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推无头案
2014-05-14刘黎平
刘黎平
清朝嘉庆年间,广西灌阳县人烟少、山地多,因此引来附近州县的农民上山垦荒开田。邻县有个叫王乙的农民,多年前独自一人来灌阳山中开荒,并在山上建了居所。
王乙有个侄儿,名叫王大,每年都要来山中两三回,看望叔父,而且每次都要逗留好几天。如此来往多了,附近的山民基本上都认识王大。
有一年,王乙忽然有好几天没有出现,山民们出于关心,跑到王乙所住的房子里一看,令人惊骇的一幕出现了:床上有一具无头尸体,身着王乙的衣服。
山民们陷入恐慌,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惹祸了。在侦破手段不先进的时代,目击者往往会被冤枉成凶手,山民们于是集体决定掩埋尸体,偷偷了结这桩无头尸案。
然而,尸体被掩埋,不等于案情被掩埋。人死了,不等于他的社会关系也死了。案情发生几天后,王大来找王乙,山民们只好用谎言来掩盖他们的错误行为,说:“你叔叔病死了,已被我们下葬。”
王大闻言大恸,找到王乙的坟墓前哭了一番,然后说要迁葬叔父。山民们越是敷衍,王大就越是坚持,山民们扛不住,于是答应迁葬。然而,事情未止于此,王大又提出要看看叔父的遗体。
棺材打开,王大看到里面是一具无头尸体,窘迫的山民们只好交代当时的情况。王大又哭,说:“不得不连累各位高邻了,是公了还是私了,你们看着办吧。”
王大摆明了是要讹诈山民,胆小怕事的山民们起初想凑点钱塞住这厮的嘴,不想王大的胃口太大,山民们的荷包太小,未能达成协议。闹着闹着,就闹到官府那里。
官府拘禁附近所有山民,然后严刑拷打,打死了两个人,活着的山民都招供自己是凶手。案子似乎应该了结,然而,有一关怎么也迈不过去:死者的头颅在哪儿?案情可以乱编,但结果没法编。
这时,一位姓杜的官员调任灌阳知县,前任的案子也顺理成章留给他。杜县令手下有个师爷,叫刘世澜,是嘉庆时期的司法专家和侦破专家,这一次跟着杜大人来到灌阳。他一来就查阅灌阳地方的案卷,查到无头尸案的时候,连连摇头说:“这案件疑点多。”
他向杜县令提出要改变侦破方向:山民那里不可能有新的线索,应该从王大那里找突破点。理由如下:一、王大经济状况不怎么样,为什么一再坚持迁葬叔父?一再坚持要开棺看遗体?他似乎已经知道棺材里是无头尸。二、人死不见首级,凭什么就推断是王乙的尸体?
接下来,该实施怎样的侦破手段?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现场取证似乎是不太可能了,于是便实施另外一种打破常规的侦破手段。
杜县令和刘师爷命令被押山民和王大跪在大堂下,罗列出刑具,然后对众人宣扬:“关于案情,官府已全盘掌握,就看你们招供与否,不老实的,今天就大刑伺候到死。”
在这种配有道具又有众士卒厉声吆喝的恫吓气氛下,山民们虽然战战兢兢,却实在什么也招供不出来,最多自认糊涂,不应该看见尸体穿着王乙的衣服就当成是王乙。王大果然成为新的突破点,杜县令指着他叱喝:“王大,你为什么坚持要迁葬你叔?为什么坚持要开棺看尸体?你是不是早就料定棺材里是无头尸体?就是你杀了你叔。”
王大在这样的心理攻势之下,说出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我叔没有死。”
杜县令继续审:“既然没死,你叔在哪里?”接下来的招供更是骇人听闻:“在我家。”
杜县令当即派出捕快,带着山民(因为山民认识王乙)前往百余里外的王大家抓人。他们傍晚时分赶到王大家敲门,开门的就是所谓的死者王乙,还活蹦乱跳呢。
王乙被捕快拿下,当时满街的人都来看,大家叫嚷着:“无头尸案的死者王乙复活啦。”拿回来一审,案情大白。
原来,在无头尸体被发现的前几天,有不明身份的某男子到王乙的住所躲雨,又提出要住宿,不慎露财,王乙和侄子王大见财生歹意,于是谋杀了该男子。得手后,王大让叔父王乙拿了钱财躲避在自己家,然后将王乙的衣服穿在被害者身上,并割了头颅,让人认不出死者的真实身份,造成王乙已死的假象,可算是一出拙劣的“李代桃僵”。
王乙叔侄招供了罪行和死者头颅的所在,接下来自然就是伏法。
选自《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