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
2014-05-30吴丽丽
吴丽丽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社会工作学院,北京100089)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加速推进,人口流动空前活跃。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6 亿,比2000年增加了1.1 亿人,增长81.03%,其中80 后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占到总量的60%以上[1]。青年流动人口正处于生育旺盛期,与上一代流动人口相比,他们在流入地结婚、生育的比例增加,对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的需求更加强烈。但由于我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供给仍然不足。
近年来,有关部门及专家在全国一些城市所做的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调查时发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生殖健康知识、意识、态度、行为等方面以及有关政府和部门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状况堪忧。全国6 个省份流动人口调查显示,占43.1%的女性流动人口打工以来有过一种或几种生殖道感染症状,而其中仅有一半左右的人去医院检查[2]。武汉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中占81.6%的人曾经听说过艾滋病,但对其传播途径、后果等能正确了解的只占10.2%[3]。北京地区的一项研究显示,流动育龄妇女中32%的人除了自己正在使用的避孕方法外,不知道其他任何避孕方法[4]。上海市2001 年流动人口的人工流产率为户籍人口的3.5 倍[5]。广州市流动人口调查显示,在围产期保健方面,流动妇女孕期建围产卡的占46.30%,首次产前检查时间在怀孕3 个月内的占48.40%,而广州市当地人口建卡率、孕期检查率均达98%以上[6]。青年流动人口在生殖健康需求与服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缺乏科学的生殖健康知识、缺乏主动的生殖健康态度、缺乏正确的生殖健康行为、缺乏相关部门的合理管理与科学指导。
笔者根据“中国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状况调查”数据,以15 -34 岁的青年流动人口①本文采用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界定15 -34 岁为青年人口。为对象,试图研究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考察青年流动人口获得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与其生殖健康状况之间的关系。
一、数据与方法
(一)研究数据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的组织下,由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设计调查问卷并实施了“中国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状况调查”。此次调查定义的“流动人口”符合三个条件:年龄在15 -49 周岁的流入人口;在流入地居住3 个月以上;跨县(市、区)流动的人群。项目地区为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和重庆市等5 个市(区),共获得有效问卷5 399份。调查内容主要分为5 个部分:(1)个人基本情况;(2)外出工作、生活情况;(3)婚姻和生育情况;(4)避孕节育状况;(5)生殖健康状况与需求。
(二)研究方法
利用“中国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状况调查”数据,在双变量描述分析的基础上,构造多元Logistic 回归模型,在有统计控制的情况下,研究15 -34 岁的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研究假设: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是影响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青年流动人口获得的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越好,其生殖健康状况就越好。
二、结果与分析
(一)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单因素影响分析
笔者利用“中国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状况调查”问卷所涉及的分类变量对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进行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如下。
1.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是影响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主要因素
是否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与青年流动人口的自评生殖健康状况存在相关关系。在流入地或者户籍地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好于没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青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和户籍地都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为“好”的比例最高,达到85.2%。此外,对流入地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满意度越高的青年流动人口,其自评生殖健康状况也越好。
2.人口学特征是影响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
年龄越大的、已婚的、已经生育过的青年流动人口的自评生殖健康状况较差;而年龄在24岁以下的、未婚的、还没有生育过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为“优”的比例较高,一般都超过80%。
3.社会特征对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状况有一定影响
受教育程度越高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越好,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青年流动人口中有82.4%的人自评生殖健康状况为“好”。非农业户口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略好于农业户口的青年流动人口,但二者相差不大。
4.经济状况对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状况有一定影响
有工作、有收入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好于无业、没有收入的青年流动人口。就业身份与自评生殖健康状况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目前,工作状况为“打工”与“个体经营”的青年流动人口相比,自评生殖健康状况差别不大。
(二)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多因素影响分析
单因素影响分析只考虑了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并没有控制其他变量在其中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将所有可能的解释变量纳入回归模型,在控制其他变量影响的情况下,通过回归分析,才可能进一步分析出各个解释变量的影响。
基于单因素影响分析的结果,充分考虑在以往的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研究中被证实对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有显著影响的因素,构造多元Logistic 回归模型。因变量为青年流动人口的自评生殖健康状况,分为“不好”、“一般”和“好”三类,以自评生殖健康状况“不好”为参照类。自变量有反映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的变量、反映人口学特征的变量、反映社会特征的变量和反映经济状况的变量。在具体变量选择上,用是否参加过计生部门的宣教活动和对流入地提供的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反映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用年龄、婚姻状况和生育状况反映人口学特征;用受教育程度和户口类型反映社会特征;用目前的工作状况反映经济状况。通过控制青年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社会特征和经济状况来考察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对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
从后面表中可以看出,模型一仅以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为自变量进行回归,从模型二到模型四,逐步加入反映青年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社会特征和经济状况的变量,以此考察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
第一,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对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状况产生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影响。从模型四来看,在控制了年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受教育程度、户口类型和工作状况等变量影响后,在流入地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与没有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青年流动人口相比,前者自评生殖健康为“好”的可能性是后者的1.61 倍;在流入地和户籍地都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与没有参加过计生部门宣教活动的青年流动人口相比,前者自评生殖健康为“好”的可能性是后者的3.07 倍。
第二,对流入地提供的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是影响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在模型四中,控制了年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受教育程度、户口类型和工作状况后,对流入地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满意度不同的青年流动人口,其自评生殖健康状况表现出具有统计意义的显著差异。对流入地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满意程度为“一般”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为“好”的可能性是对流入地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不满意”的青年流动人口的3.35 倍;对流入地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满意”的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为“好”的可能性是对流入地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不满意”的青年流动人口的7.41 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的质量显著影响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状况。
