呕吐物。在这样的日子里出门,使我丝毫没有对新生活的向往,反而有点抑郁,似乎那破破烂烂的班车,随时会成为汪洋大海中的一艘沉船。但这沉船,还是在八个小时后,把我运到了工地上——我没坐过长途车,以为三百公里的路途,就是需要八个小时。至于途中的汽车换轱辘、雨刷断掉、交警盘查,我认为都是不占用时间的。
和规划图不同的是,工地上,我们住的地方很烂,到处脏兮兮的,与我那勤快母亲打扫出的篱笆门的小院比起来,简直是另一个世界——尤其是给我们做饭的临时厨房,和供我们方便的临时厕所,简直是不堪入目。
虽然我一直住着没通电的三间青砖青瓦房,虽然那老房顶长满了瓦楞草,虽然它在杨小苗母亲的眼里,是低矮的、破败的,是容不下她那宝贝女儿的,但跟眼前的这一切比起来,还是强上百倍的。
厨房里,苍蝇的重量合起来,比大师傅手中掂的肉都沉——哪里有肉啊,分明是一些猪肉的边边角角,不用闻,都知道那肉是有味的,而且必须是腥臭的味儿。肉,我们是不奢望的。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更多的时候,我们吃的是大锅炖的,用小号铁锹当铲子搅动的,白菜、萝卜大杂烩。菜不好吃,但足够咸,而且主食管够,刀切馒头、玉米饼子,比家里吃白面的时候多。对此,我还是知足的。
但那厕所,我是很难容忍。只是用彩条布拦了那么一圈,挖几个坑,上面搭上木板,就成了我们要用上一年的厕所!冬天还好说,可现在正是大热天,不仅苍蝇组团往人脸上撞,还有白胖胖的蛆虫到处爬,甚至会沿着鞋子爬到蹲坑人的脚上。我诅咒这样的厕所!家里的厕所虽然也有蛆,但毕竟挖的深,它们从没有爬上来过。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两半个月。
我寡言,力气也不大,但干活实在,不打马虎眼,所以工头还是不找我麻烦的。考虑到大秋前自己就能赚够七八百块钱,我决定忍下去。母亲从没看过一百块的钱,我打算让她开开眼。可就在我专心干活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令我羞辱得想一头扎进厕所里淹死的事。
25
每天除了干活外,工友们就很无聊。或许都是青壮年,又长期摸不到女人,哪怕是看到苍蝇配对、蚊子交尾,他们都能兴奋得嗷嗷叫起来。
我跟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当他们谈论那些不堪入耳的话题时,我只是抱着一本霍金的《时间简史》看。虽然我也看不懂,但这本从地摊上买的书,仍能陪我度过不多的闲暇时间。
这天傍晚,我借着简易房里那十五度的白炽灯正在看书,突然外面一阵骚动,二奎和几个工友醉醺醺地回来了。
哟,玉峰啊,又陶冶情操哪?二奎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
几个工友就嘻嘻哈哈地起哄。
情操?我看他是想把俩字拆开念啦!工友三胖儿叫道。
我没搭理他们,把头扭向了一旁。
呵,还玩深沉啊?三胖儿受了冷遇,似乎有点挂不住面儿,过来就捂住了我的眼睛。来,大伙把高玉峰的裤子扒了,看看他是不是太监,每天装什么正经?
我以为没人会响应他。可我错了。
这帮酒后的无聊的家伙们,竟然真的玩起了小孩子才玩的游戏——我拼命反抗,甚至有生以来第一次破口大骂,把从杨元帅营听到的所有脏话都骂了个遍,却无济于事。他们力气太大了,何况还是几个人。也就是三分钟的工夫,我真的被他们扒光了!
