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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欠薪

2014-05-30刘晓

全体育 2014年8期
关键词:苏建张曙光俱乐部

刘晓

7月15日,深圳宝安体育场,足协杯深圳VS鲁能的比赛因为深圳队没有热身推迟了5分钟。深圳队两名外援佩佩和布鲁诺一身便装坐上了看台,另一名外援巴巴卡更是不见人影。

在现场三千多名的球迷的注视下,全体深圳队员拉着一长条横幅走上赛场,横幅上写着“请求政府足协帮助,球员生活已无法维持,还我血汗钱!!!”

中国职业足球开展了二十年,大到轰轰烈烈的扫黑反赌,小到频繁上演的转会纠纷,简直没有什么能出的事还没出过,至于欠薪这种事更是司空见惯,几乎不值一提。

不过,这次深足球员为讨薪在比赛现场拉横幅,倒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时间倒退半天,这次“横幅出场”已是劳资双方紧急协调了3小时的结果。当天中午一点,红钻俱乐部董事长万宏伟专门到球队驻地与球员见面,转达了深圳市政府和中国足协对欠薪事件的关注,希望全队理智对待,一定要把比赛踢完。可这节骨眼上,哪个被欠薪急红了眼的球员还会把所谓的“领导关注”当回事?球员们要求俱乐部履行6月30日作出的承诺,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和奖金,万宏伟则表示实在有困难,无法满足,双方不欢而散。

下午两点半,深圳足协工作人员到主队休息室联系球队参赛和出场名单事宜,可是当走进深足休息室的时候发现空无一人,此时距离比赛开始仅剩一个半小时。焦急的俱乐部继续同球员沟通,最终还是被欠薪的劳动者让了步,要求俱乐部签发2013年至2014年7月15日的全部欠薪欠条,包括教练、队务、队医、队员,一个都不能少,在俱乐部答应这一要求之后,球员们才登上开往球场的大巴,等他们抵达保安体育场时,时间已经到了3点10分,距离比赛开始还有50分钟。

俱乐部那边,这么多欠条也不是三两下能开完的,队员到了球场,亦是不见欠条不买账,直到总经理李虹将盖有公章的欠条一个个发到球员手上,他们才走进主队休息室。

比原定的比赛时间稍晚几分钟,展示完横幅的深圳队员回到了球场各自的位置上,比赛总算“准时”可以开始。

然而,当值主裁判周刚吹响开场哨之后,中国职业联赛几十年未见的又一幕发生了。

负责开球的深圳队一脚将球踢向了鲁能的半场,之后,在己方半场站成标准442阵型的11名首发球员齐刷刷地转身,背向对手。面对这样的情况,鲁能球员仿佛早有准备地配合,他们没有人越过中线,只是在本方半场原地倒脚。30秒后,深圳球员转回身,鲁能一方又把皮球踢还回去,比赛正常开始。

几天没训练,深圳多名球员在下半场发生抽筋,场上一度形成鲁能11打7的罕见局面,当值主裁周刚在第89分钟就迫不及待地吹响了终场哨,比赛以鲁能5-0大胜告终。

这轮足协杯总算这么应付过去,但钱没拿到,事还没完,队员们表示,如果不能在19日的中甲比赛前拿到欠薪,那就只有选择罢赛。

队员们实在忍不了了,欠薪已经持续一年半了。

上赛季中甲联赛结束于2013年11月3日,可直到2014年冬训,球员才收到2013年9月的工资。春节前,万宏伟承诺不论多少一定会发些钱给大家过年,可直到1月29日球队离开昆明,教练球员也没等到一分钱。

过完年回来,工资依然一拖再拖,直到7月15日当天,队员们才收到4月份的基本工资——当天发放这笔钱,不是因为俱乐部多为球员着想,15日是6月份工资到期日,如果这天不发,欠薪将达到3个月,根据中国足协规定,此时所有球员将成为自由球员。

在7月15日支付了教练球员4月份的基本工资之后,红钻俱乐部拖欠的钱还包括:2011赛季部分教练奖金,2013赛季从第4轮至第30轮联赛奖金和12月份津贴,2014赛季部分球员的签字费,2014赛季5、6月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全部奖金,据悉总计超过900万元。

长期拖欠中,俱乐部一再失信。5月底客场打北理工赛前,万宏伟承诺6月30日之前解决全部历史遗留问题;6月30日,万宏伟写下一纸书面承诺书,保证7月11日拿出400万元解决拖欠教练球员去年的薪酬,8月底前支付所有欠款。7月11日,队员没有等到万宏伟的人,更没有等到万宏伟的钱,于是,罢训开始。

