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背景下的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2014-06-01嵇艳兰
嵇艳兰
摘 要: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主要特点是“管制”,即以行政权力为依托,单方面的下达强制性的命令来约束管制,具有很强烈的封闭性。现阶段的行政管理的转型或创新,主要是建立法治环境下的具有服务性色彩的行政管理方式,由强制性管制转变为以人为本的人治型。法治视野下的行政管理方式应该趋于柔和,有弹性,并且压缩其权力使用空间,将电子政务的管理方式推上新的阶段,与人民群众多种多样的个性需要以及价值期待相适应,既要在法治也要善治。
关键词:法治背景;行政管理方式;创新;要点
所谓的行政管理方式,即“行政机关为实现其管理职能而采取的各种手段、方法的总合。”它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了推动政治的进一步延续,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而逐渐产生并不断发展变化传承,符合历史发展规律。随着时代的交替变革,行政管理也在随着社会变化而变化。新型的法治背景之下的行政管理方式,相应的做出自己的创新,来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与人民需要。
一、行政管理方式
法治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方式并非以人为本,以行政相对人作为其行政主体。相反的,它采用单一的强制性的命令式的方式来对行政当事人进行管制。这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创新改革非常不利。
二、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概要
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继承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它以政府作为其权力中心,以行政权作为其权力根本,行政机关采用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单一的管制。随着历史的前进,这种传统的的管理模式逐渐暴露了如下几点弊端:
1.强调行政机关的主体地位,忽视相对人的权益。行政管理的传统方式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进行单一的,强制性的管制,两者之间是对立的关系而不是合作交互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立起来,二者无相通权益,同时,行政相对人的主体地位也被忽视甚至剥夺。原有行政模式可谓压制型管制,它唯一的宗旨就是实现模糊抽象的人民的公共利益,其目标是贯彻落实行政主体的单方面意志,主要内容就是强制性管理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本应该是行政主体,结果却变为被动的客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简单地被被定义为命令——服从模式。行政机关在贯彻自己主观意志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势必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形成侵犯,往往会在潜在的层面牺牲个人利益,也就是说它侵犯了人名群众的整体性与个性需要。作为我国行政管理方式中最组要的行政手段,强制性管理导致的问题不可避免。
2.坚守传统观念,难以突破创新。我国行政机关总是倾向于在在管理中采用强制性手段,行政相对人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行政意见或者参与决策,久日久之就会严重影响其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从而阻碍他们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社会复杂多变,而应对策略却简化单一,行政事务多种多样,而履行方式却简约而不具备实际的操作性,我国权力资源剩余,而其他资源明显不足,为了完成一些紧张必须的行政事务,就不免会对行政权力形成一定的依赖。这种依赖实际上是对行政方式改革创新的阻碍,因为它抑制了其他资源的再分配,也影响了其他权力的合理合法使用,使得繁杂的行政事务与简约的履行方式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难以在创新中取得长足进步。
3.行政成本不断增加,行政效能降低。我国行政机关在陈旧的行政管理方式中,主要通过禁止、强制、惩罚等手段来实现其行政目标。单一性的管理方式压抑了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能动性,阻碍了其发挥聪明才智创造价值,在实施过程中实际上造成了行政相对人的厌恶反感。因此为了进一步压制相对人,使其完全听命于行政机关,那么行政机关就会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政治成本来达成目的,这势必会造成更高的成本与更低的效益。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就应该积极探索改变其相对的关系,形成相互合作,互利共赢的局面。
三、行政管理观念的革新
实践活动是以意识为先导,相应的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改革也要先从改变传统的行政观念开始。行政管理方式的变革主要体现如下:
1.管制型转变为服务型。自古以来行政管理以行政权力为本,政府作为其权力中心拥有绝对的行政管理能力。政府为了实现并巩固其行政目的,采用强制性的单方面的方式实行管制,这在现当代已不能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为了适应当前经济环境之下的政治、文化以及人民生活需要,政府就必须转变其职能,首先从管制转为服务。服务型管理方式将成为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向,也将成为其基本的行政理念与价值所在。政府只有为人民服务,为民做主,方可真正实现其行政职能的最大化。
2.单向性转为交互型。行政管理采取单向性的管制是为了表达并强调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政意愿,只将行为结果传递与相对人,并不允许他们表达自己的意志或参与行政管理。新型的行政管理就要提倡其交互性,即给予每一个相对人以发言表决的机会或参与行政管理事宜的机会,强调相对人之间进行协商沟通的重要性。只有实现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相互合作与监督,形成良好的互动体系,行政机关才能加强其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科学性,以便更好地使民众接受行政结果并进一步支持其行政管理工作。
3.强制性转为合作型。行政权的本质与目的是服务人民,而不是强制性的向相对人传达行政活动的结果。传统的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管理的权力主体是对相对人的进行强制性的管制,而新型的管理方式是将这种相互对立的关系转变为相互合作的关系,使行政相对人也能主动积极地参与行政管理活动,以及自觉自愿的接受其行政决定。
4.单一化转为多元化。陈旧的管理方式倾向于单一化管理,在转变为服务型的管理理念之后,管理层面进一步扩大,同时人民生活的需求面也在不断地扩展,传统的权力为本的行政管理方式无法适应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面對这样的社会现状,行政管理方式的多样化将成为其首要选择,从而更多地满足行政相对人的社会需求,刺激行政活动的灵活性与能动性更加充分地发挥。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思路
1.行政观念。要实践出效益就必须先行改变行政观念,行政观念的改变主要是从强制性的管制转变为合作式的服务,政府将不再作为唯一的主体,而是给予行政相对人充分的自住性,从简约单一的行政方式转变为交互型,多元化,同时要走出封闭的行政管理方式,逐渐走向开放。
2.管理方式。我国传统的行政权力资源过剩,应用到社会各个层面,而新型的管理方式则要求压缩行政权力的适用范围,减少成本,提高效益。它将不再作为绝对的行政主体,并且对行政相对人多样的个性也给予更多地关注与关心,减少对其行政限制。同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将运用到行政管理过程中,保障期合理有序的运行,大幅度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行政管理的品质,促进政府与人民关系的和谐发展。行政方式的弹性范围,增加其实施的柔和性,使行政主体感受到行政管理的人性化,以人为本而不是以权为本。
3.电子政务。电子政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使用普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创新。通过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电子政务在行政管理中可以方便快捷的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成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改革、创新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
五、结论
我国的政府职能正在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只在为人民服务,为民做主。行政管理方式也在向人性化转变。在当今信息化技术膨胀的时代,电子政务的参与实际上正在为政府职能增添新的活力。在健全法律的监管之下,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定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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