哈哈,高玉峰很正常吗,毛都不缺。二奎笑道。
我操你们八辈祖宗!我气得浑身哆嗦起来,抄起枕头砸向了三胖儿几人。随即,眼泪不争气地涌了出来。
或许我的哭,降低了几个家伙体内的酒精度,他们一下子愣了。
哟,不就是开个玩笑嘛,玉峰你至于吗?三胖儿有些尴尬地说。
我还想骂,却自我哽咽住了,浑身剧烈地抽搐着。
没想到你这么不经闹,要不你也扒我们的裤子得了呗?二奎也傻了。
我没搭理他们。
第二天,我就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坐上了回家的班车。我要回杨元帅营,回到我那长满了苹果树的小院里,在那里,在母亲的身边,谁也不敢这么待我。
26
对于我的突然回来,母亲没有一点惊讶。
回来正好,我一个人照顾家里,有点吃力。母亲说。她根本没问我为何突然回来,甚至连我到底赚没赚到钱,都没有过问。
我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
母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开始夜里不停地咳嗽。我有点害怕,万一她没了,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我想让母亲在村人面前挺直腰板,能够跟别的老太太一样,扯着嗓门说话,所以我才跟着二奎出去打工,想赚点钱回来,可事实证明,我干不了这一行。目前我能做的,只剩下在家里老老实实务农。尽管如此,我一点也不沮丧。我为自己终于摆脱那工地的生活,还有那么一点点兴奋。躺在自家的土炕上,踏实的感觉,从脚趾头一直弥漫到我的全身。
或许是被工友们当众扒光衣服,在我心中留下了阴影,从而刺激了我的某根神经,有一天夜里,虽然对面屋里母亲一直在咳嗽,但我却做了一个从没有做过的梦。
梦里,我再次脱光了衣服,却是自己脱的,而且当着一个人的面——杨小苗。她也赤裸裸一丝不挂。她的身体很白,胸部极其丰满,而且还不停地颤抖,似乎随时都会迸发开来。她在朝我笑,笑的很暧昧、很激发人的冲动。我开始朝她奔去,她没动,既不朝我来,也不躲闪,就那么笑着看着我。天上有大太阳,阳光很足,但并不热;在天阳的旁边,还有一个盘子大小的黑洞,在那里不停地旋转,把空气、树木、高山、流水、还有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玉米地,全都吸到了里面——有些骇人。但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尽快奔到杨小苗的身边,想把她抱到怀里。然而,任凭我怎么甩动双腿,我和她的距离始终保持着那么远,仿佛我的运动,是以自己为参照物的……当我跑得浑身是汗时,我的整个身体突然一哆嗦,随即人醒了,却感觉身下的褥子不知何时湿了。
我恨死了二奎他们。他们现在离我很远了,却仍能把令人恶心的后果降临我的身上。黑夜中,我盯着同样黑漆漆的屋顶,愤怒地想:从今后,我将不会相信任何人的话。
除了我那正在咳嗽的母亲。
27
过了年,土路两旁的积雪开始融化,当那些曾经洁白的雪,渐渐变成脏兮兮的老天爷的尿水时,竟然有媒婆为我张罗对象了。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我是在院子里给那些光秃秃的苹果树培土时,听到母亲在排子门口跟人谈论起这件事。对方好像是一条街的李婶。
大嫂子,你家玉峰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大事了吧?李婶的嗓门很高,仿佛自己在谈论一桩造福千秋的伟业。
是啊。母亲边咳嗽边回答。
你看前趟街李枣林家的二闺女如何?他们正托我给介绍人家呢。
那闺女,人太黑了,配不上我家玉峰。母亲否决说。
哦,还有一个,北街的老陈家,大闺女,今年二十二,人长的白,身子骨还壮实,若是娶回来给你做儿媳妇,你岂不是占了大便宜?
老陈家?大闺女?你是说那个烫着波浪头的丫头吗?
