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营主体奏响周口现代农业发展主旋律
2014-05-30石玉清
石玉清
[摘 要] 近年来,周口市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目标,以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市为载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着力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农业农村经济连续多年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 经营主体 现代 农业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041-02
一、农民合作社蓬勃兴起,农业组织化程度稳步提高
1.强化宣传引导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先后制作电视讲座80多期,印发宣传资料60多万份,编发简报182期,悬挂宣传条幅、刷写宣传标语15000多幅,举办各级培训班136期,培训干部职工和合作社理事长20650人。
2.強化扶持指导
2.1 帮助建章立制。凡是有成立农民合作社意愿的组织和个人,农业部门就及时派出业务人员,帮助建立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促其规范运行。
2.2 搭建服务平台。开通“周口农民合作社网”,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免费购销信息交流平台和宣传展示平台,先后发布、交流信息3万多条次。
2.3 出台优惠政策。坚持凡是能让农民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尽量安排农民合作社承担。据调查,我市80%以上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和整建制创建乡镇都依托有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
2.4 加大资金扶持。市政府每年设立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2013年我市共投入政策资金1289万元,扶持了166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各项扶持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我市农民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壮大。以淮阳县地保姆为代表的植保合作社发展到83个,拥有大型农业机械996台,日作业能力达到1.5万亩,为减轻病虫草危害、确保粮食稳产高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3.强化示范倡导。近年来,我们注重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形成了以淮阳县地保姆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国家级示范社和42家省级示范社为龙头、214家市级示范社为主体、518家县级示范社为基础的典型示范体系。全市“六制”齐全、“四个统一”、运作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5%以上,辐射带动了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共计7477家,总数和增量均居全省第一位。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21.4万人,成员出资总额64亿元,辐射带动周边40万多户,13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农超对接”,20多家农民合作社参与了“农社对接”,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市在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稳步前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目前,我市规模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近400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市级龙头企业269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13家,销售收入近500亿元,所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农业产业化组织成为现代农业建设重要主体。
1.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不断壮大,有力促进了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
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现生产规模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二,50%以上产品出口到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河南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联合美国OSI集团建设的河南麦当劳熟食加工基地,项目总投资3亿美元,年产各类熟食17万吨,全部投产后年产值可达100亿元人民币。太康通泰纺织产业集群集群现已入驻河南通泰纺织有限公司等大型棉纺加工企业20多个,连接太康县银裕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多家。集群承接产业转移江苏南通悦业纺织公司等外商单位50多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支持促进作用。
2.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底,全市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数达92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477元,比2003年底增长2.6倍,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数占总数的98%。
三、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加快发展,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1.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规模的原则,积极发展50-100亩的种粮大户,适度发展100-500亩的种粮大户。截止2013年底,全市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3649户,种植面积54.17万亩,户均生产规模148.5亩,近五年来增长近15倍。其中,规模在50-100亩的2482户,占总粮食生产大户的68.0%,总面积17.29万亩;100-500亩的1022户,占总粮食生产大户的28.0%,总面积23.35万亩;500-1000亩的115户,占总粮食生产大户的3.2%,总面积8.48万亩;1000-5000亩的30户,占总粮食生产大户的0.8%,总面积5.05万亩。
2.引导规模经营。
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截止目前,家庭农场开局良好,达到225家;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204万亩,比2013年底增加近2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8.5%。
3.改善基础设施。
2013年全市整合项目资金14.5亿元,建成面积达到237.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7.5%。2013年计划建设面积150万亩,涉及291个百千万方,其中万亩方63个,千亩方108个,百亩方120个。截止目前,全市已整合项目资金8.4亿元,新建成面积69.9万亩,占计划总面积的46.6%。在建面积56.5万亩。
4.推广科技服务。
区、乡两级农业部门要对500亩以上种粮大户安排1名专业技术员蹲点指导,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安排1名兼职技术员上门指导,50亩以上种粮大户安排流动技术员定期指导。粮食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标准化建设等农业科技推广项目,集中选择在种粮大户承包的区域进行实施,提高种粮大户的科技水平。运用短信平台、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手段,实现农技服务信息全覆盖。加强种粮大户农业技术培训,推广良种良法良制。
5.加大资金扶持。
市县财政安排种粮大户奖励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形式,对生产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种粮大户给予奖励扶持。对集中成片、形成规模、单产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的种粮大户,按种植面积分等次实行补贴;对部分先进种粮大户给予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种粮大户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种粮大户贷款贴息、保险补贴和奖励。加强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的协调,支持种粮大户获取贷款。
参考文献
[1]宿爱梅.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J].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3,03:40-44.
[2]胡艳,鲁学生.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领现代农业发展[J].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04:31-32.
[3]潘学峰,陈通.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A].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理论与实践[C], 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