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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批评的尴尬境遇与建构理路

2014-06-09刘永涛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建构

收稿日期: 20130720;修回日期: 20131021

基金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3-GH-465);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基金(D2012032)。

引用格式: 刘永涛.设计批评的尴尬境遇与建构理路[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485-492.お

关键词: 设计批评;标准缺失;原因;建构

摘 要: 设计学已成为艺术学学科门类之下的一级学科,作为构成设计学主干之一的设计批评,理应对当下的设计产业实践和设计学理论建构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生产环节预设标准的制约、科技进步使分工越来越细、人人都有评价的权力等原因,致使设计批评的标准模糊不清。基于在标准问题上缺乏共识,导致设计批评陷入了尴尬境遇,分析了设计批评标准模糊的原因,从方法论的层面提出了矛盾分析、适宜性、民族性、时代性、科学性、功能性、伦理性、未来性等原则性的建构理路。

中图分类号: J50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4)04048508

Embarrassing Circumstances and Constructing Theoretical Orderliness in Design Criticism

LIU Yongtao1,2(1.School of Arts, Southeast University, Nanjing 210018; 2.School of Design, He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Zhengzhou 451191, China)

Key words: design criticism; standards deficiency; causes; construction

Abstract: Design has upgraded to a first瞝evel discipline in the category of artistics. Design criticism, as one of the trunk in design, should play a strong pushing role in the current industrial practice and the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in design. But, for such reasons as the constraints of preset standards in the production processes, much more accurate specialization of technological improvement and equal rights for persons to evaluate, the standards in design criticism are still unclear. Based on consensus deficiency in the standards, design criticism has been indulged in the embarrassing circumstances. The causes of unclear standards in design criticism are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methodology, it is further put forward such principles of constructing theoretical orderlinesses as the contradiction analysis, the suitability; the nationality; the contemporaneity; the scientificity; the functionality; the ethicality and the futurity.

按照學术界一般的说法,设计理论、设计史和设计批评是构成设计学的三大主干。相对于设计史和设计理论的知识体系建构和理论发展,设计批评的理论和实践均比较薄弱。批评精神的坠毁、批评主体的缺席、焦虑的批评、隔靴搔痒的批评、拼凑抄袭式的批评、臆想胡诌式的批评、泼妇谩骂式的批评……批评自身“恶评”不断。在设计学上升为一级学科,设计产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设计批评显得格外边缘化。建构设计批评的第一要义,乃是标准的确定。在设计批评标准问题上缺乏共识,是批评处于尴尬境地的重要原因。オ

一、设计批评何以可能オ

在所有关于“批评学”的研究中,批评标准问题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理查兹的《文学批评原理》被西方批评界誉为现代文学批评的开山之作。他在这本书中指出,批评就是努力区分各种经验,并且评价这些经验。如果缺少对经验本质的理解,缺少关于价值和交流的理论,我们就无法进行批评。与价值相关的中心问题是:艺术的价值是什么?现代美学的一大弊病就是逃避对价值的思考,艺术所产生的经验是有价值的,艺术采用什么形式也与它们的价值有关。他认为:“一个优秀批评家的资格有三。首先,他必须善于准确地体验与艺术作品相关的心灵状态。其二,他必须能够区分经验之间的不甚明显的特征。其三,他必须对价值具有稳健的判断。”[1]

如何来判断理查兹所提到的“价值”,就需要标准的建立。的确,任何批评包括设计批评不可能没有标准。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是文学批评“最高的标准。”[2]20世纪30年代,鲁迅提出:“我们曾经在文学批评史上见过没有一定圈子的批评家吗?都有的,或者是美的圈,或者是真实的圈,或者是前进的圈。没有一定圈子的批评家,那才是怪汉子呢……我们不能责备他有圈子,我们只能批评他这圈子对不对。”[3]鲁迅说的“圈子”便关涉批评家的批评标准。闻一多也曾说:“我们需要批评,而且需要正确而健康的批评。”[4]所谓“正确而健康”也是指一种批评标准。

