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厘清市场与政府作用的边界
2014-05-14洪银兴
洪银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这一重大决策,涉及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大调整,不仅需要政府通过自身的改革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还要求政府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新格局中更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市场由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的转变
研究我国改革开放的轨迹可以发现,每一次重大改革都是市场经济理论取得重大突破以后产生的,改革的方向都是调整和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我国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突破性理论,经过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直到2013年的十八大的不断发展,一直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思想理论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市场作用的新定位将成为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处理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新指南。
1.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决定性作用有什么区别?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预示着我国的经济体制将迎来新的重大改革。这里的关键是明确“基础性”作用和“决定性”作用的内涵区别。
首先,在原来的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定义中,实际上存在两个层次的调节,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市场在这里起基础性调节作用;而现在提的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不再存在两个层次的调节,市场不再是在政府调节下发挥调节作用,而是自主地起决定性作用。
其次,原来的基础性作用定义是通过国家调控市场来实现宏观经济和政府目标,市场起不到决定性作用;而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时,政府所调控的不是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机制,而是调控影响宏观经济稳定的价格总水平、就业总水平和利率总水平,等等,政府是在没有干预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对其产生的宏观结果进行调控。
第三,在基础性作用定义中,政府需要预先调控市场,并时时调控市场;而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时,宏观调控是在反映宏观经济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超过上限或下限时才进行,这就给市场作用在宏观经济领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2. 为什么由基础性上升到决定性?
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的本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求市场调节资源配置能够贯彻社会主义的公平目标;二是贯彻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的目标。而实际效果呢?一方面市场难以贯彻公平目标,另一方面宏观经济依然屡屡失控。再加上国家调控市场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和有限理性缺陷,反而使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受到各种干扰而达不到效率目标。面对这种政府失灵,与其达不到宏观调控市场目标,不如放开市场作用。
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际上是回归到了市场经济的本义。经济学不仅研究效率目标,更为重要的是研究实现效率目标的机制。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共同的结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马克思对此的说明是:社会劳动时间在各个部门的有效分配的标准是每个部门耗费的劳动时间总量是社会必要劳动。其实现依赖于价值规律的充分作用,市场机制是价值规律的作用机制。“竞争,同供求比例的变动相适应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总是力图把耗费在每一种商品上的劳动的总量归结到这个标准上来”。(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214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西方经济学对此的说明是福利经济学的定律,即每一个竞争性经济都具有帕累托效率,每一种具有帕累托效率的资源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市场按效率原则竞争性地配置资源,能促使资源流向效率高的地区、部门和企业。我国经济已经过了依靠资源投入阶段,资源和环境供给不可持续问题已经非常突出,确确实实到了向效率要资源的阶段。因此,将资源配置的重任交给市场就显得更为迫切。
3. 什么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靠整个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来调节的。其基本含义是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配置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现实表现是市场决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前提是消费者主权、机会均等、自由竞争、自由企业经营、资源自由流动。显然,转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体制和机制会牵动一系列的改革。
所谓市场决定生产什么,是指生产什么东西取决于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市场要起到决定作用,不仅要求生产者企业自主经营和决策,还要求消费者主权,消费者自由选择。生产者按消费者需求,按市场需要决定生产什么,才能真正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与此相应,就要取消各种政府对企业生产什么的审批。
所谓市场决定如何生产,是指企业自主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式,自主决定自己的技术改进和技术选择。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产者会选择最先进的技术,最科学的经营方式,最便宜的生产方法。竞争越是充分,资源配置效率越高。与此相应的体制安排是打破各种保护和垄断,优胜劣汰,生产者真正承担经营风险。