就是,就是,看来你有印象啊!李婶似乎看到了希望,声音亢奋起来。
那闺女太疯了,天天擦脂抹粉的,我高家可养不起。母亲又给否决了。
接下来,我就没有听见李婶再说什么,只听得她嘿嘿干笑了两声,就甩着啪啪的脚步声走了。
我认为母亲拒绝的对。这两个姑娘,我都看不上。我为有这样知己的母亲,感到由衷的自豪。若是真找媳妇,我必须找一个强过杨小苗的女人,虽然她曾让我做了春梦,但我还是隐隐地恨她。
包括恨她的家人。
28
我突然对时间的流逝失去了概念。
地里的活计、院子里的活计,包括照料一天比一天衰弱的母亲,使我渐渐放弃了很多想法。当然,我还会在苹果树下发呆。但却不再看蚂蚁、不再逮蛐蛐。
我在考虑如何消灭家里的老鼠。
自从家里有了余粮以后,这些讨厌的耗子们,就从邻居家里窜了过来——我认为这些家伙都是别人家养的。以我母亲的干净程度,虽然屋里比不了邻居家那样打上水泥地,但从来没有过老鼠。这些家伙,是我近来才发现的。除了有人把它们放过来,还能是什么原因?
我曾尝试往鼠洞里灌水,但它们总能从别的洞口逃走; 我也曾想在家里放鼠药,但还是放弃了,一来鼠药需要出去买,我懒得上街,更懒得逛集市,母亲也没力气走出家门了,而且她今年似乎有些糊涂了,常常丢三落四,我怕她把鼠药当成粮食给煮了。
思来想去,我寻到一个绝妙办法。
我找来鸡食盆,弄了半盆面糊,还在里面放了油、撒了盐,而后放到了前院空地上。以我读过多年书的学识,我深信,耗子们定然受不了这种诱惑。
在鸡食盆上,我支了个大筛子,支棍上拴了根绳子,而自己,就拽着绳子的另一端,之后如一只精神抖擞的猫,躲在了不远处的角落里。
天渐渐暗淡下来。由于屋里没有电灯,而且这两天母亲似乎更虚弱了,所以她早早就睡了。我们的院子,安静的很。除了偶尔邻居家的电视声音传过来外,再无其它杂音。我甚至都能听到那些苹果树的叶子在微微晃动的声响。该死的邻居,一点也不知道节省,白白耗电看什么电视?那电视里的东西,闻不到味、摸不到形,有狗屁的意义?蹲在角落里,我愤愤地想。
很快,有动静了。一只小猫似的老鼠,探头探脑地往鸡食盆凑去,在盆边盘算了一会儿,确定没有危险之后,一头扎了进去。我没动,我知道,更多的还在后头。果不其然,又过去了十来分钟,筛子下已经聚集了六七只大耗子,一个个肆无忌惮地享用着最后的晚餐。我仍旧没动。这些数量,还不值得我动一下。鸡食盆里很快挤满了老鼠,仿佛一盆活动的灰肉在里面翻滚。我知道,该下手了。我果断地拽了绳子。除了一只迟到的老鼠跑掉外,其它的都被扣在了筛子下面。我急忙跑过去,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压住了筛子。接下来,就是判这些家伙死刑的时候了。我更知道,绝不能掀开筛子杀死它们,那样的话,会跑掉一大半的,所以,我很聪明地提前烧好了一锅开水。
是的,我把这些老鼠用开水活活给烫死了!
