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澄清对混合所有制的几个误解
2014-05-28厉以宁
■ 厉以宁
▸▸▸混合所有制建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完善的过程。
关于混合所有制,现在讨论很多。最近,我对混合所有制做了一些调查,发现存在一些误解。
第一,现在很多国有企业都已经变成了混合所有制,投资主体已经实现了多元化,基本上沿着现在的路子走就可以了。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建立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是一个改革问题,已经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确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所希望达到的目标。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关键不是持股主体的多少,而是资本能否在现代企业中发挥作用、发挥多大作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靠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混合所有制建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完善的过程。
第二,现在有些国有企业按照股权结构来说,已经是股份制企业,已经是上市公司,今后就是继续完善的问题。这个说法不准确。
应该这样说,现代企业仅仅是初步搭起了架子,但并没有真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试问,股东会开过没有?董事会怎么产生的?董事会起什么作用?监事会又起什么作用?总经理是聘任的还是从社会上招募的、最有能力担任总经理的人?这些问题如果没有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往往只是一个名义而已,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只有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建立,把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使企业制度完善了,企业制度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还有人说,现在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已经退到不能再退的地步了,再退就要越过底线。这种观点也不准确。
这些人还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以后,在国家不一定控股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发挥国有企业应有的作用?这个看法可以讨论。或者认为,现在所说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从企业长远发展的方向来讲的,应到此为止,再进一步改革就要触犯底线了。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国有资本的力量不在于现在资本存量的多少,拥有了多少资本,而在于能够控制的资本究竟有多大。比如100%国有的,这时,1000亿就控制了1000亿,比如90%是控股的,就控制1100多亿。如控股40%,1000亿资本可以控制的资本是2500亿。更低的1/3就能控股,这样就能控制3300多亿。对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其次,真正资本权利的发生还不完全在于资本的存量和控制力的大小,而在于经营、管理完善与否。假定1000亿资本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资本的效率会更好。假定中国国有企业能够大大提高效率的话,在新的制度下劳动生产率远不是现在这个水平。
第四,有人说,现在不少民营企业不想走混合所有制道路。这也是误解、误导。
民营企业中,的确有很多是从原来的小企业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它们还没有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这样一种观念,很多企业主带有小业主时代的想法,不了解混合所有制的建立是民营企业转轨、进一步发展非常重要的趋向。民营企业应该了解到,假定不从体制上转轨,是跟不上时代的,它们只能停留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在广东、浙江调查时,发现民营企业对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有顾虑。顾虑在哪里?他们说,不少民营企业是靠家族的凝聚力在维持,是靠企业家自己个人的魅力在维持。他们念念不忘创业时的艰苦。其他地方的家族企业,也有这样的想法。简单地说,它们认为民营企业一旦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家族凝聚力就会消失,企业甚至会解体。只要民营企业还存着这种想法,就很难说它们能够真正走上现代企业制度这样一条路。此外,不少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情况还不了解,包括现在不少民营企业家还有一个误解,认为没法跟国有企业合作,一合作他就把我吞并了。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要清楚地了解国有企业目前的改革动向。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正在改,国有企业的改革关系到今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际上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经济制度。可见,如果民营企业不了解现在的国有企业正在改,将来一定会成为混合所有制的很有力的帮手,国企和民企就难以合作了。
当前,有必要把为什么要建立混合所有制,这对国有企业有什么好处,对民营企业又有什么好处,讲透,宣传透。要研究一些案例,更要培育一些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案例,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关于混合所有制问题当前讨论比较多的是员工持股制,这也是需要搞清楚的。我听到以下几种说法:
一是把员工持股制的好处着重放在短期效益上。比如说,企业一上市,股值一增,马上可以抛掉,赚一笔钱。
二是有人说这是福利。我在企业中工作了几十年,现在你给我一点股,就表示对我过去功劳的承认,这跟改进不改进企业工作关系不大。有了股权,一转卖,收入就增加了。这不是福利是什么?
三是认为实行员工持股制以后,可以在企业中设立一个组织,叫职工持股会,影响企业的决策,通过有利于员工的决定。其实,职工持股会是不规范的,反而会形成对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干扰。总之,在实行员工持股制的过程中,决不能把它作为一个短期行为来对待。
在这里,有必要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说明员工持股制的意义和作用。经济学认为,财富是由物质资本的投入者和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共同创造的,光有物质资本的投入而没有人力资本的投入,创造不了财富,创造不了利润。既然利润是共同创造的,为什么利润只被物质资本的投入者占有,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只能从成本中、从自己的工资中取得收入?近些年来,国外技术创新的企业,都把产权激励制度放在重要位置。人力资本投入者,上到高管、下到有贡献的职工,都可以以人力资本投入者的身份取得利润的一部分,表示他们是共享利润的。这就大大调整了职工的心态,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跳槽现象减少了。在中国,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应该认识到,创新是带动经济增长的力量,这个趋势将来会越来越重要。乔布斯之所以能成功,不在于他本人如何能干,而在于他拥有一个研究团队,能够通过产权激励把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中国也要走这条路。
企业家作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双重投入者,更应该从理论上搞清楚员工持股制度的意义和规范化的意义,这样才会使得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走向正规。在谈到员工持股的时候,建议两点:一,员工持股应该做到什么程度,才能既符合职工的利益,又符合投资者的利益,两者兼顾。二,一定要规范化,谨慎选择试点。不少问题,要研究,可以试点,但不要急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