所谓市场决定为谁生产,是指生产成果在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取决于生产要素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市场配置的资源涉及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和自然资源。各种资源都有供求关系和相应的价格,相互之间既可能替代又可能补充。由此就提出资源配置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最稀缺的资源得到最节约的使用并且能增加有效供给,最丰裕的资源得到最充分的使用。这种调节目标是由各个要素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形成的要素价格所调节的。要素使用者依据由市场决定的生产要素价格对投入要素进行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以最低的成本使用生产要素,要素供给者则依据要素市场价格来调整自己的供给。与此相应的体制安排是各种要素都进入市场,各种要素的价格都在市场上形成,并能准确地反映各种生产要素的稀缺性,调节要素的供求。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突出的是市场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不仅表现为市场自主地决定资源配置的方向,同时也表现为市场调节信号即市场价格也是自主地在市场上形成,不受政府的不当干预。关于价格在市场上形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过明确的规定:价格只有在竞争性的市场上形成,才能形成准确反映市场供求的价格体系,才能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当年马克思就指出,市场上“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9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因此,政府就没有必要再直接定价。改革以来,竞争性领域价格基本上已经放开,由市场定价。现在需要进一步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垄断性领域的价格改革。经济学的一般理论都指出,垄断严重削弱市场的活力,从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垄断价格、垄断收入以及垄断部门的服务质量问题,本质上都是体制问题。根据政府规制理论,自然垄断部门不是所有环节都需要政府规制,其中作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前向和后向环节都可以作为竞争性环节,其价格应该在市场上形成。政府定价范围就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这样,市场价格信号就更为准确,市场调节范围就更为广泛。而且,市场价格形成不只是指商品价格,还涉及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体系。按照上述市场要求作为市场调节信号的价格、利率和汇率都应该在市场上形成,反映市场对各种要素的供求关系。
显然,为了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首要方面是通过自身的改革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二、完善决定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市场是以包含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和市场规则的市场机制来决定资源配置的。显然,市场配置资源是否有效,前提是市场机制是否完善。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界定,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要以完全市场为基础。完全市场的标准就是经典的阿罗—德布鲁模型假设的:对于任何商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自然状态下(任何风险状态)都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大量的追逐利润(或价值)最大化的厂商与理性的追逐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该模型对完全市场有几个最基本的规定:各种商品都要进入市场;各个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主体(厂商和消费者)都是理性的追求最大化。(参见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第5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这就是说,经济学所认定的市场配置资源最为有效是以这种完全市场为标准的。应该说,在现实中这种完全市场并不存在,但它是建设和完善市场的参照。
现实的市场达不到完全竞争的条件。市场不完全包括竞争不完全、市场体系不完全、信息不完全。在这种不完全的市场调节下,整个经济难以达到效率。市场经济实践证明,现实的市场体系并不是完善的。非均衡市场理论指出了价格刚性、供求对价格缺乏弹性、竞争不充分会导致市场不均衡。信息不完全理论指出市场信息不完全既可能导致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免费搭车、欠债不还等等机会主义行为,也可能导致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型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的混乱现象比此更为严重。现实中存在的市场上过度的“血拼式竞争”会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为了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需要着力建设和完善市场。否则,市场配置资源不会有效。
从亚当·斯密开始一直到哈耶克都是信奉自然秩序。其基本思想是,充分竞争的结果自然形成一种秩序。与此相应,建立市场秩序的基本途径是促进竞争。只要竞争是充分的,市场秩序就自然形成。现代制度经济学理论则强调,竞争要有秩序,市场秩序不完全是自我调节自我实现的。秩序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自觉建立起竞争秩序,从而形成有秩序的竞争。这就是无形的手要在有形的秩序中指挥。这就成为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就我国现阶段来说,市场秩序建设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和保护产权。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任何商品只有在产权界定清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易。市场秩序应该建立在有效的契约制度和产权制度基础上。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说就是保护其产权。正如马克思所说,交易双方“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后果。”“他们必须承认对方是所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9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显然,所有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根本。没有所有权,也就没有契约形式的法权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建立的产权制度,必须明确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产权界定和保护是国家职能。国家不只是要保护国有资产,还要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尤其是从法律和制度上对经济主体的产权归属进行明晰的界定和产权保护。其中包括规范产权流转和交易,保障市场坚持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等。
二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任何游戏都有规则,市场交易也不例外。建立市场规则也就是规范市场秩序,这是提高市场调节效果,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的重要途径。市场机制之所以具有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在于其坚持市场公平的原则,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均等、公平交易、规则公平。在这种公平竞争的市场上,企业自由进出市场,消费者自由选择,要素自由流动,交易等价交换。市场在这样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配置资源,就能达到效率目标。我国目前市场竞争的不公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不平等待遇,非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受到各种形式的歧视;二是存在市场垄断,相当多的属于计划经济残余下来的行政垄断,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可以操纵市场,获得垄断收益;三是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种优惠和倾斜政策。有优惠就有歧视,政策不一视同仁,部分地区部分企业获得某种优惠和照顾,造成竞争机会不公平,由此弱化市场机制的调节效应。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突出需要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化退出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这里的关键是政府对负面清单的制定要真正体现公平开放透明的要求。市场的公开透明要求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信息不完全,独享信息的一方可能垄断和操纵市场,市场交易就达不到双赢。信息的经济价值也就凸现出来。市场参与者为此需要支付信息成本获取信息。从社会来讲就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强制市场参与者披露信息,政府也要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产能过剩、技术水准、市场需求等信息,由此从社会范围降低信息成本。