它们该死,它们不劳而获,就像那该死的二奎一样,是好逸恶劳的主儿,我有什么理由让它们活在世间?生死轮回,下辈子托生成勤快人儿吧!往筛子里倒开水时,我嘴里念叨着。
院子里,伴随着老鼠们凄厉的叫声,升腾起一股股腥臭的烂肉味道,恶心得我想吐。但我不能现在吐,我要去告诉母亲,禀告她这个重大的胜利。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冲进屋里,想唤醒母亲时,却发现她再也不能醒来了。
在老鼠们濒死的叫声中,母亲竟然去了另一个世界。
29
我不认为母亲死了。她还没有给我娶上媳妇,她怎么会死呢?我想她是累了,只是想多睡一会儿。或许,如霍金所讲,她的灵魂去了另外一个维度的空间,说不准什么时候,她就会再次从土炕上爬起来,安排我干这干那。
所以,我没动母亲,就让她那么静静地躺着。
我也没有悲伤。这有什么可悲伤的?母亲在屋子里休息,我去下地干活,这是正常的日子啊,我当然不会悲伤。
地里的麦子眼看又要成熟了,今年的收成,似乎比前两年还要好,我想这是让我和母亲应该感到高兴的。虽然,我还是很讨厌割麦子。
院子里的苹果树下,也再次长起了草。那些狗尾草们,很不识趣地吐出了毛茸茸的嫩穗子,跟无数袖珍小狗在院子里摇尾巴一样,看着就让人来气。但我不知道该不该铲除它们。母亲还没有下令,就暂且让它们先摇晃一些时日吧。
这天,我穿上已经泛了黄的绿军装,迈着骄傲的步伐,来到自家麦地前,我想看看,什么时候可以收割它们。其实在我眼里,面前这些颗粒饱满的麦子们,无非是院子里那些狗尾草的变异而已——若是狗尾草也长麦子这么大,那么它们的种子也是可以吃的,我就省去了铲除它们的麻烦。
这是造物弄人啊。或者说,是造物弄物啊。
想透了这个问题,我的心中一下子敞亮起来。抬头看天上的太阳,发现今天它不是红色,也不是黄色,而是白色的,似乎想以它的纯洁,来映衬我此时的好心情。若是在这种天气下割麦,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我想。
我打算明天就开镰收割。反正麦子已经黄了,早割比晚割强,至少不会让麦粒再落回土地中去。
我一路兴冲冲地赶回家里,打算把这个想法跟母亲商量一下,谁料才走到院子外,我就愣住了。
院子里,挤满了人。甚至有人正在用镐头刨靠近屋子的几棵苹果树!我登时就急了。
你们要干什么?你们他妈的要干什么?!我旋风般冲过去,推搡着刨树的人。
你娘死了,都有味儿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放你妈的狗屁,你娘才死了呢,你娘才死了呢!我愤怒了,大声吼叫着。
这娃子,八成是疯了。有人叹息着说。
你他妈的才疯了!早上我还给娘喂粥来着,你们凭什么说她死了?她只是累了,下不了地了,她没死……我拼命地叫着,想往屋子里冲,却被几个人拦住了。我眼中没有泪,所以我清楚地看清了,这几个人,都是村子里当头头的。这些混蛋王八蛋们,他们竟然硬生生把活人说成死人!
由于急火攻心,我晕了过去。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晕倒。我想把这一刻记住,却发现大脑里一片空白,已经由不得自己了。
30
母亲被活埋了。
她再也不能躺在炕上等我喂饭了。我的天空,一下子塌了半截。还好,地里的麦子还等我去收割。所以,当我从混乱中清醒过来,当我的小院重新恢复了平静之后,我又开始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院子里的苹果树,似乎生了虫子,开始悄悄的黄了叶子。我不想给它们打药,因为我不想再杀死任何生物,我觉得,如果不是我那晚杀死那些老鼠的话,院子里就不会有尸体的味道,村里的头头们也就不会把母亲生生活埋了!
一想到这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甚至想拎着菜刀去找他们,但看看自己瘦得跟麻杆一样的胳膊腿,我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目前,我是我们老高家唯一的一根独苗了,我还要娶妻生子,让我们家的香火繁衍下去,我不能让家里成为无主之家啊。所以,我能做的,只有忍。
我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每到傍晚,早早就把两扇排子门锁死,且会反反复复检查上十几遍。后来,我甚至把不常走的北门用砖给堵上了——我必须警惕了,搞不好是有人觊觎我家的财产,因此才先杀死了母亲,再来害我!