尽管在人们印象中,职业足球运动员在中国是个收入远超水平的特殊职业,但也不是所有球员都腰缠万贯,欠薪这事,这个群体并不陌生,那些经营不好的球队更是司空见惯。

罢训三天后,他们便迎来了这场同鲁能的足协杯,用拉横幅的方式把事件推向高潮。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背后,是典型的中国式欠薪与中国式讨薪。

7月15日的比赛经媒体大肆曝光,球队又放出了“罢赛”的豪言,作为主管单位的中国足协终于有了行动,一天后,一个由中国足协执行局陈永亮、乔岱虎、中国足协规划法务部魏振勇及纪律委员会委员的董姓律师组成的工作组南下深圳来到俱乐部,他们与深圳文体旅游局局长柯刚明及深圳足协官员赵亮一同,分别于上午与球队、俱乐部工作人员,下午与俱乐部投资人万宏伟展开会谈,调查事件。

从队员的角度来看,足协这个工作组并非为解决他们的问题而来,而是为了解决足协自己的问题而来。

17日上午,足协四名官员与球员碰面,针对足协杯出现的“情况”告诫球员,“你们球员15号的做法对中国足球带来了很负面的影响,你们这样不行,如果你们罢赛的话,中国足协会根据规程对你们进行处罚……”。

这是一次没什么成效的“务虚”会议,双方虽然坐在同一张桌子前,但实际的关注点完全不同——足协官员正襟危坐侃侃而谈,如果球员罢赛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球员情绪激动拍案而起,控诉俱乐部欠薪带来的伤害。眼见实没法指望这些当官的帮忙解决欠薪的事,球员不得已提出一份“B方案”,即足协或深圳市政府开发布会保证还钱,并尽快通过特别通道,给球员办理“自由身”。

这样的会议终没取得任何实质性结果,最后以足协官员一句“回去研究研究”草草了结。

会后,有球员透露:“前40分钟,足协官员一个劲强调罢赛会受惩罚,整个会开了将近两小时,根本没提我们欠薪的事!”

深圳俱乐部那边,老板万宏伟也面对着一波又一波的记者,他只是一个劲地说,眼下付清全部欠款有难度,但只要“深圳足协把欠俱乐部的600万多还上”,他就会立即把钱发给球员,还清球员的欠薪。

债务人同时也是债权人,又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怪圈。

俱乐部和深圳足协的债务由来已久,又是一个解不开的官司。据深圳媒体透露,2005年,刚刚夺取中超元年冠军的深足投资人被拘捕,健力宝出售深足90%的股权。此后几年,缺乏资金支持的深足面临解散,最终被深圳足协以托管的形式保留下来,深圳足协在托管后的一年内,欠下各方运营费用900多万元,当年曾过问此事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又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同年,红钻收购深足,深圳当地法院将深足的负债判给红钻方面。

俱乐部方面称,红钻在接手后为深圳足协偿还了600多万元的各方欠款,这笔钱至今没有说法。

总之,俱乐部对于欠薪的态度就是,一方面;没钱,另一方面,他们也在讨债。

深圳队缺钱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即使夺冠那年,全队也是在被欠着几个月薪水的情况下咬牙拿下冠军。夺冠那场的赛后发布会上,时任主帅朱广沪来不及庆祝,反而是利用这个机会再三为球员请命:“请记者朋友为我们呼吁呼吁吧,今年球员都不容易啊,他们是最可爱的人,而上面的人呢(他手指虚指一下上方),他们是可悲的。”朱广沪当时指的,就是俱乐部拖欠球员半年薪水一事。

有欠薪史的不只深足一家,事实上,从甲A到中超再到中甲,除了几家向来财大气粗的俱乐部之外,大部分球队多少都拖欠过运动员的薪水。甚至在2012年,还出现过裁判集体向足协讨要上赛季奖金的故事。

在几乎所有的欠薪案例中,讨薪者都是以弱势群体的身份出现,历史上只出现过直到最后也没能足额拿回欠薪的案例,却从来没有一名球员因为俱乐部欠薪超过3个月以上成为自由球员,得以顺利转投他队。总之,欠薪这事一出,吃亏的总是球员。