但是,“一种阐释往往只能照亮它的某一个侧面,而不可能穷尽它的全部意蕴。”[5]批评标准的建立是非常困难的。在学科建设等方面比设计批评发展得更为成熟的文学批评,对批评的标准也一度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如童庆炳在修订版的《文学概论》教材中,便隐去了存在几十年的“批评标准”一节。可见,批评标准的建立尤其是共识达成的不易。

在设计领域,从现代设计的发展变迁看,设计的范畴越来越宽泛,设计各部类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尤其是随着后现代社会消费文化的发展,设计的价值判断面临的不定性和复杂性更加难以捉摸。当今“的确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设计实践领域,这个领域涉及的严格标准之多,达到无法想象的程度。”[6]112设计批评的价值标准面临“实用标准的挑战、生产标准的挑战、市场标准的挑战、政府标准的挑战、艺术标准的挑战、文化标准的挑战”[7],在这种挑战面前,设计的“好”与“坏”变得难以轻易评价。即使是在设计产业发达的美国,常常也是“没有一个研究机构能运用丰富的讨论和例子,说明什么是好的设计”[8]75-76。

没有标准,批评的言说能力就大打折扣,批评的结论亦难以让人信服。如关于北京2008奥运会会徽“中国印”的批评,很多人从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角度,给予了高度评价,但否定的意见也有很多,尤其是对其中人形图案的解读,有人在网络上甚至用恶搞这个图案的方式来表达不满。可见,就如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克兰认为的那样:“存在着许多自成其说的批评方法,每一种方法都能为批评对象带来新的阐释,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力量和局限。”[9]批评标准的缺失和模糊,导致设计界和公众在评价设计事物时众说纷纭,人们对设计的认识逐渐倾向于自我和感性,进一步消解了原有的批评标准。

二、设计批评标准模糊的原因オ

“我们的社会生活还处于‘由之的状态而还没有达到‘知之的境界。而同时我们的社会生活本身却已进入一个世界性的文化转型期,难免使人们陷入困惑的境地。”[10]誠然,当前设计批评标准模糊与经济社会转型有着密切联系,设计具有社会属性、文化属性和经济属性,设计批评标准的模糊,是经济社会发展在设计领域的自然反映,在生产生活、科技进步、社会交流等方面有具体体现。

(一)生产环节预设标准的制约

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工业文明的反思基础之上,正是西方工业化大生产对传统美学的践踏,才催生了现代艺术运动和现代艺术设计的觉醒。对机器生产的产品的关注,使“艺术”与“工业”建立起紧密的联系,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成为艺术设计的重要特征。随着工业生产的进步,艺术设计逐渐从装饰、美化的层面转向对工业产品的材质、造型、形式和功能等问题的关注上来。以工业设计的快速发展为标志,当代艺术设计和机器工业产品生产形成了一个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即使是在信息时代,在以计算机为支持的仿真技术模式下,艺术设计可以通过虚拟的方式,完成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测试、风险评估等产品开发的全过程,这种虚拟设计的实施仍然是围绕产品而展开的。可以说,产品是艺术设计存在的前提,没有工业、技术的进步,就谈不上产品工艺水平的改进和设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工业产品的生产不同于手工生产,其在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等方面一般都有着技术规定。国家、行业、部门和企业会对产品生产制定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如产品标准、零部件标准等等。“中国制造”的快速发展,是与制造业大量采取现代化生产线有重要关系的。就如Tufan Orel所说:“由于大量控制性工具、自动化系统以及‘电脑—支持概念的出现,批量化生产和多样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已经在性质上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新的工业排列中,工程师—设计师将能够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前就为它们绘制出一本组合目录,或一种组合品目录。当客户要求一种个别的物品时,负责产品变异的工程师会通过一种特定的信号,命令整个生产过程生产出所需的产品。”[6]72-73

