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国家对20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近十分之一
2014-05-27施京京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4年上半年产品质量基本状况。据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国内制造业产品质量状况仍然不容乐观。
小型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今年上半年,质检总局组织对20种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涉及儿童用品、纺织品、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劳保产品和电工产品等产品,共抽查了全国1780家企业生产的1792批次产品,检出169批次不合格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4%,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1.7个百分点。抽查结果显示,按地区来划分,东、中、西部抽查产品质量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抽查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较好,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9%;中、西部地区抽查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不高,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3.22%和26.03%。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目前我国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高于中、小型企业,但总体质量趋势不容乐观,小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据了解,被抽查的20种产品中,牙刷、纸尿裤、溶剂型木器涂料、床上用品、农药、安全网等1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均低于10%;电热水壶、壁纸、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童鞋等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7%至16.4%;拼块地毯、滴灌带和手机充电器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均高于35%。
对于以上情况,质检总局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复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依法查处,加强对同类产品共性问题的质量监督检查;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有关政府部门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制定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最后,全面发布监督抽查结果,曝光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让消费者知晓产品质量信息,便于公众监督和选购,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制造业质量管理成熟度仅及格
2014年上半年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显示,我国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成熟度平均值仅为63.5(满分100分),仅达及格水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据介绍,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成熟度是对装备制造业的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及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及仪器仪表制造业7个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抽样调查,进行研究得出的。其中市场化成熟度越高、社会关注度越高、顾客要求越高、竞争越激烈的行业,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水平往往相对较高。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在我国装备制造业中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普遍建立,但是有效性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教育培训投入严重不足,员工素质仍需提高;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应用效果有限,设计开发能力亟待加强;制造装备日趋先进,但产业基础依然薄弱;企业内部质量改进活动的深度广度远远不够。此外,我国装备制造企业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建设也相对滞后,仅有少数企业能够将重视质量的理念和活动传递给顾客、潜在消费者,以提升企业品牌和竞争力。
受理投诉举报38.65万件
据悉,在产品质量投诉和召回方面,今年上半年,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投诉举报38.65万件,解答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相关咨询2.9万件,受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7684件,其中交通运输设备、特种设备、加工食品、电气机械及器材、家具申诉量列前五位,分别占申诉总量的8.4%、6.0%、4.3%、3.4%和2.3%。汽车召回工作方面,实施汽车产品召回83次,涉及缺陷汽车114.83万辆,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5.8%。
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0年来,共有100多家企业开展了600多次召回活动,其中90%的召回活动都是企业完全主动实施的,消除了大量车辆安全隐患,也进一步促进了汽车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引导了汽车产业的良性发展和有序竞争,对我国汽车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质检总局执法司近期对400多家汽车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9%的企业认为,实施召回对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有推动作用。据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6月,共有8家企业开展了11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41.25万辆,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下降8.3%(2013年同期实施汽车召回12次),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59.3%(2013年同期召回缺陷汽车25.88万辆)。汽车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实施召回活动1次,涉及缺陷汽车19.41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7.1%。
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7万起
“全国质检部门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开展了以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日用消费品为重点的‘质检利剑’行动、‘双打’专项行动和重点区域整治。”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7万起,涉案产品货值26亿元,查办大案要案832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44起。下一步,质检系统将继续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力度,工作重点包括: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制假制劣违法案件。同时,加大对消费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组织公布一批消费品典型案件;加强重要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密切跟踪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消费者举报、媒体报道、行业协会等各种渠道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地方质监部门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打假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当前制约和影响消费品执法打假工作有效性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针对部分行业性问题组织开展技术执法研究,揭露和破解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提高基层质监部门执法打假技能,推动消费品执法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四项措施提高质量监管效率
据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介绍,针对上半年产品质量问题,全国质检部门拟采取以下四项相关措施:
切实推进质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标准化改革。积极推进新一轮质量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加快标准化改革,建立统一的国家强制标准体系,完善强制性标准制定程序,建立审查、评估体系和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科学界定推荐性标准范围,缩小制定范围和规模,突出其公益属性;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性组织制定发布社会组织标准;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逐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制度。
积极稳妥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加强与相关部委沟通协调,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准备、认真实施,严格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发挥考核的导向、监督和激励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加强质量管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积极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细化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综合提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能源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和城市能源计量示范活动,继续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鼓励认证机构开发节能产品认证新项目,加强完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体系,严格执行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条件,对已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电商质量监管。推动电商平台对接国家质量监管政策,建立自身产品质量监管制度。通过强化资质管理、规范信息公开,保证产品符合质量监管的要求。建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和电商渠道质量评价机制,加大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充分运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对电商渠道进行质量评价,其结果为电商平台监管提供支撑。建立第三方公开投诉平台以及电商平台和电子商户的信用评价制度,以信息化促进电商质量监管和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