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商帮共创华商天下
2014-06-14田甜
田甜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社会的发展变革推动着商会文化的转型,好的商会组织不仅要发挥复兴地域文化、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要推动企业在更广泛的基础上抱团,共同参与全球化竞争,提高华商的世界影响力。本期商会论道栏目专访了北京湖南企业融资投资商会会长伍继延,探索关于促进商会融合的意义与经验。
《经济》:您多年来致力于湘商文化的弘扬和湖南商会的建设,请谈一谈这样做的初衷,以及商会存在的意义。
伍继延:众所周知,在中国的近代历史上,半部历史是湖南人写的,湖南人在中国近现代大变革中,通过军事、革命的形式为改造中国贡献了很大的力量,也涌现出一连串闪亮的名字。但现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却一度显得黯淡。再优秀辉煌的文化,一定要主动推动市场发展,主动融入全球化。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这个文化就要死亡。优秀的文化一定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完成相应的转型,湖湘文化也要完成这样的转型,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潮流。
我于2002年年底担任重庆湖南老乡会的会长,我认为老乡会首先应该注册,实现合法性的问题。当时国家正在重庆市和浙江省、贵州省试点,由民营企业家担任重庆工商联的会长。我联系到相关人员正式登记注册,按照主管单位的要求将老乡会变成了重庆湖南商会。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老乡会的功能的确是远远不够的。除了当时已经成立了的重庆市浙江商会,湖南人算是搞了重庆市第二家异地商会,也算是新鲜事物了。
我担任湖南商会的会长,承担着对湘商文化再造的使命。但同时我们不仅仅是湖南人,还是商人,要遵从市场经济普遍的规则,因为市场是统一的,市场的规则也是统一的。我们要研究怎样按照商业的规则,在商言商。
市场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重估一切价值。资本的力量与市场的力量改变了一切。这既有好的一面,例如突破了封建社会的身份等级制度,人们可以有不一样的起点,但通过市场运作的平等的规则,可以达到同样的甚至更好的终点。但同时,这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破坏,既是对过去田园牧歌式的传统文化的伤害,也使人们除了不断追逐物质以外,因不知道如何证明自己的存在感而觉得迷失。我们要思考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制衡这种破坏性,发挥积极性。从政府方面来讲,是靠法制来抑制和调整,通过宏观调控防止垄断,以及通过税收来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但还有很多问题不是仅靠这些手段就能够解决的,比如无所不在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等。此外,很多问题也不必要上升到宏观调控和法制的层面,尤其是一些具体的利益上的冲突,完全可以通过利益协调机制来解决,商会便是一种可以起到这种调节作用的组织。
更具体地说,我们有一个强大的政府,有蓬勃发展的市场,但这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断层,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中介,那么政府就难以很好地统筹市场经济。如果每个行业都有好的商会组织,就能在此起到桥梁的作用。另外,有时候政府的一些政策是有缺陷的,或者个别政府工作人员的做法是错误的,单凭一个企业,比较难去沟通,而一个强大的商会组织,则可以有效吸纳企业的各种诉求,然后与有关部门沟通,也有助于提供一个平台来共谋发展,维护企业的权益。此外,由于商会有一定的自治的权利,好的商会组织还可以实现企业的自律。
《经济》:在您的新书《在商言商?》中,您提到了促进商帮融合,提升华商影响力,请您谈一谈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帮融合意义何在,如何做好商帮融合?
伍继延:在我担任湖南商会会长的时候,也跟各地的商会有所交流,过去我们认为中国没有商业文化,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古代社会是宗法社会,但这只是针对固定的人群,在一些手工业和特产的加工流通业中,存在着商业和商业文化。但这些商业文化往往被称为商帮文化,并以地域文化为基础,如晋商、徽商等。这些商帮文化在现代就不适用了,打开国门,晋商面对的不仅仅是徽商,很可能是犹太商人。在中国加入WTO以后,我们必须和世界级的商帮竞争,在他们眼中,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华商。
通过这十几年的发展,各大商帮仿佛都面对着玻璃天花板,看得见未来,却难以突破,这就是因为各自的局限性。所以我们只有将各大商帮的优秀基因加以融合继承和创新,才能更有竞争力,共创美好的未来。因此,我们研究探索实践湘商文化实际上也是在探索中国商业文化能不能转型。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整个中华文化不能转型呢?当然,这不能仅凭湖南商会的推动,也是需要各大商会共同努力,加以融合。
新一届政府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由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此,政府已经有了顶层设计和路线图。市场的力量一旦被释放出来,会对中国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推动商会融合,首先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其次,要靠市场一线的参与者,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以及理论界、文化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和推动。商会的融合、文化的转型、华商影响力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经济》:您理想中的现代商会应该是什么样的?
伍继延:明确现代商会是什么,首先要弄清楚商会不是什么。首先,商会不是家族或者家庭,不能搞任人唯亲或者专制独裁的“家长制”;第二,商会不是企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更不能搞谁出钱多谁说了算;第三,商会不是政府,会长的权力来自会员的拥护而不是上级的任命,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
可以说现代商会并不是简单地把若干个商人或企业凑在一块,而是真正重新设计结构,这样才能具备传统商帮不具备的现代功能。在我看来,现代商会要具备三点特征。第一,这是一个会务公开的商会,而不是封建大家长制的组织。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时代及时沟通、扁平管理、多元互动的技术优势,第一时间公开会务信息,全面听取会员意见,杜绝人为的信息阻隔,让商会在阳光下运行;第二,这是一个管理规范的商会,我们要把商会的管理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建立在国家法律和商会章程与制度的规范下。这就要求我们按照现代管理的基本规律,规范日常管理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减少自选动作的风险,避免随心所欲的代价;第三,这是一个民主的商会,商会作为全体会员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其一切权利来自会员,一切利益属于会员,一切会务也取决于会员。
总而言之,商会应该成为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商会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商会有很多的功能值得我们探索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