在这种产品技术准则、流水线和“电脑—支持”系统下产品生产的自动“组合”情况下,工业产品从设计到制造的全过程,都有着严格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否则,就会成为被淘汰的次品。即使是设计粗糙、没有艺术美感的产品,其也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除了流水线的产品技术准则限制以外,还受产品的市场定位、成本限制、制造工艺等影响,我们不可能拿奢侈品的制造工艺来要求廉价策略的产品生产。只要不是假冒伪劣产品,其生产行为就是合法和受保护的。这种生产环节标准的预设,已使设计批评丧失了很大的话语空间——产品本身没有错,错的是附加在它之所以成为产品的那些“生产标准”。对于与工业生产紧密联姻的艺术设计来说,如果不从制约产品制造的附加条件入手,而仅仅从产品的本身去讨论其在设计方面的不合理性,一切所谓的批评只能成为一种奢谈。产品生产的预设标准,给设计批评标准的确立带来了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在于,设计批评不仅要指向产品外观、形式乃至功能等易于识别的一面,也要指向生产流程、科技标准、技术限制乃至商品市场营销定位等相关视阈,往往造成批评的泛化。

(二)科技进步使分工越来越细

艺术设计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进步为艺术设计提供新的创新形式,丰富和深化着艺术设计的领域。“如果抽象地研究设计之美或生活之美,研究那些从技术中游离出来的美的因素,而离开因技术而来的功能审美因素,设计史将会是空洞的。”[11]1949年,世界上第一架喷气式客机“Havilland”彗星号进行了首次飞行。对于这架飞机,设计师认为它是设计史上最漂亮的客机之一,“如果它看起来是恰到好处的,它就是恰到好处的。”[8]5但是,与设计师的看法恰恰相反,“Havilland”彗星号在开始运行时就坠毁了。坠毁的原因与设计相关——彗星号高压密封机身中的方形窗户和方形孔,致使压力集中在角上,一旦产生裂缝,悲剧就产生了。彗星号的坠毁说明这是一个失败的设计形式。在“人机关系”概念的设计中,产品设计能否达到任何时候都可以安全地操作?它的开关、刻度盘、控制杆或把手是否在正确的位置?这些问题都给艺术设计的科学性、技术性提出了挑战。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挑战更为严峻。Edward Constant曾经提出科技进化理论,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几乎所有的生物演化的基本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技术(创新)。”[12]这种进化理论为我们理解设计提供了新的工具和另一种视角。科技的进步意味着不断会有新的技术取代落后、过时了的技术,设计所涉及的知识和技术领域将会越来越广。随着科学实验手段的进步,科技探索的领域不断开阔,科学技术各个领域之间相互渗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层出不穷,学科越来越多,行业分工越来越细,新产品推出的速度越来越快,产品的高科技含量逐渐提高。无论是对于产品造型设计、外观设计还是机械制造设计,艺术设计已经远远超越了单纯的“艺术”范畴,并且正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对其“科学性”的要求,设计师在设计中面临着新知识、新技术复杂性的考验。在高科技发展迅猛,产业分工越来越细的现实和发展趋势下,设计批评越来越面临着科技标准的挑战,设计批评发生的概率大大降低了。例如,在物联网技术的科技浪潮下,智能化设计已经成为重要的设计领域,可是,对于智能化设计的设计批评却“门前冷落鞍马稀”,尤其是来自设计界的批评更是十分罕见。专业化的批评像是技术性的科技论文,非专业化的批评又有可能因科技知识的欠缺而谬以千里。倘若不了解燃烧力学的基本原理,恐怕就难以评价一款燃气器具的外观设计;如果不了解流体力学、材料力学的基本原理,对汽车设计的批评恐怕就会贻笑大方。

一位设计师曾这样评价神舟五号载人飞船的有关设计:“杨利伟那套宇航服上绣的‘神五标志,看图识字式的元素罗列,一看就是没有经过审美训练的人设计的。再看看那个火箭、那个返回舱,只有功能性的结构设计,不讲究审美意义上的造型设计。所以我经常形容我们的高科技产品往往是‘裸体的,是现代技术加‘农民装束。”[13]这样的评价确实一语中的、实事求是,设计师可以痛陈这样的设计多么土得掉渣,不过,随便找出与“神五”相关的一个简单的力学公式,就会让设计师瞠目结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深刻地改变和丰富着设计的内涵,为推动设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力量,同时,也在设计和科学之间,制造了一些壁垒和融通的障碍,为设计批评标准的确立带来了困难。