31
坚持着把这茬麦子收了,我再也没有把地里种下玉米。家里的粮食够我吃上几年的了,再种再收获的话,只能招来更多的老鼠,以及更多坏人的惦记。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
没了母亲的派遣,我的日子越发清闲了,这使我有了更多的时间。那我也不会用看电视来打发时日。我可以坐在苹果树下看看那本破旧的《时间简史》,或者研究一下院子里那口老井。
然而这天,我突然发现这口井,竟然也不安全。本来我是准备用辘轳打一桶水的,但当井绳如铁棍般把盛满水的水筲吊上来,我一手扶着辘轳把一手去拎筲时,猛然发现那脸盆大小的水面上,有一张清晰的人脸!
而这张脸,绝不是我的。她是母亲!她在水里,瞪着亮亮的眼睛,似乎在跟我说话。我正要贴近她,想听听母亲到底说些什么,却悚然发现,从水筲的铁皮壳子里,蹿出几只没了皮毛的肉老鼠,它们狰狞着、凄惨地叫着,眼珠里淌着血水,龇着黄黄的、钩子一般的牙,向母亲的脸狠狠地咬去……
不知是母亲尖叫了一声,还是我发出了惨叫,总之,在这叫声中,我的手骤然松开。伴随着辘轳把疯狂地倒转,那水筲如炸弹一般,咚的一声落入水中,母亲的脸,以及那些恐怖的血老鼠们,一并消失在了井底。与此同时,我的头被旋转的辘轳把狠狠地打了一下,人随之失去了知觉。
32
不会有人来救我。
他们都在盼着我早点追随母亲而去,又如何会来施以援手呢?但越是这样,我越不会轻易放弃。半个小时后,我清醒了过来。回到屋里,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发现除额头被辘轳把打了个大包外,并无大碍。我还年轻,死亡这种东西,离我还是十万八千里的事情。
日子再次恢复了平静。只是我再也不敢用辘轳打水了。
但人总是要喝水的。这个问题,我必须解决。可是水里有那些老鼠化身的妖魔啊,我怎么敢靠近呢,万一它们使用妖法,把我勾引到井里怎么办?岂不是遂了那些觊觎者的愿?
我看《时间简史》,所以我是聪明的,当然有办法。
在一个阳光充足的正午,我奓着胆子把辘轳架拆了,三条腿被我当柴火塞进了灶膛,那该死的辘轳头,也被我扔到了北院的角落里——雨季的时候,就让它在那里悄悄地霉烂腐朽吧,省得它再次配合那些死老鼠们的阴招。
没了辘轳架,井口处显得有些空荡、有些滑稽,那黑幽幽的井口,仿佛大地张开的一张嘴,似乎想把什么吞噬进去,才会闭合。
我知道,它们都想把我吞进去。我绝对不会给它们这个机会!
利用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我给自己武装了一套复杂的汲水工具:一根长约十米的粗绳子,一头绑在距井口七八米远的一棵苹果树上,另一头牢牢地拴在我身上;一根扁担,当然不是用来挑水的,而是用一根略细点的绳子绑在我的前腰;再有一根井绳,绳子的一头攥在我的手里,另一头拴着水筲。
万事俱备。
这样,再打水时,我就有了三层保险。万一那井口要吸纳我,就会有腰上的绳子拽着我;即便是这条绳子断了,腰前的扁担,也会把我卡在井口上;而且,用井绳直接拔水筲,又少了辘轳把的威胁。哪怕是天崩地裂、群魔乱舞,我也相信,自己绝不会掉到井里去了。同时,我很是欣赏自己打水的样子,有点像绑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我是拯救自己,拯救老高家的上帝。
这一年,再未发生什么大事,除了秋天时,院中的苹果树上,一个苹果也没有。
33
我的脸上,开始长满了浓密的胡须。那套旧军装,也已经千疮百孔。家里还有些钱,但我不敢去集市上买衣服,倘若在路上被人从后面拍一砖头,会让高家的香火断了的。没必要为了一件衣服,承担这额外的风险。
面对着空荡荡毫无人气的三间屋子,我在缝补那破衣服的同时,也确定了自己的下一步行动:赶紧找个媳妇来!否则,等我一死,这院子里的一切,就都成了无主之物。这可是我最不愿看到的结局。
我不想到了另外的一个空间后,还被父母指责。尤其是母亲那幽怨的眼神,让我每每想起,如芒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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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多次警告自己,不要轻易迈出南院的小栅栏门,但这天,我还是走了出来。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家里的麦子和玉米,是没法直接吃的,要去加工厂加工。
好久不来街上了,我发现没有什么新鲜的事物,街还是那条街,物还是那些物,公鸡照样追母鸡,公狗照样撵母狗。如果在这不新鲜中非要找出一些新鲜来,那就是人们的表情了。
这些杨元帅营的人们啊,总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先是几个孩子,看见了我,跟突然碰见大领导一般,撒丫子跑了;而后就是几个村人,站在角落里对我指指点点。我听见他们说什么了。我认识他们,都是一些熟悉的面孔。可笑的是,他们竟敢说我疯了。
瞧见没,这疯子终于出来了。
就是啊,终于出来了呀。
他这是要去干什么,打面去吗?
