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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与超验:马克思自由观念的双重视域

2014-06-19陈飞

求实 2014年4期
关键词:马克思

陈飞

摘要[摘要]在马克思那里,自由既是一个历史过程,又是人类的理想境界;自由既是现实的、经验的,又是形而上的、超验的。作为超验理想的自由(自由人联合体)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它是通过经验的手段不断实现的,否则自由只能是一个抽象的乌托邦。自由的经验性和超验性根源于马克思对人的生命本身和实践活动的理解,人之所以不断超越自由的经验性(已经实现的自由)追求其超验性(尚未实现的自由),就在于生命与实践的超越性。超验的自由理想不断地引领着人类的实践活动去超越已经实现的经验自由,它犹如一盏灯塔,指引着人类历史活动的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经验性;超验性;自由观念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4)04-0010-05

自由问题是马克思一生备受关注的问题。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证明了马克思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对自由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但目前对马克思自由观念的理解存在着简单化的倾向,典型的表现是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所谓必然也就是客观世界的物质规律,认识了必然就等于人获得了自由。这显然忽略了自由的另一层面的含义,即自由的超验性、理想性、价值性。笔者认为,经验性与超验性是马克思自由观念有机统一的两个属性,二者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

一、自由的经验性:马克思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条件

马克思把自由的实现看作世界历史的价值旨归,把自由王国奠基在人类物质生产的必然王国之上,并认为自由就是从国家中、从各种异化的形式中、从自然必然性和经济必然性中解放出来,他是从人类历史的演进中,从对现实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中去实现自由,因此,马克思代表了自由研究的经验之路。但是,笔者通过研究发现,马克思的自由观念并非仅仅具有经验这一种属性,而且还蕴含着超验性,经验与超验在马克思那里并不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马克思把自由的实现看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过程,随着历史的演进,人类的自由度不断增加,不断获得各种具体的经验自由,但是每一种经验自由都是不完美的,都会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变得不自由,甚至成了追求更高自由的桎梏,因此需要不断超越已经实现的经验自由去逐渐达至超验的自由人联合体。在超验的意义上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类似于康德的共和国,马克思认为,康德的“共和国作为唯一合理的国家形式,是实践理性的要求,是一种永远不能实现但又是我们应该永远力求实现和牢记在心的目标”[1](P447)。可见,在马克思那里,自由既是一个历史过程,又是人类的理想境界;自由既是现实的、经验的,又是形而上的、超验的。超验的自由理想不断地引领着人类的实践活动去超越已经实现的经验自由,它指引着人类历史活动的方向。作为超验理想的自由又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它是通过经验的手段不断实现的,否则自由只能是一个抽象的乌托邦。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的自由观念是经验和先验的统一。

首先来看马克思自由观念的经验性,我们主要从劳动、自由时间、财富、财产权等经验视角对马克思自由观念进行考察,探寻实现自由的经验条件、路径,以及阻碍自由实现的障碍。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还不是自由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异化劳动并不是对人的自由本质的积极肯定,它把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劳动看作是仅仅满足自然生理需要的经验手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与异化劳动对立的自由劳动,终其一生的理论创作和革命实践的目的就是扬弃异化劳动,实现自由劳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要消灭劳动,所要消灭的就是这种与异化必然联系在一起的谋生的劳动。在《穆勒摘要》中,他指出:“在谋生的劳动中包含着:(1)劳动对劳动主体的异化和偶然联系;(2)劳动对劳动对象的异化和偶然联系;(3)工人的使命决定于社会需要,但是社会需要是同他格格不入的,是一种强制,他由于利己的需要、由于穷困而不得不服从这种强制,而且对他来说,社会需要的意义只在于它是满足他的直接需要的来源,正如同对社会来说,他的意义只在于他是社会需要的奴隶一样;(4)对工人来说,维持工人的个人生存表现为他的活动的目的,而他的现实的行动只具有手段的意义;他活着只是为了谋取生活资料。”[2](P28-29)所以,只有超越了作为谋生手段的劳动的羁绊,人的自由个性才能实现。这就使马克思超越了洛克、斯密等近代思想家对劳动的经验层面的理解而进入了超验的视野。