(三)人人都有评价权力的悖论

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的需求,市场接受是检验、校正、优化设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作为设计物的观察者、使用者,设计的“适用性”最终是由受众确定的,大众理所当然具有评说设计的权力。戴维•布莱契甚至从现代物理理论成果论述了“观察者”的重要作用,他认为,无论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玻尔的互补原理还是海森伯德测不准原理,观察者的作用都是主要的,观察者是主体,他感知的方法规定着客体的本质甚至于它的存在。在主观范式之下,“知识是由人们创造的而不是发现的。”[14]对此,麻省理工学院工程系统部的希佩尔教授也认为:“一直以来,人们通常认为产品创新是由产品制造商开发的。关于谁是创新的基本的这个假设,不可避免地对创新的相关研究以及公司管理者乃至对政府的创新政策带来了重大影响。不过,这个基本假设往往是错误的。”[15]因為,研究发现工程师及设计师认为“成功的技术往往被制造商及用户修改了大部分。”[16]希佩尔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用户、受众在产品创新和设计过程中重要作用,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几乎所有的设计师,都对这种情况有着深刻的感受——设计师往往会被客户的体验和爱好而弄得无所适从,客户好像比设计师还要懂得设计。遇到这种情况,设计师通常会拒绝或者采取迁就的态度应付了事。

在设计推广应用的过程中,尊重大众的评价权力,可以在“日常政治学”和“社区政治学”的层面促成共同的设计理念和价值观。例如,南京市在“孙中山铜像回迁新街口”项目决策过程

中,在媒体上发布了公告,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和群众来信等方式,广泛征集市民意见和建议5000余条。经过民意调查和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媒体报道和网络舆论意见逐渐趋同。有关部门根据市民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铜像回迁方案,从而“使得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非常顺利,舆论基本上站在支持政府回迁工作的立场上,没有出现以往那样炒作不断、批评不止,甚至导致项目停工的情况。”[17]而北京西客站、国家大剧院、央视新大楼等地标建筑之所以在满足招投标等所有正常程序的情况下,仍然引发了巨大的争议,甚至至今未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满足受众评价权力的需求。

对于设计物,尤其是与个人生活和消费体验密切相关的设计,人人都具有评价设计的权力,是合乎常理的。虽然任何人都有评价、批评设计的权力,但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批评的能力,有时候多数人的合法性并不一定会代表更好的选择,由大众的评价而产生的“话语暴力”是很可怕的,这种轻而易举的权力很容易使正当的评价走入歧途。在当代中国,普通大众审美能力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设计的评价意见,往往具有盲目性、易变性、自发性和滞后性。尊重每个人的评价意见,在理论和实践中都不可能实现,基于个体的太多的设计标准等于无标准。在关于当代设计的许多重要批评事件中,一些有着一定学识修养和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如从事文学、外语等专业的一些人士,经常对有关设计发表批评意见,但由于没有艺术设计相关专业的学术背景,尽管其批评有时会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其观点正确与否却令人颇为怀疑。特别是一些非艺术设计专业背景的专家进入到重大设计项目的决策环节,容易给这些设计项目带来一些先天不足,也使专业设计师感到“话语权”的弱小。人人都有评价设计的权力,这个看似公允的判断,却给设计批评标准带来了悖论。

(四)设计批评学术规范的不确定

近年来,关于批评规范问题,一直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热点。有人认为学术批评不是学术评价,不用面面俱到,不应有“枝节问题”的借口,只要有错误,就应批评。也有人认为,对批评者来说,应本着客观、真诚、与人为善、相互尊重的态度,批评者要进入被批评者的学术传统和问题,不能只是挑剔个别细节。从艺术设计学学科建设的层面看,设计批评应该超越技术评价而向社会科学转型,设计批评也要象科学研究一样遵循一定的学术原则和规范。但是,建立设计批评学术规范又有很大的困难。

作为学术批评,设计批评要服从理性和规范,只有专业的批评才能把批评提高到学术的层面。由于设计批评学科定位的困难和范畴的宽泛,从艺术学、批评学、设计艺术学、美学、哲学、工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乃至心理学、军事学等等众多领域,都可以对艺术设计进行不同层面的批评。例如,在历届全国包装工程学术会议上,常有来自军事科研院所的专家从武器包装的角度,对艺术设计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加拿大文学批评家诺思罗普•弗莱认为:“鉴于文学自身不是一个有组织的知识结构,批评家必须在史实上求助于历史学家的概念框架,而在观点上则求助于哲学家的概念框架。”[18]设计批评更是如此,在批评范式上更多地依赖于其它学科的概念框架。一些从设计角度引发的批评很容易演绎为其它学科的批评,如一些针对环境设计的批评,沿用了建筑批评的范式,增添了“建筑学”的学科色彩。