第三,在反映人口学特征的变量中,年龄对于青年流动人口的自评生殖健康状况具有显著影响。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年龄和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状况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年龄每增加一岁,自评生殖健康状况为“好”的可能性降低5%。在控制了其他变量影响后,青年流动人口是否已结婚和是否已生育对于其自评生殖健康状况没有显著影响。
第四,模型三和模型四在控制了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和人口学特征后,分别考察社会特征和经济状况对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结果显示,在控制其他变量影响后,青年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户口类型和经济状况对于其自评生殖健康状况没有表现出具有统计意义的显著差异,这也验证了单因素影响分析的结果。
青年流动人口自评生殖健康状况的多元Logistic 回归模型表
三、结论与讨论
笔者利用“中国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状况调查”数据,分析了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是影响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青年流动人口获得的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状况越好,对流入地提供的生殖健康公共服务越满意,其生殖健康状况就越好。在我国政府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目标的时代背景下,本文进一步提出推进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1. 重视青年流动人口问题,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青年流动人口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理应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均等地获得基本公共服务。这既是保障青年流动人口的发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高度重视宏大的青年流动人口群体,深刻认识解决青年流动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以更加开放、包容、理性、公平的胸怀做好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解决好就业生活、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等青年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切实维护好青年流动人口的各项权益。
2. 出台专项法规政策,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从国际发展趋势和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来看,如何为青年流动人口提供平等、优质、高效的生殖健康服务应该是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但是,目前我国在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方面尚未制订出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个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之中,难以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订一部关于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明确青年流动人口的各项生殖健康权利和义务,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和服务职能,把维护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合法权益纳入法制轨道。
3. 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政策执行需要有效的监督考核,现行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不尽合理。如责任指标分解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要求过高、严重脱离实际情况、考核过于繁杂、重点不突出等,导致现有的关于向青年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的政策在有些地区还没有真正落实,青年流动人口在生殖健康方面与流入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服务”的理念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青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对流入地和流出地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促进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 拓展服务对象内容,扩大均等覆盖范围
目前,我国的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与国际水平相比仍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突出人文关怀,以服务带管理,通过优质服务促进管理。应当主动为青年流动人口中的未婚人群提供服务,降低产前检查和入院分娩费用,关注青年流动人口围产期的生殖健康保健,加强产前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工作;细化服务内容,分类指导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婚育阶段的青年流动人口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以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同时还要加强专职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为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服务的水平;强化社区的服务功能,利用社区向青年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具和宣传教育材料、信息,帮助青年流动人口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5. 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保障服务管理经费
青年流动人口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将青年流动人口纳入本地实有人口,实行属地服务和管理,并将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在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上,可以考虑由国家统筹跨省青年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经费,省内流动的青年流动人口实行省级统筹,市、区、乡镇分层次落实专项经费。在实施标准上,可以先推广“低标准、广覆盖”的模式,在确保最广泛的青年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之后,再根据政策实施的效果和发展动态,逐步调整均等化的标准与水平,逐步缩小青年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之间的差距,逐渐实现均等化。
6. 加强两地双向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由于认识上的欠缺、政策上的差异以及体制上的障碍,流入地和户籍地“一盘棋”的局面尚未形成,双向管理效率有待提高。流入地和户籍地青年流动人口信息沟通不畅,管理资源无序重复,管理责任互相推诿,协调配合不力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应加快青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全国青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青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点对点”试点,逐步形成以国家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主体、以各省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依托、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的青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
7. 促进部门合作交流,建立综合协调制度
生殖道感染、性病、艾滋病同属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防治重点在农村,难点在青年流动人口。应着手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区参与、家庭落实的综合治理机制,为青年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创造良好的支持性环境。青年流动人口居住的短期性、择业的多样性、流动的季节性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性,本身就要求公共服务必须多元化。此外,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又涉及计生、卫生、劳动等多个部门,仅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是不可能做好此项工作的。因此,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关各方协同一致,紧密配合,才有可能做好。
8. 建立服务管理试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要密切关注各地正在进行的青年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跟踪分析其开展过程,研究评估其实施成效,辨析不同类型青年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的合理因素和欠缺之处。抓好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政府机构管理资源整合、人口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和服务机制建设、强化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功能强化等几个关键环节,总结提炼各地经验,推进青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展青年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成功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推广,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
[1]李大伟 庄国波:《青年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思考》,载《中国青年研究》,2012 年第2 期。
[2]张金辉 陆杰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健康状况调查》,载《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5 年第2 期。
[3]苏长梅 石淑华等:《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已婚妇女生殖保健需求及服务对策的研究》,载《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1 年第4 期。
[4]王 燕 安 琳等:《北京地区604 名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状况的研究》,载《生殖与避孕》,1999 年第2 期。
[5]周剑萍:《进一步降低上海人工流产率》,载《上海医学》,2002 年第8 期。
[6]高晓坚 董训兰等:《广州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患病就医现状分析》,载《中国妇幼保健》,2005 年第1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