自由劳动成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的立足点,自由劳动是人的本性的充分实现,是对人的本质的充分占有,自由劳动才是人类劳动的本真方式,它代表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价值取向,表达了人类的超验理想,这就是自由劳动超越生产性劳动(异化劳动)的本体论意义。但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自由劳动的看法有所保留,他认为尽管劳动可以摆脱私有制,不再屈从于分工,但是劳动仍然受到自然法则的束缚,真正的自由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即在自由时间中。自由时间是由劳动的节约产生的,马克思高度重视自由时间对人的积极意义,他从反面指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他不过是一架为别人生产财富的机器,身体垮了,心智也犷野了。”[3](P90)从马克思犀利的语言中可以看出,自由时间是人本应当有的存在方式,自由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是类的客观的经验性的存在方式,并不是康德意义上的人类认识的先验形式。只有在自由时间中才超越了经济必然性的限制,体现了发挥自己本性的自由本质。自由时间是从事闲暇和高级活动的时间,主要包括艺术创造的时间、受教育的时间、自觉地发展智力的时间等。

马克思抛弃了财富的“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即把具有客观经验性的物质财富当作物来崇拜,把财富当作人的根本目的,用物的逻辑规定人,完全忽视了财富的人学维度的财富形式。马克思强调在财富与人的关系中来把握财富,突出了人的主体本质,强调财富背后所蕴含的“人”的价值追求,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为财富创造的价值旨归。要扬弃资产阶级形式的财富对人的统治实现人的自由,首先就要扬弃私有财产权,因为私有财产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没有私有财产权,就没有资本主义。对于财产权的不同理解是马克思与黑格尔政治哲学的根本区别,黑格尔主张,通过法律制度来保护财产权以实现人的真正自由,保护财产权是现代社会实现人的自由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拥有一个最少量的私有财产对于形成和维持一个人的自由个性是基本的,只有拥有财产,我的意志才能成为现实的意志,或者说给我的意志以定在[4](P140)。而马克思则主张废除私有财产权,“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P874),实现对财产的联合占有,使每一个人都分享财产权的收益,只有这样,才能从各种异化的经验事实中解放出来,实现每一个人的实质自由。财产权本身是客观实在的权利,因而具有显著的经验性内容,并不是抽象的先验权利。通过财产权探讨自由,把自由的实现建立在财产权及其批判这一最具客观实在性的经验基础之上,体现了自由哲学的又一经验之路。

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自由个性”阶段[6](P107-108)。与这三个历史阶段相对应,分别存在着自由的三种历史形态:共同体的自由、个人的形式自由、每一个人的实质自由,前两种分别代表了自由的历史和现实形态,第三种代表了自由的未来形态、自由的价值取向,表达了对现实的超越性。不同的历史阶段代表着不同的自由水平,说明自由是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不断地获得自我实现的,自由的存在空间逐渐扩大,自由的意义不断丰富,人的自由度也不断提高。因而自由既是一种历史过程,又是一种境界和理想,人类历史不断地趋向于自由,通过自由这个标尺不断地衡量、批判、观照经验现实。可见,自由既体现了立足于现实的经验性,又体现了超越现实的超验性,自由就是超验和经验的统一。

二、自由的超验性:马克思自由观念不可忽视的一面

作为人类超越性理想的未来社会,在不同的著作中马克思有不同的称谓,例如,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个性的社会、未来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自由王国等。在未来社会,每一个人都是个性得到充分实现的自由人,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其他人的自由能够和谐共处,每一个人的自由都是其他人自由的前提条件。可见,自由构成了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但自由作为一种理想远远超越了现实,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典型的超验性,但马克思自由理想的超验性蕴含在经验性之中(这是马克思与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根本区别),现代市民社会创造了实现自由理想的前提条件,这典型地表现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对资本的文明作用及其世界历史意义的论述当中。