我还以为他不用吃面呢,跟神仙似的,可以辟谷的。
嘻嘻……
我不屑于搭理他们,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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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完全不必出我的小院,至于那些麦子、棒子,是可以用其他方式粉碎的。如果我提前想到这一点,也就不会碰到让我真的差点疯掉的场景了。
要说这事也不能怨我,要怪就怪那该死的加工厂,建在了杨小苗她家附近。当我背着麦子路过那里时,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一幕。
杨小苗出嫁了。
她家的门外,挤满了人,还有一辆我只在去保定时见过的小汽车——黑黝黝停在她家门口,如一只黑色的畸形王八。杨小苗穿了一身大红嫁衣,在她那瘸子弟弟的陪伴下,坐在那黑色王八里,好像很幸福的样子。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她看见了我!
她的眼神中,掠过一丝惊讶、一丝遗憾、一丝搞不清楚的感觉。
我急忙低下头,快步穿过了人群。有人在取笑我,还好,我没空搭理他们。
晚上,我坐在门槛上,盯着黑漆漆的院子,回想起白天的一幕幕,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他妈的,换亲还搞得这么隆重,这不是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嘛!
我记得有人说过,事物总是朝不好的方面发展的;我很庆幸,自己没有跟杨小苗交往下去,否则,还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打击呢,搞不好,被她那瘸弟弟从背后捅上一刀。
今年的那些苹果树,非但没有开花,连叶子也没长。好在,自从母亲被活埋了以后,院子里的草们终于长了起来,使此刻的院落,除去我的呼吸和心跳外,还有其它一些动静。我想,苹果树没了叶子,肯定也是出于自我保护,它们不想长出苹果来,那样会让更多的人觊觎这个院子的。至于那些草们,更多的是狗尾巴草,白天看上去绿油油的,晚上望过去婆娑娑的,像一个个纤细的女人在原地跳舞,倒也给我添了很多乐趣。
我当然会把它们保护起来。
院子,我已经不打扫了。只有感觉院墙外或者街上没有人偷窥时,我才会悄悄地从屋里出来,坐在门槛上、蹲在没了叶子的苹果树下,欣赏一下我这愈发自然状态的院落。
我肯定不会打扫它,这会破坏了美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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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的狗尾草们,仿佛只在一夜之间,就开始泛黄了,每一棵都托举着毛茸茸的穗子,似乎只要一阵风吹过来,就会满院子疯跑。我清醒地知道,又一年的秋天来了。
当年母亲买来的苹果树,如今已经全部干枯,在一个夏天的风吹雨打下,只剩下了一根根木桩,呆傻傻地戳在原地,一动不动,不发出一点声响,像在思考着什么。
能够欣赏这小院美景的人,怎会是个疯子?不管墙外的人们如何去想,我是清楚自己的。此刻,孤零零站在破旧老宅前的男人——高玉峰,他不仅没有疯,反而再正常不过了。
疯与不疯,光凭人,如何判断?
