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逵取缔妓院分妓女
2014-05-30
凤凰资讯报 2014年7期
民国时期,银川市的妓院集中在鼓楼南街与新华街交会处。妓院分三等,头等妓院每个妓女有一独院,用来接待上层人物。
头等妓女中,有一個叫张丽君的,色艺俱佳,西北军阀马鸿逵的儿子马敦厚和马的秘书长都为之着迷,常生龃龉。
一次二人同时出现在张丽君处,马敦厚即拔枪向秘书长射击,险出人命。
各位老鸨见生意前景不错,又从各地购得十二三岁少女若干,拟加培养。马鸿逵念及儿子与秘书长火并事,怕妓院生意越好,他这里乱子越大,于是决定取缔妓院。
马鸿逵带了民政厅长海涛和大队人马,强行取缔了盘踞在新华街一带的妓院,马的处理办法是,将那些新买来的少女们一律收归马家大公馆当丫鬟,并请人来加以培训,让她们学秦腔演给马鸿逵看。
对那些已经结婚或已订婚的,让其家人领回,没有成家或未曾订婚的,则赏给连长级的小军官为妻,声明说是马主席赏的,一文不取。
在强权主导一切的社会,即使表面上看来做的是一件好事,也只会做成这个样子,好到这种程度。想想,把那么多的小妓女带回自己的家里,这成什么体统?
摘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