对自由的超验性理解可以说贯穿马克思的一生,作为以实现人类自由解放为理想的马克思哲学具有典型的超验性特征。尽管马克思本人从未直接使用过“超验”或“超验性”这个词,但是就其哲学根本旨趣而言,无疑与其他所有哲学一样包含着超验性因素。在柏林大学求学时期,马克思自称是一个“纯理想主义”者,他在给父亲的一封信中写道:“对我当时的精神状态来说,抒情诗必然成为首要的题材,至少也是最愉快最合意的题材。然而它是纯理想主义的,其原因在于我的观念和我迄今为止的整个成长过程。我的天国、我的艺术如同我的爱情一样都变成了非常遥远的彼岸。”[7](P6-7)由于马克思的“纯理想主义”立场,马克思向往“非常遥远的彼岸”。后来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发生了转折转而追求“定在中的自由”,“抽象的个别性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中的自由。它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8](P50)。所谓定在就是与意识、观念相异的客观物质性存在。“在定在中的自由”也就意味着不能消极地、抽象地理解自由,只有在人与社会的现实的经验联系中,才能实现自由。马克思主张的是一种积极自由,主张对不合理的世界进行改造,以实现世界的哲学化。可见,马克思已经抛弃了之前的纯理想主义色彩,开始注重哲学的现实作用,主张在现实中、在定在中实现人类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放弃了自己的超验性视野,而是不再满足于思辨哲学的空虚和玄奥,转而探索实现超验性的方式,即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改善人的生存状况。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区分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自由的超验性体现在马克思对未来人的解放的展望之中。政治解放意味着人从封建制度中解放了出来,它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摧毁了旧的市民社会成员所归属的行会、等级的政治特权,实现了私人与公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裂。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只是人的解放的前夜,对实现人的解放还远远不够,因为人的解放的标志就是摆脱了人与人之间相互隔离的私人性,个人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类存在物。但政治解放所导致的私人与公人的分裂恰恰证明人只是原子式的个人,还没有成为类存在物。因此,政治解放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尽管它是一个历史的进步[9](P174)。只有超越政治解放,才能实现人的解放,人的自由理想才能实现。那时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私人生活和类生活获得了有机统一,人不再受异己力量的支配,人是自我决定、自我支配、自我导向的存在者。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超验性的自由理想集中体现在他对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的内涵、性质的一系列阐述之中,共产主义作为自由个性全面实现的社会在马克思那里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质,他并不是从具体的制度设计等经验性规定去设定共产主义,而是从超验维度去给出共产主义作为社会理想的意蕴。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的超越性理想,作为人类完满性的存在状态,典型地表现在下面这句对共产主义的表达之中:“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9](P297)马克思并不是第一个共产主义者,很多共产主义观念在之前就已被提出。典型的共产主义者都会提出详细的具体的异想天开的方案,他们把自己看作是人类伟大的救世主,并赞扬他们自己的观点以期获得普遍的认同[10](P45)。但是,由于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理想的超验性,尽管他一生都把空想社会主义作为批判的靶子,力图与它们划清界限,但是仍有不少人批判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为抽象的乌托邦。例如,阿伦特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就曾指出马克思的无阶级无国家无劳动的理想社会具有乌托邦的性质[11](P17)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超验性的自由理想体现在他关于分工的阐述之中。马克思认为,只要分工还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基于自然强制而形成的,还不是出于自由个体的自愿联合,那么分工就始终是控制人、压迫人的异己力量,人就不可能获得实质自由。个人为了生存就不得不屈从于当下的分工结构,个人只能在分工划定给他的特殊活动范围内进行活动,因而人就不可能充分发挥他的多方面才能,片面性就成为了市民社会中个人的常态。因此,只有消灭分工,人的自由理想才能实现。马克思哲学的超验性就体现在消灭了分工之后的未来社会图景。他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P85)从这句经常被引用的话中,我们可以发现,古希腊的城邦共同体图景对具有良好古典素养的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古人为马克思提供了一幅完整的、和谐的人类理想图景,古人的思想滋养了马克思对未来的构想和希望。

我们区分出马克思自由观念的经验性与超验性,并不是说在马克思那里有两种不同的自由,而是说马克思自由观念同时蕴含着这两种向度,我们不能顾此失彼忽略其中的任何一面。尤其是自由的超验性向度,我们应该尤其重视。

三、生命与实践:马克思自由观念的现实基础

自由的经验性和超验性根源于马克思对人的生命本身的理解,人之所以不断超越自由的经验性(已经实现的自由)而追求其超验性(尚未实现的自由),就在于生命本身的超越性。高清海先生根据马克思对人的理解,把人的生命划分为两个层次:种生命和类生命,前者是“被给予的自然生命”,后者是“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种生命与类生命的分别,可以从我们平常所熟悉的个体生命与社会生命、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自在生命与价值生命、本能生命与智慧生命等等的区别中去理解,因为它们大体上是相当或相互对应的。”[12](P78)种生命是人与动物共有的生命,是只能局限于本能的有限的第一生命,它服从自然法则,是自在的生命;类生命是超越种生命的第二生命,它超越了自然的强制,不断地把有限的人引向永恒和绝对。种生命与类生命不是相互分离的,二者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来自于自然的种生命是类生命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种生命,人的超越性就变成了无根的幽灵。只有以种生命为基础才能创造具有永恒价值和超越向度的类生命,而人的真正生命是类生命,类生命不断地提升种生命,赋予种生命以生活意义。人的种生命虽然是人存在的前提,但它并不具有独自性意义,脱离了类生命的种生命与动物的生命并没有实质性差别,因此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超越种生命去实现类生命,超越自然的有限性去实现人生意义的无限性。人对种生命的超越并不是要彻底摆脱人的自然性,人对自然的超越是内在的超越,是辩证的扬弃,是自我本身的超越,也就是说,人对自然的超越实质就是利用自然生命的力量创造无限丰富的生活世界。