如果一个人常年不出院门,只消耗最少的资源,就能够满足自己,而且还心怀拯救家族的抱负,脑海中容有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宇宙知识,就能说他是个疯子吗?
可笑的人们。
若是当年杨元帅知道他身后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会如此愚钝可笑,大有可能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从而快马越过此地,让杨元帅营根本不复存在——不争气的人们!
我很好地安慰了自己。
但我的目标还没有实现。理智告诉我,若是只在这个院子里晃荡,或许那个未来的媳妇,也只能是未来了。
我打算抽个好天气,出去走一走,瞧瞧谁家的姑娘会看上我,或者我会看上谁家姑娘。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二奎竟然又踏进了我的院子。
你敢进来?我很诧异地问。
为何不敢?二奎反问。
你不怕我是疯子?我努力站直身子说。
只要你能听懂我说啥,疯与不疯,关我蛋事?二奎嘿嘿笑道。
我发现,几年没见,他胖了,牙也黄了,一看就知道是个烟鬼。你来……究竟想干啥?我突然警觉起来。二奎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割麦子戴墨镜,打工扒人裤子,如今又成了烟鬼,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玉峰,我是来给你送钱的。
送什么钱?你又不该我的钱。再说了,我要钱也没用。我想赶紧把他打发走,好继续去完成我的伟大目标。
嘿嘿,是这样的,你看啊,你家那三亩多地,荒了有几年了,你又不种,我想包过来,让它发挥点作用。二奎说着,手就要往兜里摸。
住手!我大吼了一声,把二奎吓得一哆嗦。黄鼠狼给鸡拜年,你小子没安什么好心!我家的地就是荒成草原,也不卖。
不是让你卖,我是包,承包。二奎急忙解释说。
不包!说罢,我就急急地转身,去寻靠在墙角的那根扁担。
二奎一看,撒丫子跑了。
其实,我只是想汲一桶水而已。
37
很久不再做梦的我,竟然又做了一个梦。
梦中,天空是金黄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更没有星星,就是金黄黄一片,似乎那大锅般深远的天空,是用我从没见过的金子铸成。在这黄澄澄的世界里,一艘很奇怪的飞船从天徐徐而降,停在了我的小院中。我没有惊讶,丝毫没有。舱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人,一个女人。当我看清她的面孔时,多少有点震惊了。是母亲。她显得很年轻。腰板是直的,头发是黑的,眼睛是亮的。
妈,您怎么来了?我惊喜地叫道。此刻的母亲,看上去很慈祥,一点也不会让我紧张。
我来看看你。母亲笑着说。但并不向我走来。
我想走过去,脚下却仿佛被人施了魔法,一步都动弹不得。我过得很好,您放心吧。妈,您还好吗?
妈过得更好。在我们那里,不用起早贪黑、不用辛苦挣扎,就能过得很舒服——妈妈来,就是想看看你,到底给咱老高家说上了媳妇没有?
我愣了,不知该如何回答。
怎么,你还没有媳妇吗?母亲的脸一下子严肃起来。
我还想解释,却激灵一下,醒了。再看窗外,阳光正透过破了的窗户纸,直直地打在我的脸上。没再眷恋那冰冷的土炕,我一翻身下了地。
今天,我必须出去了。找媳妇倒在其次,我要去地里看看。那个该死的二奎,什么事都干得出,我担心他已经悄悄地把那三亩地霸占了。
趿拉着一双破烂胶鞋,我来到了自家田地前。
哪里还像田地啊,分明是一块缩小版的草原。放眼望去,尽是各类杂草,有的都长了一人多高,但更得意的,还是毛茸茸的狗尾草。阳光暖暖地照在上面,使所有的草叶镶上了淡淡的金边,加之露珠在上面滚动,看上去竟也很美、很自然。这是我喜欢的状态,但我不喜欢它们长在这里,长在我家的田地里。可我绝不会去铲除它们——由它们去吧。在这大片大片待成熟的玉米地中,能够留给狗尾草们一片生存的空间,何尝又不是一种大善呢。
前世种因,后世得果。我明白这个道理。
高玉峰,这么早,你来这荒地里干吗?突然有人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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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再做一场梦,也不会梦到此刻能碰见杨小苗。
她就站在不远处的地头上,手里还拿着一只塑料袋。她愈发胖了,似乎只要嘴巴再努点力,人就会变成美丽的肉气球,缓缓地升到天上去。但她还是妩媚的,诱人的。尤其那圆鼓鼓的胸脯,一起一伏的,让人忍不住想把自己闷死在里面。
我……我来看看……地。我嗫嚅着说。很久没有这么近距离与女子交谈了,我还是有点紧张的。
这才过去几年,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杨小苗没有接我的话茬,而是呆呆地望了我好一会儿,接着又说:你,现在过得还好吗?