同时,艺术设计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在艺术设计门类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的情况下,作为学术批评出现的设计批评也很难引起设计界内部的注意。如果没有来自建筑界和文化界的批评,关于国家大剧院、“鸟巢”的批评也许会在设计界悄无声息。如果说,文学批评规范的缺失,使“骂评、捧评与媚评的众声喧哗,把当代批评界搅得乌烟瘴气,黑白颠倒。使文艺批评这位昔日骄傲潇洒的文坛王子变成了一个抽去了脊梁骨的畸形儿,抬不起头,直不起腰,找不着北,除了漫骂和媚笑就是‘失语和‘缺席。”[19]而在设计批评领域,稀缺的批评连这种“学术争吵”的景象也没有。

当然,设计批评也有“非学理”的一面。有限理性告诉人们,真实的人是有限理性的人。标准化不是对多样化和个性美的排斥,对于艺术设计来说,公众的多样化感受是最重要的评价依据,不管是民众、官员、学者,还是设计师,都有资格对设计发言。从学术性的规范性评价转向感性的描述性评价时,这种批评容易停留在个人是否满意等感性的层面上。柳冠中在论述设计的评价方法时曾说:“设计‘满意原则也是相对的。衡量设计的标准不是对与错,而是相对的满意与不满意。”[20]他认为,以“满意”或“次优”为标准的理论评价,比“最优化”的适应性广得多,作为设计者的人和设计的对象——特定的生存方式,都是适应性系统,设计的适应性系统评价应包括适应性系统的目的或意图、适应性系统的外在环境、适应性系统的内在环境三要素。这也可以作为一种“有限理性”的设计批评学术规范。但是,作为适应性系统的设计者和设计对象,“满意原则”本身就具有不可琢磨性,使设计批评的学术规范更加复杂。オ

三、设计批评标准建构理路オ

面对产业迅猛发展、门类复杂多样、国际化交流融合日益深入的当代设计,在文化多元和个人主体意识凸显的情形下,做出使人信服的言说和批评变得异常艰难,建立一套基于共识的批评标准似乎越来越不可能。在标准缺失、难以确立的情况下,为设计批评的开展确定一些原则是必要的。有学者曾提出中国当代设计批评的六大原则:以“适用”为轴心的“有效”功能;以“和谐”为特色的“真实”形式;以生活质量”为旨归的“诗意”品性;以“整体逻辑”为基石的“有机”结构;以“历时性”、“共时性”交织为形态的文脉;以“善”为核心的伦理。[21]笔者也从方法论的层面对设计批评标准建构提出一些看法。

(一)矛盾分析原则

设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是运动中的多层次、多方面的矛盾统一体。设计的发展受经济、政治、社会和消费者个体的审美水平、消费能力、生活经历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某个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批评只有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在对诸种现象、因素、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入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才能言之有理,对设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与经济、设计与市场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设计常常被当作经济问题来看待。以消费为表征的当代社会缤纷图景,给设计批评的切入视角提供了多种可能。批评常常陷溺于市场化、艳俗化、流行化、娱乐化的表象,批评文本往往成为浅阅读、快感阅读和快餐阅读的消费社会符号,成为市场牟利的工具。此种境况,在消解着批评的力度和深度,掩盖了事物的主要矛盾。只有对复杂现象中的各种关系进行全面地分析,才能从一般中发现规律,深入到问题本质。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当代中国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些只是表层符号的改变,有些才是真正的、内在的、核心的和深层次的改变。因此,设计批评的开展,需要紧紧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通过对矛盾之间各种关系的探讨,从中寻找出规律性、本质性、普遍性的问题和经验,才能真正实现对中国设计的科学判断和价值引领。

