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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犯罪报告”披露内幕

2014-05-30

凤凰资讯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政法大学罪名高管

去年年底,被誉为“民间反腐败研究第一人”的陕籍律师王荣利,发布了《2013年度反腐败“打老虎”案例分析报告》,聚焦23名副省部级以上的落马官员。日前,王荣利再次推出另一份“犯罪报告”,关注落马的企业家。对比两份报告,会发现许多落马官员与落马企业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耐人寻味。

企業家犯罪报告的相关信息全部来源于官方及新华社等媒体的公开报道。此外,该报告由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牵头申报,被正式列为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培育项目,项目组别为“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王荣利被聘为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报告显示,2013年度涉及企业家犯罪案例为350例,其中国企高管涉案117例、民企老板涉案233例。“相当于平均每天发案一起”!

在117例国企高管涉案案件中,除了自杀等5例外,其余112例均构成或涉嫌刑事犯罪。112例案例中,仅4例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等罪行,63例均属于经济犯罪。

比117例国企高管涉案更多的,是233例民企老板涉案,其中的203例均涉嫌犯罪,有196例涉及经济问题,超过半数的案例属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

截至2013年底,有115例民企老板犯罪案例明确了犯罪罪名,累计触犯197个(次)罪名,平均每例触犯1.7个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同样多,各有15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一样,均为10例;涉及行贿受贿罪有15例。

与往年类似,犯事的民企老板涉黑案件依然较多,暴力侵犯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件有7例。此外,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案例也较多,有12个案例涉及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203例涉嫌刑事犯罪案例中,已公开的98例披露了涉案金额,动辄高达数十亿元,累计达3417.942亿元。

而集资诈骗、涉黑、杀人已是如今民企老板走上“不归路”的最主要罪名。2013年,有3案4人被执行死刑。一是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二是山东青岛“黑老大”聂磊,三是“比煤更黑的黑”云南泸西煤矿主王建福及其下属打手王飞云。这三起案件分别涉集资诈骗、“涉黑”、涉杀人、爆炸等罪行,反映出民企老板最严重犯罪的几种情况。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近年来,企业家犯罪案例不断爆出,报告反映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第一,民企、国企罪名二元分化,对民营企业家应慎重入刑。报告中有关民营企业家的罪名分布、罪名结构可看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挪用等案件占很大比例,与国企企业家贪污、受贿等犯罪明显不同。又如,在一些重要的行业,国有企业的和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不是一样的;在贷款融资等问题上,政策也是不一样的,在罪名定性上也是不一样的,也反映了背后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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