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技术贸易助推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
2014-06-15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会主委郑惠强
◎ 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会主委 郑惠强
加强技术贸易助推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
◎ 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会主委 郑惠强
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技术贸易以年均两位数的增长率快速发展,大大高于同期国际商品贸易增长率,也快于其他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已成为贸易强国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迎接第三次科技革命挑战,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国面临经济增速下行、国际形势复杂、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等挑战。在战略层面,中国需要突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技术交往增进国际友谊、建立负责任大国形象,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战略突破,驱动中国经济新一轮的持续快速发展;在民生层面,中国需要强调“技术改造”、“绿色发展”,降低雾霾、癌症等的发生率。由此可见,技术贸易作为技术创新、交流和应用的重要桥梁,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多年来,我国实施的一系列鼓励技术创新与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已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促进技术贸易,助推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建议重点在如下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激发技术创新热情,探索技术贸易倒逼创新发展的路径。
建立利益保全机制,从源头上激发技术创新热情。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保障技术从研发、转移到应用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上海等地知识产权法庭的实践基础上,探索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吸引更多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进入技术交易中心交易,并给予税收优惠。
深化对技术贸易发展规律的认识,探索技术贸易促进的重点、方式和主体。十八大提出了通过技术进出口推动创新发展的新理念,但技术贸易促进工作是新事物,需要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其少走弯路。这方面的重点是了解、掌握技术创新与技术贸易的规律与特点,尤其要关注技术贸易无形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及多数只是技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的转移。传统的发展制造业、货物贸易的方式并非都能适用,因此有必要对技术贸易促进的重点、方式、主体进行更多的探索。
二、营造鼓励技术创新与技术贸易的良好环境,夯实技术贸易基础。
加大资金扶持。设立专项资金,针对技术创新与转移的各个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知识产权部门参与技术转移工作,发展科技银行、科技担保公司,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试点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
完善政策体系。对已有政策进行梳理与集成,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搭建公共平台,加强宣传,促进、优化投融资环境,适当放宽妨碍技术转让的条件限制,对技术交易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对于技术创新与转移产生的一些服务,部分可由政府购买支持,将技术交易中心纳入到产权交易体系中给予政策扶持。
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研究制定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技术中介机构促进办法,扶持技术经纪人与骨干中介机构的发展。在相关高校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育试点,开设中高级技术经纪课程,将技术经纪人资质与从业水平和职称挂钩,并把技术贸易及成果转化与职称评定相结合。
三、高度重视“技术”的战略性、公益性和基础性作用,支持技术贸易平台机构的发展。
正确理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国际经验看,无论是自由市场经济的英美等国,还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德日等国,都有依法建立的国家级技术贸易促进机构,且无一例外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如著名的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在成立131年后才开始完全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应充分尊重各个行业的客观规律,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避免机械化、简单化倾向。
加大对技术贸易平台机构的支持力度。当前,我国国家级技术贸易平台机构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提供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机构设置、信息汇集、技术来源、行业管理、政府采购等全方位支持,帮助平台机构迅速积累资源、提升影响力。尤其是帮助其汇集技术信息、技术项目和专家信息,使之成为全球性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国家级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转化平台,行业技术创新、保护与转移专业孵化平台,国际技术贸易的智库平台,以及进入全球技术贸易平台的门户网站。
四、进一步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上交会”等已有的国家级技术贸易平台作用。
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政府共同组建的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及共同举办的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是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落实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国经贸与会展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也是上海服务全国引领产业升级的主动作为。建议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从机构、资金、业务资源等角度予以全方位扶持。
加大机构支持力度。“上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平台,而负责其日常运作的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却是上海市的地方性机构,二者在法律地位、职责职权方面的不匹配,为“上交会”的运作埋下了隐患。建议借鉴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的经验,建立国家级机构,由国家给予机构、编制、财政上的支持,上海市则加大配套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上海在人才、信息、法律、金融、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将这个国家级机构运作好。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主要面向货物贸易的“广交会”、服务贸易的“京交会”、国际投资的“厦洽会”,均得到了国家及所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为其成功运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从国际经验看,这类国家级盛会最初几年的资金运作,也主要来自财政拨款。“上交会”得到的投入力度远不及“京交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交会”的培育发展。建议各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业务资源整合支持力度。首先是进一步优化各举办方的业务资源集成力度,并建立日常的业务资源对接与共享机制,齐心协力扩大“上交会”的影响力;其次是拓展与国家相关部委的业务资源共享力度,如与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业务资源共享,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真正体现“上交会”国家级平台的法律地位和综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