世事无绝对,说来,中国足球历史上还真出现过一起“要债的当大爷”的讨薪事件,只不过,故事的主角不是球员。

这个非典型案例发生在中国足坛另一个长期困难户——辽足。2006年底,前辽足俱乐部财务人员苏建民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诉,要求俱乐部支付其拖欠的工资。此时的辽足刚刚完成股权转让,俱乐部前大股东已与辽宁省体院完成股权交接,辽足100%的股权被收回到辽宁省体院,辽足俱乐部跟前大股东有关的人员也顺理成章地离开,在这个过程中,负责俱乐部工作的副总经理隋岩与这些离开俱乐部的工作人员都签署了文件,解除合同,并给这些人补发工资。

苏建民本是前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张曙光带到辽足的助手,作为“自己人”负责俱乐部的财务。当时的情况是,苏建民原与辽足签订的工作合同上规定,薪水为每月5000元,此后张曙光给他提升到了每月10000元,股权交接时,新俱乐部按照合同里的5000元每月给苏建民补发的工资,苏建民所讨要的,就是这其中每月5000元的差价。

苏建民讨薪在辽足欠薪史上只能算个小插曲,每月5000元的差价亦是小钱,在他试探性的一讨之后,真正的“重头戏”开始上演。

2006年12月29日,苏建民的幕后大哥,前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向足协递交申诉,“状告”辽足俱乐部拖欠他29个月的工资,总计145万元。张曙光要求足协,在对辽足转让进行公示、给辽足新赛季注册时,对于这笔债务给予相应考虑,督促辽足归还“欠薪”。

那么,作为前俱乐部总经理、代理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可谓是大权独揽的张曙光,他的薪水又是谁拖欠的呢?

答案就是张曙光自己。

这份上诉内容中,辽足当时一共欠张曙光两笔款项,第一笔属于“欠薪”:29个月的工资145万元。第二笔则是他为球队垫付的奖金10万元,俱乐部也至今没有归还。按照张曙光自己的说法,当时辽足确实没有钱,仅有的资金只能保证俱乐部正常运转,因此即便作为俱乐部高层的自己也一直被“拖欠薪水”。此外,在新的法人代表上任之际,辽足对阵厦门队的比赛后,俱乐部决定奖励球队10万元,这笔钱是张曙光个人出资垫付的。

事实上,在张曙光离任前最后一次记者会上,他曾跟到会的记者聊起,过些日子自己就会找新俱乐部“讨薪”。当时张曙光对这事很是得意,事还没开始办,他就一脸胜利者的表情炫耀着“这官司肯定赢”。

张曙光的自负自有他的道理,作为时任俱乐部总经理,这笔“自己欠自己”的买卖,所有的账目票据都在他手里,真打上官司,他不愁没证据;另一方面,凭着他一直颇为自傲的“法学经济学双博士”学历,张曙光对整件事的轻重利害、形势走向都了如指掌,理论结合证据,打赢讨薪官司可说是手拿把掐。

除此之外,张曙光知道当时正是辽足转让公示的关键时期,不处理好他这笔官司,辽足的转让无法在足协那里通过,对于俱乐部来说明显得不偿失。而且,在程鹏辉重新接任辽足总经理后(程鹏辉也是张曙光之前的辽足总经理),辽足拉到了辽宁联通约500万人民币的冠名赞助,俱乐部现在有钱。事件最终的走向也如张曙光所预料,2007年2月17日,农历大年三十,同时也是辽足转让公示的最后一天,前辽足老总出面承认,他已经基本上就在19日同北京八喜的中甲比赛中,深圳队员又拉出了“团结一致、共度难关”的横幅,这场比赛他们最终0-0战平对手。讨薪一事与辽足达成了一致,不会在欠薪一事上为难辽足。事实上,当时辽足跟张曙光达成了一份“分期付款”的协定,以解决这位前老总一手炮制的“欠薪”难题。事成之后,张曙光还很“念旧情”地讲了一段:“我在辽足这么多年,对俱乐部是很有感情的,我不希望因为我的事情阻碍了辽足的转让。我是想解决问题,不是制造问题。”

从中国职业足球二十年的历史来看,能在“讨薪”这出戏中对俱乐部讨得上风的,也只有张曙光这样的职业经理人了。

2014年7月19日,深足同北京八喜的中甲联赛如期上演,足协最担心的罢赛没有发生——在最后关头,一家饮料企业同深足达成了一项不少于100万的赞助协议,俱乐部承诺款项到账后,马上发给球员解燃眉之急。虽然这笔赞助费用远不够支付全部欠薪,但毕竟让球员看到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希望。

0-0战平八喜后,深足主帅李毅颇有感慨地说:“不踢则死,踢了九死一生。”

故事远未结束,深足球员的讨薪还在继续,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在“九死”的困境中,凭决心和毅力来换取那“一生”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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