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加分疑点多
2014-05-30黄少虎
黄少虎
去年一则最暖人心的谎言——我有医保,你走吧——感动了众多网友。明知是温情的谎言却能感动人,原因是在于社会上的“假摔”与“碰瓷”太多了。不是我不助人为乐,关键是“助人我倒霉”。在道德沦丧的今天,当见义勇为前要请围观者或者当事人签名作证才敢施救,我不懂这是社会的悲哀还是历史的倒退。所以多少人呼吁:让见义勇为者高考加分吧!
于是乎,今年新调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政策显示:多地奥赛获奖者被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而众多省份加分项目中提及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北京、浙江、四川三省市甚至奖励加20分。
政策出台后,“品德加分”迅速升温成为了家长和社会各方争议的焦点。各有各的道理,本人则认为:品德加分是破坏教育公平。心存质疑多点,容我一一道来:
质疑一
品德加分破坏新的教育公平吗?
我们很清楚:高考存活的唯一且重要依据就在于它的相关公平性,所以我们无法放弃高考这根指挥棒,因为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一直陆续出台高考新政,其实也是其自我修正之路。我们在庆幸“体育加分、奥赛加分”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如今又加入了品德加分,原本相对公平的高考政策又一次失衡了。有人说,说白了这是“德育”与“智育”的比拼。且不说品德加分的局限性,受益人群非常少不说,在操作层面上,关键是如何认定与如何实施,这个更难把握,是否会给权力者提供新的舞弊空间?从历史经验证明:这个是可能有的。
相比于其他加分方式,“品德加分”更不易于科学合理的界定,它无法以分数或成绩来界定,这对公平公正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果因为存在的漏洞而导致被错误的利用,不仅会导致政策的失信与失效,更严重的是,它的实行会不会因此而“影响到一代人的品德养成”?这样的后果谁都承担不起。现存的加分项目泛滥、弄虚作假等问题还没解决,新的加分问题又来了,我们的担忧不无道理,加分所造成的新的破坏教育公平之后果也在所难免。
质疑二
品德加分能拯救沦丧的社会公德吗?
毫无疑问,政策出台者的初衷是好的,应当值得肯定。品德加分对于鼓励学生提高人格修养,改变“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片面评定方式,具有积极意义。作为最受瞩目的高考,加分的方式对于考生是一种最高的肯定与鼓励,其榜样作用也是公众愿意看到的。但如果我们单靠几个未成年人的一些正义举动以及最高仅有20分(与高考总分相比比例极小)的小小激励,能拯救沦丧的社会公德吗,答案是否定的。且不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本身任重道远,社会公德创建更是举步维艰,品德加分与社会正能量导向相比只是冰山一角,其推进力量式微。从另一方面来看:利益驱使是可以引导或决定许多人与事的,但对于一个人的品德的提升恰恰是个未知数,甚至是负数。以利益来引导,本身就是错误的。多少道德实践证明:道德不可功利化,功利化的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
质疑三
品德加分能促使更多的人见义勇为吗?
见义勇为是集平时的修养、举止于一瞬间的所为,所以大多数人在英雄举动后,接受采访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没想那么多,一心想救人”。或许这些可以用“厚积而薄发”一语概之。我们鼓励和提倡见义勇为行为,事后给他们肯定与表彰,这是好事。但如果想以此来促使更多的人见义勇为,这是不可能的。
假如加分的目的是鼓励和见义勇为行为,这是对他们行为的肯定。但是如果想以此激勵更多的人见义勇为,这是不可取的。因为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本身也不应该鼓励,遭遇危险不应该鼓励孩子去冒险施救,而应该让孩子学会正确的避险和求助,否则就是教育的失职。犹如当年鼓吹赖宁救火之事迹,其实是精神可嘉,行为不可取。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他应该是有担当而且有责任感的人,见义勇为行为是责无旁贷的。如果仅凭见义勇为加分,会不会让众多的学生表演作秀,甚至让学校、家长参与其中弄虚作假?
质疑四
品德加分能催生个人的诚信档案的建立吗?
我们在庆幸社会相关机构公布“诚信黑名单”时,却迟迟不见“个人诚信档案”的构建。其实很明白,这些“诚信黑名单”触犯了垄断集团的利益,当然是没有好果子吃的。可是涉及社会诚信问题的“个人诚信档案”的构建却没有进展。这些见义勇为者,完全可以被列入“个人诚信档案”,未必是在高考中加分。如果在高考后,难道不值得见义勇为吗?品德加分能否催生个人的诚信档案的建立,并将这些见义勇为者列入呢?我们拭目以待,但毕竟这是关乎全社会的事,单靠教育系统牵头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教育系统是最没有权势的部门。
质疑五
品德加分能构建高考新政多元评价体系吗?
全民期待的高考新政一直陆续出台,从当初的“体育加分、奥赛加分”,到此次的“品德加分”,无非是试图建立高考新政多元评价体系,弥补分数这一单一录取标准的不足。其实,如果没有全方位、全面地评价一个考试,这“见义勇为”恰恰最容易是“激情”所致。以前的“一考定终生”,到如今的“一勇定加分”都是片面的产物。我们也希望这次的品德加分能构建高考新政多元评价体系,能行吗?难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