好……好啊……
你这地,还要种吗?杨小苗又问。
不种了,用不着。我说,且向前走了一大步。
你……需要帮助吗?杨小苗后退了一下,而后又很突兀地解释:我只是回娘家来掰点嫩棒子,煮着吃。
我需要个媳妇。我硬生生地说。
什么?杨小苗似乎没听清。
一股莫名的冲动突然窜遍我的全身,没容大脑反应,我人已经饿狼般向杨小苗扑了过去。她想逃走,却来不及了。
谁让你吃这么胖来着?
我一下子搂住了她——这一刻,我曾在脑海中酝酿了许久。如今,终于把她抱住了。杨小苗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似乎随时要爆炸开来。可我已然管不了这么多了,只是紧紧地把她往我怀里揽,抑或是说,把自己紧紧地往她身上埋。
高玉峰,你个疯子!杨小苗猛地抽出一只胳膊,照着我的脸狠狠地扇了一个大耳光。
一团金光——如昨晚梦中的金光一般模样,在我眼前骤然迸射,令我不由自主松开了手。嘿嘿,一点也不疼。我淡淡一笑,接着说:只要你当我媳妇,让你天天打,好不好?
杨小苗突然发出一身尖叫,随即甩了塑料袋,如一只笨拙却精力旺盛的大鹅,快速地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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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来找我的事儿,我依旧过自己的日子,好好的。
偶尔,我会在清晨或傍晚走出院门,去街上捡拾一些破烂,什么烂菜叶呀、破鞋帮子啊、脏塑料袋啊,我都往回捡,然后堆在院子的角落里。我要把它们攒起来,等攒够了,卖掉,好给自己说个媳妇。若能说杨小苗最好,不能的话,也要说个比她还要胖的女人。看如今杨元帅营的人们,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肉吃得越来越多,不愁没有胖女人。
不出去的时候,我会搬几块砖头,而后坐在院子里,一边用钳子捏那些陈年玉米粒,一边思考着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自己还能不能守住这个院子,守住这三间长满了瓦楞草的老宅呢?万一,有人夜里潜进来,悄悄地把我杀死,还会有谁知道,这间旧屋是我高玉峰的呢?
不行,我必须想好对策。
终于,在一个黄昏,我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那天晚上,点着剩油不多的煤油灯,我在母亲那间屋里的方桌上,刻下了这样一些文字:
2008——晚上二十点零八分,我是这么想的。家里的旧挂钟,早就停了,我只能凭想象来确定时间。
可能,用不了多久,会有一架来自另外一个空间、另外一个维度的飞船,降临高家,把我接走。因此,我要把这里的一切记录下来——这些文字,我是用针刻的。针尖在坚硬的桌面上发出吱吱的呻吟声,这使我突然意识到,用针刻,在这硬邦邦的桌子上,很难留下痕迹。
于是,我又找来一把生了锈的刀。
我继续刻了起来:
从无中来,往无中去;苦苦痛痛,反反复复,这就是人生——我所生长的环境,若名字被叫作狗剩儿或者猫蛋儿什么的,反而让人好受些……
责任编辑 王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