(二)适宜性原则

从批评的类型来看,主要有专业批评、学院批评、媒体批评和公众批评。之所以有这些类型,设计批评表达主体、接受主体的影响和制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设计批评的表达要适时、适人、适事和适度。

一要适时。设计具有时间的维度,具有历时性和共时性的特征。历时性是指设计的过程,设计师从设计方案的构思到调研论证再到方案的决定和实施,最终以具体的物态形式推向市场,是对设计方案不断调整、不断更新、不断纠正的过程。因此,设计批评要适时介入,善于发现其中的问题,及时开展设计批评。共时性是指设计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言,设计是时光酿制的生活方式,设计师设计出什么,人们就生活在相应的生活方式里,适时的设计批评,是对人们生活方式的评价和引领。

二要适人。罗丹说过,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审美直觉是艺术欣赏的重要基础,但这种审美直觉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一定知识、经历、素养的折射和反映,就如柏格森所说直觉就是理智的体验。由于设计语言的多样、设计现象的芜杂和批评接受者知识结构的不同,不同的人对相同的设计有着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看法。所以,设计批评的开展,要有一定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批评策略和言说方式,进而收到理想的批评效果。

三要适事。设计作为人为事物,设计师在设计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抹杀,但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生产的条件下,设计行为越来越体现为集团的意志、市场的意志、商业的意志,设计从构思到实施,受到多种条件和因素的制约。把设计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一味地推给设计师和某个特定的群体往往有失偏颇。批评应该更多地关注于具体的事,分析事物背后的种种关系。

四要适度。能否把握好设计中各种各样的“度”,是设计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批评也要有“度”,就是批评要讲尺度、讲风度。讲尺度就是无论是批判还是赞美,都不能过分,过犹不及。过分的美誉常常会成为“捧杀”,过分的指摘常常会成为“棒杀”。

(三)民族性原则

在我国设计批评领域,较多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强调设计对社会的责任和意义。但“社会学方法论只把艺术设计现象和作品视为一个社会事件,而不是把它看成一个里面装有历史、现实、思想、感情的人性化产物,同時也忽视了艺术设计作为语言形式有自己独具的特性。”[22]所以,在设计批评中,要正确运用民族化原则,它的意义在于,设计作为生活方式,从根本上离不开本民族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语境,具有民族性的审美感知方式决定着本民族的设计审美意识。只有置身于民族的视野中,设计批评才能对本民族的生活方式进行生动的阐释。

当前,民族设计正在成为中国当代设计和当代设计批评中的关键词和重要思潮,体现了鲜明的文化自觉意识。但是,很多打着民族化旗号、在国际平台上展示的“中国设计”,却呈现出滥用民族符号和自我神秘化的特征。我们要理性、全面地看待传统文化,清醒地认识其缺陷与弊端。那种认为传统精神文化能解决当下一切问题的看法,都是不成熟和片面的沙文主义。同时,在后现代思潮等因素的影响下,社会上出现了消解历史、拒绝崇高、抵制权威、抛弃道德、彻底否定民族性的历史虚无主义,传统文化的价值被无原则地贬低,在一些设计项目的公开竞赛评审中,奉西方的审美原则和批评原则为圭臬,民族性的母语经验被认为是落后的,出现了文化心灵陷落的危机。对此,应该建构理性的心态,以面向未来的姿势,在借鉴和传承中,促进传统文化的当代转换。

(四)时代性原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工业生产的条件、工艺技术的限制、商业营销的要求等等,既对设计产生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又不断地对设计的发展提出具有时代感的种种要求。

设计的时代性决定了设计的开放性。世界各种文化的交流日益频繁,新的设计理念和设计形态不断生成,优良设计成为跨越国界和民族的共同追求。当人们还在为美国人、英国人通宵排起长队抢购一台新上市的iPhone手机感到不可思议时,没过多长时间,这样的情景也在中国一些城市上演。对于早已摆脱物质紧缺时代的人们来说,这样的场面确实有些让人惊讶。除了苹果公司的设计营销策略以外,也充分体现了优良设计对于人们的吸引力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审美共识”,生动而形象地说明了当代设计的开放性。批评有言说、会言说、能言说的能力,需要在设计的时代性和开放性中彰显和提升。

