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九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报刊
2014-06-04本刊
(本刊综合)近日,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记协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并通报了一批媒体采编人员及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典型案例,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 通知指出,近年来,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屡禁不绝,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
新闻敲诈是指一些媒体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滥用新闻采访报道权,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甚至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的病害,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去年以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处了《购物导报》等一批新闻敲诈案件。从去年到今年,总局再度重拳出击,又连续查办了《中国特产报》、《中国经济时报》、《西部时报》、《企业党建参考报》等媒体机构,以及《今日早报》记者金侃群、《都市快报》记者朱卫、《杭州日报》记者杨剑、《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等新闻采编人员新闻敲诈的案例,严厉惩处了新闻界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了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以来,假报刊、假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更是为公众痛恨,他们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新闻报道秩序,严重影响了新闻出版单位、新闻从业人员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为了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利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号召通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报刊主管主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决清除危害国家文化安全、损害公众利益、干扰新闻出版秩序、破坏新闻出版工作者形象的“四害”,为新闻出版业创造健康和谐发展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清查各地报刊发行市场,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严肃查处出版、印刷、发行、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严厉打击假冒记者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聚敛钱财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报刊出版单位的长效监管机制。
新闻敲诈案件主要利用基层害怕曝光的心理,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谋取非法利益,并且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威逼利诱、团伙作案。同时,一些媒体机构受利益驱动、管理混乱,向记者站或记者摊派经营任务,部分记者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公关公司,以曝光负面消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对于这些案件必须严厉打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责任人指出,下一步将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同时,将建立健全新闻敲诈案件“双移送”机制,既要严厉打击新闻采编个人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还要严肃追究新闻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并强化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力,加大对违规记者站整治力度,把好人员准入退出关,加强队伍建设。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同时呼吁广大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应增强对真假记者证、真假记者的辨别能力,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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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作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国家轻工业眼镜信息中心、中国眼镜协会主办的中国眼镜行业唯一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级刊物,一直坚持“权威、专业、公信、良知”的办刊宗旨,以“贴近行业、服务行业、引导行业”为使命,“精品文章、名牌栏目、一流期刊”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追求。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中国眼镜行业传媒航母,做全球眼镜行业最具影响的期刊。
正是鉴于本刊在业界的权威性,一段时期以来,经常有不法分子打着本刊旗号,以电话或是传真的方式,联系温州、深圳、丹阳以及厦门等地的一些眼镜企业,企图进行非法采访和非法经营活动,客户若拒绝,便以产品质量有问题或是曝光企业生产成本等借口要挟企业。不少业界人士纷纷致电本刊反映此事。非法刊物没有正规发行渠道,不敢公开发行,却号称发行量上万,以蒙蔽骗取不熟悉期刊知识企业的钱财。为了维护行业的利益,使同行免受新闻敲诈,本刊特为大家支招,帮助眼镜企业识别合法与非法媒体,辨别真假记者。
如何识别杂志是否具有正式刊号?
1.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查询,在首页下部的“便民查询”下拉菜单中,“新闻出版机构查询”,可以查找到已经正式登记并被国家认可的杂志。
2.公开发行的正规期刊版权页上有出版单位名称(标明地址、电话),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有承印单位名称;通过邮局发行的还应有邮发代号;封面或封底有条码、定价。
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刊号(CNxx—yyyy/z)由中国国别代码“CN”、报刊登记号“xxyyyy”和分类号“z”组成。其中“xx”为期刊出版单位所在地区代号,“yyyy”为出版管理部门分配的序号(期刊的序号范围为“1000-4999”),分类号则是用以说明期刊所属的主要学科范畴。如,本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50-1101/TS。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1SSNxxxx-yyyy)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两段4位数字,中间以一个连字符“-”相接)组成。如本刊的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4-6615。
绝大多数非法期刊虽有ISSN号,也有CN号,但是有些刊号根本就不符合正规刊号的结构式,有些国内统一刊号CN后面,大多都缀有NR或者HK(即香港)刊号的标识。
4.非法期刊基本上都是自办发行,自办发行即不通过邮局,没有邮发代号。没有邮发代号的期刊在邮局或国家报刊发行网上查不到任何信息。作为内部交流用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标明“准印证号”,其只能用于免费交流,不得公开发行,不得标明定价。
如何分辨真假记者?
登录中国记者网以后,输入持证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编号当中的任何两项就可以在中国记者网上查验到持证人的信息页,能够看到持证人的照片,看到上面的信息是否属实,从而核验记者的身份。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拨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核验电话010-83138953,核验记者证的真伪。本刊记者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记者证,均接受过正规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因此,企业可以放心接受采访。
在此,我们也提醒业内人士,为了企业利益及形象免受损害,请擦亮双眼,拒绝非法期刊、假记者,接受正规媒体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