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纳入县乡政府考核
2014-06-07
共产党员(辽宁) 2014年2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国家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2014-06-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国家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