三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统一市场可以从多角度作出规定:一是从产品和要素的流动性角度,统一市场意味着在市场上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自由流动、产品和服务自由流动;二是从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地位角度,统一市场是指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进入各类市场并平等地获取生产要素;三是从市场规则角度,各个地区的市场规则统一,各个地区市场按照统一的规则运作。我国是从自然经济直接进入计划经济,又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因此,我国的统一市场一直没有形成。在改革进程中已有的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地区发展政策又强化了地方利益,由此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市场壁垒,阻碍要素在自由流动中实现有效配置。现阶段建设统一开放的全国市场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破地方保护,地方政府对本地处于劣势的产业和企业保护,使处于竞争劣势的企业和产品因保护而不能退出市场,造成了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不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二是要打破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各个市场主体平等地进入各类市场交易;三是打破城乡市场分割,建设统一的城乡市场,其路径涉及提升农村市场化水平,完善农产品价格在市场上形成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为重点的城乡要素市场。
四是完善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资源有效配置的载体。对转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来说,具有特征性意义的是,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都要进入市场,只有在各种要素都进入市场系统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才能成为现实。各个要素市场上的供求调节各种要素的价格,从而调节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得到的报酬,才可能有效配置各种资源。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资源基本上是通过信用渠道配置的,因此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尤为重要。马克思当年在《资本论》中就明确提出市场充分竞争的必要条件是,资本有更大的活动性,更容易从一个部门和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和另一个地点。这个条件的前提除了社会内部已有完全的商业自由外,“信用制度的发展已经把大量分散的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 在现阶段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就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获取金融资源,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二是完善金融市场调节信号,其路径是利率市场化,使利率反映资本市场供求并调节其供求;三是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四是以金融市场作为对外开放的通道,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对接。
以上四个方面市场机制的完善是使市场有效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而对政府来说,更好地发挥作用必然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市场监管就是维持市场秩序,保障公平交易,从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有效发挥决定性作用。现阶段改革市场监管体系,重点是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在监管过程中,政府所要遵守的规则就是,政府必须退出运动场,不当“运动员”,公正执法不吹“黑哨”。
三、政府配置公共资源要尊重市场规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不能放大到不要政府作用,也不能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放大到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更不能像新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不要政府。
对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不能以为强市场就一定是弱政府。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不一定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以前一时期的苏南地区为例,这里既有政府的强力推动又有市场的强大作用。原因就在于,政府和市场不在同一层面发挥作用。政府强在为市场有效运行创造好环境,如法制、人文的软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的硬环境;政府强在自身财力,没有与民争利;政府强在对各级政府的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指标导引和考核。这种政府的强力推动实际上是支持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因此,这里强市场的重要标志是:世界500强企业和规模型民营企业蜂拥而至高度集聚。当然,随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理论被确认,这种强政府和强市场的合作方式也需要转型。
面对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做的,比政府做得更好的都交给市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要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全社会的资源除了进入市场的市场资源外,还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未明确私人所有的资源,涉及没有明确私人所有权的自然资源、政府的法律和政策资源、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共性投资和消费需求等。公共资源的配置不能由市场决定,原因是公共资源配置是要满足公共需求,遵循公平原则,只能由政府决定。
根据一般的市场经济理论,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场合,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其中包括克服贫富两极分化,克服环境污染之类的外部性。制度经济学指出,政府(国家)作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基石,其基本功能是保护有利于效率的产权结构。宏观经济学明确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基本上是解决微观经济效益、宏观经济的总量均衡,而克服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之类的宏观失控,则要靠政府的宏观调控。