马克思指出:“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9](P273)在这里,马克思指出人与动物区别的标志就在于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动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活动,因此动物根本不具有“我”性,动物只具有自然的种生命。而人则能够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因此,人的生命活动具有“我”性,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意志和意识超越种生命、主宰种生命,不断地实现类生命,创造有意义的生活。从历史的眼光看,生命的超越性是永无止境的,历史的演进表明人类总是以自然性为前提又不断地超越自然性,形成人的现实性(经验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性又失去了其合理性,从而超越经验性追求超验性。不论是对于个体还是对于人类整体来说,都是一个不断超越、不断自我实现的过程,人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扩大自由的空间,不断地提升生命的价值,不断地增添生活的意义,不断地走向新的自我解放,不断地接近超验的自由理想。

超越种生命实现类生命的历史过程只能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实践是实现自由的现实基础,只有在实践中自由才会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空间,不断地走向更高的自由,自由本身的超越性根源于实践的超越性。人的自由和解放是实践的目的和指向,实践是实现自由的根本动力和现实力量,自由不断实现的历史只不过是人的有目的的实践过程而已。自由的经验性即自由的具体内容、自由的超验性即自由的不断超越性、理想性都根源于实践。从经验(现实)角度来看,实践创造了内涵越来越丰富的各种具体自由,自由的空间逐渐扩大,人的自由度不断提高;从超验(未来)角度来看,已实现的自由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向理想的自由过渡,自由是人的类本质获得充分实现的最高境界,又是人类历史前进的价值取向。实践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观点,标志着马克思哲学观的根本变革,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新的思维方式,即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P54)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理解世界的三种不同思维方式,即旧唯物主义的直观的、客体的思维方式,唯心主义的能动的意识的思维方式,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唯物主义的客体的思维方式看到了“对象、现实、感性”的本源性、基础性,突破了唯心主义抽象的玄思,这是它进步的方面,但是由于没有看到主体、实践的能动作用,却只能诉诸感性的直观,因此它只是理解了事物的感性确定性,没有把握到对象、现实的矛盾运动过程。唯心主义从主体的、意识的思维方式理解“对象、现实、感性”,看到了呈现于眼前的对象是意识到了的对象,是经过意识机能加工过的对象,突破了唯物主义的机械的被给予性,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忽略了实践在人类活动中的基础作用,因而能动的方面在它这里被抽象地发展了。实践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观点,它克服了前两种思维方式的缺陷,兼具能动性与客观性、目的性与规律性、真理性与价值性、实然性与应然性、经验性与超验性,它是我们理解一切哲学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当然也是我们理解自由问题的出发点。正如高清海教授所言:“马克思把人的解放与自由理解为人的现实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的实践在历史中创造出这样相互联系的三重内涵:实践的人是历史的前提与结果;人的实践是历史的建构与扬弃的现实力量;人的发展是实践与历史的目标和理想。以上述三重内涵为基点,马克思把人类争取解放和自由的历史过程建立在人的实践基础之上。”[13](P443-444)在实现自由的历史的实践的过程中,已经被克服的障碍就会产生新的障碍,自由只有在与各种障碍进行实际的斗争中才能获得越来越丰富的内涵,自由不断地朝向未来,自由作为人类的终极性理想不断地引领着人通过实践的手段去克服障碍进行自我实现。

人类的实践活动蕴含着自由的理想性(超验性)与现实性(经验性),自由作为超验理想不断地批判、观照、引领着其经验性,自由的经验性又蕴含着超验性,超验性是植根于经验中的超验性。这是马克思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空想社会主义对未来理想的定位具有浓厚的个人色彩、非历史的性质,他们诉诸人性,认为这比革命实践、无产阶级专政等经验因素更能达至自由理想。可见,自由是经验与超验的统一,我们不能忽视其中的任何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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