(五)科学性原则

人类社会未来智能化生存的历史需求和发展趋势,给产品创新的速度、质量和效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设计创新只有紧密结合科技发展的特征,才能实现人类生活方式的智能化和诗意化。离开终端控制系统技术,日用电器产品的一体化将无法实现;离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支撑,在家庭内部就无法与外界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离开新材料技术的发展,产品的有些智能化功能将难以实现;没有航空航天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进一步成熟,人类的智能化生存将大打折扣……未来的设计创新将会面临产品高科技含量的挑战,设计创新必然伴随着新科技、新产品的发明和创造,这是人类智能化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因此,

设计批评必须要有解说科学技术、理解科学技术的基本能力。这种要求不仅体现在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机械设计等“工学”特征明显的设计中,而且也体现在外观设计、造型设计乃至平面设计等“艺术学”特征明显的设计中。

(六)功能性原则

“生产、中产阶级崛起和设计大众化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现代意义上的艺术设计,其目的当然首先是实用,这是设计经济性最突出的表现。”[23]注重设计的功能性包括设计的实用性、安全性、健康性、耐用性、舒适性、合理性等因素是设计批评的重要原则,对功能的重视不是功能主义,也不是功利主义,而是由设计的基本价值属性所决定的。

设计作为一种物质化的形态和生活方式,功能性永远是第一位的。中看不中用的设计,不具备使用价值或不能很好地服务于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设计,必将被市场所淘汰。把设计的安全性、健康性、易用性、耐用性、普遍性、实惠性等作为重要的批评标准,对设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这是设计批评理应具备的健康价值观。

(七)伦理性原则

设计需要伦理,批评也需要伦理,注重从伦理性的层面观察设计、分析设计、批判设计是开展设计批评的一个重要原则。随着现代设计的不断发展,设计也越来越牵涉到伦理的层面,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关系的嬗变以及科技进步都给设计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批评面临着对这些伦理问题进行阐释的挑战。

设计创造、丰富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在消费社会和创新设计理念的推动下,人们的日常生活正在被层出不穷的新设计包围。如“书店里遍是装帧精美却人为地带来了更多阅读负担的精装书——而这一切恰恰贴着‘设计创造一种新的生活方式、阅读行为的标签。”[24]从创新、市场乃至价格等角度对这些设计进行批评,显然触及不到问题的本质,只能从伦理性的层面来加以分析和评判。在人们的生活中,这类表面上看来无可厚非的设计越来越多,颠覆着人们的审美常识,使设计的评价标准逐渐变得模糊乃至丧失,因此,应该在批评中提倡伦理性原则。同时,科技进步在给人类生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了人的一些能力的退化,“新技术正在从根本上改变着我们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工程师、代码编写者、产品设计师、科学家们并不能够充分预见到新技术所有可能的用途,这就意味着‘阴暗面的某些技术可能会成为社会现实。”[25]在人们享受着科技进步带来的美好生活的环境下,不仅需要批评者的勇气,而且需要批评者的理性精神,更需要批评者的伦理情怀。

(八)未来性原则

阿尔文•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以“一株开了花的树”来形象地比喻社会发展进步问题,“它有着很多伸向未来的树枝,我们将以人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来衡量社会的进步。”[26]

设计批评必须要把未来性作为一条重要的原则。一是从未来的角度,对当前设计产业、设计教育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辩证地分析,提供具体的、可实现的理念和方法,促进问题的改进;二是立足于未来的发展,从设计发展的历史规律、科学技术的最新进展、社会的消费转型以及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展出发,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设计的发展规律,为中国设计的未来发展提示某种生动的、具有前瞻性的启示;三是从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出发,以更加宏阔的视野和文化自信的积极姿态,正确认识和看待中西方文化的交流融合,正确对待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设计的民族化和全球化,树立设计批评的健康心态,在更高的层次上推动设计的文化自觉。

总之,受时代发展、民俗心理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在设计门类众多、设计形态嬗变迅速的情况下,确立设计批评的标准无疑是异常艰难的。在这样的情形下,认清导致设计批评标准模糊的原因,为设计批评确立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方法,以文化自觉的姿态,逐步推动设计批评从“小学”成长为“显学”,“真正透彻的批评”或许并不遥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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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柏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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