综合上述理论界定,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政府要更好配置公共资源,需要政府和市场有明确的边界。大致可作如下界定:市场决定不了的,如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由政府决定;市场失灵的,如公平分配和环境保护方面等由政府干预;市场解决不了的,如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由政府安排;市场调节下企业不愿意进入的,如公共性、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安排。在这样一些领域政府不只是进入,而且应该充分并且强有力地发挥作用。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主要是政策路径,其中包括利用收入分配政策促进社会公平;通过产业政策和负面清单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仍然是硬道理。推动发展理应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政府推动发展的质量不高。究其原因,主要就在于对各级政府的GDP考核和片面追求GDP的增长,促使政府利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没有充分发挥甚至压制了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效率功能。现在国家明确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错误导向,同时要求取消优惠政策、大幅度减少审批项目,这就为各级政府摆脱原有发展方式的束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供了空间。在此前提下,各级政府还需要承担必要的推动发展的任务。例如,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镇化、发展创新驱动型经济、经济结构调整、生态和环境建设、发展开放型经济,等等。以上发展任务和克服市场失灵,都需要政府通过公共资源的配置来推动和实现。
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行为本身也要遵守市场秩序。政府职能的错位,政府权力的滥用都会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政府超越了所应该拥有的权限,直接介入了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可能造成企业行为机制的扭曲。政府也会失灵,官僚主义、寻租、行政垄断还大量存在。除此以外,“由于政策制定者个人主观认知的困难也会造成政府的失灵。”(哈米德·豪斯赛尼:《不确定性与认证欠缺导致欠发达国家的政府失灵》,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2期)针对这些问题,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基本路径是政府作用机制要同市场机制衔接,政府配置公共资源同市场配置市场资源应该结合进行。
首先,在推动发展方面,政府作用不能孤立进行,需要同市场机制结合。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调整,二是创新驱动。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依靠市场来调节。我国产业结构的突出问题是产能过剩越来越严重。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一个重要机制是优胜劣汰,只要打破地方保护,利用市场机制调节产业结构就能有效淘汰落后的和过剩的产能。但是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经济结构的调整不能只是靠市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需要国家的产业政策来引导,尤其是前瞻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是需要政府的引导性投资。再就创新驱动来说,市场竞争能够提供创新的压力,技术创新也需要市场导向。但市场配置的是已有资源的问题,而创新驱动需要驱动非物质资源的创新要素,需要创造新的要素,仅仅靠市场不能完全解决创新驱动问题。需要国家推动创新驱动:一是国家实施重大科学创新计划;二是国家要对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两大创新系统进行集成;三是国家要对孵化新技术提供引导性投资;四是国家要建立激励创新的体制和机制。
其次,在克服市场失灵方面,政府作用要尊重市场决定的方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必然是资源流向高效率的地区、高效率的部门、高效率的企业。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运行能够保证结果的效率,但不能保证结果的公平,由此产生的贫富分化反映市场失灵。(斯蒂格利茨在近期出版的论著中指出:“已为共知的市场经济最黑暗的一面就是大量的并且日益加剧的不平等,他使得美国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的可持续受到了挑战:富人变得愈富,而其他人却面临着与美国梦不相称的困苦。”《不平等的代价》第3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既有效率目标又有公平目标,政府有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克服这种市场失灵,以体现社会主义的要求。为了保证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政府贯彻公平目标的作用就是进入收入分配领域,依法规范企业初次分配行为,更多地通过再分配和主导社会保障解决公平问题。即使要协调区域发展,政府也是在不改变资源在市场决定下的流向的前提下,利用自己掌握的财政资源和公共资源按公平原则进行转移支付,或者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发达地区企业进入不发达地区。
第三,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政府作用要尊重市场规律,利用市场机制。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非都要由政府部门生产和运作,有许多方面私人部门生产和运营更有效率。政府通过向私人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可能使公共服务更为有效、更有质量。例如,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在广大的农村城镇所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可能都由政府包揽,也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筹集公共资源也是这样。城市建设的资金可以由政府为主导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其中包括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第四,在维持市场秩序方面,政府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秩序必须高度重视道德规范建设,解决好市场秩序的道德基础即诚信问题。只有当交易者建立在诚信基础上,所有各种市场规范才能起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性信用,即通过各种法定的和非法定的方式建立健全征信体系,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欺诈等失信行为;另一方面是道德性信用,即褒扬诚信、鞭挞失信,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两方面相辅相成,克服机会主义行为,使诚信成为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自觉地遵从市场秩序。
总结以上分析,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需要分清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边界,在此基础上,政府和市场都要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作用。不能将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对立起来。不能以为强市场就一定是弱政府,强政府一定是弱市场。关键是,两者不是作用于同一个资源配置领域、同一个层面,政府和市场不会冲突,因而不会有强政府和强市场的此消彼长的对立。当然,随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理论被确认,一方面,为了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通过自身改革尽可能退出直接配置资源,还要推动市场体系的完善并建立市场规范,以保证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另一方面,政府的所有这些作用,应该与市场机制衔接并注意利用市场机制。
(作者: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责任编辑:李振通 狄英娜